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购房资格审核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18121212发布日期:2019-07-10 09:38阅读:327来源:国知局
一种购房资格审核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基于互联网的应用程序控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购房资格审核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购房资格审核是购房经济活动中的第一个环节,也是非常关键的环节。目前,购房申请方在进行购房资格审核时,首先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等;然后将准备的材料提交到不同的审核部门,由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逐级审查后,才可得到最终的购房资格审核结果。

现有的购房资格审核方法存在如下缺陷:一方面,需要购房申请方准备各种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比较繁琐;另一方面,由不同审核部门逐级人工审核,成本高、耗时长,且人工审核容易受人为因素的影响,很难保证验证过程的公开性和可靠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购房资格审核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以优化购房资格审核流程,降低审核成本,提高审核效率以及审核过程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购房资格审核方法,由区块链节点执行,该方法包括:

接收资格审核方依据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所发起的联审事务请求;

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对所述联审事务请求进行处理,以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具有购房资格;

向所述资格审核方反馈审核结果。

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购房资格审核方法,由资格审核方执行,该方法包括:

接收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并进行初步审核;

若审核通过,则根据所述个人信息向区块链网络发起联审事务请求,以请求区块链节点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对所述联审事务请求进行处理,以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并反馈审核结果;

接收区块链节点反馈的审核结果,确定最终购房资格审核结果,并反馈给所述购房申请方。

第三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购房资格审核装置,配置于区块链节点,该装置包括:

联审请求接收模块,用于接收资格审核方依据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所发起的联审事务请求;

联审请求处理模块,用于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对所述联审事务请求进行处理,以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具有购房资格;

结果反馈模块,用于向所述资格审核方反馈审核结果。

第四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购房资格审核装置,配置于资格审核方,该装置包括:

信息获取审核模块,用于接收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并进行初步审核;

联审请求处理模块,用于若审核通过,则根据所述个人信息向区块链网络发起联审事务请求,以请求区块链节点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对所述联审事务请求进行处理,以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并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区块链节点反馈的审核结果,确定最终购房资格审核结果,并反馈给所述购房申请方。

第五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设备,该设备包括:

一个或多个处理器;

存储装置,用于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

当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被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使得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实现如本发明任意实施例所述的购房资格审核方法。

第六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本发明任意实施例所述的购房资格审核方法。

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通过接收资格审核方响应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所发起的联审事务请求,调用购房智能合约来对该联审事务请求进行处理,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并向资格审核方反馈审核结果。解决了线下人工进行购房审核准备工作繁琐、审核耗时长、成本高、可靠性差等问题。优化了购房资格审核流程,降低了审核成本,且提高了审核效率以及审核过程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购房资格审核方法的流程图;

图2a是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购房资格审核方法的流程图;

图2b是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对a市购房资格进行联审的流程图;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一种购房资格审核方法的流程图;

图4a是本发明实施例四提供的一种购房资格审核方法的流程图;

图4b-4g为本发明实施例四提供的购房资格审核过程的界面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五提供的一种购房资格审核装置的结构框图;

图6是本发明实施例六提供的一种购房资格审核装置的结构框图;

图7是本发明实施例七提供的一种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本发明实施例,而非对本发明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发明实施例相关的部分而非全部结构。

实施例一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购房资格审核方法的流程图,本实施例可适用于区块链节点如何参与购房资格审核的情况。该方法可以由配置于区块链节点中的购房资格审核装置或设备来执行,该装置可采用硬件和/或软件的方式实现,并可集成于承载区块链节点的电子设备中,该方法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s101,接收资格审核方依据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所发起的联审事务请求。

其中,购房申请方可以是指申请购房的用户方,该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信息(如房屋所在城市或区域、房屋面积大小等)、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户口类型、身份证号等)、家庭基本信息(如婚姻状况、家庭成员等)以及承诺书等。

资格审核方可以是对用户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的一方,其可以替代现有购房资格审核的各相关部门进行线上购房资格的审核。联审事务请求可以是资格审核方根据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发起的事务请求,该事务请求用于指示区块链网络基于购房智能合约来对购房申请方的购房资格进行联合审核的事务请求。需要说明的是,购房申请方和资格审核方可以是区块链网络中的节点,也可以不是区块链网络中的节点,但是可以通过区块链网络节点提供的接口参与到区块链网络。

可选的,购房申请方在进行购房申请时,无需携带准备好的各申请材料去不同的审核部门进行申请资料的审核,只需将其个人信息在线提交资格审核方,资格审核方对接收到的个人信息进行初步处理(如初步审核处理)后,再根据个人信息发起联审事务请求,发送至区块链网络,区块链节点接收该联审事务请求。

s102,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对所述联审事务请求进行处理,以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具有购房资格。

其中,购房智能合约可以是实现购房资格审核所有流程的程序集合,在该购房智能合约中可提供交互界面,供本发明实施例中的各终端方发起数据和响应数据的不同内容,从而生成各个具体的事务请求。

可选的,本实施例中区块链节点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具有购房资格时,可以是从本地或区块链网络中获取购房智能合约,按照购房智能合约中规定的审核流程、审核相关算法、以及数据交换算法等程序集合完成对联审事务请求的处理。具体的,在本实施例中,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对所述联审事务请求进行处理,以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具有购房资格时,包括如下两个子步骤:

s1021,从联审事务请求中获取购房申请方的个人信息。

示例性的,区块链节点接收到联审事务请求后,需要先对联审事务请求进行处理,获取购房申请方的个人信息,即获取待审核的购房申请方的相关资料,为后续的联审过程提供了审核材料。

s1022,根据个人信息和附加信息,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对购房申请方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其中,所述购房资格审核包括户籍审核、家庭住房审核以及社会义务审核等多个维度的联合审核过程。附加信息可以是进行购房资格审核时所需要的除个人信息以外的其他审核材料。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的附加信息:户籍附加信息(如户籍类型、身份证上记录的所有信息、户口页中记录的相关信息等)、家庭附加信息(如家庭成员的基本资料)、住房附加信息(如购房申请方或其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登记情况)、社会义务附加信息(如社保缴纳相关信息、纳税相关信息等)。

可选的,附加信息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获取:若在审核过程中产生附加信息使用需求,则调用购房智能合约以产生包括目标数据目录的附加信息获取请求,并发送至数据交换方,以指示所述数据交换方根据所述目标数据目录反馈附加信息;接收所述数据交换方反馈的附加信息。

其中,目标数据目录可以是指对待获取附加信息的描述目录,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名称、更新周期、共享条件、以及信息获取接口等。例如,若待获取的附加信息为购房申请方的纳税附加信息,则纳税附加信息对应的目标数据目录为:纳税流水、近三年、授权节点共享、税务部门接口。为了保证数据目录的安全性,可以将数据目录存储在区块链中,区块链节点在需要获取附加信息时,先从区块链网络中或本地获取目标数据目录,然后依据获取的目标数据目录,调用虚拟机运行购房智能合约中关于生成附加信息获取请求的相关程序代码,得到附加信息获取请求,发送至数据交换方。该请求可以是用来请求数据交换方提供审核购房资格所需的附加信息。

数据交换方可以是能够基于购房智能合约与区块链网络节点进行数据交换的平台方。其可以是区块链网络中的节点,也可以不是区块链网络中的节点,但是可以通过区块链网络节点提供的接口参与到区块链网络。该数据交换方可以通过提供购房审核资料的相关部门(如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房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社会保障部门等等)提供的数据接口,基于目标数据目录获取相关的附加信息,反馈给区块链节点。例如,若区块链节点向数据交换方发送包含纳税附加信息对应的目标数据目录的附加信息获取请求,此时数据交换方根据目标数据目录先验证该区块链节点是否为获取纳税附加信息的授权节点,若是,则进一步根据目标数据目录的内容描述、更新周期,基于税务部门提供的专有接口,获取购房用户近三年的纳税流水信息作为纳税附加信息,反馈给区块链节点。

可选的,本实施例中,区块链节点根据个人信息和附加信息,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对购房申请方进行购房资格审核时,可以是对购房者的户籍信息进行审核,例如,审核购房者的户籍类型、审核其户口的户籍地址和身份证上的户籍地址是否都属于购房所在城市;还可以是对购房者的家庭住房进行审核,例如,审核购房者的婚姻状况,其家庭总房产数是否已经超过要求等;也可以是对购房者的社会义务进行审核,例如,审核购房者是否正常缴纳税款和五险一金、是否有过失信记录等。示例性的,区块链节点可以是调用并执行购房智合约中的审核流程子合约对应的程序集合来确定审核流程;调用并执行购房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交换子合约对应的程序集合来从数据交互方进行交互获取附加信息;调用并执行购房智能合约中的验证算法子合约对应的程序集合校验个人信息和附加信息是否准确、是否满足购房规则。具体的,本申请实施例中区块链节点具体根据个人信息和附加信息如何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对购房申请方进行购房资格审核的过程将在下述实施例进行详细介绍。

s103,向资格审核方反馈审核结果。

其中,审核结果可以是区块链节点执行s102对购房申请方的个人信息和附加信息进行资格验证是否通过的验证结果。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审核结果是否通过、家庭住房审核结果是否通过、社会义务审核结果是否通过等等。

可选的,区块链节点在执行完s102对购房申请方的购房资格审核后,需要形成各审核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和附加信息)对应的审核是否通过的审核结果,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发起联审事务请求的资格审核方,以便资格审核方确定最终的审核结果。可选的,在本实施例中,可以是区块链节点在所有审核资料都审核完成后,一并将所有的结果反馈给资格审核方,也可以是在审核的过程中,实时将各审核资料的审核结果反馈给资格审核方,以便于资格审核方了解区块链进行联合审核的进度。

本实施例提供的购房资格审核方法,通过接收资格审核方响应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所发起的联审事务请求,调用购房智能合约来对该联审事务请求进行处理,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并向资格审核方反馈审核结果。解决了线下人工进行购房审核准备工作繁琐、审核耗时长、成本高、可靠性差等问题。优化了购房资格审核流程,降低了审核成本,且提高了审核效率以及审核过程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实施例二

图2a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购房资格审核方法的流程图,图2b是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对a市购房资格进行联审的流程图。本实施例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具体给出了如何根据个人信息和附加信息,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对购房申请方进行购房资格审核的具体情况介绍。具体的,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201,接收资格审核方依据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所发起的联审事务请求。

s202,从联审事务请求中获取购房申请方的个人信息。

s203,调用购房智能合约,根据个人信息审核购房申请方的户口类型,若户口类型为集体户,则执行s204,否则,执行s205。

可选的,区块链节点在执行对购房申请方的购房资格审核时,可以先执行s203-s205审核购房申请方的户籍信息,此时可以是调用购房智能合约,根据购房申请方填写的个人信息中的户口类型确定该申请方的户口类型,对不同户口类型的购房申请方采用不同的审核方法。具体的,若购房申请方的户口类型为集体户口,则执行s204;否则执行s205。例如,如图2b所示,购房申请方为用户a,其属于a市户籍家庭,此时需要进一步确定该用户a是a市的集体户口,还是a市的家庭户口(包括家庭城镇户口和家庭非城镇户口),若是集体户口执行s204审核用户a的户口户籍地址与身份证户籍地址是否一致;否则,执行s205审核该用户a的户口户籍地址与身份证户籍地址是否都位于a市。

s204,若是集体户,则根据附加信息中的户籍附加信息审核所述购房申请方的户口户籍地址与身份证户籍地址是否一致。

可选的,区块链节点在执行本步骤时,由于需要使用附加信息中的户籍附加信息,所以区块链节点调用购房智能合约以产生包括户籍附加信息对应的目标数据目录的附加信息获取请求,并发送至数据交换方,以指示数据交换方根据该目标数据目录反馈户籍附加信息;区块链节点接收了数据交换方反馈的户籍附加信息后,从中获取户籍附加信息中该购房申请方的户口页上记录的户籍地址和购房申请方身份证上记录的户籍地址,验证两者户籍地址是否一致,若一致,则说明户籍审核通过,购房申请方的户籍为购房所在城市的户籍。若不一致,则说明用户的户籍信息有误,不具备购房资格。例如,如图2b所示,判断用户a的户口户籍地址与身份证户籍地址是否一致,若是,执行后续的审核过程,如判断该用户a的婚姻状况;若否,则判断不具备购房资格,可选的,当不具备购房资格时,可以是如图2b中所示不再进行后续资格审核过程,也可以是继续执行后续审核过程,如进行后续的家庭住房审核和社会义务审核。对此本实施例不进行限定。

s205,若是非集体户,则根据附加信息中的户籍附加信息审核所述购房申请方的户口户籍地址与身份证户籍地址是否都位于购房城市。

可选的,与步骤s204类似,区块链节点在执行本步骤时,也需要使用附加信息中的户籍附加信息,所以也需要与数据交换方进行交互,获取该购房申请方的户籍附加信息,具体的交互过程与s204类似,对此不进行赘述。区块链节点接收了数据交换方反馈的户籍附加信息后,同样从中获取户籍附加信息中该购房申请方的户口页上记录的户籍地址和购房申请方身份证上记录的户籍地址,验证两者户籍地址是否都位于购房城市,若一致,则说明户籍审核通过,购房申请方的户籍为购房所在城市的户籍。若不一致,则说明用户的户籍信息有误,不具备购房资格。例如,如图2b所示,判断用户a的户口户籍地址与身份证户籍地址是否一致且都为a市的地址,若是,执行后续的审核过程,如判断购房申请方的婚姻状况;若否,则判断用户a不具备购房资格。具体的,在本步骤判断用户a不具备购房资格后,也与s204一样可以是如图2b中所示不再进行后续资格审核过程,也可以是继续执行后续审核过程,如进行后续的家庭住房审核和社会义务审核。对此本实施例不进行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在s203中由于已经判断出该购房申请方的户口类型为集体户,集体户就已经说明购房申请方的户口落在了购房城市,所以只需验证户口户籍地址与身份证户籍地址是否一致即可,而本步骤中,由于购房申请方为家庭户口,家庭户口就可能出现该购房申请方此时户口已经迁移到别的城市的情况,所以在进行户籍地址一致性审核时,要审核户口户籍地址和身份证户籍地址是否一致且都位于a市。

s206,调用购房智能合约,根据个人信息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单身,若是,则执行s207,若否,则执行s208。

其中,婚姻状况为单身包括三种情况,购房申请方未婚、离异和丧偶。

可选的,区块链节点完成购房申请方户籍信息审核后,继续调用购房智能合约,执行s206-s209完成对该购房申请方的家庭住房情况审核。具体的,先调用购房智能合约,根据个人信息中填写的婚姻状况,判断购房申请方的婚姻状况,若购房申请方为单身,则执行s207审核所述购房申请方所在家庭的总房产数是否小于第一阈值;否则,执行s208审核所述购房申请方所在家庭的总房产数是否小于第二阈值。其中,第一阈值和第二阈值的具体数值可以根据实际房屋限定规则进行设置,如可以设置第一阈值小于第二阈值。示例性的,如图2b所示,若用户a户籍审核通过,此时判断用户a是否是单身(即未婚、离异、丧偶中的一种),若是,则执行s207;否则执行s208。

s207,若是单身,则根据附加信息中的家庭附加信息和住房附加信息审核所述购房申请方所在家庭的总房产数是否小于第一阈值。

可选的,若购房申请方为单身,此时需要获取该购房申请方的家庭附加信息(即该购房申请方的家庭成员的信息)和住房附加信息(即各家庭成员名下的住房数量信息)。因为住房附加信息是在家庭附加信息的基础上获取的,所以区块链节点在执行本步骤之前,可以先调用购房智能合约以产生包括家庭附加信息对应的目标数据目录的附加信息获取请求,并发送至数据交换方,以指示数据交换方根据该目标数据目录反馈家庭附加信息;区块链节点接收了数据交换方反馈的家庭附加信息后,再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基于得到的家庭附加信息,产生该家庭附加信息对应的住房附加信息对应的目标数据目录的附加信息获取请求,并再次发送至数据交换方,以指示数据交换方再次根据获取的附加信息获取请求反馈该家庭附加信息对应的住房附加信息,反馈给区块链节点。可选的,区块链节点还可以直接调用购房智能合约产生包括家庭附加信息和住房附加信息的目标数据目录的附加信息获取请求,发送至数据交换方,以指示数据交换方直接反馈该购房申请方所在家庭的住房附加信息。

区块链节点在接收到购房申请方所在家庭的住房信息之后,继续调用购房智能合约统计该购房申请方所在家庭的各成员名下房产总数量,若总数量小于第一阈值,则说明家庭住房审核通过。若不一致,则说明该购房申请方家庭住房总数超过规定,不再具备购房资格。例如,如图2b所示,区块链节点通过与数据交换方进行交互,获取用户a的未成年子女的信息,其中,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数量,然后统计用户a所在家庭所拥有的总房产数量是否小于1套,若是,则继续执行后续的审核过程;若否,则判断用户a不具备购房资格。可选的,当购房申请方不具备购房资格时,可以是如图2b中所示不再进行后续资格审核过程,也可以是继续执行后续审核过程,如进行后续社会义务审核。对此本实施例不进行限定。

s208,若不是单身,则根据附加信息中的家庭附加信息和住房附加信息审核所述购房申请方所在家庭的总房产数是否小于第二阈值。

可选的,与s207类似,区块链在执行本步骤时,也需要使用家庭附加信息和住房附加信息,所以也需要与数据交换方进行交互,获取该购房申请方的家庭附加信息和住房附加信息。具体的交互过程与s207类似,对此不进行赘述。

区块链节点在接收到购房申请方所在家庭的住房信息之后,继续调用购房智能合约统计该购房申请方所在家庭的各成员名下房产总数量,若总数量小于第二阈值,则说明家庭住房审核通过。若不一致,则说明该购房申请方家庭总数超过规定,不再具备购房资格。例如,如图2b所示,区块链节点通过与数据交换方进行交互,获取用户a的未成年子女的信息和配偶信息,其中,包括未成年子女和配偶名下的房产数量,然后统计用户a所在家庭所拥有的总房产数量是否小于2套,若是,则继续执行后续的审核过程;若否,则判断用户a不具备购房资格,可选的,当购房申请方不具备购房资格时,可以是如图2b中所示不再进行后续资格审核过程,也可以是继续执行后续审核过程,如进行后续社会义务审核。对此本实施例不进行限定。

可选的,本实施例的审核规则,还可以针对购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成区的购房设置不同的审核流程,如,对于该购房城市的着重审核成区,需要进行后续的最后一项家庭住房审核和社会义务审核,若非着重审核的成区,则不需要进行后续的审核。具体的,可以在执行完s207或s208之后,判断购房申请方申请的住房是否位于本次购房资格审核的着重审核城区,若是,则执行本步骤及之后的审核过程,否则,说明该购房申请方已经满足了购房申请资格审核,执行s211,将之前的审核结果反馈给资格审核方。例如,如图2b所示,可以判断用户a所申请购买的房屋是否位于a市的s区,若否,则说明用户a已经满足a市其他城区的购房资格,执行s211,将之前的审核结果反馈给资格审核方。若是,则执行本步骤判断用户a名下的房产是否小于一套,若小于一套,则说明本步骤审核通过,否则说明该用户a不具备购房资格。

s209,调用购房智能合约,根据附加信息中的住房附加信息审核购房申请方名下的房产数是否小于第三阈值。

可选的,为了防止购房申请方一个人的名下有多套房产的情况出现,在判断购房申请方家庭房产总数满足要求的情况下,需要进一步判断购房申请方自身名下的房产数是否满足第三阈值的要求。由于s207或s208统计家庭成员的总房产数量时必然获取了购房申请方名下的房产信息,所以此时可以直接调用购房智能合约,根据该购房申请方对应的个人住房附加信息来判断其名下房产数量是否小于第三阈值,可选的,第一阈值、第二阈值与第三阈值之间的大小关系可以根据实际房屋限定规则进行设置,例如,可以设置为第三阈值与第一阈值相同,都小于第二阈值。

可选的,本实施例的审核规则,还可以针对购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成区的购房设置不同的审核流程,如,对于该购房城市的着重审核成区,需要进行社会义务的审核,

s210,根据附加信息中的户籍附加信息和社会义务附加信息,审核购房申请方在购房城市落户时长、纳税时长以及社保缴纳时长是否满足预设年限。

可选的,执行本步骤需要使用购房申请方的户籍附加信息和社会义务附加信息,其中户籍附加信息可以是在上述进行户籍审核时已经获取,此时直接从中获取本步骤审核所需的购房申请方在购房城市的落户时间,然后调用购房智能合约计算出购房申请方在购房所在城市的落户时长,若满足了预设年限,如三年,则说明落户时长审核成功,否则说明购房申请方不具备购房资格。

在进行纳税时长和社保缴纳时长的审核前,需要先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分别产生纳税附加信息对应的附加信息获取请求,和社保附加信息对应的附加信息获取请求,并发送至数据交换方,以指示数据交换方根据各附加信息获取请求中包含的目标数据目录反馈纳税附加信息和社保附加信息;区块链节点接收了数据交换方反馈的纳税附加信息后,调用购房智能合约,计算出购房申请方已缴纳税款的时长,判断其是否满足预设年限,如三年,若满足,则说明缴税审核成功,否则说明购房申请方不具备购房资格。区块链节点接收了数据交换方反馈的社保附加信息后,调用购房智能合约,计算出购房申请方已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长,判断其是否满足预设年限,如三年,若满足,则说明缴纳社保审核成功,否则说明购房申请方不具备购房资格。

需要说明的是,本步骤中,判断购房申请方在购房城市落户时长、纳税时长以及社保缴纳时长是否满足预设年限,对应的各预设年限可以相同,如图2b中都为三年以上,也可以不同,对此本步骤不进行限定。且进行落户时长、社保缴纳时长以及纳税时长审核的过程是三个独立的过程,可以是如图2b所示的并行执行,也可以是依次执行,对此本步骤也不进行限定。

s211,向资格审核方反馈审核结果。

可选的,区块链节点在向资格审核方反馈审核结果时,可以是针对每一种类的审核过程都反馈其对应的审核结果是否为通过。例如,如图2所示,反馈结果可以包括具体哪一步审核没有通过,不具备购房资格,或者所有审核过程均通过,具备购房资格。

可选的,本实施例中,区块链节点在执行完本次审核后,可以根据本次审核的个人信息、审核结果以及审核过程产生的审核日志产生链上数据存储请求,发送至区块链网络,已请求对个人信息、审核结果以及审核过程产生的审核日志进行上链存储,保证了审核过程的公开性和可靠性。

需要说明的是,本步骤中,s203-s205为区块链节点对购房申请方进行户籍审核的过程,s206-s209为区块链节点对购房申请方进行家庭住房审核的过程;s210为区块链节点对购房申请方进行社会义务审核的过程,上述三个过程之间是独立的,没有先后顺序之分,可以如图2a-2b所示的方案依次执行,也可以是并行执行,还可以是其他顺序执行,对此本实施例不进行限定。

本实施例提供的购房资格审核方法,通过接收资格审核方响应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所发起的联审事务请求,调用购房智能合约来根据联审事务请求中的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与数据交换方交互获取的附加信息,对购房申请方进行户籍审核、家庭住房审核以及社会义务审核。在线上完成对不同部门信息进行联审的过程,提高了购房资格联审的效率,且基于区块链网络和智能合约执行上述联审过程,提高了审核过程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实施例三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一种购房资格审核方法的流程图,本实施例可适用于资格审核方如何参与实现购房资格审核的情况。该方法可以由配置于资格审核方中的购房资格审核装置或设备来执行,该装置可采用硬件和/或软件的方式实现,并可集成于承载资格审核方的电子设备中。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实施例的区块链节点接收处理的联审事务请求是本实施例中的资格审核方生成的,上述实施例的区块链节点与本实施例的资格审核方进行交互,才可以实现对申请方的购房申请进行资格审核的过程。

该方法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s301,接收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并进行初步审核。

可选的,购房申请方向资格审核方提交个人信息时,可以是购房申请方通过资格审核方提供的交互界面来上传或填写个人信息,进而完成个人信息的提交;也可以是通过部署在购房申请方设备上的轻量级节点提供的网络交互接口与资格审核方进行交互,进而完成对个人信息的提交;还可以是通过购房申请方的设备上安装的购房资格审核相关的应用程序提交个人信息。

可选的,本步骤中,资格审核方接收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的触发条件可以是,资格审核方实时或者每隔预设周期检测是否存在购房申请方新提交的个人信息,若存在则获取该个人信息。也可以是当购房申请方提交个人信息后,会向资格审核方发送提醒消息,以提醒资格审核方执行接收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

可选的,本步骤中,资格审核方接收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并进行初步审核的具体过程可以包括:接收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审核所述个人信息是否为购房申请所需提交的信息。具体的,资格审核方在接收到购房审核方提交的个人信息后,先要结合本次购房申请所需要提交信息的要求,初步审核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是否齐全,没有存在漏填或错填的情况。可选的,本实施例中对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的过程可以是资格审核方系统自动进行审核;也可以是由资格审核方的工作人员人工进行审核,还可是自动和人工协作进行初步审核。例如,当系统自动审核不通过时,由人工审核进行确认,保证初步审核的准确性。

s302,若审核通过,则根据个人信息向区块链网络发起联审事务请求,以请求区块链节点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对联审事务请求进行处理,以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并反馈审核结果。

可选的,资格审核方对接收到的个人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若审核不通过,则可以向购房申请方反馈审核不通过的消息和/或没有审核通过的原因,以便于购房申请方清楚了解审核失败的原因,从而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若审核通过,则根据购房申请提交的个人信息,调用虚拟机运行购房智能合约中关于生成联审事务请求的相关程序代码,得到联审事务请求,发送至区块链网络,已请求区块链网络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对联审事务请求进行处理,以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并反馈审核结果,具体的,区块链网络节点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对联审事务请求进行处理,以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具有购房资格的具体过程在上述各实施例中已经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在此不再进行赘述。

s303,接收区块链节点反馈的审核结果,确定最终购房资格审核结果,并反馈给购房申请方。

可选的,资格审核方接收到区块链节点反馈的审核结果后,将该结果与s301进行初步审核的结果相结合,构成该购房申请方最终的购房资格审核结果。例如,该最终购房资格审核结果中包括购房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初步审核是否通过、区块链进行的各联审项目是否通过、最终该购房申请的资格审核结论等等。

可选的,资格审核方向购房申请方反馈审核结果时,可以是将审核结果以链接、网页、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反馈给购房申请方,在此本实施例不进行限定。

可选的,资格审核方确定了购房资格审核结果后,为了后续区块链网络中的其他节点便于查找该审核结果,资格审核方还可以根据所述最终购房资格审核结果,生成审核数据目录;根据所述审核数据目录向区块链网络发起审核目录事务请求,以上链存储。具体的,资格审核方根据最终的购房资格审核结果,生成描述该审核结果的描述信息作为审核数据目录,例如,审核数据目录可以包括:购房资格审核结果;该审核结果生成的时间、授权节点共享、资格审核方接口等。然后调用虚拟机运行购房智能合约中关于生成审核目标事务请求的相关程序代码,得到审核目标事务请求,发送至区块链网络,以请求区块链网络对该审核目标事务请求进行处理,获取审核数据目录作为事务数据存储在区块链中。

本实施例提供的购房资格审核方法,资格审核方接收到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后,先进性初步审核,审核通过,根据个人信息发起联审事务请求发送至区块链网络,请求区块链网络调用购房智能合约来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并向资格审核方反馈审核结果,资格审核方根据反馈结果确定最终购房资格审核结果反馈给购房申请方。极大地简化了购房资格审核流程,降低了审核成本,且提高了审核效率以及审核过程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实施例四

图4a为本发明实施例四提供的一种购房资格审核方法的流程图,图4b-4g为本发明实施例四提供的购房资格审核过程的界面示意图;本实施例在前述各实施例的基础上,提供了一种优选实例,该优选实例在实现对购房申请方在a市购房进行资格审核的过程,需要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购房申请方、资格审核方、数据交换方之间相互配合实现。如图4a-4g所示,该方法包括:

s401,购房申请方向资格审核方提交个人信息。

示例性的,如图4b所示,购房申请方通过安装在终端上的应用程序或者是资格审核方提供的资格审核界面上,先填选购房信息填选界面的相关内容,如图4b中的选择购房地区、户口类型;填写个人信息中的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号,本界面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键,进入图4c所示的家庭成员信息填选界面,该界面需要购房申请方填写家庭情况,如图中的婚姻状况,以及具体的家庭成员。购房申请方填写完该界面后,点击提交按键,进入图4d所示的承诺书签署界面,购房申请方在阅读完该界面的承诺书内容,点击同意按键后,相当于向资源审核方提交完了个人信息。

s402,资格审核方接收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并进行初步审核。

示例性的,资格审核方接收到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后,开始执行对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在资格审核方进行初审的过程中,向购房申请方展示的界面可以是如图4e所示的初审界面,当初步审核结束后,该界面中加载圈黑色进程加载完毕,加载圈中的状态也由审核中更改为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若审核通过,则此时可以是资格审核方系统直接执行s403,进行后续的联审过程,也可以是购房申请方点击下一步后,触发资格审核方执行s403的操作。

s403,资格审核方若审核通过,则根据个人信息向区块链网络发起联审事务请求。

示例性的,资格方在初审通过后,或者在接收到购房申请方触发的下一步指令后,根据个人信息向区块链网络发起联审事务请求。

s404,区块链节点接收资格审核方依据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所发起的联审事务请求。

s405,区块链节点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对所述联审事务请求进行处理,以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具有购房资格。

s406,区块链节点向资格审核方反馈审核结果。

示例性的,区块链节点在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具有购房资格的过程中,可以是将所有的审核过程执行完成后,统一向资格审核方反馈审核结果;还可以是在审核的过程中,每审核完一项就向资格审核方反馈一项审核结果,此时资格审核方就会就将该审核结果以如图4f的形式展示给购房申请方,以使购房申请方实时了解当前的审核进度。如图4f所示,当前的审核进度为25%,审核到公安部门的获取家庭该信息的阶段。可选的,图4f中圆圈内有对勾标识的项目代表审核通过的项目,三点对应的项目代表正在审核或等待审核的项目,若某一个项目没有审核通过,则可以通过圆圈内有叉号的标识(该标识图4f中未显示)来表示。

s407,资格审核方接收区块链节点反馈的审核结果,确定最终购房资格审核结果,并反馈给购房申请方。

示例性的,资格审核方根据接收到的区块链反馈的审核结果,以及其自身执行的s402的初步审核结果,确定最终的购房资格审核结果,如图4g所示的界面效果图,并将该界面反馈给购房申请方。可选的,若审核结果中,某一项没有通过,则最终的购房资格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并在下面的审核详情中显示没有通过的审核项目。

本实施例的购房资格审核方法,购房申请方无需准备大量的审核资料去不同的审核部门进行线下审核,只需在资格审核方提供的界面上填写并提交个人信息,资格审核方就会现在进行初审,并与区块链网络进行交互,以请求区块链节点调用购房智能合约来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联审,并将联审审核结果反馈给资格审核方,资格审核方最终根据初审结果和区块链节点反馈的联审审核结果生成最终购房资格审核结果,并反馈给购房申请方。简化了购房资格审核流程,降低了审核成本,提高了审核效率。此外,基于区块链网络中的购房智能合约来进行购房资格的联审操作,且购房申请方可以实时了解审核动态,实现了审核过程的公开性,同时也保证了审核过程的安全性。

实施例五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五提供的一种购房资格审核装置的结构框图,该装置可配置于区块链节点中。该装置可以执行本实施例一、实施例二和实施例四所提供的任意一种购房资格审核方法,具体执行方法相应的功能模块和有益效果。如图5所示,该装置可以包括:

联审请求接收模块501,用于接收资格审核方依据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所发起的联审事务请求;

联审请求处理模块502,用于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对所述联审事务请求进行处理,以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具有购房资格;

结果反馈模块503,用于向所述资格审核方反馈审核结果。

本实施例提供的购房资格审核装置,通过接收资格审核方响应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所发起的联审事务请求,调用购房智能合约来对该联审事务请求进行处理,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并向资格审核方反馈审核结果。解决了线下人工进行购房审核准备工作繁琐、审核耗时长、成本高、可靠性差等问题。优化了购房资格审核流程,降低了审核成本,且提高了审核效率以及审核过程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进一步的,上述联审请求处理模块502包括:

信息获取单元,用于从所述联审事务请求中获取购房申请方的个人信息;

资格审核单元,用于根据所述个人信息和附加信息,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对购房申请方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其中,所述购房资格审核包括户籍审核、家庭住房审核以及社会义务审核。

进一步的,上述装置还包括附加信息获取模块,用于通过如下方式获取附加信息:

若在审核过程中产生附加信息使用需求,则调用购房智能合约以产生包括目标数据目录的附加信息获取请求,并发送至数据交换方,以指示所述数据交换方根据所述目标数据目录反馈附加信息;

接收所述数据交换方反馈的附加信息。

进一步的,上述资格审核单元在根据所述个人信息和附加信息,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对购房申请方进行户籍审核时,具体用于:

调用购房智能合约,根据所述个人信息审核购房申请方的户口类型;

若是集体户,则根据附加信息中的户籍附加信息审核所述购房申请方的户口户籍地址与身份证户籍地址是否一致;

若是非集体户,则根据附加信息中的户籍附加信息审核所述购房申请方的户口户籍地址与身份证户籍地址是否都位于购房城市。

进一步的,上述资格审核单元在根据所述个人信息和附加信息,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对购房申请方进行家庭住房审核时,具体用于:

调用购房智能合约,根据所述个人信息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单身;

若不是单身,则根据附加信息中的家庭附加信息和住房附加信息审核所述购房申请方所在家庭的总房产数是否小于第一阈值;

若是单身,则根据附加信息中的家庭附加信息和住房附加信息审核所述购房申请方所在家庭的总房产数是否小于第二阈值。

进一步的,上述资格审核单元在根据所述个人信息和附加信息,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对购房申请方进行社会义务审核时,具体用于:

调用购房智能合约,根据附加信息中的住房附加信息审核所述购房申请方名下的房产数是否小于第三阈值;

根据附加信息中的户籍附加信息和社会义务附加信息,审核所述购房申请方在购房城市落户时长、纳税时长以及社保缴纳时长是否满足预设年限。

实施例六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六提供的一种购房资格审核装置的结构框图,该装置可配置于资格审核方。该装置可执行本发明实施例三和实施例四所提供的任意一种购房资格审核方法,具备执行方法相应的功能模块和有益效果。如图6所示,该装置可以包括:

信息获取审核模块601,用于接收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并进行初步审核;

联审请求处理模块602,用于若审核通过,则根据所述个人信息向区块链网络发起联审事务请求,以请求区块链节点调用购房智能合约对所述联审事务请求进行处理,以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并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接收模块603,用于接收区块链节点反馈的审核结果,确定最终购房资格审核结果,并反馈给所述购房申请方。

本实施例提供的购房资格审核装置,资格审核方接收到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后,先进性初步审核,审核通过,根据个人信息发起联审事务请求发送至区块链网络,请求区块链网络调用购房智能合约来审核购房申请方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并向资格审核方反馈审核结果,资格审核方根据反馈结果确定最终购房资格审核结果反馈给购房申请方。极大地简化了购房资格审核流程,降低了审核成本,且提高了审核效率以及审核过程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进一步的,信息获取审核模块601具体用于:

接收购房申请方提交的个人信息;

审核所述个人信息是否为购房申请所需提交的信息。

进一步的,上述装置还包括:

审核目录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最终购房资格审核结果,生成审核数据目录;

目录请求处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审核数据目录向区块链网络发起审核目录事务请求,以上链存储。

实施例七

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七提供的一种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图7示出了适于用来实现本发明实施方式的示例性设备70的框图。图7显示的设备70仅仅是一个示例,不应对本发明实施例的功能和使用范围带来任何限制。如图7所示,该设备70以通用计算设备的形式表现。该设备70的组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一个或者多个处理器或者处理单元701,系统存储器702,连接不同系统组件(包括系统存储器702和处理单元701)的总线703。

总线703表示几类总线结构中的一种或多种,包括存储器总线或者存储器控制器,外围总线,图形加速端口,处理器或者使用多种总线结构中的任意总线结构的局域总线。举例来说,这些体系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工业标准体系结构(isa)总线,微通道体系结构(mac)总线,增强型isa总线、视频电子标准协会(vesa)局域总线以及外围组件互连(pci)总线。

设备70典型地包括多种计算机系统可读介质。这些介质可以是任何能够被设备70访问的可用介质,包括易失性和非易失性介质,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介质。

系统存储器702可以包括易失性存储器形式的计算机系统可读介质,例如随机存取存储器(ram)704和/或高速缓存存储器705。设备70可以进一步包括其它可移动/不可移动的、易失性/非易失性计算机系统存储介质。仅作为举例,存储系统706可以用于读写不可移动的、非易失性磁介质(图7未显示,通常称为“硬盘驱动器”)。尽管图7中未示出,可以提供用于对可移动非易失性磁盘(例如“软盘”)读写的磁盘驱动器,以及对可移动非易失性光盘(例如cd-rom,dvd-rom或者其它光介质)读写的光盘驱动器。在这些情况下,每个驱动器可以通过一个或者多个数据介质接口与总线703相连。系统存储器702可以包括至少一个程序产品,该程序产品具有一组(例如至少一个)程序模块,这些程序模块被配置以执行本发明各实施例的功能。

具有一组(至少一个)程序模块707的程序/实用工具708,可以存储在例如系统存储器702中,这样的程序模块707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一个或者多个应用程序、其它程序模块以及程序数据,这些示例中的每一个或某种组合中可能包括网络环境的实现。程序模块707通常执行本发明所描述的实施例中的功能和/或方法。

设备70也可以与一个或多个外部设备709(例如键盘、指向设备、显示器710等)通信,还可与一个或者多个使得用户能与该设备交互的设备通信,和/或与使得该设备70能与一个或多个其它计算设备进行通信的任何设备(例如网卡,调制解调器等等)通信。这种通信可以通过输入/输出(i/o)接口711进行。并且,设备70还可以通过网络适配器712与一个或者多个网络(例如局域网(lan),广域网(wan)和/或公共网络,例如因特网)通信。如图7所示,网络适配器712通过总线703与设备70的其它模块通信。应当明白,尽管图中未示出,可以结合设备70使用其它硬件和/或软件模块,包括但不限于:微代码、设备驱动器、冗余处理单元、外部磁盘驱动阵列、raid系统、磁带驱动器以及数据备份存储系统等。例如,若设备70配置于区块链节点设备中,则实现本发明实施例一、实施例二和实施例四任意所述的购房资格审核方法;若设备70配置于资格审核方设备,则实现本发明实施例三和实施例四所述任意的购房资格审核方法。

实施例八

本发明实施例八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或称为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可用于执行上述任意一种购房资格审核方法。

本发明实施例的计算机存储介质,可以采用一个或多个计算机可读的介质的任意组合。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是计算机可读信号介质或者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例如可以是——但不限于——电、磁、光、电磁、红外线、或半导体的系统、装置或器件,或者任意以上的组合。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更具体的例子(非穷举的列表)包括:具有一个或多个导线的电连接、便携式计算机磁盘、硬盘、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式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或闪存)、光纤、便携式紧凑磁盘只读存储器(cd-rom)、光存储器件、磁存储器件、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在本文件中,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任何包含或存储程序的有形介质,该程序可以被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与其结合使用。

计算机可读的信号介质可以包括在基带中或者作为载波一部分传播的数据信号,其中承载了计算机可读的程序代码。这种传播的数据信号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磁信号、光信号或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计算机可读的信号介质还可以是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以外的任何计算机可读介质,该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发送、传播或者传输用于由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与其结合使用的程序。

计算机可读介质上包含的程序代码可以用任何适当的介质传输,包括——但不限于无线、电线、光缆、rf等等,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可以以一种或多种程序设计语言或其组合来编写用于执行本发明实施例操作的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程序设计语言包括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诸如java、smalltalk、c++,还包括常规的过程式程序设计语言—诸如”c”语言或类似的程序设计语言。程序代码可以完全地在用户计算机上执行、部分地在用户计算机上执行、作为一个独立的软件包执行、部分在用户计算机上部分在远程计算机上执行、或者完全在远程计算机或服务器上执行。在涉及远程计算机的情形中,远程计算机可以通过任意种类的网络——包括局域网(lan)或广域网(wan)—连接到用户计算机,或者,可以连接到外部计算机(例如利用因特网服务提供商来通过因特网连接)。

注意,上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及所运用技术原理。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本发明不限于这里所述的特定实施例,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能够进行各种明显的变化、重新调整和替代而不会脱离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虽然通过以上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但是本发明实施例不仅仅限于以上实施例,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情况下,还可以包括更多其他等效实施例,而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范围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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