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进行卡密批量发放的系统和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7402503发布日期:2021-11-15 23:36阅读:324来源:国知局
一种进行卡密批量发放的系统和方法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商品交易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进行卡密批量发放的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2.随着企业之间竞争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产品促销、引流新用户、老带新用户、提高老用户的活跃度,激励本司员工,节假日员工关怀福利等,发放一些虚拟产品卡密给用户,如果达标的用户很多,则需要发放很多张卡密,靠用人工发放容易出错,流程也比较繁琐,效率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3.基于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进行卡密批量发放的系统和方法,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仅靠人工发放卡密容易出错效率低下等技术问题。
4.一种进行卡密批量发放的系统,包括:
5.商品数据库,用于关联存储商品的商品数据以及提供商品的供应商信息,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数据包括卡密数据;
6.批充配置模块,用于创建和保存批充配置信息,批充配置信息包括需要购买的目标商品、与目标商品对应的卡密数据的发放数量以及卡密数据的发放形式;
7.导入模块,用于导入需要接收卡密数据的用户信息;
8.订单生成模块,连接导入模块和批充配置模块,用于根据批充配置信息和用户信息生成批充订单;
9.充值模块,连接订单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批充订单进行批量充值,从而生成预提卡信息;
10.提卡模块,连接充值模块以及商品数据库,用于根据预提卡信息从商品数据库中批量提取目标商品的商品数据中的卡密数据;
11.提卡判断模块,连接提卡模块,用于判断是否成功提取卡密数据,并输出第一判断结果;
12.发放模块,连接提卡判断模块,用于当第一判断结果为成功提取卡密数据时,基于卡密数据的发放形式以及用户信息将卡密数据分别发送给对应的用户。
13.进一步的,还包括:
14.提卡模块按照预设的卡密提取规则从商品数据库中批量提取对应于目标商品的商品数据中的卡密数据;
15.预设的卡密提取规则为预先设置供应商的优先发货顺讯,并按照优先发货顺序提取卡密数据;
16.则系统中还包括:
17.推送模块,分别连接提卡模块以及提卡判断模块,用于当第一判断结果为提取卡密数据不成功时,按照卡密提取规则推送下一个供应商给提卡模块,以供提卡模块提取推
送的供应商提供的目标商品的商品数据的卡密数据。
18.进一步的,还包括:提醒模块,连接推送模块,用于当推送模块无可推送的供应商时,产生提示信息并输出。
19.进一步的,当用户信息为用户的手机号时,卡密数据的发放形式为短信发放;
20.当用户信息为微信号时,卡密数据的发放形式为微信发放;
21.当用户信息为邮箱时,卡密数据的发放形式为邮件发放。
22.进一步的,商品数据包括商品的基本信息,
23.则系统还包括:
24.信息配置模块,连接商品数据库,用于配置商品的基本信息并存入商品数据库中;
25.第一判断模块,连接商品数据库,用于根据预设的第一判断规则判断商品是否需要新增供应商,并输出第二判断结果;
26.供应商配置模块,分别连接第一判断模块和商品数据库,用于当第二判断结果为需要新增供应商时,根据商品的基本信息获取新的供应商信息并存储于商品数据库中;
27.商品配置模块,连接供应商配置模块和商品数据库,用于在获取新增的供应商信息的同时,基于商品的基本信息获取供应商供应的商品数据并存储于商品数据库中;
28.销售配置模块,连接商品配置模块,用于配置新增的供应商所对应的商品的商品数据的销售属性并存储于商品数据库中;
29.规则配置模块,连接提卡模块和销售配置模块,用于根据新增的供应商以及对应的商品数据更新卡密提取规则中包含的优先发货顺序。
30.进一步的,还包括:
31.第二判断模块,连接商品数据库,用于基于预设的第二判断规则判断商品数据库中已有的供应商供应的商品是否需要停用,并输出第三判断结果;
32.停用模块,连接第二判断模块,用于当第三判断结果为供应商供应的商品需要停用时,停止销售供应商对应的商品的商品数据;
33.规则配置模块,连接停用模块,用于在排除已停止销售的商品数据对应的供应商之后,对卡密提取规则中包含的优先发货顺序进行重新排序。
34.进一步的,还包括:
35.第三判断模块,连接商品数据库,用于根据预设的第三判断规则判断商品数据库中已有的供应商是否需要进行重新配置,并输出第四判断结果;
36.第四判断模块,连接第三判断模块,用于当第四判断结果为供应商需要重新进行配置时,基于预设的第四判断规则判断供应商是否需要新增商品,并输出第五判断结果;
37.商品配置模块,还连接第四判断模块,用于当第五判断结果为需要新增商品时,获取供应商新增的商品数据并存储于商品数据库中;
38.销售配置模块,用于配置新增的供应商的商品数据的销售属性并存储于商品数据库中。
39.进一步的,还包括:
40.销售配置模块还连接第四判断模块,用于当第五判断结果为不需要新增供应商的商品时,直接对供应商在商品数据库中已有的商品数据进行销售属性配置。
41.一种进行卡密数据批量发放的方法,使用前述的一种进行卡密数据批量发放的系
统,包括如下步骤:
42.步骤a1,创建和保存批充配置信息,批充配置信息包括需要购买的目标商品、与目标商品对应的卡密数据的发放数量以及卡密数据的发放形式;
43.步骤a2,导入需要接收卡密数据的用户信息;
44.步骤a3,根据批充配置信息和用户信息生成批充订单;
45.步骤a4,根据批充订单进行批量充值,从而生成预提卡信息;
46.步骤a5,根据预提卡信息从商品数据库中批量提取目标商品的商品数据的卡密数据;
47.步骤a6,判断是否成功提取卡密数据,并输出第一判断结果,若第一判断结果为是,则继续执行步骤a7;
48.步骤a7,基于卡密数据的发放形式以及用户信息将卡密数据分别发送给对应的用户。
49.进一步的,在步骤a5中,提卡模块按照预设的卡密提取规则从商品数据库中批量提取对应于目标商品的商品数据中的卡密数据;预设的卡密提取规则为预先设置供应商的优先发货顺讯,并按照优先发货顺序提取卡密数据;
50.则在步骤a6中,当第一判断结果为提取卡密数据不成功时,继续步骤a8;
51.步骤a8,按照供应商的发货优先顺序推送下一个供应商,并返回步骤a5;
52.步骤a5包括:提取推送的供应商供应的目标商品的商品数据的卡密数据。
53.本发明的有益技术效果是:本发明通过一种进行卡密批量发放的系统和方法,为商户购买虚拟产品时向多个用户批量发放卡密数据,减少人工发货的出错率,提高发放效率,发放方式简便快接,提高购买体验。
附图说明
54.图1为本发明一种进行卡密批量发放的系统的部分模块示意图;
55.图2为本发明一种进行卡密批量发放的系统的部分模块示意图;
56.图3为本发明一种进行卡密批量发放的系统的部分模块示意图;
57.图4为本发明一种进行卡密批量发放的系统的部分模块示意图;
58.图5为本发明一种进行卡密批量发放的方法的步骤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59.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60.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61.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但不作为本发明的限定。
62.参见图1

4,本发明提供一种进行卡密批量发放的系统,包括:
63.商品数据库(1),用于关联存储商品的商品数据以及提供商品的供应商信息,供应
商提供的商品数据包括卡密数据;
64.批充配置模块(2),用于创建和保存批充配置信息,批充配置信息包括需要购买的目标商品、与目标商品对应的卡密数据的发放数量以及卡密数据的发放形式;
65.导入模块(3),用于导入需要接收卡密数据的用户信息;
66.订单生成模块(4),连接导入模块(3)和批充配置模块(2),用于根据批充配置信息和用户信息生成批充订单;
67.充值模块(5),连接订单生成模块(4),用于根据批充订单进行批量充值,从而生成预提卡信息;
68.提卡模块(6),连接充值模块(5)以及商品数据库(1),用于根据预提卡信息从商品数据库(1)中批量提取目标商品的商品数据中的卡密数据;
69.提卡判断模块(7),连接提卡模块(6),用于判断是否成功提取卡密数据,并输出第一判断结果;
70.发放模块(8),连接提卡判断模块(7),用于当第一判断结果为成功提取卡密数据时,基于卡密数据的发放形式以及用户信息将卡密数据分别发送给对应的用户。
71.在本发明的系统中,包括前端平台和后端平台,后端平台配置商户和卡密商品等规则信息,为前端平台提供规则使用,前端平台提供商户配置卡密批充信息,提交用户信息,发放卡密信息等操作。
72.例如商品数据库(1)属于后端平台。批充配置模块(2)、导入模块(3)、订单生成模块(4)、充值模块(5)、提卡模块(6)、提卡判断模块(7)、发放模块(8)等属于前端平台,可以供需要的商户使用。
73.在本发明中,商品为虚拟产品,例如充值卡等。
74.进一步的,
75.提卡模块按照预设的卡密提取规则从商品数据库中批量提取对应于目标商品的商品数据中的卡密数据;
76.预设的卡密提取规则为预先设置供应商的优先发货顺讯,并按照优先发货顺序提取卡密数据;
77.则系统中还包括:
78.推送模块(9),分别连接提卡模块(6)以及提卡判断模块(7),用于当第一判断结果为提取卡密数据不成功时,按照卡密提取规则推送下一个供应商给提卡模块(6),,以供提卡模块提取推送的供应商提供的目标商品的商品数据的卡密数据。
79.推送模块(9)属于前端平台。
80.在本发明中,一种商品可能存在多个供应商的情况,为供应商排序,依照顺序选择供应商提供商品卡密,当从当前的供应商处提取卡密数据失败时,换下一个供应商,从下一个供应商处提取商品卡密数据。
81.进一步的,还包括:提醒模块(10),连接推送模块(9),用于当推送模块(9)无可推送的供应商时,产生提示信息并输出,以告知系统管理人员,由相关操作人员进行。
82.当从所有供应商处提取卡密数据均不成功,即无可推送的供应商,此时通知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83.提醒模块(10)属于前端平台。
84.进一步的,当用户信息为用户的手机号时,卡密数据的发放形式为短信发放;
85.当用户信息为微信号时,卡密数据的发放形式为微信发放;
86.当用户信息为邮箱时,卡密数据的发放形式为邮件发放。
87.在本发明中,通过多种渠道批量发放卡密数据给用户,无需工作人员挨个发放给用户,减少工作量,提供发放效率,出错率低。
88.进一步的,商品数据包括商品的基本信息,
89.则系统还包括:
90.信息配置模块(11),连接商品数据库(1),用于配置商品的基本信息并存入商品数据库(1)中;
91.第一判断模块(13),连接商品数据库(1),用于根据预设的第一判断规则判断商品是否需要新增供应商,并输出第二判断结果;
92.供应商配置模块(14),分别连接第一判断模块(13)和商品数据库(1),用于当第二判断结果为需要新增供应商时,根据商品的基本信息获取新的供应商信息并将新增的供应商信息存储于商品数据库(1)中;
93.商品配置模块(15),连接供应商配置模块(14)和商品数据库(1),用于在获取新增的供应商信息的同时,基于商品的基本信息获取供应商供应的商品数据并存储于商品数据库(1)中;
94.销售配置模块(16),连接商品配置模块(15),用于配置新增的供应商对应商品的商品数据的销售属性并存储于商品数据库(1)中。
95.规则配置模块(12),用于根据预设配置规则配置卡密提取规则。具体的,规则配置模块(12)连接提卡模块(6)和销售配置模块(16),用于根据新增的供应商以及对应的商品数据更新卡密提取规则中包含的优先发货顺序。
96.信息配置模块(11)、第一判断模块(13)、供应商配置模块(14)、商品配置模块(15)、销售配置模块(16)和规则配置模块(12)属于后端平台。
97.预设配置规则可是发货成功率,例如根据供应商发货成功率来对供应商进行发货优先顺序排序。
98.销售属性包括销售金额等信息。
99.第一判断规则包括:判断目前系统中的供应商的商品货源是否稳定,如果判断出当前已有的供应商的商品货源稳定,则结果是不需要新增供应商,如果判断出当前已有的供应商的货源不稳定,则需要新增供应商进来。
100.另外,第一判断规则还包括:判断目前系统中的供应商的商品发货成功率是否超过阈值,超过阈值,则不需要新增供应商,未超过阈值则需要新增供应商。
101.第一判断规则不仅仅限于以上两条。还可以包括判断当前系统中对应的商品的供应商数量多少等等。数量少于阈值时,则需要新增供应商进来。
102.根据第一判断规则,可以引入多个供应商,保证货源充足,提高发货成功率,保证发货的稳定性。
103.第一判断模块可以定期进行判断,即可以每隔预定时间进行判断。
104.需要新增供应商时,引入新的供应商可以从网页中获取,也可以从其他渠道中获取。新增加供应商,基于商品的基本信息同时把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货源也引进系统中,引进
系统中时,在系统中配置新增供应商新增的商品的相关数据信息,例如配置销售属性,如销售金额,批充数量等级,充值大小等等。
105.进一步的,还包括:
106.第二判断模块(17),连接商品数据库(1),用于基于预设的第二判断规则判断商品数据库(1)中已有的供应商供应的商品是否需要停用,并输出第三判断结果;
107.停用模块(18),连接第二判断模块(17),用于当第三判断结果为供应商供应的商品需要停用时,停止销售供应商对应的商品的商品数据;
108.规则配置模块(12),连接停用模块(18),用于在排除已停止销售的商品数据对应的供应商之后,对卡密提取规则中包含的优先发货顺序进行重新排序。
109.第二判断模块(17)可以定期进行判断,即可以每隔预定时间进行执行判断操作。
110.第二判断规则例如可以包括判断供应商对商品的发货成功率的高低,如果低于阈值,则停用对该供应商的该商品发货,即不使用该供应商的商品。同时规则配置模块(12)将该供应商暂时排除,重新对其余供应商的发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或者第二判断规则包括供应商的商品货源是否充足,发货是否稳定,货源不充足,或者无货源,或者发货不稳定,同样停用供应商的该商品。
111.第二判断模块(17)和停用模块(18)属于后端平台。
112.进一步的,还包括:
113.第三判断模块(19),连接商品数据库(1),用于根据预设的第三判断规则判断商品数据库(1)中已有的供应商是否需要进行重新配置,并输出第四判断结果;
114.第四判断模块(20),连接第三判断模块(19),用于当第四判断结果为供应商需要重新进行配置时,基于预设的第四判断规则判断供应商是否需要新增商品,并输出第五判断结果;
115.商品配置模块(15),还连接第四判断模块(20),用于当第五判断结果为需要新增商品时,获取供应商新增的商品数据并存储于商品数据库(1)中;
116.销售配置模块(16),用于配置新增的供应商的商品数据的销售属性并存储于商品数据库(1)中。
117.第三判断模块(19)和第四判断模块(20)属于后端平台。
118.第三判断模块(19)可以定期进行判断,即可以每隔预定时间进行执行判断操作。
119.第三判断模块(19)定期对商品数据库(1)中的供应商情况进行判断,第三判断规则例如是当停用的供应商的相应商品的货源充足等情况下,可以重新启用已经停用的供应商的该商品,即系统重新配置供应商进行发货。还可以根据其他的规则判断供应商是否需要重新配置。第四判断规则例如是从网页中获取供应商是否有上新的商品上架可以供货,如果有,便引进新的商品。新的商品包括原有品种新增的商品数据,或者同一类商品的新品种。第四判断规则包括但不限于该条规则。
120.如果供应商需要进行重新配置,又判断供应商是否有新增商品,如果有新增商品,将新增商品引入系统中进行销售。如果不需要引进新的商品,直接对系统中供应商已有的商品进行销售属性配置。
121.在本发明的系统中,定期对系统中的相关商品的供应商进行监控判断,判断是否需要新增供应商,新增多个供应商,是否需要停用供应商供应的该商品,是否需要重新对供
应商进行配置,是商户在购买商品较少遇到提卡不成功、没有货源等情况,提高用户的购买体验。
122.进一步的,还包括:
123.销售配置模块(15)还连接第四判断模块(20),用于当第五判断结果为不需要新增供应商的商品时,直接对供应商在商品数据库(1)中已有的商品数据进行销售属性配置。
124.规则配置模块(12),连接停用模块(18),用于排除商品已经停用的供应商之后,对供应商的优先发货顺序进行重新排序。
125.具体的,规则配置模块(12)还定期根据预设配置规则对系统中已经存在的供应商进行发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例如定期根据供应商近期发货的成功率、商品货源情况等重新对供应商的发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126.具体的,后端平台还包括商户信息配置,用于配置商户登陆账号、密码等信息,用于商户在前端平台登陆。
127.参见图5,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进行卡密数据批量发放的方法,使用前述的一种进行卡密数据批量发放的系统,包括如下步骤:
128.步骤a1,创建和保存批充配置信息,批充配置信息包括需要购买的目标商品、与目标商品对应的卡密数据的发放数量以及卡密数据的发放形式;
129.步骤a2,导入需要接收卡密数据的用户信息;
130.步骤a3,根据批充配置信息和用户信息生成批充订单;
131.步骤a4,根据批充订单进行批量充值,从而生成预提卡信息;
132.步骤a5,根据预提卡信息从商品数据库中批量提取目标商品的商品数据的卡密数据;
133.步骤a6,判断是否成功提取卡密数据,并输出第一判断结果,若第一判断结果为是,则继续执行步骤a7;
134.步骤a7,基于卡密数据的发放形式以及用户信息将卡密数据分别发送给对应的用户。
135.进一步的,在步骤a5中,提卡模块按照预设的卡密提取规则从商品数据库中批量提取对应于目标商品的商品数据中的卡密数据;预设的卡密提取规则为预先设置供应商的优先发货顺讯,并按照优先发货顺序提取卡密数据;
136.则在步骤a6中,当第一判断结果为判断出提取卡密数据不成功时,继续步骤a8;
137.步骤a8,按照供应商的发货优先顺序推送下一个供应商,并返回步骤a5;
138.步骤a5包括:提取推送的供应商供应的目标商品的商品数据的卡密数据。
139.以上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及保护范围,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应当能够意识到凡运用本发明说明书及图示内容所作出的等同替换和显而易见的变化所得到的方案,均应当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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