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系统,包括:
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用于检测异常场景的可执行指令;以及
与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通信的至少一个处理器,当执行所述可执行指令时,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用于:
获得与视频场景有关的数据;
基于所述数据识别所述视频场景中的至少两个运动对象;
基于所述数据确定与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有关的第一运动特征;
基于所述数据确定与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中的每个运动对象的至少一局部有关的第二运动特征;以及
基于所述第一运动特征和所述第二运动特征确定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是否参与争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进一步被用于:
追踪所述视频场景中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的运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为了追踪所述视频场景中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的运动,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进一步被用于:
追踪所述视频场景中的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中的每个运动对象的整体运动;以及
追踪所述视频场景中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中的每个运动对象的至少一局部的运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与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有关的所述第一运动特征包括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的运动轨迹,
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的运动强度,或
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的运动一致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与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中的每个运动对象的至少一局部有关的所述第二运动特征包括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中的每个运动对象的所述至少一局部的运动轨迹,
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中的每个运动对象的所述至少一局部的运动一致性,或者
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中的每个运动对象的所述至少一局部的运动速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进一步被用于:
在所述视频场景中识别至少一个周围对象;
确定与所述视频场景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周围对象有关的第三运动特征;以及
基于所述第一运动特征、所述第二运动特征和所述第三运动特征,确定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是否参与所述争斗。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基于所述第一运动特征和所述第二运动特征来确定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是否参与所述争斗,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进一步被用于:
比较所述第一运动特征和第一标准;
比较所述第二运动特征和第二标准;以及
基于所述第一运动特征与所述第一标准的所述比较和所述第二运动特征与所述第二标准的所述比较,确定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是否参与所述争斗。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进一步被用于:
基于与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有关的生理信号或所述视频场景中的声音信号中的至少一个,确定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是否参与所述争斗。
9.一种在计算设备上实现的用于异常场景检测方法,所述计算设备具有至少一个处理器和至少一个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方法包括:
获得与视频场景有关的数据;
基于所述数据识别所述视频场景中的至少两个运动对象;
基于所述数据确定与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有关的第一运动特征;
基于所述数据确定与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中的每个运动对象的至少一局部有关的第二运动特征;以及
基于所述第一运动特征和所述第二运动特征确定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是否参与争斗。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
追踪所述视频场景中至少两个运动对象的运动。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追踪所述视频场景中至少两个运动对象的运动进一步包括:
追踪所述视频场景中至少两个的运动对象中的每个运动对象的整体运动;以及
追踪所述视频场景中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中的每个运动对象的至少一局部的运动。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与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有关的所述第一运动特征包括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的运动轨迹,
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的运动强度,或
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的运动一致性。
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与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中的每个运动对象的至少一局部有关的所述第二运动特征包括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中的每个运动对象的所述至少一局部的运动轨迹,
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中的每个运动对象的所述至少一局部的运动一致性,或者
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中的每个运动对象的所述至少一局部的运动速度。
14.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
在所述视频场景中识别至少一个周围对象;
确定与所述视频场景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周围对象有关的第三运动特征;以及
基于所述第一运动特征、所述第二运动特征和所述第三运动特征,确定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是否参与所述争斗。
15.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所述第一运动特征和所述第二运动特征确定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是否参与所述争斗包括:
比较所述第一运动特征和第一标准;
比较所述第二运动特征和第二标准;以及
基于所述第一运动特征与所述第一标准的所述比较和所述第二运动特征与所述第二标准的所述比较,确定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是否参与所述争斗。
16.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
基于与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有关的生理信号或所述视频场景中的声音信号中的至少一个,确定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是否参与所述争斗。
17.一种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
由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实现一种方法的指令,包括:
获得与视频场景有关的数据;
基于所述数据识别所述视频场景中的至少两个运动对象;
基于所述数据确定与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有关的第一运动特征;
基于所述数据确定与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中的每个运动对象的至少一局部有关的第二运动特征;以及
基于所述第一运动特征和所述第二运动特征确定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是否参与争斗。
18.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介质,其特征在于,与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有关的所述第一运动特征包括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的运动轨迹,
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的运动强度,或
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的运动一致性。
19.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介质,其特征在于,与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中的每个运动对象的至少一局部有关的所述第二运动特征包括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中的每个运动对象的所述至少一局部的运动轨迹,
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中的每个运动对象的所述至少一局部的运动一致性或者
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中的每个运动对象的所述至少一局部的运动速度。
20.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所述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介质,其进一步包括:
在所述视频场景中识别至少一个周围对象;
确定与所述视频场景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周围对象有关的第三运动特征;以及
基于所述第一运动特征、所述第二运动特征和所述第三运动特征,确定所述至少两个运动对象是否参与所述争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