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小程序处理方法,包括:
确定运行待分发小程序所需要使用的运行功能集合;
从要在其上分发所述待分发小程序的宿主应用所提供的宿主功能集合中,确定由所述宿主应用上的已分发小程序使用所述运行功能集合中的功能的运行功能使用记录;以及
基于所述运行功能使用记录,确定所述待分发小程序是否在所述宿主应用上分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所述运行功能使用记录包括:
从所述宿主功能集合中,确定由于运行所述已分发小程序而被使用过的功能的宿主功能使用记录;以及
基于所述运行功能集合和所述宿主功能使用记录,确定所述运行功能使用记录。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所述待分发小程序是否在所述宿主应用上分发包括:
如果所述运行功能使用记录中不包括与所述运行功能集合中的至少一个功能相关联的使用记录,则确定所述待分发小程序不在所述宿主应用上分发。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所述待分发小程序不在所述宿主应用上分发还包括:
确定所述宿主应用无法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功能。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调整由所述宿主应用提供的功能,以使得所述宿主应用能够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功能;以及
确定所述待分发小程序在所述宿主应用上分发。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调整由所述宿主应用提供的所述功能包括以下之一:
升级被安装在所述宿主应用上的软件开发工具包;以及
重新安装所述软件开发工具包。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所述待分发小程序是否在所述宿主应用上分发包括:
如果所述运行功能使用记录指示所述运行功能集合中的至少一个功能的使用失败比例大于等于预定比例阈值,则确定所述待分发小程序不在所述宿主应用上分发。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调整由所述宿主应用提供的功能,以提高所述至少一个功能与由所述宿主应用提供的其他功能的兼容性;
确定由经调整功能的所述宿主应用上的已分发小程序在所述调整后的预定时间段内使用所述运行功能集合中的功能的宿主功能使用记录;以及
如果所述宿主功能使用记录指示所述运行功能集合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功能的使用失败比例小于所述预定比例阈值,则确定所述待分发小程序在所述宿主应用上分发。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所述待分发小程序是否在所述宿主应用上分发包括:
如果所述运行功能使用记录指示所述运行功能集合中的曾经使用失败的功能的数目大于等于预定数目阈值,则确定所述待分发小程序不在所述宿主应用上分发。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调整由所述宿主应用提供的功能,以提高所述曾经使用失败的功能与由所述宿主应用提供的其他功能的兼容性;
确定由经调整功能的所述宿主应用上的已分发小程序在所述调整后的预定时间段内使用所述运行功能集合中的功能的宿主功能使用记录;以及
如果所述宿主功能使用记录指示曾经使用失败的功能的数目小于所述预定数目阈值,则确定所述待分发小程序在所述宿主应用上分发。
11.一种小程序处理装置,包括:
运动功能集合确定模块,被配置为确定运行待分发小程序所需要使用的运行功能集合;
第一运行功能使用记录确定模块,被配置为从要在其上分发所述待分发小程序的宿主应用所提供的宿主功能集合中,确定由所述宿主应用上的已分发小程序使用所述运行功能集合中的功能的第一运行功能使用记录;以及
第一分发确定模块,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运行功能使用记录,确定所述待分发小程序是否在所述宿主应用上分发。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运行功能使用记录确定模块包括:
第一宿主功能使用记录确定模块,被配置为从所述宿主功能集合中,确定由于运行所述已分发小程序而被使用过的功能的宿主功能使用记录;以及
第二运行功能使用记录确定模块,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运行功能集合和所述宿主功能使用记录,确定所述第一运行功能使用记录。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分发确定模块包括:
第二分发确定模块,被配置为如果所述第一运行功能使用记录中不包括与所述运行功能集合中的至少一个功能相关联的使用记录,则确定所述待分发小程序不在所述宿主应用上分发。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分发确定模块包括:
功能提供确定模块,被配置为确定所述宿主应用无法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功能。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还包括:
第一功能调整模块,被配置为调整由所述宿主应用提供的功能,以使得所述宿主应用能够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功能;以及
第三分发确定模块,被配置为确定所述待分发小程序在所述宿主应用上分发。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装置,其中调整由所述宿主应用提供的所述功能包括以下之一:
升级被安装在所述宿主应用上的软件开发工具包;以及
重新安装所述软件开发工具包。
17.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分发确定模块包括:
第四分发确定模块,被配置为如果所述第一运行功能使用记录指示所述运行功能集合中的至少一个功能的使用失败比例大于等于预定比例阈值,则确定所述待分发小程序不在所述宿主应用上分发。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还包括:
第二功能调整模块,被配置为调整由所述宿主应用提供的功能,以提高所述至少一个功能与由所述宿主应用提供的其他功能的兼容性;
第二宿主功能使用记录确定模块,被配置为确定由经调整功能的所述宿主应用上的已分发小程序在所述调整后的预定时间段内使用所述运行功能集合中的功能的宿主功能使用记录;以及
第五分发确定模块,被配置为如果所述宿主功能使用记录指示所述运行功能集合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功能的使用失败比例小于所述预定比例阈值,则确定所述待分发小程序在所述宿主应用上分发。
19.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分发确定模块包括:
第六分发确定模块,被配置为如果所述运行功能使用记录指示所述运行功能集合中的曾经使用失败的功能的数目大于等于预定数目阈值,则确定所述待分发小程序不在所述宿主应用上分发。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装置,还包括:
第三功能调整模块,被配置为调整由所述宿主应用提供的功能,以提高所述曾经使用失败的功能与由所述宿主应用提供的其他功能的兼容性;
第三宿主功能使用记录确定模块,被配置为确定由经调整功能的所述宿主应用上的已分发小程序在所述调整后的预定时间段内使用所述运行功能集合中的功能的宿主功能使用记录;以及
第七分发确定模块,被配置为如果所述宿主功能使用记录指示曾经使用失败的功能的数目小于所述预定数目阈值,则确定所述待分发小程序在所述宿主应用上分发。
21.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
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其中,
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能够执行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22.一种存储有计算机指令的非瞬时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指令用于使所述计算机执行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23.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执行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