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建筑智能建造质量、安全管理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将材料等资源投入到形成工程实体,其建造过程就是一个项目管理的过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是建筑项目建造中的重要管理环节,质量不合格,工程就得返修、返工,或给工程项目后期运营埋下隐患。安全出问题,将给建造过程带来严重的损失。因此,质量、安全管理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都很重视。但现阶段,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仍是线下靠人员管理为主,该管理模式效率较低,且多为滞后性管理,因此,研发一种高效线上实时质量、安全管理技术并已显得非常必要而紧迫。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建筑智能建造质量、安全管理系统及方法,以解决现有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模式效率较低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建筑智能建造质量、安全管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采集工作人员信息,在线对工作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考核,并采集各工作人员的质量安全教育考核结果,根据工作人员安全教育考核是否合格,若是则上岗;若否,则继续质量安全教育培训;
s2:实时采集建筑数据,建立建筑模型,将采集到的所述建筑数据与建筑模型进行匹配,判断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若是,则获取存在质量问题部位的图像信息并将所述图像信息上传至系统平台;
s3:对所述图像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在建筑模型上显示存在质量问题的部位,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部位按照问题进行分类统计形成台账,同时向整改责任人员发送智能更改指令。
进一步地,该方法还包括步骤s4:在整改责任人员对存在问题的部位进行整改后,重复步骤s2和步骤s3,直至整改合格。
进一步地,该方法还包括步骤s5:建立质量和安全管理表格模型,将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留存的资料及报表按照所述表格模型录入到系统中。
此外,该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建筑智能建造质量、安全管理系统,包括用于采集建筑数据的数据采集装置、与所述数据采集装置通信连接的用于对所述建筑数据进行信息处理的信息处理装置以及与所述信息处理装置连接的存储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能够被信息处理装置执行以实现上述步骤s1-s5的计算机程序。
进一步地该系统还包括与所述信息处理装置连接的显示器。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通过将原有线下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变为线上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实现了数据的实时采集、处理,并发出相应管理指令。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技术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在这些附图中使用相同的参考标号来表示相同或相似的部分,本技术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技术,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系统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的建筑智能建造质量、安全管理方法,该方法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s1:采集工作人员信息,在线对工作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考核,并采集各工作人员的质量安全教育考核结果,根据工作人员安全教育考核是否合格,若是则上岗;若否,则继续质量安全教育培训;
s2:实时采集建筑数据,建立建筑模型,将采集到的所述建筑数据与建筑模型进行匹配,判断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若是,则获取存在质量问题部位的图像信息并将所述图像信息上传至系统平台;其中,此处所述的建筑数据包括将移动执法终端、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作业产生的动态情况、工地周围的视频数据、混凝土和渣土车位置、速度信息等。
s3:对所述图像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在建筑模型上显示存在质量问题的部位,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部位按照问题进行分类统计形成台账,同时向整改责任人员发送智能更改指令。
根据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该方法还包括步骤s4:在整改责任人员对存在问题的部位进行整改后,重复步骤s2和步骤s3,直至整改合格。
根据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该方法还包括步骤s5:建立质量和安全管理表格模型,将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留存的资料及报表按照所述表格模型录入到系统中。其中,表格模板可根据不同工程项目,按行业标准执行,事先将表格录入到系统中。质量和安全管理过程中各类报表资料,可根据需要由系统自动生成。
此外,该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建筑智能建造质量、安全管理系统,包括用于采集建筑数据的数据采集装置、与所述数据采集装置通信连接的用于对所述建筑数据进行信息处理的信息处理装置以及与所述信息处理装置连接的存储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能够被信息处理装置执行以实现上述步骤s1-s5的计算机程序。
根据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该系统还包括与所述信息处理装置连接的显示器。
该系统和方法可在在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将各管理环节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法,将信息采集到系统中,并自动生成所需的报表。该申请将质量、安全教育、培训、交底等管理活动由线下变为线上,并以传感器等实现信息实时采集,通过参与人员信息的适时采集,线上答题考核,信息线上统计等,实现信息数据的自动与人工结合输入和处理系统。该申请还通过结合建筑模型,将管理活动与建筑模型相对接,使管理活动更直观形象。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