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20510992发布日期:2020-04-24 18:31阅读:258来源:国知局
一种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本申请属于软件开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远程服务调用(remoteprocesscall,rpc),被广泛地应用在很多企业应用中,随着业务的发展,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单机服务往往难以满足用户的服务需要,另外单机服务一旦发生故障就无法提供服务,并不能具备很好的容错能力。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通常采用分布式来部署服务,以提供较好的容错能力,同时将服务的负载分散到每个服务器节点中,以提升对外服务能力。然而一些在传统单点服务中很容易实现的功能,在服务分布式部署之后会变得容易出现问题,尤其是对于分布式服务的实体对象创建过程会出现异常,且由于实体对象创建过程的异常是不可见的,会导致异常无法及时地处理,影响部署进程。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及系统,可以解决目前由于实体对象创建过程的异常是不可见的,会导致异常无法及时地处理,影响部署进程的问题。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包括:

接收实体对象创建请求,并根据所述实体对象创建请求确定目标主实体和目标附属实体;

创建所述目标主实体,并在创建完成后返回目标主实体信息;

若监听到所述目标主实体创建完成,则创建所述目标附属实体;

若监听到所述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则返回消息消费失败状态至消息队列。

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还包括:

若所述目标主实体创建失败,则返回实体创建失败消息。

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创建所述目标主实体,并在创建完成后返回目标主实体信息之后,还包括:

返回目标主实体创建成功消息至所述消息队列。

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所述若监听到所述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则返回消息消费失败状态至消息队列之后,还包括:

将所述消息队列中的目标附属实体的创建事件标识为未消费事件。

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目标附属实体还包括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和下游目标附属实体,所述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成功,则返回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成功消息至所述消息队列;

若监听到所述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成功消息,则创建下游目标附属实体。

进一步地,还包括;

若监听到所述下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则返回下游目标附属实体消息消费失败状态至所述消息队列。

进一步地,还包括:

若监听到所述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的次数大于预设阈值,则返回错误信息。

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实体对象的创建系统,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实体对象创建请求,并根据所述实体对象创建请求确定目标主实体和目标附属实体;

第一创建模块,用于创建所述目标主实体,并在创建完成后返回目标主实体信息;

第二创建模块,用于若监听到所述目标主实体创建完成,则创建所述目标附属实体;

监听模块,用于若监听到所述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则返回消息消费失败状态至消息队列。

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终端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前述第一方面所述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的步骤。

第四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前述第一方面所述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的步骤。

第五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终端设备上运行时,使得终端设备执行上述第一方面中任一项所述的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

可以理解的是,上述第二方面至第五方面的有益效果可以参见上述第一方面中的相关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本申请实施例与现有技术相比存在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创建实体对象的过程中将主实体的创建和附属实体的创建解耦,在主实体创建完成后就在业务上视为整个实体对象创建完毕,返回主实体信息至用户,并基于消息队列的事件监听,在完成主实体的创建后创建附属实体,在附属实体无法创建时给出反馈,能够及时地发现异常,有效地解决异常无法及时处理,影响部署进度的问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所适用的应用场景的架构示意图;

图4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实体对象的创建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终端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描述中,为了说明而不是为了限定,提出了诸如特定系统结构、技术之类的具体细节,以便透彻理解本申请实施例。然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清楚,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其它实施例中也可以实现本申请。在其它情况中,省略对众所周知的系统、装置、电路以及方法的详细说明,以免不必要的细节妨碍本申请的描述。

应当理解,当在本申请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时,术语“包括”指示所描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和/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组件和/或其集合的存在或添加。

还应当理解,在本申请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相关联列出的项中的一个或多个的任何组合以及所有可能组合,并且包括这些组合。

如在本申请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术语“如果”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当...时”或“一旦”或“响应于确定”或“响应于检测到”。类似地,短语“如果确定”或“如果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意指“一旦确定”或“响应于确定”或“一旦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或“响应于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

另外,在本申请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申请说明书中描述的参考“一个实施例”或“一些实施例”等意味着在本申请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包括结合该实施例描述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点。由此,在本说明书中的不同之处出现的语句“在一个实施例中”、“在一些实施例中”、“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在另外一些实施例中”等不是必然都参考相同的实施例,而是意味着“一个或多个但不是所有的实施例”,除非是以其他方式另外特别强调。术语“包括”、“包含”、“具有”及它们的变形都意味着“包括但不限于”,除非是以其他方式另外特别强调。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可以应用在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车载设备、增强现实(augmentedreality,ar)/虚拟现实(virtualreality,vr)设备、笔记本电脑、超级移动个人计算机(ultra-mobilepersonalcomputer,umpc)、上网本、个人数字助理(personaldigitalassistant,pda)等终端设备上,且该终端设备是分布式系统中的一个节点或者分布式系统的管理中心,通过该终端设备的开发环境来实现分布式服务的部署,具体包括分布式服务的实体对象创建。

请参阅图1,图1示出了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的实现流程图,如图2所示,上述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包括以下步骤,详述如下:

s101:接收实体对象创建请求,并根据所述实体对象创建请求确定目标主实体和目标附属实体。

具体地,通常一个系统会有很多个对象,通过对这些对象进行抽象就能够得到一些实体对象,实体对象指的是可永久存储的数据对象,通常可以用关系数据库的一张数据表或一张主表和与之连接的几张子表来表示,这些用来表示关联关系的数据表就是附属实体,而抽象出的实体就是主实体,例如用户、设备等。

具体地,终端用户根据需求会发起一个实体对象创建请求,其中包括需要创建的实体对象,后台服务在接收到该实体对象创建请求后,就能够解析出需要创建的实体对象,并基于该实体对象确定目标主实体和目标附属实体。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目标附属实体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在此不加以限制。且多个目标附属实体可以是没有关联关系的只附属于主实体的附属主体,也有部分是某些附属主体的附属主体,即两个附属主体属于上下游关系,只有当上游附属主体创建完成后才能继续创建下游附属主体。

s102:创建所述目标主实体,并在创建完成后返回目标主实体信息。

具体地,在确定了目标主实体后,后台服务会自动创建该目标主实体。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创建目标主实体可以基于java编程使用new操作来创建目标主实体,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创建,例如基于java的反射机制来创建目标主实体、调用clone,jvm就创建一个新的对象主实体等,在此不加以限制。

示例性的,在实体类包中创建一个user的实体类,并在user实体类中加入用户信息,使用pojo标准的get方法与set方法快速创建目标主实体。

具体地,由于服务的创建对应地必定是一个主实体的创建,且只要主实体创建完成,其他附属实体的创建即使存在一定程序上的延迟,也不会影响整体流程的实现,因此当后台服务创建完成目标主实体后,就在业务上视为整个实体对象创建完毕,然后将创建完成的目标主实体的主实体信息返回给用户。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目标主实体信息是指该目标主实体的相关信息,假设目标主实体为用户(user),则目标主实体信息包括用户名(username)及用户密码(password)等信息;假设目标主实体为设备,则目标主实体信息包括设备名及设备地址等信息。

s103:若监听到所述目标主实体创建完成,则创建所述目标附属实体。

具体地,目标附属实体在消息队列中注册目标主实体创建事件消息的监听,一旦监听到目标主实体的创建完成的消息后,后台服务就会继续创建目标附属实体。

具体地,为了避免消息的重复消费,附属实体的监听事件使用统一的消费者组来实现。

具体地,当全部的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完成则结束整个实体对象的创建流程。

s104:若监听到所述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则返回消息消费失败状态至消息队列。

具体地,通过消息队列对实体对象创建的创建事件进行管理,通过在消息队列中注册目标附属实体创建事件消息的监听,一旦监听到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则返回消息消费失败状态给到消息队列,以此来表明该目标附属实体的创建事件未成功,及时地反馈异常。

在一个实施例中,上述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

若所述目标主实体创建失败,则返回实体创建失败消息。

具体地,如果目标主实体创建失败,则结束整个实体对象的创建流程,并返回实体创建失败消息给到用户,以提示用户本次实体对象的创建失败。

在一个实施例中,上述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在s102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返回目标主实体创建成功消息至所述消息队列。

具体地,当目标主实体创建成功后,后台服务会返回一个目标主实体创建成功消息给到消息队列,消息队列就会将目标主实体的创建事件标记为已消费,则不会重复创建目标主实体,且监听该目标主实体是否创建成功就是监听目标主实体是否返回目标主实体创建成功消息,若目标主实体创建失败,则不会返回该消息。

在一个实施例中,上述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在s104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将所述消息队列中的目标附属实体的创建事件标识为未消费事件。

具体的,当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时,后台服务会返回一个消息消费失败状态给到消息队列,当消息队列接收到该消息消费失败状态后,会将该目标附属实体的创建事件标识为未消费事件,基于消息队列的重试功能,对于未消费事件,消息队列会继续发起该目标附属实体的创建事件给到后台服务,以使后台服务继续创建该目标附属实体。

在一个实施例中,上述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若监听到所述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的次数大于预设阈值,则返回错误信息。

具体地,消息队列会统计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的次数,并监听该次数是否大于预设阈值,若该次数大于预设阈值,则说明该目标附属实体的创建确实存在后台服务无法克服的问题,此时向用户返回错误信息,便于人工介入处理,提高处理效率。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预设阈值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在此不加以限制。

在实际应用中,上述消息队列基于中间件来实现,由于大多数的分布式系统内部都会有中间件的使用,因此也无需对整个系统原有的业务逻辑进行改造,只需要在原有的中间件的基础上添加实体对象创建的创建事项的消息队列,就能对实体对象的创建过程进行监听,以便于及时地发现异常,改造成本低。

本实施例提供的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通过在创建实体对象的过程中将主实体的创建和附属实体的创建解耦,在主实体创建完成后就在业务上视为整个实体对象创建完毕,返回主实体信息至用户,并基于消息队列的事件监听,在完成主实体的创建后创建附属实体,在附属实体无法创建时给出反馈,能够及时地发现异常,有效地解决异常无法及时处理,影响部署进度的问题。

请参阅图2,图2示出了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中的具体实现流程图。本实施例与上一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目标附属实体还包括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和下游目标附属实体,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还包含以下多个步骤,详述如下:

s201:若所述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成功,则返回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成功消息至所述消息队列。

s202:若监听到所述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成功消息,则创建下游目标附属实体。

具体地,对于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和下游目标附属实体的创建,需要先创建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后才能创建下游目标附属实体,因此可以在消息队列中加入上游目标附属实体的创建事件的监听,用于监听该上游目标附属实体是否创建成功,一旦监听到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成功,则继续创建下游目标附属实体。

请参阅图3,图3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所适用的应用场景的架构图,如图3所示,在本实施例中,用户终端发送实体对象创建请求给到后台服务,后台服务会接收该实体对象创建请求并根据实体对象创建请求确定目标主实体和目标附属实体,上述目标附属实体包括第一目标附属实体1、第二目标附属实体2以及第三目标附属实体11。其中,第三目标附属实体11是第一目标附属实体1的附属实体,即第一目标附属实体1为上游目标附属实体,上述第三目标附属实体为下游目标附属实体。后台服务在接收到该实体对象创建请求后开始创建目标主实体,并在创建完成后,发送一个目标主实体创建成功消息至消息队列,返回目标主实体信息给用户终端。当消息队列接收到该目标主实体创建成功消息后会发送第一目标附属实体1的创建事件和第二目标附属实体2的创建事件给到后台服务,以使后台服务分别创建第一目标附属实体1和第二目标附属实体2,且在第一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完成后返回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成功消息至所述消息队列。当消息队列接收到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成功消息后会发送第三目标附属实体11的创建事件,以使后台服务创建第三目标附属实体11。当第一目标附属实体1、第二目标附属实体2以及第三目标附属实体11均创建完成时,结束创建流程。

在一个实施例中,上述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

若监听到所述下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则返回下游目标附属实体消息消费失败状态至所述消息队列。

具体地,通过消息队列对实体对象创建的创建事件进行管理,通过在消息队列中注册下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事件消息的监听,一旦监听到下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则返回消息消费失败状态给到消息队列,以此来表明该下游目标附属实体的创建事件未成功,及时地反馈异常。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通过在创建实体对象的过程中将主实体的创建和附属实体的创建解耦,在主实体创建完成后就在业务上视为整个实体对象创建完毕,返回主实体信息至用户,并基于消息队列的事件监听,在完成主实体的创建后创建附属实体,在附属实体无法创建时给出反馈,能够及时地发现异常,有效地解决异常无法及时处理,影响部署进度的问题。

对应于上文实施例所述的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图4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实体对象的创建系统的结构框图,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申请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参照图4,该实体对象的创建系统包括接收模块11、第一创建模块12、第二创建模块13以及监听模块14。

接收模块11用于接收实体对象创建请求,并根据所述实体对象创建请求确定目标主实体和目标附属实体;

第一创建模块12用于创建所述目标主实体,并在创建完成后返回目标主实体信息;

第二创建模块13用于若监听到所述目标主实体创建完成,则创建所述目标附属实体;

监听模块14用于若监听到所述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则返回消息消费失败状态至消息队列。

可选地,上述实体对象的创建系统还包括第一返回模块。

上述第一返回模块用于若所述目标主实体创建失败,则返回实体创建失败消息。

可选地,上述实体对象的创建系统还包括队列模块。

上述队列模块用于返回目标主实体创建成功消息至所述消息队列。

可选地,上述实体对象的创建系统还包括标识模块。

上述标识模块用于将所述消息队列中的目标附属实体的创建事件标识为未消费事件。

可选地,所述目标附属实体还包括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和下游目标附属实体,上述实体对象的创建系统还包括第二返回模块和下游创建模块。

上述第二返回模块用于若所述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成功,则返回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成功消息至所述消息队列;

上述下游创建模块用于若监听到所述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成功消息,则创建下游目标附属实体。

可选地,上述实体对象的创建系统还包括第三返回模块。

上述第三返回模块,用于若监听到所述下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则返回下游目标附属实体消息消费失败状态至所述消息队列。

可选地,上述实体对象的创建系统还包括错误提示模块。

错误提示模块用于若监听到所述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的次数大于预设阈值,则返回错误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装置/单元之间的信息交互、执行过程等内容,由于与本申请方法实施例基于同一构思,其具体功能及带来的技术效果,具体可参见方法实施例部分,此处不再赘述。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上述系统中单元、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因此,本实施例提供的实体对象的创建系统同样能够通过在创建实体对象的过程中将主实体的创建和附属实体的创建解耦,在主实体创建完成后就在业务上视为整个实体对象创建完毕,返回主实体信息至用户,并基于消息队列的事件监听,在完成主实体的创建后创建附属实体,在附属实体无法创建时给出反馈,能够及时地发现异常,有效地解决异常无法及时处理,影响部署进度的问题。

图5为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终端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如图5所示,该实施例的终端设备5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50(图5中仅示出一个)、存储器51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51中并可在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0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52,所述处理器5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52时实现上述任意各个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所述终端设备5可以是桌上型计算机、笔记本、掌上电脑及云端终端设备等计算设备。该终端设备可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理器50、存储器5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5仅仅是终端设备5的举例,并不构成对终端设备5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例如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等。

所称处理器50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processingunit,cpu),该处理器50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signal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所述存储器51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是所述终端设备5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终端设备5的硬盘或内存。所述存储器51在另一些实施例中也可以是所述终端设备5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所述终端设备5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media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card)等。进一步地,所述存储器51还可以既包括所述终端设备5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所述存储器51用于存储操作系统、应用程序、引导装载程序(bootloader)、数据以及其他程序等,例如所述计算机程序的程序代码等。所述存储器51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示例性的,所述计算机程序52可以被分割成一个或多个单元,所述一个或者多个单元被存储在所述存储器51中,并由所述处理器50执行,以完成本申请。所述一个或多个单元可以是能够完成特定功能的一系列计算机程序指令段,该指令段用于描述所述计算机程序52在所述终端设备5中的执行过程。例如,所述计算机程序52可以被分割成接收模块、第一创建模块、第二创建模块及监听模块,各单元具体功能如下: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实体对象创建请求,并根据所述实体对象创建请求确定目标主实体和目标附属实体;

第一创建模块,用于创建所述目标主实体,并在创建完成后返回目标主实体信息;

第二创建模块,用于若监听到所述目标主实体创建完成,则创建所述目标附属实体;

监听模块,用于若监听到所述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则返回消息消费失败状态至消息队列。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网络设备,该网络设备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存储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任意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移动终端上运行时,使得移动终端执行时实现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申请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至少可以包括:能够将计算机程序代码携带到拍照装置/终端设备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accessmemory)、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例如u盘、移动硬盘、磁碟或者光盘等。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可以是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申请的范围。

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网络设备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网络设备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或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申请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申请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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