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课程平台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957727发布日期:2022-05-11 08:22阅读:104来源:国知局
会议课程平台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属于互联网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会议课程平台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2.随着网络和多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多企业和机构都已建成完善的网络环境。在网络硬件基础设施日趋成熟的情况下,企业和机构充分利用完善的网络环境和先进的网络技术,特别是流媒体技术进行网络视频培训、会议直播、远程视频会议、新闻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等已经成为趋势。企业或机构可以利用会议平台或课程平台开展对内或对外的会议、课程教学等活动,服务于内部或外部的用户。现有此类平台的后台管理往往局限于对活动设置与发布等方面的管理,缺少对用户相关数据的有效收集利用。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发明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会议课程平台管理系统,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对课程、会议类平台用户相关数据缺少有效收集利用的技术问题。
4.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会议课程平台管理系统,包括:
5.后台登录模块,用于管理员后台登录所述会议课程平台管理系统;
6.基础数据管理模块,用于对所述会议课程平台管理系统的基础数据进行管理;
7.会议管理模块,用于对会议活动进行管理,包括会议创建模块、报名管理模块、签到管理模块和用户参与数据管理模块;
8.课程管理模块,用于对课程活动进行管理,包括课程创建模块、报名管理模块、签到管理模块和用户参与数据管理模块;
9.所述会议创建模块和所述课程创建模块分别用于新建、编辑、删除、发布、撤销发布会议和/或对会议进行单独定制化配置和用于新建、编辑、删除、发布、撤销发布课程和/或对课程进行单独定制化配置;
10.所述报名管理模块用于报名用户查看、报名用户审核和/或报名用户信息导出;
11.所述签到管理模块用于签到用户查看和/或签到用户信息导出;
12.所述用户参与数据管理模块用于对用户参与会议或课程时的观看时长数据、实时在线人数数据和互动消息记录进行查看和/或导出。
13.与现有技术相比,上述方案中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可以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
14.本发明提供的会议课程平台管理系统可以将包括会议直播、在线课程、甚至线下培训等在内的多渠道的用户数据整合在一起,通过报名情况、互动情况、观看量和观看时长等数据,直观展现各次活动的传播渗透力与社会影响力,为企业品牌宣传和推广的结果提供数据支撑,并且基于上述数据能够以用户为单位跟踪到每个用户行为记录,分析用户所属类型及喜好,建立数据标签为用户做好标识,帮助企业找到需要重点跟进的用户,基于用户类型、喜好、触达记录提供专属定制化内容,做到精准触达,触达方式灵活多样。
15.本发明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并且部分地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发明而了解。本发明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可通过在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中所特别指出的结构来实现和获得。
附图说明
16.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发明的实施例共同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在附图中:
17.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中会议课程平台管理系统的功能模块图;
18.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基础数据管理模块的功能模块图;
19.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中会议管理模块的功能模块图;
20.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中课程管理模块的功能模块图。
具体实施方式
21.以下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借此对本发明如何应用技术手段来解决技术问题,并达成技术效果的实现过程能充分理解并据以实施。需要说明的是,只要不构成冲突,本发明中的各个实施例以及各实施例中的各个特征可以相互结合,所形成的技术方案均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22.如图1所示,本发明会议课程平台管理系统1的一个实施例包括后台登录模块10、基础数据管理模块20、会议管理模块30和课程管理模块40。
23.后台登录模块10,用于管理员后台登录该会议课程平台管理系统1,例如可通过输入账号、密码以及图形验证码进行登录。
24.基础数据管理模块20,用于对会议课程平台管理系统1的基础数据进行管理;
25.如图2所示,在一个实施例中,基础数据管理模块20包括数据树配置模块201、用户管理模块202、注册渠道管理模块203、banner管理模块204和标签管理模块205;
26.数据树配置模块201用于对会议课程平台管理系统1的基本配置信息进行配置,例如,可包括对互动表情图标的配置、对用户注册时可选择的单位/科室/部门和职务的配置、对会议分类和课程分类的配置、对用户登录后现有设备选择的配置、对各个页面banner的配置、对微信端用户分享的配置、对联系我们功能中用户所需帮助的配置、对邮件通知管理员审核会议和课程的配置和/或对直播账号的配置;
27.用户管理模块202用于对注册用户信息进行管理,可进行查看注册用户信息、查看用户活动参与记录和/或删除用户活动参与记录等操作;
28.注册渠道管理模块203用于对渠道码信息进行管理,可进行新建渠道码、复制已有渠道码链接、下载已有渠道二维码和/或查看渠道下注册用户等操作,用户通过点击渠道码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注册页注册后,记录到用户的注册渠道,点击查看渠道注册详情,即可看到该渠道下的注册用户;
29.banner管理模块204用于对banner信息进行管理,可对banner进行添加、编辑、删除、发布和/或撤销发布等操作;
30.标签管理模块205用于对用户标签信息进行管理,可进行新建标签、编辑已有标签和/或删除已有标签等操作,标签用于基于用户参与会议和课程的记录对用户进行标记,以
此可形成具体数据,为企业判断用户偏好供数据支撑。
31.会议管理模块30用于对会议活动进行管理,如图3所示,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会议管理模块30包括会议创建模块301、报名管理模块302、签到管理模块303、问卷管理模块304、通知管理模块305和用户参与数据管理模块306;
32.会议创建模块301,用于进行新建、编辑、删除、发布、撤销发布会议和/或对会议进行单独定制化配置等操作;
33.报名管理模块302用于对报名信息进行管理,可进行报名用户查看、报名用户审核和/或报名用户信息导出等操作;
34.签到管理模块303用于对签到信息进行管理,可进行签到用户查看和/或签到用户信息导出等操作;
35.问卷管理模块304用于对问卷进行管理,可进行新建、编辑、删除、发布和/或撤销发布问卷等操作;
36.通知管理模块305用于对通知模版进行管理,可进行新建、编辑、删除、发布和/或撤销发布通知模版等操作;
37.用户参与数据管理模块306用于对用户参与会议时的观看时长数据、实时在线人数数据和互动消息记录进行查看和/或导出。
38.课程管理模块40用于对课程活动进行管理,如图4所示,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课程管理模块40包括课程创建模块401、报名管理模块402、签到管理模块403、问卷管理模块404、通知管理模块405和用户参与数据管理模块406;
39.课程创建模块401用于进行新建、编辑、删除、发布、撤销发布课程和/或对课程进行单独定制化配置等操作;
40.报名管理模块402用于对报名信息进行管理,可进行报名用户查看、报名用户审核和/或报名用户信息导出等操作;
41.签到管理模块403用于签到信息进行管理,可进行签到用户查看和/或签到用户信息导出等操作;
42.问卷管理模块404用于对问卷进行管理,可进行新建、编辑、删除、发布和/或撤销发布问卷等操作;
43.通知管理模块405用于对通知模版进行管理,可进行新建、编辑、删除、发布和/或撤销发布通知模版等操作;
44.用户参与数据管理模块406用于对用户参与课程时的观看时长数据、实时在线人数数据和互动消息记录进行查看和/或导出。
45.本发明提供的会议课程平台管理系统可以将包括会议直播、在线课程、甚至线下培训等在内的多渠道的用户数据整合在一起,通过报名情况、互动情况、观看量和观看时长等数据,直观展现各次活动的传播渗透力与社会影响力,为企业品牌宣传和推广的结果提供数据支撑,并且基于上述数据能够以用户为单位跟踪到每个用户行为记录,分析用户所属类型及喜好,建立数据标签为用户做好标识,帮助企业找到需要重点跟进的用户,基于用户类型、喜好、触达记录提供专属定制化内容,做到精准触达,触达方式灵活多样。
46.在一种具体实现方式中,对于用户观看时长和观看量等数据的记录可采用定时轮询加长轮询方式进行,由于长轮询通过signalr实现,在部分用户直接锁屏关机等前提下会
导致长轮询未正常关闭导致用户观看时长等数据产生异常,所以通过添加定时轮询加signalr长轮询方式进行观看时长等数据记录,能够保证用户观看时长等数据的正确性。
47.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各实施例中相同或相似部分可以相互参考,在一些实施例中未详细说明的内容可以参见其他实施例中相同或相似的内容。
48.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此外,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指至少两个。
49.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50.虽然本发明所公开的实施方式如上,但所述的内容只是为了便于理解本发明而采用的实施方式,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任何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所公开的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可以在实施的形式上及细节上作任何的修改与变化,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仍须以所附的权利要求书所界定的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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