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可读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28165437发布日期:2021-12-24 22:13阅读:83来源:国知局
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可读介质与流程

1.本公开涉及智能货运管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计算机可读介质。


背景技术:

2.在“无车承运人”模式下,平台经营者是全程运输风险的第一责任人,所以该模式下,运营平台需要监管运输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由于货物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直接进行对接,所以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之间的线下行为很难被运营平台监管,如果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之间线下达成某种协议,实际承运人可能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进行超载运输,该行为将带来一定安全隐患。
3.因此,需要一种新的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计算机可读介质。
4.在所述背景技术部分公开的上述信息仅用于加强对本公开的背景的理解。


技术实现要素:

5.有鉴于此,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一种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计算机可读介质,能够对承运货物量进行有效监控,避免货运超载导致的安全隐患,并规范货物承运作业。
6.本公开的其他特性和优点将通过下面的详细描述变得显然,或部分地通过本公开的实践而习得。
7.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出一种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应用于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该方法包括:接收来自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的上锁信息,所述电子锁用于对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车厢上锁,并在上锁后生成所述上锁信息;根据所述电子锁的上锁信息向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车厢内的激光扫描仪发送三维数据收集指令,以接收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激光扫描仪响应所述三维数据收集指令发送的点云数据;根据所述点云数据确定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实际装载货物量;在所述实际装载货物量大于目标装载量阈值时,向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发送锁定指令,以使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基于所述锁定指令处于锁定状态。
8.在本公开的一种示例性实施例中,根据所述电子锁上锁信息向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激光扫描仪发送三维数据收集指令包括:解析所述电子锁的上锁信息确定电子锁标识;根据所述电子锁标识确定所述目标承运车辆;匹配获得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激光扫描仪;向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激光扫描仪发送所述三维数据收集指令。
9.在本公开的一种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实际装载货物量包括实际装载重量,其中,根据所述点云数据确定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实际装载货物量包括:根据所述点云数据生成所述三维图像;根据所述三维图像确定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实际装载体积;确定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当前承运合同信息中的单件货物标准重量、单件货物标准长度、单件货物标准宽度和单件货物标准高度;根据所述实际装载体积、所述单件货物标准重量、所述单件货物
标准长度、所述单件货物标准宽度和所述单件货物标准高度获得所述实际装载重量。
10.在本公开的一种示例性实施例中,根据所述实际装载体积、所述单件货物标准重量、所述单件货物标准长度、所述单件货物标准宽度和所述单件货物标准高度获得所述实际装载重量包括:根据所述单件货物标准长度、所述单件货物标准宽度和所述单件货物标准高度的乘积确定单件货物标准体积;根据所述单件货物标准重量和所述单件货物标准体积的商值确定单件货物标准密度;根据所述实际装载体积和所述单件货物标准密度的乘积确定所述实际装载重量。
11.在本公开的一种示例性实施例中,在所述实际装载货物量大于目标装载量阈值时,向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发送锁定指令包括:确定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当前合同信息中的约定装载量;根据所述约定装载量确定所述目标装载量阈值;在所述实际装载货物量大于所述目标装载量阈值时,向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发送锁定指令。
12.在本公开的一种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根据所述实际装载货物量生成装载量异常提示信息并发送至运营平台;接收运营平台响应所述装载量异常提示信息的装载量确认反馈;根据所述装载量确认反馈向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发送解除锁定指令,以使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基于所述解除锁定指令解除锁定状态。
13.在本公开的一种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实际装载货物量包括实际装载重量、实际装载体积、实际装载货物件数中的一种或多种。
14.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出一种承运货物量监控系统,该系统包括:目标承运车辆,用于承运货物,包括车厢,所述车厢内设置一用于对车厢内货物进行扫描生成点云数据的激光扫描仪;电子锁,用于对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车厢上锁,并在上锁后生成上锁信息;将所述上锁信息发送至一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用于接收所述电子锁的上锁信息;根据所述电子锁的上锁信息向所述激光扫描仪发送三维数据收集指令,以接收所述激光扫描仪响应所述三维数据收集指令发送的点云数据;根据所述点云数据确定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实际装载货物量;在所述实际装载货物量大于目标装载量阈值时,向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发送锁定指令,以使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基于所述锁定指令处于锁定状态。
15.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提出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存储装置,用于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当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被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使得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实现上述任一项所述的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
16.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四方面,提出一种计算机可读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任一项所述的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
17.根据本公开某些实施例提供的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计算机可读介质,在收到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的上锁信息后,接收目标承运车辆车厢内的激光扫描仪扫描获得的点云数据,以利用点云数据获得该目标承运车辆的实际装载货物量,获得的实际装载货物量为该目标承运车辆上锁后的货物量,能够反映真实的装载货物量,避免造假。同时,在判别实际装载货物量大于目标装载量阈值时,通过向该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发送锁定指令,以使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基于锁定指令处于锁定状态,能够避免该目标承运车辆通过超载运输异常货物时并妥投,进而实现对承运货物量的有效监管,避免货运超载导致的安全隐患,并规范货物承运作业。
18.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的,并不能限制本公开。
附图说明
19.此处的附图被并入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公开的实施例,并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公开的原理。下面描述的附图仅仅是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0.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及装置的系统框图。
21.图2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的流程图。
22.图3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目标承运车辆的结构图。
23.图4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激光扫描仪与车厢的位置关系图。
24.图5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承运货物量监控系统的示意图。
25.图6为应用于本公开实施例的承运货物量监控系统的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的流程图。
26.图7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承运货物量监控系统的框图。
27.图8示意性示出本公开一个示例性实施例中一种电子设备的方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28.现在将参考附图更全面地描述示例实施例。然而,示例实施例能够以多种形式实施,且不应被理解为限于在此阐述的实施例;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使得本发明将全面和完整,并将示例实施例的构思全面地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或类似的部分,因而将省略对它们的重复描述。
29.所描述的特征、结构或特性可以以任何合适的方式结合在一个或更多实施方式中。在下面的描述中,提供许多具体细节从而给出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充分理解。然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将意识到,可以实践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省略特定细节中的一个或更多,或者可以采用其它的方法、组元、装置、步骤等。在其它情况下,不详细示出或描述公知方法、系统、实现或者操作以避免模糊本发明的各方面。
30.附图仅为本发明的示意性图解,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或类似的部分,因而将省略对它们的重复描述。附图中所示的一些方框图不一定必须与物理或逻辑上独立的实体相对应。可以采用软件形式来实现这些功能实体,或在一个或多个硬件模块或集成电路中实现这些功能实体,或在不同网络和/或处理器装置和/或微控制器装置中实现这些功能实体。
31.附图中所示的流程图仅是示例性说明,不是必须包括所有的内容和步骤,也不是必须按所描述的顺序执行。例如,有的步骤还可以分解,而有的步骤可以合并或部分合并,因此实际执行的顺序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改变。
32.无车承运人是指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无车承运人”具有双重身份,对于真正的托运人来说,其是承运人;但是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其又是托运人。“无车承运人”即承运平台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是全程运输风险的第一责任人,“无车
承运人”模式下经营者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33.在面向承载货运过程的监管需求时,目前可采用的监管手段包括拍照录像监控和引入第三方监控。
34.在拍照录像监控的监管手段中,可要求实际承运人在装载货物环节进行拍照、录像,将其上传到平台用于审核。由于货物装载一般发生在托运人库房或厂房,拍照和录像都需要得到托运人的许可,并且在货物装载过程中拍照和录像依然存在造假的可能,无法有效进行监管。
35.在引入第三方监控的监管手段中,通过引入三方测量机构进行确认。装载完成后实际承运人需要前往最近的三方机构进行称重确认,三方机构出具装载证明。此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造假的难度,但是需要根据三方机构所在地调整运输路线,增加额外运输风险的同时,也将因为引入三方检测增加运营成本。
36.当下运营平台只能通过拍照、录像以及三方测量机构等方式进行管控,这些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的造假的难度,但是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很难杜绝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私下交易的情况发生,私下交易导致的货物超载不仅会带来安全隐患,同时其交易金额无法被平台记录还将造成偷税漏税,严重影响货运承载的规范作业。
37.因此,需要一种新的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计算机可读介质。
38.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示例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
39.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及装置的系统框图。
40.在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及装置的系统100中,服务器105可以是提供各种服务的服务器,例如通过网络104对用户利用电子锁101、激光扫描仪102、终端设备103所进行操作的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提供支持的后台管理服务器(仅为示例)。后台管理服务器可以对接收到的承运货物量监控请求等数据进行分析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例如实际装载货物量、锁定指令
‑‑
仅为示例)反馈给终端设备。
41.服务器105可以是一个实体的服务器,还可例如为多个服务器组成,服务器105中的一部分可例如作为本公开中的承运货物量监控任务提交系统,用于获取将要执行承运货物量监控命令的任务;以及服务器105中的一部分还可例如作为本公开中的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用于接收来自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的上锁信息,所述电子锁用于对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车厢上锁,并在上锁后生成所述上锁信息;根据所述电子锁的上锁信息向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车厢内的激光扫描仪发送三维数据收集指令,以接收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激光扫描仪响应所述三维数据收集指令发送的点云数据;根据所述点云数据确定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实际装载货物量;在所述实际装载货物量大于目标装载量阈值时,向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发送锁定指令,以使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基于所述锁定指令处于锁定状态。
42.图2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的流程图。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可以由任意具备计算处理能力的电子设备执行,例如终端设备101、102、103和/或服务器105,在下面的实施例中,以服务器执行所述方法为例进行举例说明,但本公开并不限定于此。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可以包括步骤
s202至s208。
43.如图2所示,在步骤s202中,接收来自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的上锁信息,电子锁用于对目标承运车辆的车厢上锁,并在上锁后生成上锁信息。
44.本公开实施例中,目标承运车辆可如图3中附图标记310,其中该目标承运车辆310可包括车厢311,电子锁可如图3中附图标记312,该电子锁312用于对目标承运车辆的车厢311上锁。该上锁信息可包括已上锁指示信息以及该电子锁标识。例如,当实际承运人在该目标承运车辆310的车厢311内装载好货物后,关闭车厢门并对电子锁312进行上锁操作后,该电子锁312可自动生成上锁信息并发送至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
45.在步骤s204中,根据电子锁的上锁信息向目标承运车辆的车厢内的激光扫描仪发送三维数据收集指令,以接收目标承运车辆的激光扫描仪响应三维数据收集指令发送的点云数据。
46.本公开实施例中,激光扫描仪可为三维激光扫描仪。激光扫描仪位于目标承运车辆的车厢内,其与车厢的位置关系可如图4所示,其中三维激光扫描仪411用于对车厢311内的货物进行扫描生成点云数据。点云数据是指在一个三维坐标系统中的一组向量的集合。扫描资料以点的形式记录,每一个点包含有三维坐标,有些可能含有颜色信息(rgb)或反射强度信息。
47.在示例性实施例中,可解析电子锁的上锁信息确定电子锁标识;根据电子锁标识确定目标承运车辆;匹配获得目标承运车辆的激光扫描仪;向目标承运车辆的激光扫描仪发送三维数据收集指令。
48.其中,电子锁的上锁信息可包括已上锁指示信息以及该电子锁标识。可通过预设数据库对该电子锁标识信息进行匹配,确定与该电子锁关联的目标承运车辆。
49.在步骤s206中,根据点云数据确定目标承运车辆的实际装载货物量。
50.本公开实施例中,实际装载货物量可包括实际装载重量、实际装载体积、实际装载货物件数中的一种或多种。下面以实际装载重量为例。
51.在示例性实施例中,实际装载货物量可包括实际装载重量,在“根据点云数据确定目标承运车辆的实际装载货物量”时,可根据点云数据生成三维图像;根据三维图像确定目标承运车辆的实际装载体积;确定目标承运车辆的当前承运合同信息中的单件货物标准重量、单件货物标准长度、单件货物标准宽度和单件货物标准高度;根据实际装载体积、单件货物标准重量、单件货物标准长度、单件货物标准宽度和单件货物标准高度获得实际装载重量。
52.具体地,在获得实际装载重量时,可根据单件货物标准长度、单件货物标准宽度和单件货物标准高度的乘积确定单件货物标准体积;根据单件货物标准重量和单件货物标准体积的商值确定单件货物标准密度;根据实际装载体积和单件货物标准密度的乘积确定实际装载重量。
53.例如,可通过下式计算获得实际装载重量:
54.实际装载重量=实际装载体积
×
[单件货物标准重量
÷
(单件货物标准长度
×
单件货物标准宽度
×
单件货物标准高度)]
[0055]
其中,当前承运合同信息可为该目标承运车辆当前正在执行的货物运输订单的合同信息。该合同信息中可记录该目标承运车辆在当前执行的货物运输订单时其应当运输的
货物的标准规格数据(可包括单件货物标准重量、单件货物标准长度、单件货物标准宽度和单件货物标准高度)、以及需要运输的总量(即约定装载量)等。
[0056]
在步骤s208中,在实际装载货物量大于目标装载量阈值时,向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发送锁定指令,以使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基于锁定指令处于锁定状态。
[0057]
本公开实施例中,可确定目标承运车辆的当前合同信息中的约定装载量;根据约定装载量确定目标装载量阈值;在实际装载货物量大于目标装载量阈值时,向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发送锁定指令。
[0058]
在确定目标装载量阈值时,可根据预设的可信度百分比和约定装载量确定。例如,可设置约定装载量的105%为目标装载量阈值。即当约定装载量为100kg,则目标装载量阈值为105kg。又例如,当约定装载量为100件,则目标装载量阈值105件。又例如,当约定装载量为100dm3,则目标装载量阈值为105dm3。
[0059]
又例如,可根据预设的可浮动量和约定装载量确定目标装载量阈值。例如,当约定装载量为100kg,预设的可浮动量为5kg,则目标装载量阈值为105kg。又例如,当约定装载量为100件,预设的可浮动量为5件,则目标装载量阈值为105件。又例如,当约定装载量为100dm3,预设的可浮动量为5dm3,则目标装载量阈值为105dm3。
[0060]
在实际装载货物量为实际装载体积时,可根据当前承运合同信息中的约定装载重量和单件货物标准密度的商值确定约定装载量(即约定装载的体积)。在实际装载货物量为实际装载货物件数时,可根据当前承运合同信息中的约定装载重量和单件标准重量的商值确定约定装载量(即约定装载的件数)。
[0061]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在收到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的上锁信息后,接收目标承运车辆车厢内的激光扫描仪扫描获得的点云数据,以利用点云数据获得该目标承运车辆的实际装载货物量,获得的实际装载货物量为该目标承运车辆上锁后的货物量,能够反映真实的装载货物量,避免造假。同时,在判别实际装载货物量大于目标装载量阈值时,通过向该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发送锁定指令,以使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基于锁定指令处于锁定状态,能够避免该目标承运车辆通过超载运输异常货物时并妥投,进而实现对承运货物量的有效监管,避免货运超载导致的安全隐患,并规范货物承运作业。
[0062]
在示例性实施例中,上述图2实施例的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还可包括如下步骤s210至s214。
[0063]
在步骤s210中,根据实际装载货物量生成装载量异常提示信息并发送至运营平台。
[0064]
在步骤s212中,接收运营平台响应装载量异常提示信息的装载量确认反馈。
[0065]
其中,运营平台可基于该装载量异常提示信息向目标承运车辆的实际承运人和托运人发出提示信息,并根据实际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反馈信息修改该目标承运车辆当前正在执行的货物运输订单(例如将需要运输的总量修改为实际装载货物量),或生成该货物运输订单的补充订单;并根据修改后的该货物运输订单或补充订单生成装载量确认反馈。
[0066]
在步骤s214中,根据装载量确认反馈向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发送解除锁定指令,以使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基于解除锁定指令解除锁定状态。
[0067]
图5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承运货物量监控系统的示意图。如图5所
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承运货物量监控系统可以包括电子锁312、三维激光扫描仪411、车联网510、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520和运营平台530。图6为应用于本公开实施例的承运货物量监控系统的承运货物量监控方法的流程图。
[0068]
如图5

6所示,在实际承运人540对电子锁312上锁操作后,将上锁信息通过车联网510传输至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520;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520通过车联网510向三维激光扫描仪411发送三维数据收集指令,三维激光扫描仪411通过车联网510将点云数据上传至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520,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520对该点云数据进行去噪、剪裁等处理后,获得三维图像,并通过三维图像识别的信息处理后得出实际装载体积。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520通过运营平台530调取获得该目标承运车辆的当前承运合同信息中的单件货物标准重量、单件货物标准长度、单件货物标准宽度和单件货物标准高度(即货物单个标准规格),并结合实际装载体积计算获得实际装载重量。
[0069]
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520将该实际装载重量与该目标承运车辆的当前承运合同信息中的约定装载量(即合同重量)进行比较。在实际装载重量大于目标装载量阈值时,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520将向该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发出锁定指令并向运营平台530发出装载量异常提示信息。直到运营平台返回装载量确认反馈之前,锁定状态的电子锁都无法进行人工开锁操作。运营平台530通过联系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540确认装载情况,并完善或补充该当前承运合同信息后,通知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520,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520通过车联网510向电子锁312发送解除锁定指令。
[0070]
车联网通过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车与云平台、车与车、车与路、车与人、车内等全方位网络链接,主要实现了“三网融合”,即将车内网、车际网和车载移动互联网进行融合。车联网是利用传感技术感知车辆的状态信息,并借助无线通信网络与现代智能信息处理技术实现交通的智能化管理,以及交通信息服务的智能决策和车辆的智能化控制。
[0071]
本公开实施例的承运货物量监控系统能够实现如下技术效果。
[0072]
1、货物运输交接过程中,无需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参与便可以完成车厢内货物实际装载信息的收集工作。
[0073]
2、通过增加设备实现在封车时刻进行车厢内装载信息收集,限制收集信息的时间点将彻底避免交易过程中人为参与过程中进行数据造假。
[0074]
3、根据实际装载信息和运输货物的标准规格数据计算出实际装载重量,如果实际装载重量对比合同约定重量超出一定范围,可将此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运营平台系统。
[0075]
4、运营平台确认结果未完成之前,异常运输的货物不应该被正常妥投,需要控制已封车状态的车厢不被打开,直到运营平台确认完成后,才能恢复正常的履约状态,此项功能将大大增加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的违约成本。
[0076]
通过解决以上问题,监控到装载重量异常时及时通知运营平台,运营平台向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进行确认,避免同规格货物运输交接过程中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私下交易进行数据造假的行为,通过监控云平台有效的监控实际装载重量,为“无车承运人”模式下的运营平台提高强有力的监管手段。
[0077]
应清楚地理解,本公开描述了如何形成和使用特定示例,但本公开的原理不限于这些示例的任何细节。相反,基于本公开公开的内容的教导,这些原理能够应用于许多其它实施例。
[0078]
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被实现为由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执行的计算机程序。在该计算机程序被中央处理器cpu执行时,执行本公开提供的上述方法所限定的上述功能。该程序可以存储于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存储介质可以是只读存储器、磁盘或光盘等。
[0079]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上述附图仅是根据本公开示例性实施例的方法所包括的处理的示意性说明,而不是限制目的。易于理解,上述附图所示的处理并不表明或限制这些处理的时间顺序。另外,也易于理解,这些处理可以是例如在多个模块中同步或异步执行的。
[0080]
下述为本公开装置实施例,可以用于执行本公开方法实施例。对于本公开装置实施例中未披露的细节,请参照本公开方法实施例。
[0081]
图7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承运货物量监控系统的框图。参照图7,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承运货物量监控系统70可以包括:目标承运车辆710、电子锁720、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730以及设置于目标承运车辆710的车厢内的激光扫描仪714。
[0082]
在承运货物量监控系统70中,目标承运车辆710可用于承运货物,包括车厢712,车厢内设置一用于对车厢内货物进行扫描生成点云数据的激光扫描仪714。
[0083]
电子锁720可用于对目标承运车辆的车厢上锁,并在上锁后生成上锁信息;将上锁信息发送至一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
[0084]
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730可用于接收电子锁720的上锁信息;根据电子锁720的上锁信息向激光扫描仪714发送三维数据收集指令,以接收激光扫描仪响应三维数据收集指令发送的点云数据;根据点云数据确定目标承运车辆的实际装载货物量;在实际装载货物量大于目标装载量阈值时,向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发送锁定指令,以使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基于锁定指令处于锁定状态。
[0085]
在示例性实施例中,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730可用于解析所述电子锁的上锁信息确定电子锁标识;根据所述电子锁标识确定所述目标承运车辆;匹配获得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激光扫描仪;向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激光扫描仪发送所述三维数据收集指令。
[0086]
在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实际装载货物量包括实际装载重量,其中,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730在“根据所述点云数据确定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实际装载货物量”时,可用于根据所述点云数据生成所述三维图像;根据所述三维图像确定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实际装载体积;确定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当前承运合同信息中的单件货物标准重量、单件货物标准长度、单件货物标准宽度和单件货物标准高度;根据所述实际装载体积、所述单件货物标准重量、所述单件货物标准长度、所述单件货物标准宽度和所述单件货物标准高度获得所述实际装载重量。
[0087]
在示例性实施例中,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730在“根据所述实际装载体积、所述单件货物标准重量、所述单件货物标准长度、所述单件货物标准宽度和所述单件货物标准高度获得所述实际装载重量”时,可用于根据所述单件货物标准长度、所述单件货物标准宽度和所述单件货物标准高度的乘积确定单件货物标准体积;根据所述单件货物标准重量和所述单件货物标准体积的商值确定单件货物标准密度;根据所述实际装载体积和所述单件货物标准密度的乘积确定所述实际装载重量。
[0088]
在示例性实施例中,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730在“在所述实际装载货物量大于目标装载量阈值时,向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发送锁定指令”,可用于确定所述目标承运
车辆的当前合同信息中的约定装载量;根据所述约定装载量确定所述目标装载量阈值;在所述实际装载货物量大于所述目标装载量阈值时,向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发送锁定指令。
[0089]
在示例性实施例中,承运货物量监控云平台730还用于根据所述实际装载货物量生成装载量异常提示信息并发送至运营平台;接收运营平台响应所述装载量异常提示信息的装载量确认反馈;根据所述装载量确认反馈向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发送解除锁定指令,以使所述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基于所述解除锁定指令解除锁定状态。
[0090]
在示例性实施例中,实际装载货物量包括实际装载重量、实际装载体积、实际装载货物件数中的一种或多种。
[0091]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承运货物量监控系统,在收到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的上锁信息后,接收目标承运车辆车厢内的激光扫描仪扫描获得的点云数据,以利用点云数据获得该目标承运车辆的实际装载货物量,获得的实际装载货物量为该目标承运车辆上锁后的货物量,能够反映真实的装载货物量,避免造假。同时,在判别实际装载货物量大于目标装载量阈值时,通过向该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发送锁定指令,以使目标承运车辆的电子锁基于锁定指令处于锁定状态,能够避免该目标承运车辆通过超载运输异常货物时并妥投,进而实现对承运货物量的有效监管,避免货运超载导致的安全隐患,并规范货物承运作业。
[0092]
下面参照图8来描述根据本发明的这种实施方式的电子设备800。图8显示的电子设备800仅仅是一个示例,不应对本发明实施例的功能和使用范围带来任何限制。
[0093]
如图8所示,电子设备800以通用计算设备的形式表现。电子设备800的组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至少一个处理单元810、上述至少一个存储单元820、连接不同系统组件(包括存储单元820和处理单元810)的总线830。
[0094]
其中,所述存储单元存储有程序代码,所述程序代码可以被所述处理单元810执行,使得所述处理单元810执行本说明书上述“示例性方法”部分中描述的根据本发明各种示例性实施方式的步骤。例如,所述处理单元810可以执行如图2或图5中所示的步骤。
[0095]
存储单元820可以包括易失性存储单元形式的可读介质,例如随机存取存储单元(ram)8201和/或高速缓存存储单元8202,还可以进一步包括只读存储单元(rom)8203。
[0096]
存储单元820还可以包括具有一组(至少一个)程序模块8205的程序/实用工具8204,这样的程序模块8205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一个或者多个应用程序、其它程序模块以及程序数据,这些示例中的每一个或某种组合中可能包括网络环境的实现。
[0097]
总线830可以为表示几类总线结构中的一种或多种,包括存储单元总线或者存储单元控制器、外围总线、图形加速端口、处理单元或者使用多种总线结构中的任意总线结构的局域总线。
[0098]
电子设备800也可以与一个或多个外部设备900(例如键盘、指向设备、蓝牙设备等)通信,还可与一个或者多个使得用户能与该电子设备800交互的设备通信,和/或与使得该电子设备800能与一个或多个其它计算设备进行通信的任何设备(例如路由器、调制解调器等等)通信。这种通信可以通过输入/输出(i/o)接口850进行。并且,电子设备800还可以通过网络适配器860与一个或者多个网络(例如局域网(lan),广域网(wan)和/或公共网络,例如因特网)通信。如图所示,网络适配器860通过总线830与电子设备800的其它模块通信。
应当明白,尽管图中未示出,可以结合电子设备800使用其它硬件和/或软件模块,包括但不限于:微代码、设备驱动器、冗余处理单元、外部磁盘驱动阵列、raid系统、磁带驱动器以及数据备份存储系统等。
[0099]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易于理解,这里描述的示例实施方式可以通过软件实现,也可以通过软件结合必要的硬件的方式来实现。因此,根据本公开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软件产品可以存储在一个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可以是cd

rom,u盘,移动硬盘等)中或网络上,包括若干指令以使得一台计算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终端装置、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根据本公开实施方式的方法。
[0100]
在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能够实现本说明书上述方法的程序产品。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本发明的各个方面还可以实现为一种程序产品的形式,其包括程序代码,当所述程序产品在终端设备上运行时,所述程序代码用于使所述终端设备执行本说明书上述“示例性方法”部分中描述的根据本发明各种示例性实施方式的步骤。
[0101]
所述程序产品可以采用一个或多个可读介质的任意组合。可读介质可以是可读信号介质或者可读存储介质。可读存储介质例如可以为但不限于电、磁、光、电磁、红外线、或半导体的系统、装置或器件,或者任意以上的组合。可读存储介质的更具体的例子(非穷举的列表)包括:具有一个或多个导线的电连接、便携式盘、硬盘、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式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或闪存)、光纤、便携式紧凑盘只读存储器(cd

rom)、光存储器件、磁存储器件、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0102]
计算机可读信号介质可以包括在基带中或者作为载波一部分传播的数据信号,其中承载了可读程序代码。这种传播的数据信号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磁信号、光信号或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可读信号介质还可以是可读存储介质以外的任何可读介质,该可读介质可以发送、传播或者传输用于由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与其结合使用的程序。
[0103]
可读介质上包含的程序代码可以用任何适当的介质传输,包括但不限于无线、有线、光缆、rf等等,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0104]
可以以一种或多种程序设计语言的任意组合来编写用于执行本发明操作的程序代码,所述程序设计语言包括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诸如java、c++等,还包括常规的过程式程序设计语言—诸如“c”语言或类似的程序设计语言。程序代码可以完全地在用户计算设备上执行、部分地在用户设备上执行、作为一个独立的软件包执行、部分在用户计算设备上部分在远程计算设备上执行、或者完全在远程计算设备或服务器上执行。在涉及远程计算设备的情形中,远程计算设备可以通过任意种类的网络,包括局域网(lan)或广域网(wan),连接到用户计算设备,或者,可以连接到外部计算设备(例如利用因特网服务提供商来通过因特网连接)。
[0105]
此外,上述附图仅是根据本发明示例性实施例的方法所包括的处理的示意性说明,而不是限制目的。易于理解,上述附图所示的处理并不表明或限制这些处理的时间顺序。另外,也易于理解,这些处理可以是例如在多个模块中同步或异步执行的。
[0106]
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考虑说明书及实践这里公开的发明后,将容易想到本公开的其
它实施方案。本技术旨在涵盖本公开的任何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这些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遵循本公开的一般性原理并包括本公开未公开的本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或惯用技术手段。说明书和实施例仅被视为示例性的,本公开的真正范围和构思由权利要求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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