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计算机专用电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95686发布日期:2019-03-13 23:50阅读:283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计算机专用电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计算机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携式计算机专用电源。



背景技术:

在长期的授课实践中,教师人员为学生展示计算机电源内部时,普通计算机电源是用螺丝将对应固定在机箱上需要时间拆卸,并且普通计算机对应电路板固定在外壳内部下表面上也需要大量时间拆卸,不方便教师人员操作使用和降低教学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教师人员为学生展示计算机电源内部时,教师人员可以随时快速的将计算机电源从机箱内拆卸下来,并且教师人员也可随时快速的将电路板拆卸下来,方便教师人员操作使用和提高教学效率,其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便携式计算机专用电源,它包括防护外壳1、通风网口2、活动下板3、活动插板4、固定拉带5、固定粘带6、连接装置7,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外壳1左右侧顶端表面后方边缘中间处个设有通风网口2,所述防护外壳1下顶端表面内部左右表面后方边缘处插装有活动下板3,所述活动下板3上顶端表面中间处插装有活动插板4,所述活动下板3左右侧顶端表面前方出个固定连接有固定拉带5,所述防护外壳1上顶端表面前方边缘左右对称各固定连接有固定粘带6,所述防护外壳1上顶端表面中间处固定连接有连接装置7,所述活动下板3由托板3-1、通孔3-2、粘绒3-3和豁口3-4组成,所述托板3-1上顶端表面左右边缘处平均分布设有若干个通孔3-2,所述托板3-1前顶端表面上边缘左右对称各固定连接有粘绒3-3,所述托板3-1上顶端表面前边缘右侧边缘处设有豁口3-4,所述活动插板4由垫板4-1、插孔4-2和插柱4-3组成,所述垫板4-1上顶端表面平均分布设有若干个插孔4-2,所述垫板4-1下顶端表面固定连接有若干个插柱4-3,所述插柱4-3大小和位置与所述通孔3-2大小和位置相互配合,所述连接装置7由顶块7-1、滑槽7-2和滑块7-3组成,所述顶块7-1下顶端表面左右侧顶端表面设有滑槽7-2,所述滑槽7-2内部插装有滑块7-3,所述顶块7-1固定连接在机箱内部上表面,所述滑块7-3固定连接在所述防护外壳1上顶端表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为了解决教师人员为学生展示计算机电源内部时,教师人员可以随时快速的将计算机电源从机箱内拆卸下来,并且教师人员也可随时快速的将电路板拆卸下来,方便教师人员操作使用和提高教学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活动下板3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活动插板4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连接装置7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图2图3图4所述一种便携式计算机专用电源,它包括防护外壳1、通风网口2、活动下板3、活动插板4、固定拉带5、固定粘带6、连接装置7,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外壳1左右侧顶端表面后方边缘中间处个设有通风网口2,所述防护外壳1下顶端表面内部左右表面后方边缘处插装有活动下板3,所述活动下板3上顶端表面中间处插装有活动插板4,所述活动下板3左右侧顶端表面前方出个固定连接有固定拉带5,所述防护外壳1上顶端表面前方边缘左右对称各固定连接有固定粘带6,所述防护外壳1上顶端表面中间处固定连接有连接装置7,所述活动下板3由托板3-1、通孔3-2、粘绒3-3和豁口3-4组成,所述托板3-1上顶端表面左右边缘处平均分布设有若干个通孔3-2,所述托板3-1前顶端表面上边缘左右对称各固定连接有粘绒3-3,所述托板3-1上顶端表面前边缘右侧边缘处设有豁口3-4,所述活动插板4由垫板4-1、插孔4-2和插柱4-3组成,所述垫板4-1上顶端表面平均分布设有若干个插孔4-2,所述垫板4-1下顶端表面固定连接有若干个插柱4-3,所述插柱4-3大小和位置与所述通孔3-2大小和位置相互配合,所述连接装置7由顶块7-1、滑槽7-2和滑块7-3组成,所述顶块7-1下顶端表面左右侧顶端表面设有滑槽7-2,所述滑槽7-2内部插装有滑块7-3,所述顶块7-1固定连接在机箱内部上表面,所述滑块7-3固定连接在所述防护外壳1上顶端表面。

使用时,首先将滑动防护外壳1同时连接装置7上的滑块7-3在顶块7-1上的滑槽7-2内部动,同时将防护外壳1取下连接装置7的打开7-1内,然后将固定粘带6与粘绒3-3分离,同时活动下板3的托板3-1在防护外壳1内转动,在托板3-1转动一定角度时固定拉带5将活动下板3拉住,然后将活动下板3上的活动插板4的垫板4-1从活动下板3上取下,同时将活动插板4上的垫板4-1上的插柱4-3拔出通孔3-2内,最后即可观看垫板4-1上的内部电源电路板,同时电源电路板插装在垫板4-1上的插孔4-2上,并且内部热气从通风网口2排出即可。

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