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30263732发布日期:2022-06-02 03:34阅读:183来源:国知局
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资产评估领域,并且更为具体地,涉及一种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方法、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2.目前资产评估领域中对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例如,商标),往往采用人工评估的方式(例如,由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是,大部分资产评估机构对商标价值的评估主要依据一般资产的评估方法,对商标的规律和特征的认识不足,导致商标评估的随意性较大、评估效率低以及评估结果的主观性较大。
3.此外,现有的商标价值评估方法与系统并没有解决商标价值评估主观性较大的问题,仅将常规的人工评估过程开发为软件系统,虽然可以辅助实现自动化,但缺少待评估商标的数据支持,无法提供合理的市场售价。


技术实现要素:

4.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技术提供了一种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方法、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及电子设备,通过全面的数据分析以及符合商标特征规律的算法体系,实现商标价格的自动评估。
5.第一方面,本技术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方法,包括:接收用户设备发送的评估指令,评估指令用于评估待评估商标的价格;若待评估商标为非图形商标,获取待评估商标的第一商标信息,第一商标信息包括待评估商标的基础信息,基础信息包括待评估商标的第一商标名称;根据第一商标名称,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同名商标和近似商标;获取同名商标的第一价格信息,并获取近似商标的第二价格信息,第一价格信息包括同名商标的同名在售商标价格和同名已售商标价格,第二价格信息包括近似商标的近似在售商标价格和近似已售商标价格;根据第一商标信息、第一价格信息和第二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第一评估价格。
6.在本技术某些实施例中,根据第一商标名称,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同名商标和近似商标,包括:对第一商标名称进行拆词处理,得到第一商标名称拆词后的拆词名称;根据第一商标名称,确定同名商标,并根据拆词名称,确定近似商标,其中,同名商标的第二商标名称包含第一商标名称,近似商标的第三商标名称包含拆词名称。
7.在本技术某些实施例中,第一商标信息还包括待评估商标的市场信息,市场信息用于表征待评估商标在互联网中的受关注程度,市场信息包括第一商标名称在搜索引擎中的搜索指数、第一商标名称在电商类平台的商品/店铺名称中的第一出现次数、第一商标名称在媒体类平台的标题/内容中的第二出现次数和第一商标名称在应用类平台的应用名称中的第三出现次数中的一种或多种,根据第一商标信息、第一价格信息和第二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第一评估价格,包括:根据市场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市场价值指数;根据第一价格信息和第二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基础价格;根据基础价格和市场价值
指数,确定第一评估价格。
8.在本技术某些实施例中,基础信息还包括待评估商标的商标类别、法律状态、申请日期、商品/服务项目数量和是否为驰/著名商标中的一种或多种,根据第一商标信息、第一价格信息和第二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第一评估价格,包括:根据基础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基础价值指数;根据第一价格信息和第二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基础价格;根据基础价格和基础价值指数,确定第一评估价格。
9.在本技术某些实施例中,在根据第一商标信息、第一价格信息和第二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第一评估价格之后,还包括:生成待评估商标的第一价格评估报告,第一价格评估报告包括第一评估价格。
10.在本技术某些实施例中,在接收用户设备发送的评估指令之后,还包括:若待评估商标为图形商标,获取待评估商标的第二商标信息,第二商标信息包括待评估商标的商标类别;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同类商标,同类商标的商标类别与待评估商标的商标类别相同;获取同类商标的第三价格信息,第三价格信息包括同类商标的同类在售商标价格和同类已售商标价格;根据第二商标信息和第三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第二评估价格;生成待评估商标的第二价格评估报告,第二价格评估报告包括第二评估价格。
11.在本技术某些实施例中,第二商标信息还包括待评估商标的商标颜色,根据第二商标信息和第三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第二评估价格,包括:根据商标颜色,确定第二评估价格。
12.第二方面,本技术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装置,包括: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用户设备发送的评估指令,评估指令用于评估待评估商标的价格;第一获取模块,若待评估商标为非图形商标,第一获取模块获取待评估商标的第一商标信息,第一商标信息包括待评估商标的基础信息,基础信息包括待评估商标的第一商标名称;第一确定模块,用于根据第一商标名称,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同名商标和近似商标;第二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同名商标的第一价格信息,并获取近似商标的第二价格信息,第一价格信息包括同名商标的同名在售商标价格和同名已售商标价格,第二价格信息包括近似商标的近似在售商标价格和近似已售商标价格;第二确定模块,用于根据第一商标信息、第一价格信息和第二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第一评估价格。
13.第三方面,本技术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用于执行第一方面中任一项的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方法。
14.第四方面,本技术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其中,处理器用于执行第一方面中任一项的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方法。
15.本技术的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方法及装置,通过获取待评估商标的第一商标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同名商标和近似商标,获取同名商标的第一价格信息、近似商标的第二价格信息,最终根据第一商标信息、第一价格信息和第二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第一评估价格,充分利用了商标的特征规律,使商标价格评估的数据来源更全面丰富,实现科学、全面、客观的商标价格自动评估。
附图说明
16.图1为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17.图2为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确定第一评估价格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18.图3为本技术另一实施例提供的确定第一评估价格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19.图4为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自动评估图形商标价格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20.图5为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1.图6为本技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用于执行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方法的电子设备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22.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技术的实施例。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技术的某些实施例,然而应当理解的是,本技术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来实现,而且不应该被解释为限于这里阐述的实施例,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更加透彻和完整地理解本技术。应当理解的是,本技术的附图及实施例仅用于示例性作用,并非用于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
23.本技术使用的术语“包括”及其变形是开放性包括,即“包括但不限于”。术语“根据”是“至少部分地根据”。术语“一个实施例”表示“至少一个实施例”;术语“另一实施例”表示“至少一个另外的实施例”。其它术语的相关定义将在下文描述中给出。
24.目前资产评估领域中对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例如,商标),往往采用人工评估的方式(例如,由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申请人在研究商标价格评估的过程中发现,大部分资产评估机构对商标价值的评估主要依据一般资产的评估方法,对商标的规律和特征的认识不足,导致商标评估的随意性较大、评估效率低以及评估结果的主观性较大。
25.此外,现有的商标价值评估方法与系统并没有解决商标价值评估主观性较大的问题,仅将常规的人工评估过程开发为软件系统,虽然可以辅助实现自动化,但缺少待评估商标的数据支持,无法提供合理的市场售价。
26.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技术提供了一种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方法。
27.图1示意性示出了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图1所述的方法由计算设备(例如,服务器)来执行,但本技术实施例不以此为限。服务器可以是一台服务器,或者由若干台服务器组成,或者是一个虚拟化平台,或者是一个云计算服务中心,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如图1所示,该方法包括如下内容。
28.s110:接收用户发送的评估指令,评估指令用于评估待评估商标的价格。
29.具体地,用户(或资产管理者)可以在三方平台选择待评估商标,三方平台通过接口将待评估商标申请号和类号发送给服务器,服务器获取待评估商标申请号和类号。用户可以选择一个待评估商标,也可以选择多个待评估商标。用户选择待评估商标后,可以通过三方平台向服务器发送评估指令,评估指令用于使服务器自动评估待评估商标的价格。服务器接收到用户发送的评估指令后,对待评估商标进行自动评估。自动评估的具体步骤,包括如下内容。
30.s120:若待评估商标为非图形商标,获取待评估商标的第一商标信息,第一商标信息包括待评估商标的基础信息,基础信息包括待评估商标的第一商标名称。
31.具体地,非图形商标可以为文字商标或字母商标。第一商标信息可以包括待评估
商标的基础信息,基础信息可以包括待评估商标的第一商标名称。
32.s130:根据第一商标名称,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同名商标和近似商标。
33.具体地,为了充分利用商标的规律和特征,可以根据待评估商标的商标名称进行检索,得到待评估商标的同名商标和近似商标,近似商标可以为商标名称中含有第一商标名称(即待评估商标的商标名称)的商标。当待评估商标具有多个类别时,也可以获取待评估商标的同类别的所有同名商标和近似商标。
34.s140:获取同名商标的第一价格信息,并获取近似商标的第二价格信息,第一价格信息包括同名商标的同名在售商标价格和同名已售商标价格,第二价格信息包括近似商标的近似在售商标价格和近似已售商标价格。
35.具体地,第一价格信息可以包括待评估商标的同名商标的申请号、商标名称、同名在售商标价格和同名已售商标价格,第二价格信息可以包括待评估商标的近似商标的申请号、商标名称、近似在售商标价格和近似已售商标价格。同名在售商标价格可以包括所有在售的同名商标的在售价格,同名已售商标价格可以包括所有已售的同名商标的已售价格,近似在售商标价格可以包括所有在售的近似商标的在售价格,近似已售商标价格可以包括所有已售的近似商标的已售价格。同名商标和近似商标的商标类别可以和待评估商标的商标类别相同,也可以不同。
36.s150:根据第一商标信息、第一价格信息和第二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第一评估价格。
37.具体地,可以根据获取的第一商标信息、第一价格信息和第二价格信息,对评估商标的价格进行评估,确定待评估商标的第一评估价格。例如,可以计算第一价格信息中的同名在售商标价格的平均值和同名已售商标价格的平均值、第二价格信息中的近似在售商标价格的平均值和近似已售商标价格的平均值,得到对应的同名在售商标均价、同名已售商标均价、近似在售商标均价和近似已售商标均价。待评估商标的第一评估价格可以为同名在售商标均价、同名已售商标均价、近似在售商标均价和近似已售商标均价的平均值或加权平均值,也可以为其他计算形式。
38.本技术的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方法,通过自动获取待评估商标的同名商标和近似商标的在售商标价格和已售商标价格,解决了传统商标价格评估方法随意性较大、评估效率低以及主观性较大的问题,使商标价格评估的数据来源更全面丰富,实现高效、全面、客观的商标价格自动评估。
39.在一实施例中,根据第一商标名称,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同名商标和近似商标,包括如下内容。
40.s131:对第一商标名称进行拆词处理,得到第一商标名称拆词后的拆词名称。
41.具体地,可以根据待评估商标的第一商标名称中的名词,对第一商标名称进行拆词处理,得到第一商标名称拆词后的拆词名称。例如,若第一商标名称由两个名词组成(例如,第一名词+第二名词),则拆词名称可以为第一名词或第二名词。若第一商标名称由一个形容词和一个名词组成(例如,第一形容词+第三名词),则拆词名称可以为第一形容词和第三名词。当第一商标名称中包含多个形容词和一个名词时(例如,多个形容词+第四名词),可以将多个形容词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拆词,即拆词名称可以为多个形容词或第四名词。当第一商标名称中不包含名词时,也可以认为无法拆词,即拆词名称仍为第一商标名称。
42.s132:根据第一商标名称,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同名商标,并根据拆词名称,确定待评估商标的近似商标,其中,同名商标的第二商标名称包含第一商标名称,近似商标的第三商标名称包含拆词名称。
43.具体地,为了充分利用商标的规律和特征,可以根据待评估商标的商标名称进行同名商标检索,即将商标名称(即第二商标名称)中包含第一商标名称的商标确定为待评估商标的同名商标。也可以根据待评估商标拆词后的拆词名称进行近似商标检索,即将商标名称(即第三商标名称)中包含待评估商标拆词后的商标名称(即拆词名称)的商标确定为待评估商标的同名商标。例如,若待评估商标拆词后的拆词名称分别为第五名词和第六名词,则近似商标可以为商标名称中包含该第五名词的商标和商标名称中包含该第六名词的商标的并集。为了进一步区分待评估商标的同名商标和近似商标,近似商标也可以不包括同名商标,即近似商标也可以为商标名称中包含该第五名词的商标和商标名称中包含该第六名词的商标的对称差集。
44.本实施例的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方法,对商标名称进行拆词处理,充分利用了商标的特征规律,并根据拆词结果获取近似商标的相关信息,使商标价格评估的结果更接近待评估商标的实际价值。
45.在一实施例中,第一商标信息还包括待评估商标的市场信息,市场信息用于表征待评估商标在互联网中的受关注程度,市场信息包括第一商标名称在搜索引擎中的搜索指数、第一商标名称在电商类平台的商品/店铺名称中的第一出现次数、第一商标名称在媒体类平台的标题/内容中的第二出现次数和第一商标名称在应用类平台的应用名称中的第三出现次数中的一种或多种。
46.具体地,搜索指数可以用于表征待评估商标在该搜索引擎中的受关注程度,搜索指数越大,该待评估商标的受关注程度越高。第一出现次数即第一商标名称在电商类平台的商品/店铺名称中的出现次数,第一出现次数越大,该待评估商标的受关注程度越高。第二出现次数即第一商标名称在媒体类平台的标题/内容中的出现次数,第二出现次数越大,该待评估商标的受关注程度越高。第三出现次数即第一商标名称在应用类平台的应用名称中的出现次数,第三出现次数越大,该待评估商标的受关注程度越高。
47.本实施例对待评估商标的市场信息进行全面的搜集和整理,充分表征了待评估商标在市场中的受关注程度,使商标评估的数据来源更广泛。
48.在一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根据第一商标信息、第一价格信息和第二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第一评估价格,包括如下内容。
49.s151:根据市场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市场价值指数。
50.s152:根据第一价格信息和第二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基础价格。
51.s153:根据基础价格和市场价值指数,确定第一评估价格。
52.具体地,可以对不同的市场信息进行加权,并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市场价值指数。例如,可以分别对上述的搜索指数、第一出现次数、第二出现次数和第三出现次数进行加权,得到加权后的对应的搜索价值指数、电商价值指数、媒体价值指数和应用价值指数,再对搜索价值指数、电商价值指数、媒体价值指数和应用价值指数进行进一步加权,得到待评估商标的市场价值指数。基础价格可以为上述第一价格信息中的同名在售商标均价、同名已售商标均价、第二价格信息中的近似在售商标均价和近似已售商标均价的平均值或加权平均
值,也可以为其他计算形式。第一评估价格可以为基础价格和市场价值指数的乘积,也可以为其他计算形式。
53.本实施例对待评估商标的市场信息进行加权,充分考虑了待评估商标在市场中的受关注程度,使商标价格评估的结果更接近商标的实际价值。
54.在一实施例中,基础信息还包括待评估商标的商标类别、法律状态、申请日期、商品/服务项目数量和是否为驰/著名商标中的一种或多种。
55.具体地,商标类别可以包括45类商标类别,法律状态可以包括是否已注册、初审公告或续展。
56.在一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根据第一商标信息、第一价格信息和第二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第一评估价格,包括如下内容。
57.s155:根据基础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基础价值指数。
58.s156:根据第一价格信息和第二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基础价格。
59.s157:根据基础价格和基础价值指数,确定第一评估价格。
60.可选地,由于字数短的商标名称更容易被记忆,商标价值越大,可以根据第一商标名称的字数,确定第一基础指数,例如短字数商标名称的权重大于长字数商标名称的权重(商标名称也可以为英文,汉字记为1字,英文记为0.5字)。
61.可选地,由于中文商标在国内更受欢迎,可以根据第一商标名称的结构,确定第二基础指数,例如中文商标的权重大于英文商标的权重。
62.可选地,可以根据待估价商标的法律状态,确定第三基础指数,例如法律状态为已申请的商标的权重大于法律状态为续展中的商标的权重。
63.可选地,可以根据商标申请类别的申请量排行数据,确定第四基础指数,例如申请量较高的商标类别的权重大于申请量较低的商标类别的权重,例如,对于汉字商标,商标类别35/30/25/29/43/09/05/33/41/03(按申请量从高到低排序,下同)的权重为0.15,商标类别31/42/32/11/20/16/21/07/44/10的权重为0.10,其余占比0.05。对于英文商标,商标类别25/09/35/03/07/42/11/18/41/05的权重为0.15,商标类别30/12/28/21/10/16/14/20/06/43的权重为0.10,其余占比0.05。
64.可选地,可以根据商品/服务项目数量,确定第五基础指数,例如商品/服务项目数量较多的商标的权重大于商品/服务项目数量较少的商标的权重。
65.可选地,可以根据待评估商标的申请日期,确定第六基础指数,例如申请日期较早的商标的权重大于申请日期较晚的商标的权重。
66.可选地,可以根据待评估商标是否为是否为驰/著名商标,确定第七基础指数,例如驰名商标的权重大于著名商标的权重或地理标志商标的权重,地理标志商标的权重大于普通商标的权重。
67.可以对上述第一基础指数、第二基础指数、第三基础指数、第四基础指数、第五基础指数、第六基础指数和第七基础指数中的一种或多种进行进一步加权,得到待评估商标的基础价值指数。基础价格可以为上述第一价格信息中的同名在售商标均价、同名已售商标均价、第二价格信息中的近似在售商标均价和近似已售商标均价的平均值或加权平均值,也可以为其他计算形式。第一评估价格可以为基础价格和基础价值指数的乘积,也可以为其他计算形式。
68.本实施例对待评估商标的基础信息进行加权,综合考虑了待评估商标的各个基本属性,使商标价格评估更符合待评估商标的实际特征。
69.申请人在评估商标价格的过程中发现,待评估商标的评估过程存在有同类在售/已售商标价格的情况以及无同类在售/已售商标价格的情况,而这必然会对待评估商标的评估价格产生影响。在一实施例中,对于有同类在售商标价格或有同类已售商标价格的待评估商标,可以采用如下公式计算基础价格:
[0070][0071]
其中,p为待评估商标的基础价格,nc为待评估商标的商标类别的数量,为第i个商标类别的同名在售商标的数量,为第i个商标类别的第j个同名商标的同名在售商标价格,为第i个商标类别的同名已售商标的数量,为第i个商标类别的第j个同名商标的同名已售商标价格,为第i个商标类别的近似在售商标的数量,为第i个商标类别的第j个近似商标的近似在售商标价格,为第i个商标类别的近似已售商标的数量,为第i个商标类别的第j个近似商标的近似已售商标价格。
[0072]
对于无同类在售商标价格且无同类已售商标价格的待评估商标,可以采用如下公式计算基础价格:
[0073][0074]
其中,p为待评估商标的基础价格,nc为待评估商标的商标类别的数量,为待评估商标的所有同名在售商标的数量,为第k个同名商标的同名在售商标价格,为待评估商标的所有同名已售商标的数量,为第k个同名商标的同名已售商标价格,为待评估商标的所有近似在售商标的数量,为第k个近似商标的近似在售商标价格,为待评估商标的所有近似已售商标的数量,为k个近似商标的近似已售商标价格。
[0075]
本实施例将商标估价分为有同类在售/已售商标价格的情况以及无同类在售/已售商标价格的情况,充分考虑商标类别对商标价值的影响,能够使商标的评估价格更接近待评估商标的实际价值。
[0076]
在一实施例中,在根据第一商标信息、第一价格信息和第二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第一评估价格之后,还包括:
[0077]
s160:生成待评估商标的第一价格评估报告,第一价格评估报告包括第一评估价格。
[0078]
具体地,为了使用户得到较详细、直观的待评估商标的相关信息及评估价格,在确
定第一评估价格之后,服务器可以生成待评估商标的第一价格评估报告。服务器可以通过接口将第一价格评估报告直接反馈给三方平台,也可以将第一价格评估报告的链接反馈给三方平台。用户可以在三方平台在线选择查看第一价格评估报告。第一价格评估报告还可以包括上述的待评估商标的基础信息和市场信息、同名商标的第一价格信息和近似商标的第二价格信息。
[0079]
在一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在获取用户选择的待评估商标,并接收用户发送的评估指令之后,还包括如下内容。
[0080]
s170:若待评估商标为图形商标,获取待评估商标的第二商标信息,第二商标信息包括待评估商标的商标类别。
[0081]
s171: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同类商标,同类商标的商标类别与待评估商标的商标类别相同。
[0082]
s172:获取同类商标的第三价格信息,第三价格信息包括同类商标的同类在售商标价格和同类已售商标价格。
[0083]
s173:根据第二商标信息和第三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第二评估价格。
[0084]
s174:生成待评估商标的第二价格评估报告,第二价格评估报告包括第二评估价格和第二商标信息。
[0085]
s170~s174为图形商标的商标价格自动评估方法,与s110~s157较为相似,关于s170~s174中的“第二商标信息”、“第三价格信息”、“第二评估价格”和“第二价格评估报告”的具体限定,可以分别参见上述实施例中(s110~s157)关于“第一商标信息”、“第一价格信息/第二价格信息”、“第一评估价格”和“第一价格评估报告”的限定,在此不再赘述。
[0086]
在一实施例中,第二商标信息还包括待评估商标的商标颜色,根据第二商标信息和第三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第二评估价格,包括:根据商标颜色,确定第二评估价格。
[0087]
申请人在研究图形商标估价的过程中发现,现有的商标估价方法仅考虑图像的形状相似度,将形状相似度高的商标的价格作为图形估价的主要参考依据,而忽略了商标颜色的影响。实际上,商标的颜色对商标的实际价值有重要参考意义。例如,一般来说,具有单一色(图形商标只包含黑色和白色)的图形商标的价值大于彩色(图形商标包含除黑色和白色以外的颜色)的图形商标的价值,这是由于单一色图形商标能够保护颜色的组合,而彩色图形商标仅保护一组颜色,不保护其他颜色的组合。
[0088]
本实施例的图形商标的商标价格自动评估方法中,可以将单一色的图形商标的权重设置为大于彩色图形商标的权重,以使图形商标的商标价格自动评估结果更接近该图形商标的实际价值。
[0089]
图5为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包括如下内容。
[0090]
接收模块510,用于接收所述用户设备发送的评估指令,所述评估指令用于评估待评估商标的价格;
[0091]
第一获取模块520,用于若所述待评估商标为非图形商标,获取所述待评估商标的第一商标信息,所述第一商标信息包括所述待评估商标的基础信息,所述基础信息包括所述待评估商标的第一商标名称;
[0092]
第一确定模块530,用于根据所述第一商标名称,确定所述待评估商标的同名商标和近似商标;
[0093]
第二获取模块540,用于获取所述同名商标的第一价格信息,并获取所述近似商标的第二价格信息,所述第一价格信息包括所述同名商标的同名在售商标价格和同名已售商标价格,所述第二价格信息包括所述近似商标的近似在售商标价格和近似已售商标价格;
[0094]
第二确定模块550,用于根据所述第一商标信息、所述第一价格信息和所述第二价格信息,确定所述待评估商标的第一评估价格。
[0095]
本技术的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装置,通过自动获取待评估商标的同名商标和近似商标的在售商标价格和已售商标价格,解决了传统商标价格评估方法随意性较大、评估效率低以及主观性较大的问题,使商标价格评估的数据来源更全面丰富,实现高效、全面、客观的商标价格自动评估。
[0096]
根据本技术的实施例,第一确定模块530对第一商标名称进行拆词处理,得到第一商标名称拆词后的拆词名称;根据第一商标名称,确定同名商标,并根据拆词名称,确定近似商标,其中,同名商标的第二商标名称包含第一商标名称,近似商标的第三商标名称包含拆词名称。
[0097]
根据本技术的实施例,第一商标信息还包括待评估商标的市场信息,市场信息用于表征待评估商标在互联网中的受关注程度,市场信息包括第一商标名称在搜索引擎中的搜索指数、第一商标名称在电商类平台的商品/店铺名称中的第一出现次数、第一商标名称在媒体类平台的标题/内容中的第二出现次数和第一商标名称在应用类平台的应用名称中的第三出现次数中的一种或多种,第二确定模块550根据市场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市场价值指数;根据第一价格信息和第二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基础价格;根据基础价格和市场价值指数,确定第一评估价格。
[0098]
根据本技术的实施例,基础信息还包括待评估商标的商标类别、法律状态、申请日期、商品/服务项目数量和是否为驰/著名商标中的一种或多种,第二确定模块550根据基础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基础价值指数;根据第一价格信息和第二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基础价格;根据基础价格和基础价值指数,确定第一评估价格。
[0099]
根据本技术的实施例,第二确定模块550生成待评估商标的第一价格评估报告,第一价格评估报告包括第一评估价格和第一商标信息。
[0100]
根据本技术的实施例,若待评估商标为图形商标,第一获取模块520获取待评估商标的第二商标信息,第二商标信息包括待评估商标的商标类别;第一确定模块530确定待评估商标的同类商标,同类商标的商标类别与待评估商标的商标类别相同;第二获取模块540获取同类商标的第三价格信息,第三价格信息包括同类商标的同类在售商标价格和同类已售商标价格;第二确定模块550根据第二商标信息和第三价格信息,确定待评估商标的第二评估价格;生成待评估商标的第二价格评估报告,第二价格评估报告包括第二评估价格和第二商标信息。
[0101]
根据本技术的实施例,第二商标信息还包括待评估商标的商标颜色,第二确定模块550根据商标颜色,确定第二评估价格。
[0102]
关于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装置的具体限定可以参见上文中关于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方法的限定,在此不再赘述。
[0103]
图6所示为本技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用于执行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方法的电子设备600的框图,包括处理器610和存储器620。
[0104]
存储器620用于存储所述处理器可执行指令。处理器610用于运行可执行指令以执行上述实施例中任一项所述的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方法。
[0105]
本技术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用于执行上述实施例中任一项所述的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方法。
[0106]
本技术的自动评估商标价格的方法及装置,通过自动获取待评估商标的同名商标和近似商标的在售商标价格和已售商标价格,解决了传统商标价格评估方法随意性较大、评估效率低以及主观性较大的问题,使商标价格评估的数据来源更全面丰富,实现高效、全面、客观的商标价格自动评估。
[0107]
在上述实施例中,可以全部或部分地通过软件、硬件、固件或者其他任意组合来实现。当使用软件实现时,可以全部或部分地以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实现。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一个或多个计算机指令。在计算机上加载和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指令时,全部或部分地产生按照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流程或功能。所述计算机可以是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计算机网络、或者其他可编程装置。所述计算机指令可以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或者从一个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向另一个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传输,例如,所述计算机指令可以从一个网站站点、计算机、服务器端或数据中心通过有线(例如同轴电缆、光纤、数字用户线(digital subscriber line,dsl))或无线(例如红外、无线、微波等)方式向另一个网站站点、计算机、服务器端或数据中心进行传输。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计算机能够存取的任何可用介质或者是包含一个或多个可用介质集成的服务器端、数据中心等数据存储设备。所述可用介质可以是磁性介质(例如,软盘、硬盘、磁带)、光介质(例如数字视频光盘(digital video disc,dvd))、或者半导体介质(例如固态硬盘(solid state disk,ssd))等。
[0108]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技术的范围。
[0109]
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系统、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0110]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0111]
另外,在本技术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
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
[0112]
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技术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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