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金融科技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面向债券市场的数据要素根服务系统。
背景技术:
1、债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债券数据要素已逐渐成为重要的数据资源,在金融模型训练、业务分析等诸多场景中,均需债券数据参与。
2、目前,债券市场中各金融机构的债券数据通常由各机构自行管理,各金融机构的债券数据互不相通。在金融机构产生数据应用需求时,仅能通过其自身的信息平台获取其掌握的债券数据或债券市场中公开发行的债券数据,应用其自身掌握的债券数据或公开发行的数据进行业务处理。
3、在债券数据的应用场景中,金融机构的数据需求在不断发生变化,其需求的数据范围在不断扩增。基于现有方式,各金融机构能够应用的数据范围十分有限,已难以满足各金融机构的需求,亦不利于挖掘债券市场的数据价值。
技术实现思路
1、有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面向债券市场的数据要素根服务系统,以解决债券市场中各金融机构的债券数据的应用范围有限,难以满足各金融机构的数据需求,不利于挖掘债券市场数据价值的问题。
2、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3、一种面向债券市场的数据要素根服务系统,所述系统应用于服务节点集群,所述服务节点集群包括多个服务参与方对应的机构节点,所述系统包括:
4、注册登记模块、合规审核模块和数据供需管理模块;所述注册登记模块包括服务注册子模块和债券数据登记子模块;所述合规审核模块包括数据审核子模块、机构审核子模块和共享需求审核子模块;所述数据供需管理模块包括债券数据管理子模块和债券数据供需匹配子模块;
5、所述服务注册子模块,用于为服务参与方进行系统账户注册及管理;
6、所述债券数据登记子模块,用于对所述服务节点集群中的机构节点参与共享的债券数据进行登记备案;
7、所述数据审核子模块,用于对已登记备案的债券数据进行数据合规性审核;
8、所述机构审核子模块,用于对服务参与方进行机构合规性审核;
9、所述共享需求审核子模块,用于接收所述服务节点集群中的机构节点发送的数据共享需求信息,并对所述数据共享需求信息进行共享合规性审核;
10、所述债券数据管理子模块,用于接收所述服务节点集群中机构节点发送的数据共享请求,并判断所述数据共享请求是否符合预设的处理条件;
11、所述债券数据供需匹配子模块,用于在所述数据共享请求符合所述处理条件的情况下,在所述服务节点集群中确定所述数据共享请求对应的目标机构节点,基于预设的区块链服务及隐私计算服务,使所述目标机构节点对所述数据共享请求进行请求处理,实现债券数据共享。
12、上述的系统,可选的,所述服务注册子模块,包括:账号注册管理子模块和法人机构登记备案子模块;
13、所述账号注册管理子模块,用于为服务参与方进行服务账户注册;
14、所述法人机构登记备案子模块,用于为服务参与方进行法人机构登记备案。
15、上述的系统,可选的,所述债券数据登记子模块,包括:债券要素登记备案子模块和债券数据登记备案子模块;
16、所述债券要素登记备案子模块,用于对所述服务节点集群中的机构节点参与共享的债券数据所对应的债券要素信息进行登记备案;
17、所述债券数据登记备案子模块,用于对所述服务节点集群中的机构节点参与共享的债券数据所对应的债券数据信息进行登记备案。
18、上述的系统,可选的,还包括:债券数据要素综合评估模块;
19、所述债券数据要素综合评估模块,用于依据预设的数据评估策略,对所述服务节点集群中的机构节点参与共享的债券数据进行评估。
20、上述的系统,可选的,所述债券数据要素综合评估模块,包括:数据质量评估子模块、数据安全评估子模块、数据资产评估子模块、数据使用评价子模块、数据信用度评估子模块和数据贡献度评估子模块;
21、所述数据质量评估子模块,用于依据预设的数据质量评估策略,对所述服务节点集群中的机构节点参与共享的债券数据进行数据质量评估;
22、所述数据安全评估子模块,用于依据预设的数据安全性评估策略,对所述服务节点集群中的机构节点参与共享的债券数据进行数据安全性评估;
23、所述数据资产评估子模块,用于依据预设的数据资产评估策略,对所述服务节点集群中的机构节点参与共享的债券数据进行数据资产价值评估;
24、所述数据使用评价子模块,用于对所述服务节点集群中的机构节点参与共享的债券数据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25、所述数据信用度评估子模块,用于依据预设的数据信用度评估策略,对所述服务节点集群中的机构节点参与共享的债券数据进行数据信用度评估;
26、所述数据贡献度评估子模块,用于依据预设的数据贡献度评估策略,对所述服务节点集群中的机构节点参与共享的债券数据进行数据贡献度评估。
27、上述的系统,可选的,所述注册登记模块,还包括:第三方机构登记子模块;
28、所述第三方机构登记子模块,用于为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29、上述的系统,可选的,所述注册登记模块,还包括:数据托管子模块;
30、所述数据托管子模块,用于对所述服务节点集群中的机构节点参与共享的债券数据进行集中托管。
31、上述的系统,可选的,所述合规审核模块,还包括:第三方审核子模块;
32、所述第三方审核子模块,用于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机构合规性审核。
33、上述的系统,可选的,所述数据供需管理模块,还包括:共享效果评价子模块;
34、所述共享效果评价子模块,用于对所述数据共享请求的处理过程中利用的债券数据的应用效果进行评价。
35、上述的系统,可选的,所述债券数据管理子模块,还用于对已登记备案的债券数据进行信息管理。
36、基于上述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面向债券市场的数据要素根服务系统,所述系统应用于服务节点集群,该服务节点集群包括多个服务参与方对应的机构节点,该系统包括:注册登记模块、合规审核模块和数据供需管理模块;注册登记模块包括服务注册子模块和债券数据登记子模块;合规审核模块包括数据审核子模块、机构审核子模块和共享需求审核子模块;数据供需管理模块包括债券数据管理子模块和债券数据供需匹配子模块;服务注册子模块,用于为服务参与方进行系统账户注册及管理;债券数据登记子模块,用于对服务节点集群中的机构节点参与共享的债券数据进行登记备案;数据审核子模块,用于对已登记备案的债券数据进行数据合规性审核;机构审核子模块,用于对服务参与方进行机构合规性审核;共享需求审核子模块,用于接收服务节点集群中的机构节点发送的数据共享需求信息,并对数据共享需求信息进行共享合规性审核;债券数据管理子模块,用于接收服务节点集群中机构节点发送的数据共享请求,并判断数据共享请求是否符合预设的处理条件;债券数据供需匹配子模块,用于在数据共享请求符合处理条件的情况下,在服务节点集群中确定所述数据共享请求对应的目标机构节点,基于预设的区块链服务及隐私计算服务,使目标机构节点对数据共享请求进行请求处理,实现债券数据共享。应用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系统,各金融机构可作为服务参与方部署服务节点,通过服务节点应用系统债券数据服务。金融机构可作为数据提供方,在系统上对其参与共享的债券数据进行登记备案。金融机构亦可作为数据需求方,通过系统发起数据共享请求,系统可基于区块链技术和隐私计算技术,使相关的服务参与方所对应的节点基于其拥有的债券数据进行请求处理。针对某一服务参与方的数据需求,可应用其他服务参与方持有的债券数据进行需求响应,在金融机构债券数据不出本地的情况下,实现债券数据共享,有利于满足各金融机构的数据应用需求,便于挖掘债券市场的数据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