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透明盖板(1)、表盘(2)、光源(3)和感光组件(4);
所述光源(3)用于将光线射入所述透明盖板(1)中;
所述透明盖板(1)位于所述表盘(2)的上方;
所述感光组件(4)上方设有至少一个用于小孔成像的成像孔(5);
所述感光组件(4)位于所述表盘(2)的下方,用于接收由所述光源(3)发射、经手指表面与所述透明盖板(1)接触的部位反射射入成像孔(5)的光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3)位于所述透明盖板(1)的水平侧面,所述光源(3)射出的光进入所述透明盖板(1)并在所述透明盖板(1)内以全反射方式传播,当有手指接触所述透明盖板(1)外表面时,所述手指与所述透明盖板(1)接触处光线的全反射传播被破坏,形成漫反射,漫反射的光线通过所述成像孔(5)在所述感光组件(4)上成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3)位于所述透明盖板(1)的下侧,当手指接触所述透明盖板(1)外表面时,所述光源(3)射出的光经过所述透明盖板(1)照射于所述手指表面并形成反射光,所述反射光通过所述成像孔(5)在所述感光组件(4)上成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表盘(2)采用不透明基材制成,所述表盘(2)上设有至少一个透光孔(6),所述表盘(2)与所述感光组件(4)之间设有成像板(8),所述成像孔(5)设置于所述成像板(8)上,所述成像孔(5)位于所述透光孔(6)下方,所述透光孔(6)孔径大于所述成像孔(5)孔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表盘(2)采用透明基材制成,所述表盘(2)上表面设有遮光层(7),所述遮光层(7)上开设所述成像孔(5),所述遮光层(7)上表面设有涂层。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盖板(1)上设有用于提示手指按捺位置的提示标识。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标识采用荧光材料制成。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标识为设置于所述透明盖板(1)上的凸起或凹陷。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孔(5)的数量为4个,并按照2×2方阵排布,其中,相邻两个所述成像孔(5)相对于指针的法向间距大于所述指针宽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3)采用近红外光或可见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