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要素式辅助审理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29522730发布日期:2022-04-06 23:52阅读:190来源:国知局
一种要素式辅助审理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一种要素式辅助审理方法及系统,属于自动化办公领域。


背景技术:

2.目前,全国各类仲裁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长,始终保持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发凸显,面对收案量大幅上升的态势,急需一种辅助办案人员进行仲裁的技术方案,为办案人员分担减负、化繁为简、提高办案效率。
3.公开号为cn111523852a的专利《一种基于案由类型的案件要素式判案系统及方法》公开了:速裁系统包括速裁案由表、速裁要素表、速裁规则表、文书模板表、说理库、法律法规库、金额计算规则表;综合业务系统用于当接收到诉讼请求时,综合业务系统依据案件起诉标准,审查案件,当案件符合起诉条件时,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案件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符合速裁的案件分配给速裁仲裁员;电子卷宗系统用于接收并保存产生的卷宗文书材料到电子卷宗系统,汇聚速裁案件和普通案件的文书数据做综合分析。通过该系统及方法,降低了仲裁员工作强度,提升了审判质效;降低诉讼成本。其中,速裁系统根据不同案由的仲裁案件制作不同的要素表格,供双方当事人手动填写后交由仲裁员审阅和确认。要素表格实际上是沿用了传统办公流程,只是将纸质表格改为电子表格,流程仍然较为繁琐,有待进一步提高。


技术实现要素:

4.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要素式辅助审理方法,通过查询得到仲裁请求对应的多个审查要素并确定审查要素的回答顺序,根据回答顺序获取审查要素答案,最后根据审查要素答案生成仲裁结果建议。则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仅需按序回答并确认审查要素答案,仲裁员核实审查要素答案并参考仲裁结果建议作出仲裁结果,能有效辅助仲裁员审理案件,节约仲裁员精力。
5.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6.技术方案一:
7.一种要素式辅助审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8.预先构建审查要素数据库;
9.获取至少一个仲裁请求;
10.在所述审查要素数据库,查询各所述仲裁请求对应的若干个审查要素;
11.确定所述审查要素的回答顺序;
12.按所述回答顺序获取审查要素答案;
13.根据审查要素答案生成仲裁结果建议。
14.进一步的,所述构建审查要素数据库,具体为:
15.获取若干个仲裁请求关键词;以仲裁请求关键词为索引,顺序存储该仲裁请求关键词对应的若干个审查要素。
16.进一步的,所述获取至少一个仲裁请求,具体为:
17.获取案件信息;在所述案件信息中查找所述仲裁请求关键词。
18.进一步的,还包括:查询得到若干个审查要素后,滤除重复的审查要素。
19.进一步的,所述确定审查要素的回答顺序,具体为:
20.预设若干个仲裁请求之间的逻辑顺序;根据各仲裁请求之间的逻辑关系,确定各所述审查要素之间的顺序。
21.进一步的,所述生成仲裁结果建议,具体为:
22.预设多个仲裁规则;根据仲裁规则,对所述审查要素答案进行规则匹配,得到仲裁结果建议。
23.进一步的,所述仲裁结果建议还包括赔偿金额建议;预设多个赔偿金额计算规则,所述赔偿金额建议根据赔偿金额计算规则和审查要素答案生成。
24.技术方案二:
25.一种要素式辅助审理系统,包括:
26.审查要素数据库,所述审查要素数据库用于查询仲裁请求对应的若干个审查要素;
27.审理模块,所述审理模块用于获取至少一个仲裁请求、确定所述审查要素的回答顺序、按所述回答顺序获取审查要素答案和根据审查要素答案生成仲裁结果建议。
28.进一步的,所述审查要素数据库以仲裁请求关键词为索引,顺序存储各仲裁请求关键词对应的若干个审查要素。
29.进一步的,所述审理模块还用于在确定所述回答顺序之前,滤除重复的审查要素。
30.进一步的,所述确定审查要素的回答顺序,具体为:
31.预设若干个仲裁请求之间的逻辑顺序;根据各仲裁请求之间的逻辑关系,确定各所述审查要素之间的顺序。
32.本发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33.1、本发明通过查询得到仲裁请求对应的多个审查要素并确定审查要素的回答顺序,根据回答顺序获取审查要素答案,最后根据审查要素答案生成仲裁结果建议。则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仅需按序回答并确认审查要素答案,仲裁员核实审查要素答案并参考仲裁结果建议作出仲裁结果,能有效辅助仲裁员审理案件,节约仲裁员精力。
34.2、本发明中依据不同的仲裁请求之间的逻辑关系确定审查要素的回答顺序,实质上是确立了案件的审理逻辑,根据该审理逻辑进行审理能将审理流程最简化,不仅可以为仲裁员提供明确的指引,也可以为后续的文书撰写提供案件审理逻辑,从而加快审理效率,提高用户体验。
35.3、本发明中预设多个赔偿金额计算规则,根据规则自动计算赔偿金额,节省仲裁员时间,进一步提高审理效率。
附图说明
36.图1为本发明流程图;
37.图2为审查要素数据库示意图;
38.图3为赔偿金额计算规则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9.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发明进行详细的说明。
40.实施例一
41.如图1所示,一种要素式辅助审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42.s1、预先构建审查要素数据库:
43.获取若干个仲裁请求关键词,分别以仲裁请求关键词为根节点构建若干个树,将仲裁请求关键词对应的若干个审查要素按顺序存储至子节点。如图2所示,仲裁请求关键词包括: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支付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支付医疗费等。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对应的审查要素包括劳动者是否被认定为工伤、发生工伤日等。
44.s2、获取至少一个仲裁请求:
45.获取案件信息;在所述案件信息中查找所述仲裁请求关键词;根据仲裁请求关键词确定仲裁请求。
46.s3、在所述审查要素数据库,按顺序读取各所述仲裁请求对应的若干个审查要素。
47.s4、确定所述审查要素的回答顺序:
48.滤除重复的审查要素;
49.预设若干个仲裁请求之间的逻辑顺序;根据各仲裁请求之间的逻辑关系,确定各所述审查要素之间的顺序。
50.s5、按所述顺序显示或播放各审查要素,仲裁员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对双方无争议的审查要素答案予以确认;对于双方有争议的审查要素答案进行重点审查,得到一双方认可的审查要素答案。
51.s6、根据审查要素答案生成仲裁结果建议。
52.本实施例的有益效果在于:
53.1、通过查询得到仲裁请求对应的多个审查要素并确定审查要素的回答顺序,根据回答顺序获取审查要素答案,最后根据审查要素答案生成仲裁结果建议。则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按序回答并确认审查要素答案,仲裁员核实审查要素答案并参考仲裁结果建议作出仲裁结果,能有效辅助仲裁员审理案件,节约仲裁员精力。
54.2、现有技术仅实现了无纸化办公,但对原有的审理流程未作出优化。本发明考虑到各仲裁请求之间有重复的审查要素且仲裁请求之间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依据仲裁请求之间的逻辑关系确定审查要素的回答顺序并滤除重复的审查要素,实质上是确立了案件的审理逻辑,根据该审理逻辑进行审理能将审理流程最简化,不仅可以为仲裁员提供明确的指引,也可以为后续的文书撰写提供案件审理逻辑,从而加快审理效率,提高用户体验。
55.实施例二
56.举例说明本发明的优越性:
57.获取案件信息,案件信息包括:“申请人主张: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自2020年06月01日至2021年06月10日存在劳动关系及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58.在案件信息查找得到仲裁请求关键词“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在审查要素数据库中查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对应的审查要素。已预设仲裁请求的逻辑关系为:先确认劳动关系再审理经济补偿。则审查要素的回答顺序如下:
59.用人单位注册成立时间劳动者是何人、何时雇佣雇佣人以何种名义、何种方式雇佣劳动者雇佣人与用人单位的关系
60.劳动者年龄是否为适格主体用人单位是否授权雇佣人以用人单位名义招用员工劳动者的工作由谁安排和管理管理人员对劳动者的管理形式管理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劳动者的报酬由谁支付、支付方式
61.劳动者的报酬支付情况支付报酬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
62.劳动者的工作地点
63.劳动者的工作内容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申请人的工作内容是否属于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双方关系是否解除
64.双方关系解除时间用人单位提出超过仲裁时效何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65.解除或终止理由解除或终止理由是否符合法定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解除或终止理由相关的行为事实是否存在
66.劳动者入职时间
67.月平均工资
68.开庭时,按上述顺序逐条播报每条审查要素,仲裁员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对双方无争议的要素予以确认并写入审查要素答案至审理系统;对于双方有争议的争议焦点进行重点审查,得到一双方认可的审查要素答案。
69.审理系统根据审查要素答案生成仲裁结果建议。如,劳动者年龄是否为适格主体的回答为是;雇佣人以何种名义何时雇佣劳动者的回答为用人单位雇佣;雇佣人和雇佣单位的关系的回答为劳动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主要经营者的;用人单位是否授权雇佣人以用人单位的名字招用员工的回答为是;劳动者的工作内容的回答不为无需提供劳动的;劳动者的报酬由谁支付、支付方式的回答为支付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对公账号;支付报酬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回答为劳动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主要经营者的。如果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仲裁结果建议为存在劳动关系。并依据劳动者入职日期、劳动者离职日期、劳动者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基数等审查要素答案,计算出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具体计算方法如图3所示。
70.本实施例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预设多个赔偿金额计算规则,根据规则自动计算赔偿金额,节省仲裁员时间,进一步提高审理效率。
71.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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