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城市建设智能监管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3980660发布日期:2021-02-20 09:26阅读:71来源:国知局
一种城市建设智能监管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0001]
本发明涉及城市建设管理领域,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城市建设智能监管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0002]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转中,会产生大量的数据,通过这些数据构件各个领域的信息化系统,因此大数据是支撑城市建设的基石,也是影响城市建设、管理决策的关键。
[0003]
现有的城市建设信息化系统包括工地管理系统、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及网格系统。然而,工地管理系统仅针对大型工程的合同、进度、质量、安全、人员、资金支付等全过程的事务进行管理,不适用于小散工程、零星作业;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仅针对企业进行的安全管理,不能对小散工程、零星作业进行管理;网格系统对社会环境进行的安全管理,并不专门针对小散工程、零星作业的隐患,并且没有工程过程监管的能力。小散工程、零星作业所有业务办理的流程和数据的记录都靠手工完成,缺乏信息化手段,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


技术实现要素:

[0004]
为了克服现有的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城市建设智能监管系统及方法。
[0005]
本发明技术方案如下所述,一种城市建设智能监管系统,包括:管理中心层,用于各级监管部门对其管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进行综合管理;事物处理层,用于为工程业主和工作人员提供事物处理功能,实现工程报备、工程审核、巡查、安全检查、通知下发及通知复审功能;系统管理层,用于对用户组、数据源接口及栏目进行综合管理;数据资源库层,用于为系统运行提供存储服务;数据交换层,用于建立信息交换的基础数据接口,并通过所述基础数据接口与系统相关的接口进行各类数据的交互以及与第三方业务系统的数据进行对接,实现数据的交互共享。
[0006]
根据上述方案的本发明,所述管理中心层包括:管理平台模块,用b/s模块构建系统管理平台;工程备案管理模块,用于备案审查及工程台账管理;巡查管理模块,用于跟踪管理网格人员的巡查日志;安全检查管理模块,用于对网格人员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依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各类专项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信息;执法管理模块,用于协同相应的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执法,并且对执法过程以及执法结果形成执法记录信息;通知管理模块,用于管理下放的公告或通知。
[0007]
进一步的,所述管理中心层更包括:异常预警模块,用于系统出现超时、中断异常行为时进行预警通知;风险等级评估模块,用于将网格人员的巡查结果以及巡查时间进行统计排序,形成工程的风险等级评定;趋势研判模块,用于建立工程安全管理态势模型和工作人员管理效果模型,并进行分析;可视化展示模块,根据gis定位技术,对数据源的选择、数据分析及数据进行可视化展示;工程台账管理模块,用于整合备案、巡查、安全检查、整改及执法数据;工作日志管理模块,用于跟踪管理技术人员的巡查日志;统计报表输出模块,将所述安全检查记录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生成报表;监管绩效模块,用于为工程管理涉及到的各类工作人员设定工作绩效考核;治理环比模块,用于对工程备案数、事故发生数及执法数进行环比分析;诚信评定模块,根据工程报备和改造,对工程业主、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行诚信评定;信息发布模块,用于发布工程相关的信息及监管信息;身份识别模块,用于协助现场管理人员或执法人员辨别工程业主身份,检查备案信息;评价举报管理模块,用于对群众和相关人员的投诉、举报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并显示在系统管理平台对应的栏目上。
[0008]
根据上述方案的本发明,所述事物处理层包括:报备模块,用于供工程业主进行工程报备;备案审核模块,用于工作站或城建科的工作人员在线审核接收到的工程业主提交的工程报备信息;日常巡查模块,用于制定巡查要求,网格工作人员或安全技术员按照巡查要求对已经备案的工程进行巡查工作;通知下发模块,用于供安全技术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下发整改通知;整改上报模块,用于供工程业主提交已整改信息,待相关的工作人员现场审查。
[0009]
进一步的,所述事物处理层更包括:工程器具借用模块,用于施工单位在备案时通过系统向工作站申请借用需要街道备有的工程器具;安全学习和教育模块,用于对工程业主、群主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管理、学习及培训;现场监管模块,用于工作人员在工程现场上报检查信息,并获得不同类型工程的检查点提示;群众安全监管模块,用于供群众对身边发现的工程隐患、违规事件及紧急事故进行线上发布;现场执法模块,用于供工作人员记录现场执法的工作情况,以及上传现场执法的照片;工程识别模块,用于供工程业主查询到与自身相关的工程备案信息、工程安全信息及整改信息;评价举报管理模块,用于为工程业主、群众及施工单位提供工程相关的评价和检举功
能。
[0010]
根据上述方案的本发明,所述系统管理层包括:用户组管理模块,用于维护各监管部门、各用户组的成员信息、成员角色及权限,控制群互动中的成员增减;数据源接口管理模块,用于管理物业信息服务接口和第三方数据源接口;栏目管理模块,用于对于系统功能分别授权查看显示。
[0011]
根据上述方案的本发明,所述数据资源库层包括业务数据库、建筑基础数据库及元数据库。
[0012]
进一步的,所述业务数据库包括统一门户数据库、互动交流数据库、圈子数据库、分析统计数据库及信息发布数据库;所述建筑基础数据库包括建筑基本数据库、工程数据库及资源数据库;所述元数据库包括代码数据库、业务规则数据库、标准规范数据库及指标体系数据库。
[0013]
根据上述方案的本发明,所述基础数据接口与系统内部数据接口、外部数据接口、基层治理平台系统接口、报备事物审批接口及综治网格系统接口对接。
[0014]
另一方面的,一种城市建设智能监管方法,包括:提供管理中心层,用于各级监管部门对其管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进行综合管理;提供事物处理层,用于为工程业主和工作人员提供事物处理功能,实现工程报备、工程审核、巡查、安全检查、通知下发及通知复审功能;提供系统管理层,用于对用户组、数据源接口及栏目进行综合管理;提供数据资源库层,用于为系统运行提供存储服务;提供数据交换层,用于建立信息交换的基础数据接口,并通过所述基础数据接口与系统相关的接口进行各类数据的交互以及与第三方业务系统的数据进行对接,实现数据的交互共享。
[0015]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1、本发明的城市建设智能监管系统能够使各级监管部门24小时全天候了解其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情况,为工程业主以及一线工作人员提供事务处理功能,实现工程报备、审核、巡查、安全检查、通知下发、复审等无纸化流程功能,形成移动巡检与平台监管的闭环。
[0016]
2、本发明完善了工程备案、巡查、安全检查、执法联调等业务之间的协同作业,建立了各监管部门与工程业主的线上通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以信息化系统为手段对辖区内的各类小散工程、零星作业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3、本发明基于大数据平台提供的数据架构和数据工具,实现与第三方业务系统的数据交互,以及应用事务协同。
附图说明
[0017]
图1为本发明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8]
为了使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
[0019]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城市建设智能监管系统,包括:管理中心层,用于各级监管部门对其管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进行综合管理,使各级监管部门24小时全天候了解其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情况;事物处理层,用于为工程业主和工作人员提供事物处理功能,实现工程报备、工程审核、巡查、安全检查、通知下发及通知复审等无纸化流程功能,形成移动巡检与平台监管的闭环;系统管理层,用于对用户组、数据源接口及栏目进行综合管理;数据资源库层,用于为系统运行提供存储服务;数据交换层,用于建立信息交换的基础数据接口,并通过基础数据接口与系统相关的接口进行各类数据的交互以及与第三方业务系统的数据进行对接,实现数据的交互共享。
[0020]
在本实施例中,管理中心层包括:管理平台模块,用b/s模块构建系统管理平台,各级监管部门在政务内网中任何一台机器都可以通过网页浏览器登陆系统;工程备案管理模块,用于备案审查及工程台账管理;巡查管理模块,用于跟踪管理网格人员的巡查日志,便于及时发现、解决巡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安全检查管理模块,用于对网格人员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依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各类专项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信息;执法管理模块,用于协同相应的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执法,并且对执法过程以及执法结果形成执法记录信息;执法人员通过城建事务处理app进行执法信息的录入,并通过城建事务处理app上传至系统管理平台;通知管理模块,用于管理下放的公告或通知,通过对不同事务的通知设定,对应下发相应的通知消;异常预警模块,用于系统出现超时、中断异常行为时进行预警通知,便于管理技术人员及时处理异常行为;风险等级评估模块,用于将网格人员的巡查结果以及巡查时间进行统计排序,形成工程的风险等级评定;具体的,根据网格人员的巡查结果与资源库层中类似工程信息的比对,进行数据推理,估计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和损失,确定风险等级;趋势研判模块,用于建立工程安全管理态势模型和工作人员管理效果模型,并进行分析;可视化展示模块,根据gis定位技术,对数据源的选择、数据分析及数据进行可视化展示,便于各级监管部门进行全面客观分析,减轻工作量和提高工作效率;工程台账管理模块,用于整合备案、巡查、安全检查、整改及执法数据,形成一工程一档案;工作日志管理模块,用于跟踪管理技术人员的巡查日志,便于及时发现、解决巡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且工作日志管理模块与综治网格系统对接;统计报表输出模块,将安全检查记录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生成报表,便于安全检查人员了解工程中的隐患问题;监管绩效模块,用于为工程管理涉及到的各类工作人员设定工作绩效考核,防止了由
于采用人工手动打分评估所导致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差的问题;治理环比模块,用于对工程备案数、事故发生数及执法数等数据进行环比分析,便于了解数据变化趋势;诚信评定模块,根据工程报备和改造,对工程业主、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行诚信评定,有利于对工程业主、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诚信程度做出直观有效的评价;信息发布模块,用于发布工程相关的信息及监管信息;身份识别模块,用于协助现场管理人员或执法人员辨别工程业主身份,检查备案信息;具体的,现场管理人员或执法人员可以使用前端ocr智能扫描设备辨识业主的身份证件,从而获得备案信息。
[0021]
评价举报管理模块,用于对群众和相关人员的投诉、举报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并显示在系统管理平台对应的栏目上,便于相应的工作人员处理群众和相关人员的投诉、举报信息。
[0022]
在本实施例中,事物处理层包括:报备模块,用于供工程业主进行工程报备;具体的,工程业主通过城建事务处理app进行工程报备,并通过城建事务处理app上传至系统管理平台。
[0023]
备案审核模块,用于工作站或城建科的工作人员在线审核接收到的工程业主提交的工程报备信息;日常巡查模块,用于制定巡查要求,网格工作人员或安全技术员按照巡查要求对已经备案的工程进行巡查工作;而对于对未备案的工程需要网格工作人员或安全技术员指引工程业主进行线上报备;通知下发模块,用于供安全技术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下发整改通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执行整改的工程,安全技术员可直接下发停工通知;整改上报模块,用于供工程业主提交已整改信息,待相关的工作人员现场审查;具体的,工程业主接收到安全技术员下发的整改通知后,整改完毕后,将整改好的相关资料通过城建事务处理app上传至系统管理平台;工程器具借用模块,用于施工单位在备案时通过系统向工作站申请借用需要街道备有的工程器具;安全学习和教育模块,用于对工程业主、群主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管理、学习及培训,从而减少;现场监管模块,用于工作人员在工程现场上报检查信息,并获得不同类型工程的检查点提示,便于工作人员在工程现场的检查工作;群众安全监管模块,用于供群众对身边发现的工程隐患、违规事件及紧急事故进行线上发布;现场执法模块,用于供工作人员记录现场执法的工作情况,以及上传现场执法的照片,,便于工作人员的现场执法工作;工程识别模块,用于供工程业主查询到与自身相关的工程备案信息、工程安全信息及整改信息;评价举报管理模块,用于为工程业主、群众及施工单位提供工程相关的评价和检举功能。
[0024]
在本实施例中,系统管理层包括:用户组管理模块,用于维护各监管部门、各用户组的成员信息、成员角色及权限,控制群互动中的成员增减;被许可的成员可接收用户诉求及向用户发送诉求办理结果等。
[0025]
数据源接口管理模块,用于管理物业信息服务接口和第三方数据源接口;栏目管理模块,用于对于系统功能分别授权查看显示。
[0026]
在本实施例中,数据资源库层包括业务数据库、建筑基础数据库及元数据库;业务数据库包括统一门户数据库、互动交流数据库、圈子数据库、分析统计数据库、信息发布数据库及其他数据库;建筑基础数据库包括建筑基本数据库、工程数据库、资源数据库及替他基础信息库;元数据库包括代码数据库、业务规则数据库、标准规范数据库及指标体系数据库。通过上述数据库为系统运行提供存储服务。
[0027]
在本实施例中,数据交换层通过xml、soap、web service等信息技术建立信息交换的基础数据接口,通过该基础数据接口可以与系统内部数据接口、外部数据接口、基层治理平台系统接口、报备事物审批接口及综治网格系统接口对接,从而实现与系统相关的接口进行各类数据的交互以及与第三方业务系统的数据进行对接,实现数据的交互共享。
[0028]
请参阅图1,另一方面的,一种城市建设智能监管方法,包括:步骤s1:提供管理中心层,用于各级监管部门对其管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进行综合管理,使各级监管部门24小时全天候了解其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情况;步骤s2:提供事物处理层,用于为工程业主和工作人员提供事物处理功能,实现工程报备、工程审核、巡查、安全检查、通知下发及通知复审等无纸化流程功能,形成移动巡检与平台监管的闭环;步骤s3:提供系统管理层,用于对用户组、数据源接口及栏目进行综合管理;步骤s4:提供数据资源库层,用于为系统运行提供存储服务;步骤s5:提供数据交换层,用于建立信息交换的基础数据接口,并通过基础数据接口与系统相关的接口进行各类数据的交互以及与第三方业务系统的数据进行对接,实现数据的交互共享。
[0029]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1、本发明的城市建设智能监管系统能够使各级监管部门24小时全天候了解其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情况,为工程业主以及一线工作人员提供事务处理功能,实现工程报备、审核、巡查、安全检查、通知下发、复审等无纸化流程功能,形成移动巡检与平台监管的闭环。
[0030]
2、本发明完善了工程备案、巡查、安全检查、执法联调等业务之间的协同作业,建立了各监管部门与工程业主的线上通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以信息化系统为手段对辖区内的各类小散工程、零星作业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3、本发明基于大数据平台提供的数据架构和数据工具,实现与第三方业务系统的数据交互,以及应用事务协同。
[0031]
应当理解的是,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而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0032]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专利进行了示例性的描述,显然本发明专利的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发明专利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改进,或未经改进将本发明专利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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