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对农产品供货监管的方法和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27508504发布日期:2021-11-22 17:05阅读:107来源:国知局
一种对农产品供货监管的方法和系统与流程

1.本说明书涉及农产品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对农产品供货监管的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2.农产品的一般供货方式包括原产地供货和加盟商供货。原产地供货,安全有保障,但是加盟商供货则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管。因此,为了让消费者对于产品确实源于原产地有信心,以及对加盟商进行有效的监管,需要一种更可靠的对农产品供货监管的方法和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3.本说明书实施例之一提供一种对农产品供货监管的方法。所述对农产品供货监管的方法包括:通过用户终端扫描农产品封签的标识,获取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其中,所述标识与农产品一一对应,所述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包括现场封签的视频;通过所述用户终端显示所述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以验证所述农产品的封装是否符合规范。
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还包括:封装现场的生产信息、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以及视频验证信息中的一种或多种。
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视频中包括录制的所述农产品封装现场工人的方言信息;所述方法还包括:确定所述现场工人的方言信息所对应的方言的归属地;基于所述归属地的位置,确定所述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的真实性。
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还包括所述视频的真实度评估结果。
7.本说明书实施例之一提供一种对农产品供货监管的系统,所述对农产品供货监管的系统包括:获取模块和验证模块;所述获取模块用于通过用户终端扫描农产品封签的标识,获取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其中,所述标识与农产品一一对应,所述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包括现场封签的视频;所述验证模块用于通过所述用户终端显示所述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以验证所述农产品的封装是否符合规范。
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还包括:封装现场的生产信息、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以及视频验证信息中的一种或多种。
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视频中包括录制的所述农产品封装现场工人的方言信息;所述获取模块进一步用于:确定所述现场工人的方言信息所对应的方言的归属地;所述验证模块进一步用于:基于所述归属地的位置,确定所述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的真实性。
1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还包括所述视频的真实度评估结果。
11.本说明书实施例之一提供一种对农产品供货监管装置,包括处理器,所述处理器用于执行上述对农产品供货监管的方法。
12.本说明书实施例之一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存储计算机指令,当计算机读取存储介质中的计算机指令后,计算机执行上述对农产品供货监管的方法。
附图说明
13.本说明书将以示例性实施例的方式进一步说明,这些示例性实施例将通过附图进行详细描述。这些实施例并非限制性的,在这些实施例中,相同的编号表示相同的结构,其中:
14.图1是根据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所示的对农产品供货监管的系统的应用场景的示例性示意图;
15.图2是根据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所示的对农产品供货监管系统的示例性模块图;
16.图3是根据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所示的对农产品供货监管系统的示例性模块图;
17.图4是根据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所示的对农产品供货监管方法的示例性流程图;
18.图5是根据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所示的确定位置真实性的方法的示例性流程图;
19.图6是根据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所示的对农产品供货监管方法的示例性时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说明书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的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说明书的一些示例或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将本说明书应用于其它类似情景。除非从语言环境中显而易见或另做说明,图中相同标号代表相同结构或操作。
21.应当理解,本文使用的“系统”、“装置”、“单元”和/或“模块”是用于区分不同级别的不同组件、元件、部件、部分或装配的一种方法。然而,如果其他词语可实现相同的目的,则可通过其他表达来替换所述词语。
22.如本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所示,除非上下文明确提示例外情形,“一”、“一个”、“一种”和/或“该”等词并非特指单数,也可包括复数。一般说来,术语“包括”与“包含”仅提示包括已明确标识的步骤和元素,而这些步骤和元素不构成一个排它性的罗列,方法或者设备也可能包含其它的步骤或元素。
23.本说明书中使用了流程图用来说明根据本说明书的实施例的系统所执行的操作。应当理解的是,前面或后面操作不一定按照顺序来精确地执行。相反,可以按照倒序或同时处理各个步骤。同时,也可以将其他操作添加到这些过程中,或从这些过程移除某一步或数步操作。
24.图1是根据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所示的对农产品供货监管的系统的应用场景的示例性示意图;图2是根据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所示的对农产品供货监管系统的示例性模块图。如图1

2所示,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所示的对农产品供货监管系统100可以包括:摄像终端设备110、农产品封装120以及终端设备130。
25.在一些实施例中,农产品封装120可以包括农产品的封装过程以及封装后的农产品。例如,农产品封装120可以包括农产品的装箱、封箱(比如粘贴封签标识)、以及封装后的农产品等。
26.在一些实施例中,摄像终端设备110可以用于获取农产品封装120的相关信息。相应的,终端设备130可以通过摄像终端设备110获取农产品封装120的相关信息,例如,通过摄像终端设备110拍摄农产品封装的视频。在一些实施例中,相关信息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现
场封签的视频、封装现场的生产信息、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视频验证信息、视频的真实度评估结果等一种或多种。在一些实施例中,相关信息可以是农产品封装120实时产生的数据信息。在一些实施例中,相关信息可以包括符号、文字、数字、语音、图像、视频等中的一种或任意组合。
27.在一些实施例中,摄像终端设备110可以包括摄像头111、处理器112、标识生成装置113、光信号发射器114和定位装置115。
28.在一些实施例中,摄像头111可以用于拍摄农产品封装120。在一些实施例中,摄像头111可以包括cmos摄像头、ccd摄像头、tof摄像头等。具体的,摄像头111可以为4万像素、16万像素、30万像素、720p、1080p、2k、4k等的普通或高清摄像模组。在一些实施例中,摄像头111的构造包括但不限于1p、2p、1g1p、1g2p、2g2p和4g等中的一种或任意组合。在一些实施例中,摄像终端设备110可以仅包含1个摄像头111。在此情况下,摄像头111可以设置在摄像终端设备110的最前端的中心位置。在一些实施例中,摄像头可以包括至少两个(如2个、3个、4个、6个等)。至少两个摄像头可以一个设置在摄像终端设备110的最前端的中心位置,其他环形布置在摄像终端设备110的四周。在图1所示的实施例中,即有1个摄像头111设置在摄像终端设备110的最前端的中心位置。
29.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器112可以用于处理摄像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例如,处理器112可以对相关信息进行处理,以基于该相关信息生成标识。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器112可以执行程序指令,以实现一个或多个本说明书中描述的功能。例如,处理器112可以用于通过摄像头111获取农产品封装120的相关信息。又例如,处理器112可以基于第一光照颜色序列,识别视频中的第二光照颜色序列,以确定视频的真实度评估结果。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器112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子处理设备(例如,单核处理设备或多核多芯处理设备)。仅作为示例,处理器112可以包括中央处理器(cpu)、专用集成电路(asic)、专用指令处理器(asip)、图形处理器(gpu)、物理处理器(ppu)、数字信号处理器(dsp)、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可编辑逻辑电路(pld)、控制器、微控制器单元、精简指令集电脑(risc)、微处理器等或以上任意组合。
30.在一些实施例中,标识生成装置113可以用于生成标识。例如,标识生成装置113可以基于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生成农产品封签的标识。在一些实施例中,标识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条形码、二维码、三维码、多维码、复合码等中的一种或任意组合。例如,标识可以包括条形码、二维码或三维码。在一些实施例中,该标识可以包含农产品封装120的相关信息,从而终端设备130可以仅凭借对该标识的识别便完整地读取农产品封装120的相关信息。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器112获取农产品封装120的相关信息后,可以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对相关信息进行编码,以生成标识(如二维码)。而终端设备130可以通过识别标识,按照一定的解码规则对特征标识进行解码,以读取相关信息。例如,相关信息可以包括农产品封装120过程的视频,处理器112在获取该视频数据后,可以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生成二维码;该二维码能够被终端设备130识别以读取该视频数据。
31.在一些实施例中,光信号发射器114可以用于发射光信号。例如,光信号发射器114可以用于发射第一光照颜色序列信号。
32.在一些实施例中,摄像终端设备110还可以包括定位装置115。在一些实施例中,定位装置115可以是gps定位装置,可以用于获取gps定位信息。例如,gps定位装置115可以用
于获取视频拍摄时摄像终端设备110的gps定位信息。在一些实施例中,定位装置115还可以是北斗卫星定位装置、经纬度定位装置等,可以用于获取北斗卫星定位信息、经纬度等。
33.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设备130可以包括具有数据读取功能的可移动设备。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设备130可以包括可穿戴设备。可穿戴设备可以包括智能手环、智能鞋袜、智能眼镜、智能头盔、智能手表、智能衣物、智能背包、智能配饰等或其任意组合。在一些实施例中,可穿戴设备可以包括智能眼镜,用户在对农产品供货进行监管过程中可以佩戴该智能眼镜进行操作。在一些实施例中,可穿戴设备可以包括智能头戴式设备,该设备可以戴在用户的头上。在一些实施例中,可穿戴设备可以包括智能头戴式设备和智能手表。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设备130可以包括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设备130可以具有数据处理、图像采集、界面显示、音频采集、身份识别、语音播放、通信等一种或多种功能的组合。
34.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设备130可以包括图像采集装置131、语音识别装置132和图像识别装置133。
35.在一些实施例中,图像采集装置131(如摄像头)可以用于采集图像信息。例如,图像采集器131可以获取包含标识内容的图像。
36.在一些实施例中,语音识别装置132可以用于识别语音。例如,语音识别装置132可以用于识别现场生产工人录制的方言。
37.在一些实施例中,图像识别装置133可以用于识别图像。例如,图像采集器131可以用于识别视频中的第二光照颜色序列信息。
38.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设备130还可以包括处理器(例如,与处理器112类似),以用于处理相关信息。例如,终端设备130可以通过其上的处理器控制图像采集器131、语音识别装置132和/或图像识别装置133工作。又例如,终端设备130可以通过其上的处理器识别标识、读取相关信息等。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设备130还可以包括音频采集装置、显示装置、语音播放装置、身份识别装置、通信装置等一种或多种的组合。
39.图3是根据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所示的对农产品供货监管系统的示例性模块图。
4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对农产品供货监管系统300可以包括获取模块302和验证模块304。
41.获取模块302可以用于通过用户终端扫描农产品封签的标识,获取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
42.其中,所述标识与农产品一一对应,所述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包括现场封签的视频。其中,关于用户终端、标识和相关信息的更多细节参见图4及其相关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43.验证模块304可以用于通过所述用户终端显示所述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以验证所述农产品的封装是否符合规范。
44.在一些实施例中,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还包括:封装现场的生产信息、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以及视频验证信息中的一种或多种。其中,关于生产信息、位置信息和视频验证信息的更多细节参见图4及其相关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45.在一些实施例中,视频中包括录制的所述农产品封装现场工人的方言信息;获取模块302进一步用于:确定所述现场工人的方言信息所对应的方言的归属地;验证模块304
进一步用于:基于所述归属地的位置,确定所述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的真实性。
46.在一些实施例中,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还包括所述视频的真实度评估结果。其中,关于真实度评估结果的更多细节参见图4及其相关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47.应当理解,图3所示的系统及其模块可以利用各种方式来实现。例如,在一些实施例中,系统及其模块可以通过硬件、软件或者软件和硬件的结合来实现。其中,硬件部分可以利用专用逻辑来实现;软件部分则可以存储在存储器中,由适当的指令执行系统,例如微处理器或者专用设计硬件来执行。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的方法和系统可以使用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和/或包含在处理器控制代码中来实现,例如在诸如磁盘、cd或dvd

rom的载体介质、诸如只读存储器(固件)的可编程的存储器或者诸如光学或电子信号载体的数据载体上提供了这样的代码。本说明书的系统及其模块不仅可以有诸如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或门阵列、诸如逻辑芯片、晶体管等的半导体、或者诸如现场可编程门阵列、可编程逻辑设备等的可编程硬件设备的硬件电路实现,也可以用例如由各种类型的处理器所执行的软件实现,还可以由上述硬件电路和软件的结合(例如,固件)来实现。
48.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对于对农产品供货监管系统及其模块的描述,仅为描述方便,并不能把本说明书限制在所举实施例范围之内。可以理解,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了解该系统的原理后,可能在不背离这一原理的情况下,对各个模块进行任意组合,或者构成子系统与其他模块连接。在一些实施例中,图3中披露的获取模块和验证模块可以是一个系统中的不同模块,也可以是一个模块实现上述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模块的功能。例如,各个模块可以共用一个存储模块,各个模块也可以分别具有各自的存储模块。诸如此类的变形,均在本说明书的保护范围之内。
49.图4是根据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所示的对农产品供货监管方法的示例性流程图。如图4所示,流程400可以包括下述步骤。在一些实施例中,流程400可以由用户终端(例如,终端设备130)执行。
50.步骤402,通过用户终端扫描农产品封签的标识,获取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
51.用户终端是指与农产品生产及封装的过程验证相关的设备。用户终端可以包括扫描设备、智能手机、个人计算机、平板电脑等。在一些实施例中,扫描设备可以集成在智能手机、个人计算机、平板电脑或处理设备中。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终端与摄像终端设备(例如,摄像终端设备110)的类型可以相同。用户可以通过用户终端实现对农产品的打包、封装、标签添加、农产品的图像和/或视频的获取与验证。
52.封签可以是指粘贴在农产品、农产品包装或农产品的集装箱上表示封闭或封存的字条。封签的标识为能够用于识别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的标签。
53.在一些实施例中,标识可以包括二维码、条形码或其他可识别信息的技术形式,本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54.在一些实施例中,标识与农产品一一对应。一一对应是指每一个标识都有与其对应的唯一的农产品的相关信息。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通过为标识与其对应的农产品添加同一标识id等方式实现标识与农产品的一一对应。例如,标识1与农产品1对应,标识2与农产品2对应。用户终端通过扫描标识1,获取到的则为农产品1的相关信息;用户终端通过扫描标识2获取到的则为农产品2的相关信息。
55.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终端可以判断标识是否与农产品一一对应。例如,用户终端
可以扫描标识,并从扫描标识所得到的农产品的相关信息中获取该农产品的生产批次、编号、标识id等唯一信息进行判断,若标识上的唯一信息与从农产品的相关信息中获取到的唯一信息相同,则可以认为标识与农产品是一一对应的。农产品的生产批次、编号、标识id一般可以认为是唯一不重复的,用户终端备在扫描标识时,每一个标识扫描出来的农产品的相关信息中的生产批次、编号等均是唯一的,通过判断生产批次、编号是否重复出现,即可确定该标识是否与农产品一一对应。
56.在一些实施例中,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是指与农产品的生成、封装有关的各类信息。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可以包括现场封签的视频。现场封签的视频为在农产品的生产地或包装地点对农产品进行包装、添加标识时拍摄的视频。视频中可以包括将农产品放入包装箱、为农产品添加标签、包装完成后添加的封签标识,以及包装人员现场录制的各类信息,例如,由现场包装人员对农产品信息进行朗读,录制进视频中的现场工人的语音信息(例如,现场工人的方言信息)等。
57.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通过用户终端的扫描设备扫描农产品封签的标识,获取得到标识对应的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例如,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可以预先存储在数据库、存储设备中,标识可以指向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的存储地址,通过扫描该标识,即可访问该存储地址,读取得到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
58.在一些实施例中,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还包括封装现场的生产信息、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以及视频验证信息中的一种或多种。
59.封装现场的生产信息是指与农产品的生产、封装相关的设备、人员信息、封装时的环境信息等。例如,农产品本身的生产数据(例如,种类、产地、生产时间等)、生产设备的编号、生产设备的管理人员、生产设备生产包装农产品的时间、环境(比如,几号厂房、环境温度)等。
60.封装现场的生产信息可以用于验证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以便于在不打开农产品的封装的情况下核查封装的农产品是否正确。
61.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是指对农产品进行封装时的位置坐标。例如,位置信息可以包括封装时的厂房、设备的位置信息。位置信息可以用于验证农产品的生产封装地点。在一些实施例中,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可以包括gps位置信息、北斗卫星位置信息以及经纬度信息等。
62.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设备可以通过设置与封装时的厂房或封装设备内的定位装置,或通过卫星定位的方式获取得到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
63.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可以用于验证农产品的封装地点,以验证农产品在生产后,是否按照要求在指定的位置地点进行封装,保证农产品的封装符合规范。
64.视频验证信息可以是对标识对应的封装视频的初步验证结果。例如,在对封装好的农产品进行运输之前,对农产品封签的标识进行扫描,验证扫描结果中的视频信息是否与封装的农产品对应(比如,比较视频中封装的农产品是否与要运输的实物相同,相同则对应),然后将验证的结果(例如,视频与实物相同)添加进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中作为视频验证信息。
65.视频验证信息可以用于对农产品的视频进行初步验证,确定该视频是否为与当前农产品对应的视频。
66.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终端可以基于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对农产品封装的视频进行验证。
67.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终端可以获取或显示视频拍摄时的位置信息(例如,gps定位信息),并根据视频拍摄的位置信息和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是否一致,例如,视频拍摄时摄像终端设备获取的位置信息为纬度40、经度111、高度0,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为纬度40、经度111、高度0,两者相同,则可以确定封签的标识是否与视频时相对应的,不一致则不对应的。对应可以是指视频是否播放的是贴该封签或标识的视频。
68.在一些实施例中,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如上文所述,可以基于摄像拍摄终端的定位装置在拍摄视频时获取得到。关于获取视频的位置信息的更多说明可以参见上文的相关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69.在一些实施例中,视频中可以包括录制的农产品封装现场工人的方言信息。方言信息是指现场工人以封装现场当地的方言说的话语。用户终端可以通过比较视频中封装现场工人录制的方言和通过标识获取的方言,判断两个方言的类型和内容是否一致,确定封签的标识是否与视频是相对应的。
70.通过标识获取的方言可以是单独对农产品封装的现场工人进行录制得到的方言。其可以与标识关联,即,用户终端通过扫描标识,可以获取得到对该生产工人进行录制得到的方言。对现场工人进行录制的方言可以预先存储至存储设备、数据库中,通过扫描标识可以从存储设备或数据库中读取得到方言信息。
71.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终端可以判断两个方言的类型,例如,用户通过查看视频中的方言和现场录制的方言是否都为四川方言、方言的发音是否为同一个人,以及两个方言的内容是否一致,比如,是否都是说的该农产品为xxx,生产批次为xxx,于xxx时间在xxx地点生产。若方言类型与内容均一致,则可以认为封签的标识是与视频相对应的。
72.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终端可以调用方言识别模型,对现场工人录制的方言和通过标识获取的方言进行处理,以判断两个方言的类型和内容是否一致。例如,可以将现场工人的方言和通过标识获取的方言输入至方言识别模型,由方言识别模型输出识别结果,比如,两个方言的类型和方言是否一致、两者的相似度为多少等。
73.在一些实施例中,方言识别模型可以通过多个现场工人录制的方言样本和通过标识获取的方言样本,以及其对应的标签(例如,一致标签为1,不一致标签为0),对初始方言识别模型进行训练,得到方言识别模型。
74.在一些实施例中,方言识别模型的类型可以包括神经网络模型、深度神经网络模型、bert模型等,本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75.关于方言信息的更多说明可以参见图5及其相关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76.通过比较视频中的方言信息与视频的封装现场的位置所对应的归属地的方言,可以确定视频的拍摄地点是否与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中的位置是否一致,进而确定农产品的封装地点是否正确以及农产品的封装过程是否符合规范。
77.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终端在判断视频是否为贴的标识所对应的视频的之前,还可以对视频的真实性进行评估。例如,标识所指向的视频可能会在后续被人给篡改或调换,因此,在基于获取的视频验证农产品的封装是否符合规范之前,用户终端可以对该视频是否为所贴的标识对应的视频进行判断。
78.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终端可以基于所述视频的大小、视频的真实度评估结果来对视频的真实性进行评估。例如,用户终端可以基于摄像终端设备拍摄的视频的时长和大小,确定由该摄像终端设备(例如,摄像终端设备110)所拍摄的视频的时长与视频的大小之间的对应关系,例如,5分钟时长的视频,其对应的视频大小在50m

100m之间,1分钟时长的视频大小在10

20m之间。用户终端可以读取表示对应的视频的大小和时长,并判断时长和大小之间的对应关系是否在预设范围内,并基于判断的结果评估视频的真实性,例如,时长大小越靠近视频大小的中间值,则视频的真实性评估结果越高。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终端可以调用视频真实性评估模型对视频的真实性进行评估。视频真实性评估模型可以基于多个样本视频的时长和大小,以及样本真实性评估结果作为标签进行训练得到。训练方式可以是常规训练方式,例如,梯度下降法等,本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79.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终端对视频的真实性进行评估可以基于视频的真实度评估结果进行。用户终端可以直接将视频的真实度评估结果作为视频的真实性,比如,真实性为95%。在一些实施例中,视频的真实度评估结果可以来自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关于视频的真实评估结果的更多细节,可以参见下文详细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80.在一些实施例中,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还包括对该视频的真实度评估结果。
81.真实度评估结果是指对该视频的真实性进行评估的结论。例如,该视频为真实视频,未经篡改或伪造的概率为95%等。
82.作为示例,真实度评估结果可以按照下文实施例所描述的方式获得。
83.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终端可以获取拍摄视频时摄像终端设备发出的第一光照颜色序列,以及识别视频中的第二光照颜色序列。光照颜色序列是指光线中基础颜色rgb的大小。例如,在光线中,红、蓝、绿色的rgb值分别为120、23、145。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终端可以通过对第一光照颜色和第二光照颜色进行色谱分析,得到第一光照颜色序列和第二光照颜色序列。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终端可以获取与光照颜色序列中每个颜色照射时间对应的视频中的图像,基于图像识别视频的颜色序列。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终端可以通过调用光照序列识别模型对光照序列对象进行处理,识别得到视频的颜色序列。例如,将第一光照颜色序列图像和第二光照颜色序列图像输入至光照序列识别模型,模型输出第一光照颜色序列和第二光照颜色序列。光照颜色序列识别模型可以基于多个样本第一光照颜色序列图像和第二光照颜色序列图像以及标签,训练得到。标签可以是光照颜色序列图像对应的光照颜色序列。
84.关于模型的训练方式可以参考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其他模型的训练方式,此处不再赘述。
85.用户终端可以基于第一光照颜色序列和第二光照颜色序列,确定所述视频的真实度评估结果。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终端可以计算第一关照颜色序列和第二光照颜色序列之间的相似度,并基于相似度的大小确定视频的真实度评估结果。例如,直接将相似度的大小作为视频的真实度评估结果。
86.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终端可以通过计算余弦距离、欧几里得距离等方式确定第一光照颜色序列和第二光照颜色序列的相似度。
87.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终端还可以基于摄像终端发出光照序列的时间信息来获取图像,以确定视频的真实度评估结果。例如,摄像终端设备在拍摄时发出了红黄蓝三个颜色
的光照颜色序列,且红色是a时间照射的、黄是b时间,蓝是c时间,则获取拍摄时间分别为a、b、c时的图像a、b、c,然后基于图像a、b、c识别拍摄a、b、c时的光照的颜色,如果也是红黄蓝,则说明一致,则可以表示视频是真实的。如果视频是经过伪造或剪辑,则与时间a、b、c对应的图像的光照可能就不是红黄蓝。识别光照颜色的方式可以与上文中所描述的方式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88.在一些实施例中,为了减少环境中的光线对视频拍摄的光照颜色序列产生影响,在摄像终端设备发出光照颜色序列之前,摄像终端设备可以通过图像识别的方式识别当前封装现场的光照情况(例如,光线的明暗程度、光线的颜色等),并基于光照情况,确定发射的光照颜色序列。比如,摄像终端可以拍摄当前环境的图像,并对图像进行图像分析,确定要发射的光照颜色序列。基于图像进行色谱分析可以通过图像分析模型来实现。模型的输入为光照环境的图像,输出为光照颜色序列。图像分析模型的训练可以与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其他模型的训练方式相同,区别在于训练数据的不同,图像分析模型的训练样本可以为多个环境图像,标签可以为环境图像对应的光照颜色序列。
89.根据当前环境的光照情况,摄像终端设备可以发出更加适合拍摄视频的光照序列。例如,当前光照环境较暗,则可以选取暖色调的颜色组成颜色序列;当前光照环境较凉,则可以选取冷色调的颜色组成颜色序列。在一些实施例中,摄像终端发出的光照序列可以避开环境光照的颜色,比如,现场环境的光照颜色以红色为主,则摄像终端设备发出的光照序列中可以不出现红色。
90.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终端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例如,通过网络发送、调用数据接口获取、通过存储设备拷贝等)获取得到农产品现场封签的视频,并将该视频与通过扫描标识所获取到的视频进行比对,比如,比较视频内容、视频的拍摄时间、视频大小是否一致等,并根据两个视频的相似度确定视频的真实度评估结果,以确保视频的真实性。
91.通过对视频的真实性进行评估,可以提高通过视频来验证农产品的封装是否符合规范的可信性。
92.在一些实施例中,在生成农产品封签的标识时,还可以在封签上添加反光膜,以避免因为摄像终端设备距离农产品太远而导致光照效果较差的问题。
93.关于验证视频的真实性的更多内容,可以参见本说明书的其他部分,例如,图3及其相关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94.步骤404,通过所述用户终端显示所述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以验证所述农产品的封装是否符合规范。
95.符合规范是指对农产品的封装是否符合规定的封装流程。例如,农产品的封装过程是否与规定的封装流程一致。
96.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终端可以通过显示装置(例如,显示屏)显示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例如,播放农产品封装的视频以及显示封装现场的生产信息、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以及视频验证信息等。
97.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可以通过用户终端验证农产品的封装是否符合规范,例如,用户可以查看现场封签的视频,以及检查农产品的相关信息与现场封签视频相关的信息是否一致来判断视频真实性,从而判断农产品封装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进一步地,用户还可以验证农产品封装的位置信息和视频拍摄的地方是否一致、验证视频中的生产设备,判断是
否与封装现场的生产信息一致,以及检查是否具有视频验证信息等。
98.在一些实施例中,对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中的视频进行验证,确保视频的真实性,可以进一步地保证农产品的封装是符合规范的。
99.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通过录制农产品封装时的封装视频,并将封装视频作为农产品的封签标识的相关信息,使得用户在接收到封装好的农产品时,可以通过封签的标识获取到相应的封装视频,并通过查验封装视频的方式,验证农产品的封装是否符合流程规范。同时,农产品的相关信息还可以包括封装现场的生产信息、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以及视频验证信息,这些信息可以确保农产品的封装是在规定的位置、按照规范进行,以及保证用于验证农产品封装是否符合规范的视频为真实视频,不是伪造或经过篡改的。
100.图5是根据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所示的确定位置真实性的方法的示例性流程图。如图5所示,流程500包括下述步骤。在一些实施例中,流程500可以由用户终端(例如,终端设备130)执行。
101.方言的归属地可以是指该方言对应的地理区域。例如,四川话对应的地理区域为四川,河南话对应的地理区域为河南。进一步地,方言可以更细分对应的地、市区。例如,成都话对应成都市、乐山话对应乐山市、上海话对应上海市等。更细分的,方言还可以对应到市区下面的区县等,本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102.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终端可以通过语音识别技术从视频中提取到现场工人的方言信息,然后可以通过特征提取模型提取方言信息的特征向量,将方言信息的特征向量与预先存储在数据库或存储设备中的各地方言的特征向量进行比较(比如,计算两个特征向量之间的相似度),根据比较结果确定方言的归属地。
103.在一些实施例中,由于拍摄的视频中会有现场工人录制的方言,因此可以确定拍摄的视频中的方言的归属地和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所对应的位置是否一致,若一致,则可以认为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真实。
104.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语音识别技术从视频中识别出现场工人的方言,并将该方言信息对应的归属地与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进行对比,可以确定视频中所表现出来的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是否正确,进而可以确保通过视频对农产品的封装过程是否符合规范的验证真实可靠。
105.图6是根据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所示的对农产品供货监管方法的示例性时序图。如图6所示,在图600中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106.步骤602,摄像终端设备通过摄像的方式获取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在一些实施例中,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包括农产品现场封签的视频、封装现场的生产信息、封装现场的位置信息、视频验证信息以及视频的真实度评估结果。在一些实施例中,视频中可以包括录制的现场工人的方言。
107.步骤606,摄像终端设备基于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生成封签标识。在一些实施例中,摄像终端设备可以直接基于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生成标识。在一些实施例中,摄像终端设备可以将拍摄的视频、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存储至数据库或存储设备,并生成指向存储地址的标识,通过扫描该标识,终端设备可以直接读取得到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
108.步骤608,终端设备可以识别农产品封签的标识。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设备可以直接扫描农产品封签的标识进行识别。
109.步骤610,终端设备可以基于识别的标识,获取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设备可以直接基于识别的标识信息,生成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设备可以基于识别的标识中所携带的地址信息,访问得到农产品封装的相关信息。
110.关于图6各步骤的更详细的说明,可以参见本说明书流程图的其他部分,例如,图4和图5的相关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111.上文已对基本概念做了描述,显然,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上述详细披露仅仅作为示例,而并不构成对本说明书的限定。虽然此处并没有明确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能会对本说明书进行各种修改、改进和修正。该类修改、改进和修正在本说明书中被建议,所以该类修改、改进、修正仍属于本说明书示范实施例的精神和范围。
112.同时,本说明书使用了特定词语来描述本说明书的实施例。如“一个实施例”、“一实施例”、和/或“一些实施例”意指与本说明书至少一个实施例相关的某一特征、结构或特点。因此,应强调并注意的是,本说明书中在不同位置两次或多次提及的“一实施例”或“一个实施例”或“一个替代性实施例”并不一定是指同一实施例。此外,本说明书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的某些特征、结构或特点可以进行适当的组合。
113.此外,除非权利要求中明确说明,本说明书所述处理元素和序列的顺序、数字字母的使用、或其他名称的使用,并非用于限定本说明书流程和方法的顺序。尽管上述披露中通过各种示例讨论了一些目前认为有用的发明实施例,但应当理解的是,该类细节仅起到说明的目的,附加的权利要求并不仅限于披露的实施例,相反,权利要求旨在覆盖所有符合本说明书实施例实质和范围的修正和等价组合。例如,虽然以上所描述的系统组件可以通过硬件设备实现,但是也可以只通过软件的解决方案得以实现,如在现有的服务器或移动设备上安装所描述的系统。
114.同理,应当注意的是,为了简化本说明书披露的表述,从而帮助对一个或多个发明实施例的理解,前文对本说明书实施例的描述中,有时会将多种特征归并至一个实施例、附图或对其的描述中。但是,这种披露方法并不意味着本说明书对象所需要的特征比权利要求中提及的特征多。实际上,实施例的特征要少于上述披露的单个实施例的全部特征。
115.一些实施例中使用了描述成分、属性数量的数字,应当理解的是,此类用于实施例描述的数字,在一些示例中使用了修饰词“大约”、“近似”或“大体上”来修饰。除非另外说明,“大约”、“近似”或“大体上”表明所述数字允许有
±
20%的变化。相应地,在一些实施例中,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数值参数均为近似值,该近似值根据个别实施例所需特点可以发生改变。在一些实施例中,数值参数应考虑规定的有效数位并采用一般位数保留的方法。尽管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中用于确认其范围广度的数值域和参数为近似值,在具体实施例中,此类数值的设定在可行范围内尽可能精确。
116.针对本说明书引用的每个专利、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公开物和其他材料,如文章、书籍、说明书、出版物、文档等,特此将其全部内容并入本说明书作为参考。与本说明书内容不一致或产生冲突的申请历史文件除外,对本说明书权利要求最广范围有限制的文件(当前或之后附加于本说明书中的)也除外。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本说明书附属材料中的描述、定义、和/或术语的使用与本说明书所述内容有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以本说明书的描述、定义和/或术语的使用为准。
117.最后,应当理解的是,本说明书中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原则。其他的变形也可能属于本说明书的范围。因此,作为示例而非限制,本说明书实施例的替代配置可视为与本说明书的教导一致。相应地,本说明书的实施例不仅限于本说明书明确介绍和描述的实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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