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运营商代理的人脸检测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32944847发布日期:2023-01-14 10:19阅读:25来源:国知局
用于运营商代理的人脸检测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人脸识别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用于运营商代理的人脸检测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2.随着全球移动通讯事业的蓬勃发展,世界各国电信运营商的业务飞速发展,为了满足越来越多的客户需求,运营商开发出多种合作模式,其中最有效的就是代理商方式。运营商通过支付一定比例的佣金达到销售更多号码的目的,与代理商之间形成双赢局面。然而,代理商队伍的庞大以及代理商素质的参差不齐,出现很多违规办卡现象,最典型的就是售卡过程中不按规定收集客户肖像,随意激活并用其从事一些违法活动。由于没有真实的客户照片,使得打击行为变的异常困难。
3.代理商作为电信运营商拓展业务的主要群体,在售卡过程中存在一些违规行为,越过收集客户的肖像及证件图片的规定违规开卡,因此为了规范代理商行为,降低违规开卡行为,在开卡过程中加入人脸检测环节。但是现有的检测方法存在一些问题,一部分肤色较暗的客户群体并且在光照不充分的情况下人脸检测准确率低,无法通过人脸检测,造成业务阻塞。
4.故如何实现对暗肤色客户群体在弱光线下的人脸检测,有效降低运营商代理在办理手机卡开户业务时存在的不按规定收集客户图象资料的违规行为,提高运营商对代理的管理效率的同时降低违规开卡行为是目前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发明的技术任务是提供一种用于运营商代理的人脸检测方法及系统,来解决如何实现对暗肤色客户群体在弱光线下的人脸检测,有效降低运营商代理在办理手机卡开户业务时存在的不按规定收集客户图象资料的违规行为,提高运营商对代理的管理效率的同时降低违规开卡行为的问题。
6.本发明的技术任务是按以下方式实现的,一种用于运营商代理的人脸检测方法,该方法是采用opencv的人脸检测级联分类器对代理商采集的客户照片进行人脸检测,分别对眼睛、鼻子和嘴巴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判断输入的客户照片是否为一张人脸:
7.若是,则人脸检测通过,说明该客户符合开卡条件;
8.若否,则人脸检测不通过,说明该客户可能存在违规开卡行为,禁止继续办卡。
9.作为优选,该方法具体如下:
10.电信代理商在为客户办理手机卡开户业务时,使用便携设备(如手机、平板等)收集客户的肖像图片;
11.将jpg或png格式的肖像图片发送到服务端,服务端接收到十六进制编码的图片以后转换为二进制数据,采用base64编码技术转换为利于网络传输的编码;
12.采用opencv提供的haar级联分类器对输入的图片进行像素分割,提取图像特征;
13.采用双边滤波算法进行加权平均方法获取像素强度:对周边像素亮度值的加权平均代表其中一个像素的强度;
14.经过滤波过后的图像再次使用分类器进行人脸检测,并判断是否检测到人脸:
15.若是,则手机卡开户业务继续进行;
16.若否,则限制开户继续办理。
17.更优地,提取图像特征具体如下:
18.通过haar级联分类器对输入的图片进行像素分割,获取像素模块;
19.通过haar级联分类器获取图片的haar特征,haar特征反应的是图像的灰度变化;
20.通过求取像素模块的差值,获取模板的特征。
21.更优地,获取模板的特征具体如下:
22.将haar特征使用黑白两种矩形框组合成特征模板;
23.在特征模板内,用白色矩形像素块的像素和减去黑色矩形像素块的像素来表示该模板的特征。
24.更优地,加权平均算法基于高斯分布。
25.更优地,双边滤波算法的权重综合考虑了像素的欧氏距离以及像素范围域中的辐射差异。
26.一种用于运营商代理的人脸检测系统,该系统包括,
27.收集模块,用于电信代理商在为客户办理手机卡开户业务时,使用便携设备(如手机、平板等)收集客户的肖像图片;
28.转换模块,用于将jpg或png格式的肖像图片被发送到服务端,服务端接收到十六进制编码的图片以后转换为二进制数据,采用base64编码技术转换为利于网络传输的编码;
29.提取模块,用于采用opencv提供的haar级联分类器对输入的图片进行像素分割,提取图像特征;
30.采用双边滤波算法进行加权平均方法获取像素强度:对周边像素亮度值的加权平均代表其中一个像素的强度;
31.人脸检测:经过滤波过后的图像再次使用分类器进行人脸检测,并判断是否检测到人脸:
32.若是,则手机卡开户业务继续进行;
33.若否,则限制开户继续办理。
34.作为优选,该系统的工作过程具体如下:
35.(1)、获取客户的人脸图像,并将图像输入到服务端;
36.(2)、采用opencv提供的haar级联分类器对输入的图片进行像素分割,提取图像特征;
37.(3)、通过人脸检测比对人脸图像的眼部是否符合眼部特征:
38.①
、若是,则执行步骤(4);
39.②
、若否,则不存在人脸,并跳转步骤(6);
40.(4)、通过人脸检测比对人脸图像的鼻部是否符合鼻部特征:
41.①
、若是,则执行步骤(5);
42.②
、若否,则不存在人脸,并跳转步骤(6);
43.(5)、通过人脸检测比对人脸图像的嘴部是否符合嘴部特征:
44.①
、若是,则执行步骤(6);
45.②
、若否,则不存在人脸,并跳转步骤(6);
46.(6)、判断是否存在:
47.①
、若是,则执行步骤(7);
48.②
、若否,则跳转至步骤(8);
49.(7)、输出人脸检测标志位true,下一步执行步骤(10);
50.(8)、调用对比度调整算法,并判断调整次数是否小于1:
51.①
、若小于1,则跳转至步骤(3);
52.②
、若大于等于1,则执行步骤(9);
53.(9)、输出人脸检测标志位false,下一步执行步骤(10);
54.(10)、结束。
55.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和至少一个处理器;
56.其中,所述存储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
57.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计算机程序,使得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如上述的用于运营商代理的人脸检测方法方法。
58.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可被处理器执行以实现如上述的用于运营商代理的人脸检测方法方法。
59.本发明的用于运营商代理的人脸检测方法及系统具有以下优点:
60.(一)本发明融合了图片处理领域基于双边滤波的照片对比度调整和人脸检测级联分类器,提高了暗肤色客户在光线不充足情况下人脸检测的准确率,当检测到不存在人脸时不允许继续办理手机卡开户业务,有效减少代理商在开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提高了运营商对代理的管理效率;
61.(二)本发明采用opencv的人脸检测级联分类器对代理商采集的客户照片进行人脸检测,检测分别为眼睛,鼻子和嘴巴,共同决定输入的照片是否为一张人脸,如果检测不通过,认定输入的照片没有人脸,可能存在违规行为,禁止继续办理开户业务;同时,针对暗肤色客户群体在光线较弱情况下人脸检测结果精度低的问题,对opencv的人脸检测算法做了改进,当检测到没有人脸时增加一步图片对比度自动调整算法,以此来提高识别准确性;
62.(三)本发明针对暗肤色客户在光照不充足情况下人脸检测准确度低的问题,集成了对比度调整算法,使图片中人脸轮廓更清晰,提高了检测准确率;
63.(四)本发明使用opencv级联分类器人脸检测模型,融合图片处理领域基于双边滤波的照片对比度调整算法,实现针对暗肤色客户群体在弱光线下的人脸检测方法,有效降低运营商代理在办理手机卡开户业务时存在的不按规定收集客户图象资料的违规行为,提高运营商对代理的管理效率,降低违规开卡行为;
64.(五)本发明具有普遍性,基本适用于简单场景下人脸检测的需求。
附图说明
65.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66.附图1为用于运营商代理的人脸检测系统的流程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67.参照说明书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用于运营商代理的人脸检测方法及系统作以下详细地说明。
68.实施例1:
69.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用于运营商代理的人脸检测方法,该方法是采用opencv的人脸检测级联分类器对代理商采集的客户照片进行人脸检测,分别对眼睛、鼻子和嘴巴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判断输入的客户照片是否为一张人脸:若是,则人脸检测通过,说明该客户符合开卡条件;若否,则人脸检测不通过,说明该客户可能存在违规开卡行为,禁止继续办卡;具体如下:
70.s1、电信代理商在为客户办理手机卡开户业务时,使用便携设备(如手机、平板等)收集客户的肖像图片;
71.s2、将jpg或png格式的肖像图片发送到服务端,服务端接收到十六进制编码的图片以后转换为二进制数据,采用base64编码技术转换为利于网络传输的编码;
72.s3、采用opencv提供的haar级联分类器对输入的图片进行像素分割,提取图像特征;
73.s4、采用双边滤波算法进行加权平均方法获取像素强度:对周边像素亮度值的加权平均代表其中一个像素的强度;
74.s5、经过滤波过后的图像再次使用分类器进行人脸检测,并判断是否检测到人脸:
75.①
、若是,则手机卡开户业务继续进行;
76.②
、若否,则限制开户继续办理。
77.本实施例步骤s3中的提取图像特征具体如下:
78.s301、通过haar级联分类器对输入的图片进行像素分割,获取像素模块;
79.s302、通过haar级联分类器获取图片的haar特征,haar特征反应的是图像的灰度变化;
80.s303、通过求取像素模块的差值,获取模板的特征。
81.本实施例步骤s303中的获取模板的特征具体如下:
82.s30301、将haar特征使用黑白两种矩形框组合成特征模板;
83.s30302、在特征模板内,用白色矩形像素块的像素和减去黑色矩形像素块的像素来表示该模板的特征。
84.经过上述处理,人脸的一些特征就可以用矩形框的差值简单表示。比如,眼睛的颜色比脸颊的颜色要深,鼻梁两侧的颜色比鼻梁的颜色深,唇部的颜色比唇部周围的颜色深通过图象的灰度变化检测出眼睛,鼻子,嘴巴等特征。
85.本实施例步骤s4中的加权平均算法基于高斯分布。
86.本实施例步骤s4中的双边滤波算法的权重综合考虑了像素的欧氏距离以及像素范围域中的辐射差异。
87.最重要的是,双边滤波的权重不仅考虑了像素的欧氏距离,还考虑了像素范围域中的辐射差异(例如卷积核中像素与中心像素之间相似程度、颜色强度,深度距离等),因此
双边滤波在计算一个像素点时,不仅考虑距离信息,还考虑了色彩信息。基于这一特征,当级联分类器无法分辨出脸部特征时,程序自动调用滤波算法,使用一个提前定义好的颜色数组替换轮廓像素的色彩信息,使图象轮廓更清晰。
88.实施例2:
89.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用于运营商代理的人脸检测系统,该系统包括,
90.收集模块,用于电信代理商在为客户办理手机卡开户业务时,使用便携设备(如手机、平板等)收集客户的肖像图片;
91.转换模块,用于将jpg或png格式的肖像图片被发送到服务端,服务端接收到十六进制编码的图片以后转换为二进制数据,采用base64编码技术转换为利于网络传输的编码;
92.提取模块,用于采用opencv提供的haar级联分类器对输入的图片进行像素分割,提取图像特征;
93.采用双边滤波算法进行加权平均方法获取像素强度:对周边像素亮度值的加权平均代表其中一个像素的强度;
94.人脸检测:经过滤波过后的图像再次使用分类器进行人脸检测,并判断是否检测到人脸:
95.若是,则手机卡开户业务继续进行;
96.如附图1所示,该系统的工作过程具体如下:
97.(1)、获取客户的人脸图像,并将图像输入到服务端;
98.(2)、采用opencv提供的haar级联分类器对输入的图片进行像素分割,提取图像特征;
99.(3)、通过人脸检测比对人脸图像的眼部是否符合眼部特征:
100.①
、若是,则执行步骤(4);
101.②
、若否,则不存在人脸,并跳转步骤(6);
102.(4)、通过人脸检测比对人脸图像的鼻部是否符合鼻部特征:
103.①
、若是,则执行步骤(5);
104.②
、若否,则不存在人脸,并跳转步骤(6);
105.(5)、通过人脸检测比对人脸图像的嘴部是否符合嘴部特征:
106.①
、若是,则执行步骤(6);
107.②
、若否,则不存在人脸,并跳转步骤(6);
108.(6)、判断是否存在:
109.①
、若是,则执行步骤(7);
110.②
、若否,则跳转至步骤(8);
111.(7)、输出人脸检测标志位true,下一步执行步骤(10);
112.(8)、调用对比度调整算法,并判断调整次数是否小于1:
113.①
、若小于1,则跳转至步骤(3);
114.②
、若大于等于1,则执行步骤(9);
115.(9)、输出人脸检测标志位false,下一步执行步骤(10);
116.(10)、结束。
117.实施例3:
118.本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
119.其中,存储器存储计算机执行指令;
120.处理器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计算机执行指令,使得处理器执行本发明任一实施例中的用于运营商代理的人脸检测方法。
121.处理器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pu),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sp)、专用集成电路(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过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122.存储器可用于储存计算机程序和/或模块,处理器通过运行或执行存储在存储器内的计算机程序和/或模块,以及调用存储在存储器内的数据,实现电子设备的各种功能。存储器可主要包括存储程序区和存储数据区,其中,存储程序区可存储操作系统、至少一个功能所需的应用程序等;存储数据区可存储根据终端的使用所创建的数据等。此外,存储器还可以包括高速随机存取存储器,还可以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例如硬盘、内存、插接式硬盘,只能存储卡(smc),安全数字(sd)卡,闪存卡、至少一个磁盘存储期间、闪存器件、或其他易失性固态存储器件。
123.实施例4:
124.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存储有多条指令,指令由处理器加载,使处理器执行本发明任一实施例中的用于运营商代理的人脸检测方法。具体地,可以提供配有存储介质的系统或者装置,在该存储介质上存储着实现上述实施例中任一实施例的功能的软件程序代码,且使该系统或者装置的计算机(或cpu或mpu)读出并执行存储在存储介质中的程序代码。
125.在这种情况下,从存储介质读取的程序代码本身可实现上述实施例中任何一项实施例的功能,因此程序代码和存储程序代码的存储介质构成了本发明的一部分。
126.用于提供程序代码的存储介质实施例包括软盘、硬盘、磁光盘、光盘(如cd-rom、cd-r、cd-rw、dvd-rom、dvd-rym、dvd-rw、dvd+rw)、磁带、非易失性存储卡和rom。可选择地,可以由通信网络从服务器计算机上下载程序代码。
127.此外,应该清楚的是,不仅可以通过执行计算机所读出的程序代码,而且可以通过基于程序代码的指令使计算机上操作的操作系统等来完成部分或者全部的实际操作,从而实现上述实施例中任意一项实施例的功能。
128.此外,可以理解的是,将由存储介质读出的程序代码写到插入计算机内的扩展板中所设置的存储器中或者写到与计算机相连接的扩展单元中设置的存储器中,随后基于程序代码的指令使安装在扩展板或者扩展单元上的cpu等来执行部分和全部实际操作,从而实现上述实施例中任一实施例的功能。
129.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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