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化可移动式显示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213508发布日期:2020-06-23 21:27阅读:142来源:国知局
模块化可移动式显示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显示设备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模块化可移动式显示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市场对透明显示屏的需求不断增大,市场对于显示屏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传统的透明显示屏通常为一个整体,只能安装于固定物体,无法移动,也无法根据需要局部调整显示屏的角度,不适用于展会、节庆等临时性活动及小空间中的应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模块化可移动式显示设备,以模块化的形式实现简单快速的安装,可移动、可更改面积大小、可局部角度,灵活性高,适用范围广。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模块化可移动式显示设备,包括单元模块、转动模块,多个单元模块依次连接形成中间模块,中间模块的两侧均转动连接有转动模块,单元模块、转动模块均包括中空的底托,底托顶部固定有显示模块,底托底部内侧壁之间固定有方管,底托下方有多个螺纹地脚,螺纹地脚的螺纹杆向上穿过方管,方管的前壁向下固定有滚动组件,方管顶部固定有连接固定夹具,所述中间模块中相邻两个底托通过连接固定夹具固定。

进一步的,所述底托的两侧向上固定有附框,两个所述附框之间螺纹连接有所述显示模块。

进一步的,所述显示模块包括固定框,固定框内固定有发光部件,固定框的边框内设有多个控制器,控制器之间通过传输线连接,传输线的一端从固定框底部伸入所述底托内。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固定夹具包括固定在所述方管一端的固定座、手柄,手柄的前端间隔固定有两个连杆,所述固定座的顶部位于两个连杆之间,两个连杆与固定座顶部通过第一轴转动连接,两个连杆之间还转动连接有第二轴,第二轴的前端固定有挂钩,所述底托的内侧壁固定有与所述挂钩配合的固定块,固定块位于所述方管另一端的上方。

进一步的,所述螺纹杆的底部固定有地脚底座,螺纹杆外壁从上至下依次螺纹连接有第一螺母、第二螺母、第三螺母,所述方管位于第一螺母、第二螺母之间,方管与第一螺母、第二螺母螺栓固定,第三螺母位于所述地脚底座上方。

进一步的,所述滚动组件包括连接块,连接块的顶部固定有铁板,铁板与所述方管的前壁固定,连接块的底部向上开有容纳滚轮的凹槽,滚轮通过转动轴与凹槽内壁转动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转动模块与相邻的单元模块通过固定角度器转动连接,固定角度器包括通过转轴转动连接的第一固定板、第二固定板,第一固定板的上部与所述转动模块的附框固定,第一固定板的下部与所述转动模块的底托固定,第二固定板的上部与转动模块相邻的附框固定,第二固定板的下部与所述转动模块相邻的底托固定。

进一步的,所述单元模块的底托的顶部、前部、后部均有保护扣盖,所述转动模块不与单元模块接触的位置均有保护扣盖。

进一步的,所述转动模块的底托为梯形中空框架,与转动模块转动连接的单元模块的底托为与梯形中空框架配合的梯形框架,其余不与转动模块连接的单元模块的底托为方形中空框架。

进一步的,多个所述底托依次连接形成内部连通的空腔。

进一步的,所述保护扣盖的顶部有手扣,通过拉动手扣来实现保护扣盖的开启及闭合。

一种模块化可移动式显示设备的装配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形成模块:将发光部件固定于固定框内,将固定框的两侧与附框通过螺栓固定,从固定框底部伸出的传输线通过底托顶部的通孔进入底托内;

s2:中间模块的装配:将中间模块中相邻两个所述附框通过螺栓固定,中间模块中相邻两个底托通过连接固定夹具固定;

s3:中间模块与转动模块的装配:将转动模块的附框与相邻的单元模块的附框通过固定角度器固定;

s4:调整角度:根据需要转动转动模块,调整转动模块的底托与相邻底托之间的角度;

s5:调整位置:转动螺纹地脚,使螺纹地脚带动方管、转动组件、底托、显示模块同时向下移动,直至转动组件的滚轮接触地面,通过滚轮的滚动带动单元模块、转动模块移动到指定位置;

转动螺纹地脚,使螺纹地脚带动转动组件向上移动,直至滚轮离开地面,地脚底座接触地面;

s6:调整水平度:根据需要转动一个或多个螺纹地脚,使相邻的单元模块和/或转动模块的水平度相配合;

s7:内部集成装配:将单元模块、转动模块底部伸出的传输线从底托内部向中间集中连接至电源与总控制系统,仅中部的底托底部向外预留一根电源线。

进一步的,所述发光部件的工作温度为-30℃-70℃。

进一步的,所述中间位置的底托内设有电源及总控制系统,各个模块之间的传输线从底托的内部均向中间集中连接至电源与总控制系统,整体只从底托底部向外预留一根电源线,使用时,只需将预留电源线与现场提供的相应电缆连接即可使用。

进一步的,所述发光部件为具有透明特性的各类显示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发光玻璃、透明显示玻璃、透明胶板类led显示产品、具有透明感的格栅类led显示产品。

进一步的,如果使用的是发光玻璃、透明显示玻璃等硬性发光产品,则直接将该产品与固定框固定;如果使用的是其他透明软性发光产品,则需将该产品固定于玻璃或其他硬性基材后,将硬性基材与固定框固定。

进一步的,所述单元模块、转动模块的控制器集成于固定框内部,最终只从底部伸出一根网线、一根电源线,作为该模块与总控制系统连接用,其他部分均为封闭。

进一步的,在开始装配时,地脚底座支撑地面;需要调整位置时,转动螺纹地脚,使其带动转动组件向下移动,直至滚轮接触地面,通过滚轮的转动带动整体移动;当移动到指定位置时,转动螺纹地脚带动滚轮向上移动,直至滚轮离开地面,地脚底座重新接触地面。

实际使用时,地脚底座接触地面,螺纹地脚起到支撑整个模块的作用。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模块化可移动式显示设备具有以下优势:

(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模块化可移动式显示设备,模块化的形式实现简单快速的安装,可移动、可更改面积大小、可局部角度,灵活性高,适用范围广。

(2)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模块化可移动式显示设备,各个模块通过螺栓及连接固定夹具可拆卸连接,这种固定方法可使本显示设备根据场地尺寸要求无线延长,适用于各种不同的场地,适用范围广。

(3)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模块化可移动式显示设备,单元模块与转动模块之间通过固定角度器转动连接,固定角度器既起到了固定底托的作用,又可以根据需要转动转动模块,进而调整转动模块与相邻单元模块之间的角度,增加了本显示设备的观看角度及站立时的稳定性。

(4)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模块化可移动式显示设备,中间模块的底托之间通过连接固定夹具固定,固定及拆卸均很方面,装配效率高。

(5)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模块化可移动式显示设备,螺纹地脚与滚轮的配合使用,既可以保证显示设备在使用及装配时的稳定性,又可以使其可以灵活的移动来调整位置,灵活性非常高。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显示设备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转动模块底托与单元模块底托贴紧时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转动模块底托与单元模块底托呈角度时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单元模块的主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附图4中d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连接固定夹具固定时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转动模块的侧视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附图7中a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附图1中c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10为本实用新型附图2中b的局部放大示意图示意图;

图1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显示模块示意图;

图1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连接固定夹具俯视图图;

图1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连接固定夹具转动状态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单元模块;11-显示模块;111-固定框;112-发光部件;113-传输线;114-控制器;2-底托;21-附框;22-方管;221-铁板;3-转动模块;4-保护扣盖;41-手扣;5-螺纹地脚;51-地脚底座;52-螺纹杆;53-第三螺母;54-第二螺母;55-第一螺母;6-滚动组件;61-滚轮;62-转动轴;63-凹槽;64-连接块;7-固定角度器;71-第一固定板;72-转轴;73-第二固定板;8-连接固定夹具;81-挂钩;82-手柄;821-连杆;83-固定座;84-第一轴;85-第二轴;9-固定块。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13所示,模块化可移动式显示设备包括单元模块1、转动模块3,多个单元模块1依次连接形成中间模块,中间模块的两侧均转动连接有转动模块3,单元模块1、转动模块3均包括中空的底托2,底托2顶部固定有显示模块11,底托2底部内侧壁之间固定有方管22,底托2下方有多个螺纹地脚5,螺纹地脚5的螺纹杆52向上穿过方管22,方管22的前壁向下固定有滚动组件6,方管22顶部固定有连接固定夹具8,所述中间模块中相邻两个底托2通过连接固定夹具8固定。

中间模块的底托之间通过连接固定夹具8固定,转动模块3与单元模块1的底托2之间通过固定角度器7连接,固定及拆卸均很方面,装配效率高。

中间模块的底托之间通过连接固定夹具8固定,在实际使用时,可以根据实际场地的需要选择单元模块1的数目,使得本显示设备灵活适用于不同的使用场地。

所述底托2的两侧向上固定有附框21,两个所述附框21之间螺纹连接有所述显示模块11。

底托2与附框21的配合,从底部及两侧对显示模块11起到了固定的作用,防止显示模块11出现晃动;但同时使用螺纹连接,而非固定,方便显示模块的安装及拆卸,并且适用于不同的显示模块11。

所述显示模块11包括固定框111,固定框111内固定有发光部件112,固定框111的边框内设有多个控制器114,控制器114之间通过传输线113连接,传输线113的一端从固定框111底部伸入所述底托2内。

所述单元模块1、转动模块3的控制器集成于固定框111内部,最终只从底部伸出一根网线、一根电源线,作为该模块与总控制系统连接用,其他部分均为封闭。

装配时,将发光部件112固定于固定框111内,将固定框111的两侧与附框21通过螺栓固定,从固定框111底部伸出的传输线113通过底托2顶部的通孔进入底托2内。

发光部件112为具有透明特性的各类显示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发光玻璃、透明显示玻璃、透明胶板类led显示产品、具有透明感的格栅类led显示产品。

如果使用的是发光玻璃、透明显示玻璃等硬性发光产品,则直接将该产品与固定框固定;如果使用的是其他透明软性发光产品,则需将该产品固定于玻璃或其他硬性基材后,将硬性基材与固定框固定。

所述连接固定夹具8包括固定在所述方管22一端的固定座83、手柄82,手柄82的前端间隔固定有两个连杆821,所述固定座83的顶部位于两个连杆821之间,两个连杆821与固定座83顶部通过第一轴84转动连接,两个连杆821之间还转动连接有第二轴85,第二轴85的前端固定有挂钩81,所述底托2的内侧壁固定有与所述挂钩81配合的固定块9,固定块9位于所述方管22另一端的上方。

需要固定时,以第一轴84为轴向挂钩81方向转动手柄82,此时两个连杆821之间的第二轴85会带动挂钩81向前方移动,直至准备要勾住的固定块9位于挂钩81可以勾住的范围,然后向远离挂钩81方向转动手柄82,进而带动挂钩81向后方移动直至勾住固定块9,此时相邻两个底托2通过连接固定夹具固定。

需要拆卸时,将手柄82向挂钩81方向转动,带动挂钩81向前移动脱离固定块9,实现两个底托2之间的拆卸。

中间模块的底托2之间通过连接固定夹具8固定,在需要固定时,底托2可以通过其底部的挂钩81勾住其相邻底托2内壁的固定块9,使底托2与其相邻底托2固定,然后相邻底托2底部的挂钩81勾住另一个底托2的固定块9,如此多个底托2依次通过连接固定夹具8来固定。在不需要固定时,转动手柄82,使其带动其前端的挂钩81脱离固定块,实现相邻底托之间的拆卸。

通过手柄82与第一轴84的转动连接,使得手柄82可以灵活的转动,进而使得连接固定夹具8的固定操作非常灵活,不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第二轴85带动挂钩81的转动,使得操作人员可以根据固定块9的位置灵活调整挂钩81的位置,直至挂钩81勾住固定块9,使得挂钩81与固定块9的配合非常牢固,固定的效果好。

固定块9位于挂钩81的钩内,这种固定方式非常牢固,使得相邻两个底托2之间的固定非常牢固,固定的效果很好。同时,这种固定方式又易于拆卸和安装,在实际操作中非常方便。

所述螺纹杆52的底部固定有地脚底座51,螺纹杆52外壁从上至下依次螺纹连接有第一螺母55、第二螺母54、第三螺母53,所述方管22位于第一螺母55、第二螺母54之间,方管22与第一螺母55、第二螺母54螺栓固定,第三螺母53位于所述地脚底座51上方。

方管22位于第一螺母55、第二螺母54之间,第一螺母55、第二螺母54分别从上、下夹紧方管22,使得方管22在上下移动的过程中依然处于夹紧状态,保证方管22在上下移动的过程中不会出现倾斜或者偏移,进而保证与方管22固定的底托2及底托2顶部的显示模块11在跟随方管22一起移动的过程中均不会出现偏移或倾斜,稳定性及安全性很高。

所述滚动组件6包括连接块64,连接块64的顶部固定有铁板221,铁板221与所述方管22的前壁固定,连接块64的底部向上开有容纳滚轮61的凹槽63,滚轮61通过转动轴62与凹槽63内壁转动连接。

螺纹地脚5与滚轮61的配合使用,既可以保证显示设备在使用及装配时的稳定性,又可以使其可以灵活的移动来调整位置,灵活性非常高。

通过转动螺纹地脚5,可以根据场地的平整程度来分别调整各个底托2的高度,进而使得所有的底托2的顶面位于同一水平面上,使得所有的显示模块可以位于同一水平面。因此本显示设备同样适用于地平面不平整的场地,适用范围非常广。

显示设备停留在指定位置时,螺纹地脚5接触地面,起到支撑整个显示设备的作用。当显示设备需要移动位置时,转动螺纹地脚5,使螺纹地脚5带动方管22、转动组件6、底托2、显示模块11同时向下移动,直至转动组件6的滚轮61接触地面,通过滚轮61的滚动带动单元模块1、转动模块3移动到指定位置。然后转动螺纹地脚5,使螺纹地脚5带动转动组件6向上移动,直至滚轮61离开地面,地脚底座51重新接触地面。

所述转动模块3与相邻的单元模块1通过固定角度器7转动连接,固定角度器7包括通过转轴72转动连接的第一固定板71、第二固定板73,第一固定板71的上部与所述转动模块3的附框21固定,第一固定板71的下部与所述转动模块3的底托2固定,第二固定板73的上部与转动模块3相邻的附框21固定,第二固定板73的下部与所述转动模块3相邻的底托2固定。

单元模块1与转动模块3之间通过固定角度器7转动连接,固定角度器7既起到了固定底托2的作用,又可以根据需要转动转动模块3,进而调整转动模块3与相邻单元模块1之间的角度,增加了本显示设备的观看角度及站立时的稳定性。

单元模块1与转动模块3之间通过固定角度器7转动连接,固定角度器7的第一固定板71和第二固定板73起到了固定底托2的作用,转轴72起到了灵活转动以调整第一固定板71和第二固定板73之间夹角的作用。可以根据需要转动转动模块3,进而调整转动模块3与相邻单元模块1之间的角度,增加了本显示设备的观看角度及站立时的稳定性。

所述转动模块3的底托为梯形中空框架,与转动模块3转动连接的单元模块1的底托为与梯形中空框架配合的梯形框架,其余不与转动模块连接的单元模块的底托为方形中空框架。多个所述底托2依次连接形成内部连通的空腔。

转动模块3的梯形中空框架与相邻单元模块1的梯形框架相互配合,使得转动模块3与相邻单元模块1的配合更加紧密,既保证显示设备使用时的稳定性,又方便转动模块3的转动。

内部形成的空腔方便各种传输线从底托内穿过并连接至电源与总控制系统,既美观,又方便。

所述单元模块1的底托2的顶部、前部、后部均有保护扣盖4,所述转动模块3不与单元模块1接触的位置均有保护扣盖4。所述保护扣盖4的顶部有手扣41,通过拉动手扣41来实现保护扣盖4的开启及闭合。

灵活开启的保护扣盖4方便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随时打开保护扣盖4进行调整或检修,可操作性强。

模块化可移动式显示设备的装配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形成模块:将发光部件112固定于固定框111内,将固定框111的两侧与附框21通过螺栓固定,从固定框111底部伸出的传输线113通过底托2顶部的通孔进入底托2内;

s2:中间模块的装配:将中间模块中相邻两个所述附框21通过螺栓固定,中间模块中相邻两个底托2通过连接固定夹具8固定;

s3:中间模块与转动模块3的装配:将转动模块3的附框21与相邻的单元模块1的附框21通过固定角度器7固定;

s4:调整角度:根据需要转动转动模块3,调整转动模块3的底托(2)与相邻底托2之间的角度;

s5:调整位置:转动螺纹地脚5,使螺纹地脚5带动方管22、转动组件6、底托2、显示模块11同时向下移动,直至转动组件6的滚轮61接触地面,通过滚轮61的滚动带动单元模块1、转动模块3移动到指定位置;

转动螺纹地脚5,使螺纹地脚5带动转动组件6向上移动,直至滚轮61离开地面,地脚底座51接触地面;

s6:调整水平度:根据需要转动一个或多个螺纹地脚5,使相邻的单元模块1和/或转动模块3的水平度相配合;

s7:内部集成装配:将单元模块1、转动模块3底部伸出的传输线113从底托2内部向中间集中连接至电源与总控制系统,仅中部的底托2底部向外预留一根电源线。

所述发光部件112的工作温度为-30℃-70℃。

所述中间位置的底托2内设有电源及总控制系统,各个模块之间的传输线113从底托的内部均向中间集中连接至电源与总控制系统,整体只从一个底托2的底部向外预留一根电源线,使用时,只需将预留电源线与现场提供的相应电缆连接即可使用。

这种模块化的安装方式,不论是前期的运输还是装配的过程都非常方便快捷,实现简单快速的安装,可移动、可更改面积大小、可局部角度,灵活性高,适用范围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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