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商票融资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8547515发布日期:2019-08-27 21:49阅读:347来源:国知局
一种商票融资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本发明属于金融交易技术领域,具体是涉及到一种商票融资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及计算机可读介质。



背景技术:

目前,中小型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作为大型企业不可或缺的伙伴和助手,中小型企业正逐步发展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贡献者。但由于企业规模较小,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其资金获取方式受供应链核心企业支付方式支配,进而导致其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资金缺口的问题。

商票融资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可使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将其持有的应收票据进行转让,获取票面金额扣除相关贴现费用后的资金,从而进行其生产活动。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存在中小企业规模较小,银行对其信任不足等问题,导致中小企业难以直接向银行进行商票融资,此时保理公司作为中小企业与银行间的桥梁,可协助中小企业完成融资操作。

从现有商票融资过程及保理公司业务执行现状看,商票融资参与主体较多,不同主体间信息交互量大,切信息分散存储于各自的系统中,信息互通为困难,由此产生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点:对商票所处贸易背景的真实性核查较困难,通常需持票人提供贸易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进行审核,此过程耗时较长,且不易审查出交易双方共同虚构贸易背景或同一笔交易在不同机构重复申请融资等情况。同时,纸质商票较电子商票更易出现造假或存在瑕疵的风险。再者,对出票企业信用评定较困难,保理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无法参与交易双方真实贸易过程,对出票方历史交易信息掌握不充分易导致信用评定出现偏差,进而出现欠款无法收回的问题。当融资过程出现纠纷时,由于信息分散存储,举证和追责也将耗费较多精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商票融资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及计算机可读介质,能够提高商票融资的效率和可靠性。

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商票融资方法,包括:

保理公司根据储存于区块链上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以及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资信信息,与所述供应商签订保理合同,将所述供应商对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转让至所述保理公司;

金融机构通过所述区块链对所述保理公司提供的票据进行验证,以审核所述保理公司为所述供应商做的放款申请;所述票据包括所述供货合同、所述保理合同和所述应收账款所形成的票据;

金融机构在所述审核通过后在所述区块链上对所述供应商进行放款。

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商票融资装置,包括:

业务模块,用于使保理公司根据储存于区块链上的数据管理模块中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以及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资信信息,与所述供应商签订保理合同;

商票管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保理合同将所述供应商对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转让至所述保理公司;

所述商票管理模块,还用于使所述金融机构通过所述区块链对所述保理公司提供的票据进行验证,以审核所述保理公司为所述供应商做的放款申请;所述票据包括所述供货合同、所述保理合同和所述应收账款所形成的票据;

资金管理模块,用于使所述金融机构在所述审核通过后在所述区块链上对所述供应商进行放款。

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三方法提供了一种终端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商票融资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实施例的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执行时实现上述商票融资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商票融资方法中,保理公司可根据储存于区块链上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以及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资信信息,与所述供应商签订保理合同,将所述供应商对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转让至所述保理公司,金融机构可通过所述区块链对所述保理公司提供的票据进行验证,以审核所述保理公司为所述供应商做的放款申请,金融机构在所述审核通过后可在所述区块链上对所述供应商进行放款,从而能够提高商票融资的效率和可靠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商票融资方法的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商票融资方法的流程图;

图3是图2提供的商票融资方法中需要进行hash签名的相关流程的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商票融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终端设备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描述中,为了说明而不是为了限定,提出了诸如特定系统结构、技术之类的具体细节,以便透彻理解本发明实施例。然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清楚,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其它实施例中也可以实现本发明。在其它情况中,省略对众所周知的系统、装置、电路以及方法的详细说明,以免不必要的细节妨碍本发明的描述。

为了说明本发明所述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进行说明。

请参阅图1,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用融资方法。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信用融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01:保理公司根据储存于区块链上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以及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资信信息,与所述供应商签订保理合同,将所述供应商对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转让至所述保理公司。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保理公司可根据储存于区块链上的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财务信息和/或经营信息进行资信等级评定。具体地,保理公司可自行选择资信评级方法,如要素分析法、综合分析方法、加权评分法、功效系数法等,保理公司可以以供应链中全节点身份进行历史数据查询,通过区块链获取核心企业财务信息(如资产负债结构、销售利润率、现金流量充足性、资产流动性等)和/或企业经营信息(如市场占有率、专利、研究与开发实力、业务多元化程度等)进行资信评级,进而根据资信等级的评定结果判定是否为供应商进行保理。当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资信等级达标时,所述保理公司可根据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与所述供应商签订保理合同,基于所述保理合同可将所述供应商对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转让至所述保理公司。所述供应商作为资金需求方与保理公司签订的商业保理合同,以智能合约形式存储于区块链中,可通过区块链中的业务管理模块完成智能合约的生成、确认与执行。智能合约以其数据来源于链上、合约自动执行在链上、合约输出在链上的特点实现其低人为干预、去中心化的优势,链上数据具有真实难以篡改的特性,合约同时被多结点执行,结果通过共识才能被认可,最终将合约执行结果输出到链上,数据可溯源,同时为与之关联的智能合约提供输入数据的准确性保障。进一步地,在保理公司与所述供应商签订保理合同之前,供应链核心企业可与供应商签订以智能合约形式存储于区块链上的供货合同,形成所述供应商对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同时保理公司还可从所述区块链上获取所述供应商核心企业的资信信息,从而可为保理公司与所述供应商签订保理合同提供相关票据和信息上的基础。

s102:金融机构通过所述区块链对所述保理公司提供的票据进行验证,以审核所述保理公司为所述供应商做的放款申请。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保理公司可向供应链核心企业以及供应商(资金需求方)发送应收账款转让确认通知,并等待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以及所述供应商对所述应收账款转让通知进行签名确认。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供应商对所述应收账款转让通知进行哈希(hash)签名,使应收账款转让行为生效,并使应收账款转让行为的生效信息记录在所述区块链中,从而可将所述供应商对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转移至所述保理公司。应收账款转让行为生效之后,金融机构(例如,银行)作为所述区块链的全节点,拥有完整的区块链账本,可通过所述区块链验证所述保理公司提供的票据(可包括所述供货合同、所述保理合同和所述应收账款所形成的票据等)的真实性,以审核所述保理公司为所述供应商做的放款申请。在区块链中,保理公司可通过贴现、质押融资、质押开票等方式为所述供应商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s103:金融机构在所述审核通过后在所述区块链上对所述供应商进行放款。

具体地,在区块链中,金融机构可将资金充值到自身账户,通过资金管理模块,可将资金兑换成等值token(代币),并将token支付给所述供应商(资金需求方),供应商可在得到资金供给方提供的结算代币时选择提款,以通过资金管理模块扣除所述金融机构结算代币、所述供应商应收账款代币,同时将代币由所述金融机构账户转至所述供应商账户。在对供应商放款之后,供应商可按照所述供货合同及所述保理合同形成的智能合约向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供货,相应供货信息记录在所述区块链中。供应链核心企业在获得所述供货协议对应的货物之后,可将还款资金充值到区块链账户中,在资金管理模块,通过资金兑换获取等值代币,商业银行可在得到核心企业还款的结算代币时选择提款,通过资金管理模块扣除供应链核心企业结算代币,同时将代币由供应链核心企业转至商业银行账户。通过所述保理合同所形成的智能合约检测到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向银行进行代币还款结算后,进行保理公司与银行间贴现、质押融资、质押开票等的融资票据清算,票据清算结束则自动标记智能合约完成,并在所述区域链上进行记录。

下面以图2为例,对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商票融资方法做进一步的介绍。

对于步骤①,供应链内交易双方(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供应商)在区块链业务模块中上传供货合同,以智能合约形式存储于区块链中,通过双方签名确认则合约生效,形成所述供应商对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

步骤②,保理公司通过区块链对供应链核心企业进行资信等级评定。保理公司可自行选择资信评级方法,如要素分析法、综合分析方法、加权评分法、功效系数法等,保理公司可以以供应链中全节点身份进行历史数据查询,通过区块链获取核心企业财务信息(如资产负债结构、销售利润率、现金流量充足性、资产流动性等)和/或企业经营信息(如市场占有率、专利、研究与开发实力、业务多元化程度等)进行资信评级,进而根据资信等级的评定结果判定是否为供应商进行保理。

步骤③,供应商作为资金需求方与保理公司签订商业保理合同,以智能合约形式存储于区块链中,通过区块链的业务管理模块完成智能合约的生成、确认与执行,还可通过商票管理模块与资金管理模块实现商票(例如,所述供应商对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的转移与资金的结算。

步骤④,保理公司向供应链核心企业以及资金需求方(供应商)发送应收账款转让确认通知,等待双方对其进行hash签名确认。

步骤⑤,供应链核心企业和资金需求方对应收账款转让确认通知进行hash签名,均签名后应收账款转让行为生效,信息记录在区块链中,从而可将所述供应商对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转移至所述保理公司。

步骤⑥,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作为区块链全节点,拥有完整的区块链账本,通过区块链验证交易票据(例如,所述供货合、所述保理合同以及所述供应商对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票据)的真实性。

步骤⑦,在区块链中,保理公司通过贴现、质押融资、质押开票等方式为所述供应商向商业银行进行融资。

步骤⑧,在区块链中,商业银行将资金充值到自身账户,在资金管理模块,通过资金兑换以获取等值代币,并将代币支付给资金需求方,资金需求方在得到资金供给方结算代币时选择提款,以通过资金管理模块扣除资金供给方结算代币、资金需求方应收账款代币,同时将代币由供给方账户(商业银行)转至需求方账户(供应商)。

步骤⑨,资金需求方按照所述供货合同及所述保理合同所形成的智能合约的要求向供应链核心企业供货,相应供货信息记录在区块链中。

步骤⑩,供应链核心企业将还款资金充值到区块链账户中,在资金管理模块,通过资金兑换获取等值代币,商业银行在得到核心企业还款的结算代币时选择提款,以通过资金管理模块扣除供应链核心企业结算代币,同时将代币由供应链核心企业转至商业银行账户。所述保理合同所形成的智能合约在检测到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向银行进行代币还款结算后,进行保理公司与银行间贴现、质押融资、质押开票等的融资票据清算,票据清算结束则自动标记智能合约完成,并在区域链上进行记录。

需要强调的是,请参阅图3,上述步骤①中的购货合同(或成为供货合同)及应收账款的形成(例如应收账款票据)需要经过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供应商进行hash签名确认。步骤③中的保理合同需要由供应商与保理公司进行hash签名,也可由供应商、保理公司以及供应链核心企业进行hash签名。步骤⑤中的应收账款转让需由供应链核心企业和资金需求方(供应商)进行hash签名。步骤⑦中的贴现、质押融资和质押开票需要由所述保理公司和所述金融机构进行hash签名。步骤⑧中的资金收付需要由所述金融机构和所述供应商进行hash签名。步骤⑨中的货物交付需要由所述供应商和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进行hash签名确定。步骤⑩中的资金收付需要由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和所述金融机构进行hash签名。

在图1提供的商票融资方法中,保理公司可根据储存于区块链上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以及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资信信息,与所述供应商签订保理合同,将所述供应商对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转让至所述保理公司,金融机构可通过所述区块链对所述保理公司提供的票据进行验证,以审核所述保理公司为所述供应商做的放款申请,金融机构在所述审核通过后可在所述区块链上对所述供应商进行放款。本发明实施例可实现商票融资过程各主体信息互联互通,还可利用区块链安全、不可篡改以及智能合约自动执行等性能,提升融资效率与可靠性。此外,在出现融资纠纷时,利用区块链能够提供可追溯的可信账本的优势,可降低举证和追责的成本。

请参阅图4,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商票融资装置的结构框图。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的商票融资装置40包括数据管理模块401、业务模块402、资信评定模块403、商票管理模块404和资金管理模块405:

数据管理模块401,用于所述区块链上所产生的数据进行数据收集、数据存储和数据共享。具体地,数据管理模块401可用于使保理公司从所述区块链上获取所述供应商核心企业的资信信息。数据管理模块401还可用于在所述金融机构根据所述保理公司的融资申请向所述供应商放款及供应商按照所述供货合同所形成的智能合约向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供货之后,对相应供货信息进行记录。

业务模块402,用于合约上传、合约确认和合约终止。具体地,业务模块402可使保理公司根据储存于区块链上的数据管理模块401中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以及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资信信息,与所述供应商签订保理合同。业务模块402还可使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供应商签订以智能合约形式存储于区块链上供货合同。进一步地,所述业务模块402可用于在所述资信评定模块403评定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资信等级达标时,使所述保理公司根据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与所述供应商签订保理合同。

资信评定模块403,用于对企业的资信等级进行评定,以及设定达到可融资或可签订相关协议的等级标准。具体地,资信评定模块403可用于使所述保理公司根据储存于区块链上的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财务信息和/或经营信息进行资信等级评定。

商票管理模块404,用于商票的发行和商票的转让。具体地,商票管理模块404可根据所述保理合同将所述供应商对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转让至所述保理公司。商票管理模块404还可使所述金融机构通过所述区块链对所述保理公司提供的票据进行验证,以审核所述保理公司为所述供应商做的放款申请;所述票据包括所述供货合同、所述保理合同和所述应收账款所形成的票据等。商票管理模块404还用于根据所述供货合同,形成所述供应商对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商票管理模块404还可用于在通过所述保理合同所形成的智能合约检测到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向所述金融机构进行代币还款后,进行保理公司与银行间的融资票据清算。

资金管理模块405,用于资金兑换、资金支付和资金收入。具体地,资金管理模块405可用于使所述金融机构在所述审核通过后在所述区块链上对所述供应商进行放款,以及用于供应链核心企业以token方式还款给所述金融机构等。

关于数据管理模块401、业务模块402、资信评定模块403、商票管理模块404和资金管理模块405更多的细节性的功能及处理方法可参见图1的相关描述,故在此不再赘述。此外,需要指出的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商票融资装置40可设置于基于所述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平台系统当中。

图4提供的商票融资装置中,保理公司可根据储存于区块链上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以及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资信信息,与所述供应商签订保理合同,将所述供应商对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转让至所述保理公司,金融机构可通过所述区块链对所述保理公司提供的票据进行验证,以审核所述保理公司为所述供应商做的放款申请,金融机构在所述审核通过后可在所述区块链上对所述供应商进行放款。本发明实施例可实现商票融资过程各主体信息互联互通,还可利用区块链安全、不可篡改以及智能合约自动执行等性能,提升融资效率与可靠性。此外,在出现融资纠纷时,利用区块链能够提供可追溯的可信账本的优势,可降低举证和追责的成本。

图5是本发明一实施例提供的终端设备的示意图。如图5所示,该实施例的终端设备5包括:处理器50、存储器51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51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50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52,例如进行信用融资的程序。所述处理器5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52时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例如,图1所示的s101至s103。或者,所述处理器5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52时实现上述各装置实施例中各模块/单元的功能,例如图4所示模块401至405的功能。

示例性的,所述计算机程序52可以被分割成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所述一个或者多个模块/单元被存储在所述存储器51中,并由所述处理器50执行,以完成本发明。所述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可以是能够完成特定功能的一系列计算机程序指令段,该指令段用于描述所述计算机程序52在终端设备5中的执行过程。例如,所述计算机程序52可以被分割成据管理模块401、业务模块402、资信评定模块403、商票管理模块404和资金管理模块405。(虚拟装置中的模块),各模块具体功能如下:

数据管理模块401,用于所述区块链上所产生的数据进行数据收集、数据存储和数据共享。具体地,数据管理模块401可用于使保理公司从所述区块链上获取所述供应商核心企业的资信信息。数据管理模块401还可用于在所述金融机构根据所述保理公司的融资申请向所述供应商放款及供应商按照所述供货合同所形成的智能合约向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供货之后,对相应供货信息进行记录。

业务模块402,用于合约上传、合约确认和合约终止。具体地,业务模块402可使保理公司根据储存于区块链上的数据管理模块401中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以及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资信信息,与所述供应商签订保理合同。业务模块402还可使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供应商签订以智能合约形式存储于区块链上供货合同。进一步地,所述业务模块402可用于在所述资信评定模块403评定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资信等级达标时,使所述保理公司根据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与所述供应商签订保理合同。

资信评定模块403,用于对企业的资信等级进行评定,以及设定达到可融资或可签订相关协议的等级标准。具体地,资信评定模块403可用于使所述保理公司根据储存于区块链上的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财务信息和/或经营信息进行资信等级评定。

商票管理模块404,用于商票的发行和商票的转让。具体地,商票管理模块404可根据所述保理合同将所述供应商对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转让至所述保理公司。商票管理模块404还可使所述金融机构通过所述区块链对所述保理公司提供的票据进行验证,以审核所述保理公司为所述供应商做的放款申请;所述票据包括所述供货合同、所述保理合同和所述应收账款所形成的票据等。商票管理模块404还用于根据所述供货合同,形成所述供应商对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商票管理模块404还可用于在通过所述保理合同所形成的智能合约检测到所述供应链核心企业向所述金融机构进行代币还款后,进行保理公司与银行间的融资票据清算。

资金管理模块405,用于资金兑换、资金支付和资金收入。具体地,资金管理模块405可用于使所述金融机构在所述审核通过后在所述区块链上对所述供应商进行放款,以及用于供应链核心企业以代币token方式还款给所述金融机构等。

所述终端设备5可以是桌上型计算机、笔记本、掌上电脑及云端服务器等计算设备。终端设备5可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理器50、存储器5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5仅仅是终端设备5的示例,并不构成对终端设备5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例如所述终端设备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总线等。

所述处理器50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processingunit,cpu),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signal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所述存储器51可以是终端设备5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终端设备5的硬盘或内存。所述存储器51也可以是终端设备5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所述终端设备5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media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card)等。进一步地,所述存储器51还可以既包括终端设备5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所述存储器51用于存储所述计算机程序以及终端设备5所需的其他程序和数据。所述存储器51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上述系统中单元、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发明的范围。

在本发明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终端设备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终端设备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或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另外,在本发明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所述集成的模块/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包括:能够携带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u盘、移动硬盘、磁碟、光盘、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accessmemory)、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等。需要说明的是,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包含的内容可以根据司法管辖区内立法和专利实践的要求进行适当的增减,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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