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费用支付方式确定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32061974发布日期:2022-11-04 23:31阅读:117来源:国知局
出行费用支付方式确定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轨道交通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出行费用支付方式确定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2.在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过程中,针对乘客的不同出行消费,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提供了多种票务产品,根据不同类型的票务产品乘客可以选择不同的支付方式,面对多种的支付方式,乘客无法根据自己的出行需求、出行习惯以及所了解的支付优惠信息,选择一个最优惠的支付方式,导致支付出行费用较高。
3.针对上述的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出行费用支付方式确定方法及装置,以至少解决乘客难以确定最优惠的支付方式对出行费用进行支付的技术问题。
5.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出行费用支付方式确定方法,包括:获取目标对象的出行信息;确定与出行信息相匹配的多种可用支付方式,其中,多种可用支付方式用于支付出行费用;从多种可用支付方式中确定目标支付方式,其中,目标支付方式所支付的费用最少;向目标对象推荐目标支付方式。
6.可选地,从交通数据库获取目标对象的出行信息,其中,交通数据库中记录有多个对象的出行信息,出行信息至少包括以下之一:出行时间,出行线路,出行方式,出行里程。
7.可选地,在出行信息与第一类票务产品相匹配时,确定可用支付方式包括:使用第一类票务产品支付出行费用的第一支付方式,其中,第一类票务产品对应有第一使用时间段和第一出行线路,使用第一类票务产品时,不计算出行费用;在出行信息与第二类票务产品相匹配时,确定可用支付方式包括:使用第二类票务产品支付出行费用的第二支付方式,其中,第二类票务产品对应有第二使用时间段、第二出行线路和使用次数,使用第二类票务产品时,扣除一次使用次数;确定可用支付方式包括:使用第三类票务产品支付出行费用的第三支付方式,其中,使用第三类票务产品时,基于目标对象的出行里程计算出行费用。
8.可选地,在可用支付方式中包括第一支付方式时,确定第一支付方式为目标支付方式;在可用支付方式中不包括第一支付方式,且同时包括第二支付方式和第三支付方式时,从第二支付方式和第三支付方式中确定目标支付方式;在可用支付方式中仅包括第三支付方式时,确定第三支付方式为目标支付方式。
9.可选地,从第二支付方式和第三支付方式中确定目标支付方式,包括:确定目标对象购买第二类票务产品时支付的第一费用,基于第一费用和使用次数,确定使用一次第二类票务产品时对应的第二费用;获取第三类票务产品的优惠活动,基于优惠活动和目标对象的出行里程,确定使用第三类票务产品时需要支付的第三费用;在第二费用不大于第三费用时,确定第二支付方式为目标支付方式;在第二费用大于第三费用时,确定第三支付方
式为目标支付方式。
10.可选地,优惠活动有多种,基于优惠活动和目标对象的出行里程,确定使用第三类票务产品时需要支付的第三费用,包括:基于目标对象的出行里程计算需要支付的第四费用;计算每种优惠活动与第四费用组合后需要支付的第五费用;确定多个第五费用中最小的第五费用为第三费用。
11.可选地,向目标对象展示所有的可用支付方式以及推荐信息,推荐信息用于向目标对象提示目标支付方式所支付的费用最少。
12.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出行费用支付方式确定装置,包括: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目标对象的出行信息;第一确定模块,用于确定与出行信息相匹配的多种可用支付方式,其中,多种可用支付方式用于支付出行费用;第二确定模块,用于从多种可用支付方式中确定目标支付方式,其中,目标支付方式所支付的费用最少;推荐模块,用于向目标对象推荐目标支付方式。
13.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非易失性存储介质,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包括存储的程序,其中,在程序运行时控制非易失性存储介质所在设备执行上述的出行费用支付方式确定方法。
14.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其中,存储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处理器被配置为通过计算机程序执行上述的出行费用支付方式确定方法。
15.在本技术实施例中,首先获取目标对象的出行信息,确定与出行信息相匹配的多种可用支付方式,其中,多种可用支付方式用于支付出行费用,然后从多种可用支付方式中确定目标支付方式,最后向目标对象推荐目标支付方式,其中,目标支付方式所支付的费用最少,从而解决了乘客难以确定最优惠的支付方式对出行费用进行支付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16.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技术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本技术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技术,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17.图1是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一种出行费用支付方式确定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18.图2是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一种出行费用支付方式确定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9.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20.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技术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它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
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21.实施例1
22.根据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出行费用支付方式确定方法,需要说明的是,在附图的流程图示出的步骤可以在诸如一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计算机系统中执行,并且,虽然在流程图中示出了逻辑顺序,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以不同于此处的顺序执行所示出或描述的步骤。
23.图1是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出行费用支付方式确定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1所示,该方法至少包括步骤s102-s108,其中:
24.步骤s102,获取目标对象的出行信息。
25.在本技术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可以从交通数据库获取目标对象的出行信息,其中,交通数据库中记录有多个对象的出行信息,出行信息至少包括以下之一:出行时间,出行线路,出行方式,出行里程。
26.其中,上述交通数据库可以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心的数据库。
27.步骤s104,确定与出行信息相匹配的多种可用支付方式,其中,多种可用支付方式用于支付出行费用。
28.在本技术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基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乘车票票种信息,确定与出行信息相匹配的多种可用支付方式,具体分为第一支付方式、第二支付方式和第三支付方式,其中:
29.若出行信息与第一类票务产品相匹配时,确定可用支付方式包括:使用第一类票务产品支付出行费用的第一支付方式,其中,第一类票务产品对应有第一使用时间段和第一出行线路,使用第一类票务产品时,不计算出行费用;
30.若出行信息与第二类票务产品相匹配时,确定可用支付方式包括:使用第二类票务产品支付出行费用的第二支付方式,其中,第二类票务产品对应有第二使用时间段、第二出行线路和使用次数,使用第二类票务产品时,扣除一次使用次数;
31.确定可用支付方式包括:使用第三类票务产品支付出行费用的第三支付方式,其中,使用第三类票务产品时,基于目标对象的出行里程计算出行费用。
32.其中,上述的第一类票务产品可以称作定期类产品、第二类票务产品可以称作计次类产品、第三类票务产品可以称作钱包类产品,具体每种票务产品的扣费方式如下:
33.定期类产品有对应的时间限制和线路限制。即在对应的有效使用时间范围内,乘客可以在规定的使用线路内,可以不限次数的使用该产品,定期类产品的优点在于没有乘坐时长以及乘坐里程的限制,根据乘客需要选择对应的定期类产品。
34.计次类产品有对应的时间限制、出行线路限制以及使用次数限制。即在对应的有效使用时间范围内,乘客需要在规定的使用线路内使用该产品,每乘坐一次就会扣除一次使用次数,计次类产品的优点在于没有乘坐时长以及乘坐里程的限制,具体计次次数和有效期限制可以根据乘客需要自行选择并购买对应产品。
35.钱包类产品是按照轨道交通计程限时票制,即乘客使用的交通工具以及对应运营的里程计算乘坐费用,票价上不封顶。通常,乘客可以使用现金方式或非现金方式(银行卡
支付、支付宝余额、城市轨道交通系统app余额等)支付出行费用,在支付出行费用时可以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查看相关支付优惠活动,另外,在使用一卡通或互通卡等产品时,可以以享受城市轨道交通积分累计优惠政策,该积分累计优惠政策在除机场线所有轨道交通线路和市郊铁路都适用。
36.步骤s106,从多种可用支付方式中确定目标支付方式,其中,目标支付方式所支付的费用最少。
37.为了使目标对象支付最少的出行费用,可以从多种可用支付方式中确定目标支付方式,具体可以通过如下规则实现:
38.在可用支付方式中包括第一支付方式时,确定第一支付方式为目标支付方式;
39.在可用支付方式中不包括第一支付方式,且同时包括第二支付方式和第三支付方式时,从第二支付方式和第三支付方式中确定目标支付方式;
40.在可用支付方式中仅包括第三支付方式时,确定第三支付方式为目标支付方式。
41.具体地,乘客在乘坐一次轨道交通在进行支付出行费用时,首先查看该乘客账户下是否有购买定期类产品,若有则优先使用定期类产品支付出行费用;若没有定期类产品,则查看该乘客账户下是否同时购买计次类产品和钱包类产品,若账户下同时包括上述两种票务产品,则需要从中确定一个最优惠的票务产品支付出行费用;若该乘客账户下只有钱包类产品,则使用钱包类产品支付出行费用。
42.在本技术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从第二支付方式和第三支付方式中确定目标支付方式,具体可以通过如下规则实现:
43.确定目标对象购买第二类票务产品时支付的第一费用,基于第一费用和使用次数,确定使用一次第二类票务产品时对应的第二费用;
44.获取第三类票务产品的优惠活动,基于优惠活动和目标对象的出行里程,确定使用第三类票务产品时需要支付的第三费用;
45.在第二费用不大于第三费用时,确定第二支付方式为目标支付方式;在第二费用大于第三费用时,确定第三支付方式为目标支付方式。
46.具体地,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第三类票务产品中有多种支付优惠活动,基于多种支付优惠活动和目标对象的出行里程,确定使用第三类票务产品时需要支付的第三费用,可以通过如下方式确定第三费用:基于目标对象的出行里程计算需要支付的第四费用;计算每种优惠活动与第四费用组合后需要支付的第五费用;确定多个第五费用中最小的第五费用为第三费用。
47.其中,第三类票务产品的常用优惠活动分为以下两种:
48.优惠券/红包抵扣,即官方支付渠道发放优惠券或红包,在支付出行费用时可以使用优惠券或红包抵扣部分费用,剩余的费用使用银行卡网上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进行支付,如乘客在使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app的乘车二维码支付出行费用时,其app账户下有2元优惠券,因此当乘客的出行费用大于2元时,在支付所用出行费用时,可以使用2元优惠券或红包抵扣部分出行费用,剩余费用可以使用账户下的其他金额进行支付;当乘客的出行费用小于等于2元时,可以直接使用优惠券或红包进行抵扣;
49.费用打折,即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票务政策,计算出乘客一次出行所需支付的出行费用,官方支付渠道按照优惠活动方案,将活动期内指定线路的一次乘车实际所需
支付的出行费用进行打折,如五一假期乘地铁可享受六五折优惠活动。
50.举例而言,当乘客使用钱包类产品支付其出行费用时,首先按照乘客本次的出行里程、使用的交通工具以及对应运营的里程计算乘坐费用,记为第四费用,然后根据官方支付渠道中的钱包类产品的优惠活动,如优惠券、费用打折,分别计算使用优惠券抵扣之后所需要支付的金额以及基于第四费用进行优惠打折之后所需要支付的金额,均记为第五费用,比较两个第五费用的大小,选择最小的第五费用作为使用钱包类产品所需支付的出行费用。
51.在本技术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当乘客的账户下第三类票务产品有优惠活动,同时乘客也购买了第二类票务产品,具体可以通过如下步骤确定目标支付方式:
52.步骤s1,确定乘客账户中购买第二类票务产品时所支付的第一费用,根据其第二类票务产品对应的第一费用和使用次数,计算使用一次第二类票务产品时所需要支付的第二费用;
53.步骤s2,基于出行里程计算本次乘客出行所需支付的第四费用,同时获取乘客账户下第三类票务产品对应的优惠活动,计算第四费用在多个不同优惠活动下的多个第五费用,从多个第五费用中确定最小的一个为第三费用;
54.步骤s3,当计次类产品平均一次支付的第二费用不大于第三类票务产品最终支付的第三费用,确定第二支付方式为目标支付方式,且系统会自动扣除第二类票务产品的一次使用次数;
55.步骤s4,当计次类产品平均一次支付的第二费用小于第三类票务产品最终支付的第三费用,确定第三支付方式为目标支付方式,系统会按照第三类票务产品计算所需支付的出行费用。
56.可选地,乘客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客户端注册开通轨道交通乘车账户,通过客户端可以购买定期类产品、计次类产品以及钱包类产品。当乘客账户下只有钱包类产品时,系统会根据录入乘客的相关信息,绑定乘客的支付方式,如乘客使用客户端账户下余额、绑定的银行卡或者客户端支付渠道发放的优惠券、红包等支付方式,客户端还会向乘客提供设置支付偏好的功能,即系统会在乘客在第一次支付时询问乘客的支付偏好。若乘客没有设置支付的先后顺序,则默认上述顺序;若乘客设置了支付偏好,系统会按照乘客设置的支付偏好支付出行费用,还会监测乘客的实际支付习惯是否与设置的偏好一致,若不一致,则提示乘客是否要改变支付偏好。
57.步骤s108,向目标对象推荐目标支付方式。
58.具体地,向目标对象推荐目标支付方式可以通过城市轨道交通系统app等应用软件,但不仅限于此。
59.在本技术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向目标对象展示所有的可用支付方式以及推荐信息,推荐信息用于向目标对象提示目标支付方式所支付的费用最少。
60.在本技术实施例中,首先获取目标对象的出行信息,确定与出行信息相匹配的多种可用支付方式,其中,多种可用支付方式用于支付出行费用,然后从多种可用支付方式中确定目标支付方式,其中,目标支付方式所支付的费用最少,最后向目标对象推荐目标支付方式,可以解决了乘客难以确定最优惠的支付方式对出行费用进行支付的技术问题。
61.实施例2
62.根据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用于实现上述出行费用支付方式确定方法的出行费用支付方式确定装置,如图2所示,该装置至少包括获取模块21,第一确定模块22、第二确定模块23和推荐模块24,其中:
63.获取模块21,用于获取目标对象的出行信息。
64.可选地,获取模块从交通数据库获取目标对象的出行信息,其中,交通数据库中记录有多个对象的出行信息,出行信息至少包括以下之一:出行时间,出行线路,出行方式,出行里程。
65.第一确定模块22,用于确定与出行信息相匹配的多种可用支付方式,其中,多种可用支付方式用于支付出行费用。
66.可选地,第一确定模块确定与出行信息相匹配的多种可用支付方式,包括:
67.在出行信息与第一类票务产品相匹配时,确定可用支付方式包括:使用第一类票务产品支付出行费用的第一支付方式,其中,第一类票务产品对应有第一使用时间段和第一出行线路,使用第一类票务产品时,不计算出行费用;
68.在出行信息与第二类票务产品相匹配时,确定可用支付方式包括:使用第二类票务产品支付出行费用的第二支付方式,其中,第二类票务产品对应有第二使用时间段、第二出行线路和使用次数,使用第二类票务产品时,扣除一次使用次数;
69.确定可用支付方式包括:使用第三类票务产品支付出行费用的第三支付方式,其中,使用第三类票务产品时,基于目标对象的出行里程计算出行费用。
70.其中,上述的第一类票务产品可以称作定期类产品、第二类票务产品可以称作计次类产品、第三类票务产品可以称作钱包类产品。
71.第二确定模块23,用于从多种可用支付方式中确定目标支付方式,其中,目标支付方式所支付的费用最少。
72.可选地,为了使目标对象支付最少的出行费用,可以通过第二确定模块从多种可用支付方式中确定目标支付方式,具体实现可以通过如下规则:在可用支付方式中包括第一支付方式时,确定第一支付方式为目标支付方式;在可用支付方式中不包括第一支付方式,且同时包括第二支付方式和第三支付方式时,从第二支付方式和第三支付方式中确定目标支付方式;在可用支付方式中仅包括第三支付方式时,确定第三支付方式为目标支付方式。
73.具体地,乘客在乘坐一次轨道交通在进行支付出行费用时,首先查看该乘客账户下是否有购买定期类产品,若有则优先使用定期类产品支付出行费用;若没有定期类产品,则查看该乘客账户下是否同时购买计次类产品和钱包类产品,若账户下同时包括上述两种票务产品,则需要从两种票务产品中确定最优惠的票务产品支付出行费用;若该乘客账户下既没有定期类产品,也没有计次类产品,则使用钱包类产品支付出行费用。
74.在本技术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从第二支付方式和第三支付方式中确定目标支付方式,具体实现可以通过如下规则:
75.确定目标对象购买第二类票务产品时支付的第一费用,基于第一费用和使用次数,确定使用一次第二类票务产品时对应的第二费用;
76.获取第三类票务产品的优惠活动,基于优惠活动和目标对象的出行里程,确定使用第三类票务产品时需要支付的第三费用;
77.在第二费用不大于第三费用时,确定第二支付方式为目标支付方式;在第二费用大于第三费用时,确定第三支付方式为目标支付方式。
78.具体地,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官方支付渠道中有多种支付优惠活动,基于多种支付优惠活动和目标对象的出行里程,确定使用第三类票务产品时需要支付的第三费用,可以通过如下方式确定第三费用:基于目标对象的出行里程计算需要支付的第四费用;计算每种优惠活动与第四费用组合后需要支付的第五费用;确定多个第五费用中最小的第五费用为第三费用。
79.其中,第三类票务产品常用的优惠活动为以下两种:
80.优惠券/红包抵扣,即官方支付渠道发放优惠券或红包,在支付出行费用时可以使用优惠券或红包抵扣部分费用,剩余的费用使用银行卡网上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进行支付,如乘客在使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app的乘车二维码支付出行费用时,其app账户下有2元优惠券,因此当乘客的出行费用大于2元时,在支付所用出行费用时,可以使用2元优惠券抵扣部分出行费用,剩余费用可以使用账户下的其他金额进行支付;当乘客的出行费用小于等于2元时,可以直接使用优惠券进行抵扣其出行费用;
81.费用打折,即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票务政策,计算出乘客一次出行所需支付的出行费用,官方支付渠道按照优惠活动方案,将活动期内指定线路的一次乘车实际所需支付的出行费用进行打折,如五一假期乘地铁可享受六五折优惠活动。
82.在本技术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当乘客的账户下第三类票务产品有优惠活动,同时乘客也购买了第二类票务产品,具体可以通过如下步骤确定目标支付方式:
83.步骤s1,确定乘客账户中购买计次类产品时所支付的第一费用,根据其计次类产品对应的第一费用和使用次数,计算使用一次计次类产品时所需要支付的第二费用;
84.步骤s2,基于出行里程计算本次乘客出行所需支付的第四费用,同时获取乘客账户下钱包类产品对应的优惠活动,计算第四费用在多个不同优惠活动下的多个第五费用,从多个第五费用中确定最小的一个为第三费用;
85.步骤s3,当计次类产品平均一次支付的第二费用不大于钱包类产品最终支付的第三费用,确定第二支付方式为目标支付方式,且系统会自动扣除计次类产品的一次使用次数;
86.步骤s4,当计次类产品平均一次支付的第二费用小于钱包类产品最终支付的第三费用,确定第三支付方式为目标支付方式,系统会按照钱包类产品计算所需支付的出行费用。
87.可选地,乘客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客户端注册开通轨道交通乘车账户,通过客户端可以购买定期类产品、计次类产品以及钱包类产品。当乘客账户下只有钱包类产品时,系统会根据录入乘客的相关信息,绑定乘客的支付方式,如乘客使用客户端账户下余额、绑定的银行卡或者客户端支付渠道发放的优惠券、红包等支付方式,客户端还会向乘客提供设置支付偏好的功能,即系统会在乘客在第一次支付时询问乘客的支付偏好。若乘客没有设置支付的先后顺序,则默认上述顺序;若乘客设置了支付偏好,系统会按照乘客设置的支付偏好支付出行费用,还会监测乘客的实际支付习惯是否与设置的偏好一致,若不一致,则提示乘客是否要改变支付偏好。
88.推荐模块24,用于向目标对象推荐目标支付方式。
89.可选地,推荐模块向目标对象展示所有的可用支付方式以及推荐信息,推荐信息用于向目标对象提示目标支付方式所支付的费用最少。
90.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中的出行费用支付方式确定装置中的各模块与实施例1中的出行费用支付方式确定方法的各实施步骤一一对应,由于实施例1中已经进行了详尽的描述,本实施例中部分未体现的细节可以参考实施例1,在此不再过多赘述。
91.实施例3
92.根据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非易失性存储介质,该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包括存储的程序,其中,在程序运行时控制非易失性存储介质所在设备执行实施例1中的出行费用支付方式确定方法。
93.根据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其中,存储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处理器被配置为通过计算机程序运行时执行实施例1中的出行费用支付方式确定方法。
94.根据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处理器,该处理器用于运行程序,其中,程序运行时执行实施例1中的出行费用支付方式确定方法
95.可选地,程序运行时执行实现以下步骤:获取目标对象的出行信息;确定与出行信息相匹配的多种可用支付方式,其中,多种可用支付方式用于支付出行费用;从多种可用支付方式中确定目标支付方式,其中,目标支付方式所支付的费用最少;向目标对象推荐目标支付方式。
96.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其中,存储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处理器被配置为通过计算机程序执行上述的出行费用支付方式确定方法。
97.可选地,程序运行时执行实现以下步骤:获取目标对象的出行信息;确定与出行信息相匹配的多种可用支付方式,其中,多种可用支付方式用于支付出行费用;从多种可用支付方式中确定目标支付方式,其中,目标支付方式所支付的费用最少;向目标对象推荐目标支付方式。
98.上述本技术实施例序号仅仅为了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
99.在本技术的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的部分,可以参见其他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100.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技术内容,可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其中,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可以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单元或模块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或其它的形式。
101.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102.另外,在本技术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
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103.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为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技术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移动硬盘、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104.以上所述仅是本技术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技术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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