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广告推送服务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033224发布日期:2020-02-28 10:41阅读:196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广告服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广告推送服务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移动客户端已成为应用内置广告的主流市场,特别是手机、平板电脑等,但是盲目地对移动客户端推送广告,不仅制约广告市场的发展,降低推送需求的精准性,还会使用于对广告产生厌倦,不利于用户的使用体验。

如何更全面了解用户需求,实现具有针对性广告推送,提高用户对广告的需求以及有效提高广告的点击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重点研究的问题之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广告推送服务系统,服务器向客户端发送预设的广告,客户端根据用户对广告的操作行为获取对应的标签信息,并根据标签信息获得的相类似广告,全面了解用户需求,实现具有针对性广告推送,提高用户对广告的需求以及有效提高广告的点击率。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广告推送服务系统,包括客户端、服务器和广告推送模块;

所述客户端缓存所述服务器发送的广告,并在用户操作所述客户端时推送广告,同时所述客户端根据用户对广告的操作行为获取对应的标签信息,并发送到所述服务器中;

所述服务器用于向所述客户端发送预设的广告;

所述客户端设置于移动终端,所述客户端中设置有所述广告推送模块,所述广告推送模块用于通过移动终端所连接的通信网络与服务器通信。

进一步的,所述广告包括定时投放广告、定向投放广告和普通广告。

进一步的,所述定向投放广告为根据标签信息获得的相类似广告,所述定时投放广告为在不同时间段内推送对应类别的广告,所述广告的推送优先级大小由大至小依次排序为定向投放广告、定时投放广告和普通广告。

进一步的,所述服务器上预设有商家的广告信息和广告有效期,所述服务器用于对广告信息的广告有效期进行判定处理,得到有效广告信息。

进一步的,所述有效广告信息推送给客户端的所述广告推送模块,所述广告推送模块用于显示接收到的有效广告信息。

进一步的,所述广告推送模块缓存并显示来自所述服务器的所述有效广告信息,当所述广告推送模块再次接收到新的有效广告信息时,所述广告推送模块用新的有效广告信息替换旧的有效广告信息,并显示新的有效广告信息。

进一步的,所述标签信息还包括所述客户端的机型和所述客户端的地理位置信息。

进一步的,所述客户端为手机或电脑。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服务器向客户端发送预设的广告,客户端根据用户对广告的操作行为获取对应的标签信息,并根据标签信息获得的相类似广告,全面了解用户需求,实现具有针对性广告推送,提高用户对广告的需求以及有效提高广告的点击率。

(2)本发明的广告推送业务系统,服务器只向广告推送模块推送有效广告信息,广告推送模块只显示最新接收到的有效广告信息,广告推送模块不显示过期的广告信息,完成过期的广告信息自动清理的功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广告推送服务系统。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广告推送服务系统,包括客户端、服务器和广告推送模块;

所述客户端缓存所述服务器发送的广告,并在用户操作所述客户端时推送广告,同时所述客户端根据用户对广告的操作行为获取对应的标签信息,并发送到所述服务器中;

所述服务器用于向所述客户端发送预设的广告;

所述客户端设置于移动终端,所述客户端中设置有所述广告推送模块,所述广告推送模块用于通过移动终端所连接的通信网络与服务器通信。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广告包括定时投放广告、定向投放广告和普通广告。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定向投放广告为根据标签信息获得的相类似广告,所述定时投放广告为在不同时间段内推送对应类别的广告,所述广告的推送优先级大小由大至小依次排序为定向投放广告、定时投放广告和普通广告。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服务器上预设有商家的广告信息和广告有效期,所述服务器用于对广告信息的广告有效期进行判定处理,得到有效广告信息。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有效广告信息推送给客户端的所述广告推送模块,所述广告推送模块用于显示接收到的有效广告信息。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广告推送模块缓存并显示来自所述服务器的所述有效广告信息,当所述广告推送模块再次接收到新的有效广告信息时,所述广告推送模块用新的有效广告信息替换旧的有效广告信息,并显示新的有效广告信息。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标签信息还包括所述客户端的机型和所述客户端的地理位置信息。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客户端为手机或电脑。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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