一种计算机机箱防震保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14355发布日期:2018-10-19 21:52阅读:338来源:国知局
一种计算机机箱防震保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计算机组件,具体涉及一种计算机机箱防震保护装置,属于给计算机组件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计算机主机箱由于体积和质量较大,在搬运过程中容易造成碰撞或摔落,而一般的计算机主机箱的外壳都是塑料制,在碰撞或摔落时极易损坏,现有的计算机主机箱都没有配备减震装置,抗震性差,对电脑硬件的保护性差,易损坏;由于机箱的震动会产生较大的噪音,可以造成机箱内某个硬件接触不良,导致电脑出现故障;为此,中国专利申请号:201620426990.X,公开了一种台式电脑主机箱减震机构,包括机架和橡胶减震器,所述机架与弹簧减震器固定连接,所述弹簧减震器包括螺栓,所述螺栓与螺母螺纹连接,所述螺母下方设有垫板,所述垫板下方设有弹簧,所述弹簧下方设有底板,所述橡胶减震器包括圆孔,所述底板设在橡胶垫与橡胶底座之间,且底板上设有凸台,所述凸台与长槽滑动连接,所述橡胶底座设于右半圆瓦和左半圆瓦之间,所述右半圆瓦与左半圆瓦固定连接,且右半圆瓦和左半圆瓦均设有长槽;该实用新型设计合理、减震效果好、结构简单、实用性强、成本低,值得推广,但其对机箱安装不够紧密,且对于不同主机适应性差,另外,其减震效果一般。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计算机机箱防震保护装置,受到地面影响更小,减震效果好,且能够很好地保护计算机主机。

本实用新型的计算机机箱防震保护装置,包括第一框体和第二框体,所述第一框体和第二框体外边沿均设置有滤网,其能够实现大面积式散热,所述第一框体内面两侧垂直地面固定有定导轨,所述第二框体内两侧活动贯穿有垂直定导轨的两对螺纹直杆;所述螺纹直杆于第二框体两面分别设置有调节螺母;所述螺纹直杆远离第二框体一端固定有与定导轨正对的动导轨,通过螺纹直杆实现动导轨的前后移动,完成移动后,通过调节螺母锁紧;所述第一框体和第二框体顶面固定有挂板;所述定导轨和动导轨内侧分别活动嵌有机箱提座,所述机箱提座顶部固定有螺杆;所述螺杆顶部嵌出挂板,所述螺杆于挂板顶部旋接有螺母;所述挂板靠近定导轨一侧开设有通槽;所述螺杆活动嵌入到通槽内,并通过螺母锁紧,通槽能够配合螺纹直杆调节,机箱整体受力均传递至挂板上;所述第一框体和第二框体底部设置有底座。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案,所述底座包括座体;所述座体上一体制成有直角三角槽,所述座体于直角三角槽内侧开设有内槽。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案,所述直角三角槽和内槽内侧安装有柔性垫。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案,所述第二框体外侧于螺纹直杆处安装有罩体。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案,所述机箱提座包括框形架,所述框形架内侧底部固定有直角三角座;所述直角三角座顶面固定有柔性垫。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的计算机机箱防震保护装置,采用一组定导轨和一组动导轨配合,能够实现适应各种型号的主机,主机采用底部吊装方式,其受到地面影响更小,机箱和机箱提座采用柔性贴合,第一框体和第二框体和底座采用柔性贴合,其减震效果好,且能够很好地保护计算机主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机箱提座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和图2所示的计算机机箱防震保护装置,包括第一框体1和第二框体2,所述第一框体1和第二框体2外边沿均设置有滤网3,其能够实现大面积式散热,所述第一框体1内面两侧垂直地面固定有定导轨4,所述第二框体2内两侧活动贯穿有垂直定导轨4的两对螺纹直杆5;所述螺纹直杆5于第二框体2两面分别设置有调节螺母6;所述螺纹直杆5远离第二框体2一端固定有与定导轨正对的动导轨7,通过螺纹直杆5实现动导轨的前后移动,完成移动后,通过调节螺母锁紧;所述第一框体1和第二框体2顶面固定有挂板8;所述定导轨4和动导轨7内侧分别活动嵌有机箱提座9,所述机箱提座9顶部固定有螺杆10;所述螺杆10顶部嵌出挂板8,所述螺杆10于挂板顶部旋接有螺母11;所述挂板8靠近定导轨一侧开设有通槽12;所述螺杆10活动嵌入到通槽12内,并通过螺母11锁紧,通槽能够配合螺纹直杆调节,机箱整体受力均传递至挂板上;所述第一框体1和第二框体2底部设置有底座13。

再一实施例中,所述底座13包括座体131;所述座体131上一体制成有直角三角槽132,所述座体131于直角三角槽内侧开设有内槽133。

再一实施例中,所述直角三角槽132和内槽内侧安装有柔性垫(未图示)。

再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框体2外侧于螺纹直杆处安装有罩体21。

再一实施例中,所述机箱提座9包括框形架91,所述框形架91内侧底部固定有直角三角座92;所述直角三角座92顶面固定有柔性垫93。

上述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故凡依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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