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方法及相关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28272710发布日期:2021-12-31 20:07阅读:142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方法及相关设备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电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方法及相关设备。


背景技术:

2.随着小程序商城的广泛推广,越来越多的商家选择通过小程序的方式开设店铺并出售商品。若是商家自主开发小程序商城,时间较长且开发难度较大,大多数商家选择加入某个平台,并以开设店铺的形式进行推广。
3.商家入驻小程序商城平台有多种方式,一种是单独开设店铺,售卖自主进货的商品,类似于传统的电商模式。另外一种则是基于平台供应商供货,自主选择供应商可以提供的商品进行分销的模式,商家实际上是平台商品的渠道分销商。
4.在采用第二种入驻模式后,商家可以自主对商品进行相应地加价,以商家价格为基准进行商品价格的展示。现有的加价模式基于供应商供货给该商家,由商家选择对应的商品做上架,上架的同时做商品的加价。但由于很多的商家货源为同一个供应商,就会出现一个商城平台的同一个商品有非常多不同的价格,且可能价格的差异过大,导致商家和客户的体验性都很低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本技术提供了一种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方法及相关设备,解决了由于很多的商家货源为同一个供应商,就会出现一个商城平台的同一个商品有非常多不同的价格,且可能价格的差异过大,导致的商家和客户的体验性都很低的技术问题。
6.有鉴于此,本技术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7.判断用户的商品展示渠道,所述商品展示渠道包括自助渠道以及分享渠道;
8.若所述商品展示渠道为所述自助渠道,则向所述用户展示以商城为店铺,所述商城设置的所有商品的第一商品价格;
9.若所述商品展示渠道为所述分享渠道,则向所述用户展示所述分享渠道的分享用户的页面中显示的第二商品价格。
10.可选地,还包括:
11.向所述用户发送登陆提示,使得所述用户跳转至登陆页面;
12.所述用户登陆后,判断所述用户是否绑定店主;
13.若所述用户已经绑定店主,则向所述用户展示所述绑定店主的店铺已上架的商品及所述店铺设置的商品店铺价格,以及所述绑定店主的店铺未上架的商品及所述商城设置的所述未上架的商品的第三商品价格。。
14.可选地,还包括:
15.若所述用户未绑定店主,则向所述用户发送绑定提示,使得所述用户跳转至店主
绑定页面。
16.可选地,还包括:
17.若所述用户拒绝绑定店主,则向所述用户展示以所述商城为店铺,所述商城设置的所有商品的第一商品价格。
18.本技术第二方面提供一种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19.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判断用户的商品展示渠道,所述商品展示渠道包括自助渠道以及分享渠道;
20.第一处理单元,用于若所述商品展示渠道为所述自助渠道,则向所述用户展示以商城为店铺,所述商城设置的所有商品的第一商品价格;
21.第二处理单元,用于若所述商品展示渠道为所述分享渠道,则向所述用户展示所述分享渠道的分享用户的页面中显示的第二商品价格。
22.可选地,还包括:
23.发送单元,用于向所述用户发送登陆提示,使得所述用户跳转至登陆页面;
24.第二判断单元,用于所述用户登陆后,判断所述用户是否绑定店主;
25.第三处理单元,用于若所述用户已经绑定店主,则向所述用户展示所述绑定店主的店铺已上架的商品及所述店铺设置的商品店铺价格,以及所述绑定店主的店铺未上架的商品及所述商城设置的所述未上架的商品的第三商品价格。
26.可选地,还包括:
27.第四处理单元,用于若所述用户未绑定店主,则向所述用户发送绑定提示,使得所述用户跳转至店主绑定页面。
28.可选地,还包括:
29.第五处理单元,用于若所述用户拒绝绑定店主,则向所述用户展示以所述商城为店铺,所述商城设置的所有商品的第一商品价格。
30.本技术第三方面提供一种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设备,所述设备包括处理器以及存储器:
31.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代码,并将所述程序代码传输给所述处理器;
32.所述处理器用于根据所述程序代码中的指令,执行如上述第一方面所述的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方法的步骤。
33.本技术第四方面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用于存储程序代码,所述程序代码用于执行上述第一方面所述的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方法。
34.从以上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技术实施例具有以下优点:
35.本技术中,提供了一种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方法及相关设备,基于用户进入小程序商城的商品展示渠道进行判断,若是用户自行通过自助渠道进入小程序商城,例如通过名字查找或者曾经使用过,则首先向用户展示商城内所有的商品,并以商城作为店铺,商城对所有商品的第一商品价格作为展示价格,若用户通过其他人的分享链接之类的分享渠道进入商品展示页面,则仅展示该商品在分享用户的页面中显示的第二商品价格,向用户以统一的价格进行商城内商品价格的展示,避免店主自主加价后商品的展示价
格不一,解决了由于很多的商家货源为同一个供应商,就会出现一个商城平台的同一个商品有非常多不同的价格,且可能价格的差异过大,导致的商家和客户的体验性都很低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36.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中一种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方法的第一个方法流程图;
37.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中一种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方法的第二个方法流程图;
38.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中一种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9.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40.本技术设计了一种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方法及相关设备,解决了由于很多的商家货源为同一个供应商,就会出现一个商城平台的同一个商品有非常多不同的价格,且可能价格的差异过大,导致的商家和客户的体验性都很低的技术问题。
41.为了便于理解,请参阅图1,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中一种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方法的第一个方法流程图,如图1所示,具体为:
42.101、判断用户的商品展示渠道,商品展示渠道包括自助渠道以及分享渠道;
43.需要说明的是,用户在进入小程序商城时,可能通过两种不同的商品展示渠道,一种为自助渠道,即通过查找小程序或进入已经用过的小程序来打开商品展示页面或活动展示页面或商城主页,另一种为分享渠道,即通过其他用户分享的商品展示页面或活动页面或商城主页进入小程序商城。
44.102、若商品展示渠道为自助渠道,则向用户展示商城以商城为店铺,商城设置的所有商品的第一商品价格;
45.需要说明的是,若用户是通过自助渠道进入小程序商城,则在用户登陆之前,向用户所展示的商品展示页面或活动展示页面或商城主页中的商品价格均为商品在以商城作为店铺,商城设置的第一商品价格,第一商品价格可以为店主在供应商提供的进货价的基础上,在一定的价格区间内进行店主自主加价,取其价格区间的最高价作为商品的第一商品价格进行展示,也可以商城根据实际所有店铺对该商品店主自主定价后的平均价作为第一商品价格进行展示,可以解决同一商品在商城内只有一个销售价格,且能够在价格加价范围内进行管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若显示的为第一商品价格为价格区间最高价,在用户的角度看来,登陆后的价格只有等于或低于显示的价格区间最高价,存在一定的惊喜,提高了商城店铺的获客率。
46.103、若商品展示渠道为分享渠道,则向用户展示分享渠道的分享用户的页面中显
示的第二商品价格。
47.需要说明的是,类似地,若用户是通过别人分享的商品展示页面或活动展示页面或商城主页进入小程序商城,则在用户登陆之前,向用户所展示的商品展示页面或活动展示页面或商城主页中的商品价格均为分享用户在其商品展示页面或活动展示页面或商城主页中的商品价格。
48.可以理解的是,分享用户的用户属性可以有多种:
49.若分享用户为普通用户,且绑定了店铺店主,店主在店铺内上架了商品展示页面或活动展示页面或商城主页中的商品,则展示的商品价格可以为店主进行自主加价后的商品价格,否则展示以商城为店铺,商城设置的第一商品价格;
50.若分享用户为店铺店主,店主在店铺内上架了商品展示页面或活动展示页面或商城主页中的商品,则展示的商品价格可以为店主进行自主加价后的商品价格,否则展示以商城为店铺,商城设置的第一商品价格。
51.基于本技术第一个实施例,本技术进一步地提供了一种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方法的第二个方法流程图,如图2所示,包括:
52.201、向用户发送登陆提示,使得用户跳转至登陆页面;
53.需要说明的是,在用户进入小程序后,需要用户进行登陆操作。
54.202、用户登陆后,判断用户是否绑定店主;
55.需要说明的是,用户登陆后,该用户可能曾经绑定店主,也可能为新用户,需要对用户是否绑定店主进行相关的判断。
56.203、若用户已经绑定店主,则向用户展示绑定店主的店铺已上架的商品及店铺设置的商品店铺价格,以及绑定店主的店铺未上架的商品及商城设置的所述未上架的商品的第三商品价格。;
57.需要说明的是,若该用户曾经在小程序商城中绑定店主,则在登陆后,向用户展示其绑定店主已上架的商品以及绑定店主设置的商品店铺价格,同时,针对于绑定店主未上架的商品,以商城设置的第三商品价格作为展示,第三商品价格类似于第一商品价格和第二商品价格,可以为店主在供应商提供的进货价的基础上,在一定的价格区间内进行店主自主加价,取其价格区间的最高价作为商品的第三商品价格进行展示,也可以商城根据实际所有店铺对该商品店主自主定价后的平均价作为第三商品价格进行展示,使得供货商售卖商品的权益得到了保证,同时避免商品的遗漏,提供更加丰富的购物体验。
58.204、若用户未绑定店主,则向用户发送绑定提示,使得用户跳转至店主绑定页面;
59.205、若用户拒绝绑定店主,则向用户展示以所述商城为店铺,所述商城设置的所有商品的第一商品价格。
60.需要说明的是,若该用户不绑定任何店主,则按照商品以商城为店铺,商城设置的商品的第一商品价格向该用户展示商城内所有商品。
61.请参阅图3,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中一种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3所示,具体为:
62.第一判断单元301,用于判断用户的商品展示渠道,商品展示渠道包括自助渠道以及分享渠道;
63.第一处理单元302,用于若商品展示渠道为自助渠道,则向用户展示以商城为店
铺,商城设置的所有商品的第一商品价格;
64.第二处理单元303,用于若商品展示渠道为分享渠道,则向用户展示分享渠道的分享用户的页面中显示的第二商品价格。
65.进一步地,还包括:
66.发送单元304,用于向用户发送登陆提示,使得用户跳转至登陆页面;
67.第二判断单元305,用于用户登陆后,判断用户是否绑定店主;
68.第三处理单元306,用于若用户已经绑定店主,则向用户展示绑定店主的店铺已上架的商品及店铺设置的商品店铺价格,以及绑定店主的店铺未上架的商品及商城设置的未上架的商品的第三商品价格。
69.进一步地,还包括:
70.第四处理单元307,用于若用户未绑定店主,则向用户发送绑定提示,使得用户跳转至店主绑定页面。
71.进一步地,还包括:
72.第五处理单元308,用于若用户拒绝绑定店主,则向用户展示以商城为店铺,商城设置的所有商品的第一商品价格。
73.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设备,设备包括处理器以及存储器:
74.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代码,并将程序代码传输给处理器;
75.处理器用于根据程序代码中的指令,执行前述各个实施例的一种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方法中的任意一种实施方式。
76.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用于存储程序代码,程序代码用于执行前述各个实施例的一种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方法中的任意一种实施方式。
77.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店主自主加价的商品价格展示方法及相关设备,基于用户进入小程序商城的商品展示渠道进行判断,若是用户自行通过自助渠道进入小程序商城,例如通过名字查找或者曾经使用过,则首先向用户展示商城内所有的商品,并以商城作为店铺,商城对所有商品的第一商品价格作为展示价格,若用户通过其他人的分享链接之类的分享渠道进入商品展示页面,则仅展示该商品在分享用户的页面中显示的第二商品价格,向用户以统一的价格进行商城内商品价格的展示,避免店主自主加价后商品的展示价格不一,解决了由于很多的商家货源为同一个供应商,就会出现一个商城平台的同一个商品有非常多不同的价格,且可能价格的差异过大,导致的商家和客户的体验性都很低的技术问题。
78.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系统,装置和单元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79.本技术的说明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等(如果存在)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技术的实施例例如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
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80.应当理解,在本技术中,“至少一个(项)”是指一个或者多个,“多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和/或”,用于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只存在a,只存在b以及同时存在a和b三种情况,其中a,b可以是单数或者复数。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以下至少一项(个)”或其类似表达,是指这些项中的任意组合,包括单项(个)或复数项(个)的任意组合。例如,a,b或c中的至少一项(个),可以表示:a,b,c,“a和b”,“a和c”,“b和c”,或“a和b和c”,其中a,b,c可以是单个,也可以是多个。
81.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系统,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82.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83.另外,在本技术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84.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技术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英文全称:read

only memory,英文缩写:rom)、随机存取存储器(英文全称:random access memory,英文缩写:ram)、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85.以上所述,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技术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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