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综合供能站多运营主体分账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37425719发布日期:2024-03-25 19:13阅读:10来源:国知局
一种综合供能站多运营主体分账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本说明书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涉及供能站分账,具体涉及一种综合供能站多运营主体分账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1、随着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快速发展,综合供能站成为一个重要的能源解决方案,综合供能站是以充电站、换电站、微储能、分布式光伏等为一体的多功能能源站,为多个运营主体提供了一个共同平台的同时,存在着不同参与方进行投资的情况。当投资参与方不同时,还可能存在一个运营主体向另一个运营主体进行投资的情况,比如光伏向储能充电供能,且每日的光伏发电量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传统的分账方案在分账中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目前在分配收益方面存在公正、透明和高效等问题。因此,如何更好地进行综合供能站多运营主体分账已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综合供能站多运营主体分账方法及系统,其技术方案如下:

2、第一方面,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综合供能站多运营主体分账方法,包括:基于综合供能站运营主体,建立区块链网络;根据综合供能站运营主体的运营数据确定分账规则;将分账规则编码为区块链网络上的智能合约;将综合供能站运营主体的运营数据上传区块链网络,得到数据上传后的区块链网络;基于数据上传后的区块链网络中的智能合约,确定出综合供能站运营主体的分账份额。

3、第二方面,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综合供能站多运营主体分账系统,包括:网络建立模块,用于基于综合供能站运营主体,建立区块链网络;分账规则确定模块,用于根据综合供能站运营主体的运营数据确定分账规则;智能合约编码模块,用于将分账规则编码为区块链网络上的智能合约;数据上传模块,用于将综合供能站运营主体的运营数据上传区块链网络,得到数据上传后的区块链网络;分账份额确定模块,用于基于数据上传后的区块链网络中的智能合约,确定出综合供能站运营主体的分账份额。

4、第三方面,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以及存储器;处理器与存储器相连;存储器,用于存储可执行程序代码;处理器通过读取存储器中存储的可执行程序代码来运行与可执行程序代码对应的程序,以用于执行上述实施例第一方面的综合供能站多运营主体分账方法的步骤。

5、第四方面,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存储介质,计算机存储介质存储有多条指令,指令适于由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上述实施例第一方面的综合供能站多运营主体分账方法的步骤。

6、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带来的有益效果至少包括:

7、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智能合约的综合供能站光储充换多运营主体的分账方法,实现了综合供能站多运营主体收益的公正、透明以及高效分配,本说明书实施例还利用了区块链的不可篡改和透明性,能确保每个参与节点都能轻松地验证和查询收益分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本说明书实施例可以确保在提供服务的同时,也将所有参与方的利益合理地分配好。



技术特征:

1.一种综合供能站多运营主体分账方法,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基于综合供能站运营主体,建立区块链网络,包括: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根据综合供能站运营主体的运营数据确定分账规则,所述分账规则包括储能运营主体分账份额和光伏运营主体分账份额,包括: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所述根据所述综合供能站运营主体的运营数据确定出所述综合供能站中光伏运营主体向储能运营主体供电的动态电价,包括: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所述基于所述光伏运营主体向储能运营主体供电的动态电价和所述综合供能站运营主体的运营数据,确定出所述光伏运营主体分账份额,包括: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所述基于所述光伏运营主体向储能运营主体供电的动态电价和所述综合供能站运营主体的运营数据确定出所述储能运营主体分账份额,包括: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将所述综合供能站运营主体的运营数据上传所述区块链网络,得到数据上传后的区块链网络,包括: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所述基于所述数据上传后的区块链网络中的智能合约,确定出所述综合供能站运营主体的分账份额之后,还包括: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所述基于所述数据上传后的区块链网络中的智能合约,确定出所述综合供能站运营主体的分账份额之后,还包括:

10.一种综合供能站多运营主体分账系统,包括:


技术总结
本说明书实施例公开了一种综合供能站多运营主体分账方法及系统。其中,综合供能站多运营主体分账方法中包括基于综合供能站运营主体,建立区块链网络;根据综合供能站运营主体的运营数据确定分账规则;将分账规则编码为区块链网络上的智能合约;将综合供能站运营主体的运营数据上传区块链网络,得到数据上传后的区块链网络;基于数据上传后的区块链网络中的智能合约,确定出综合供能站运营主体的分账份额,从而实现综合供能站多运营主体收益的高效分配。

技术研发人员:周君良,朱霄,邵乔伊,蔡诗瑶,曹斌,杨杰,蒋肇标,武禹伯,何佳敏,王崇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技术公布日:2024/3/24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