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业务处理方法及电子设备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471391阅读:179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业务处理方法及电子设备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业务处理方法及电子设备,其中该业务处理方法包括:获取用户在电子设备的当前操作界面上触发业务时的第一指纹数据;判断电子设备中是否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IM卡;当电子设备中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IM卡时,使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IM卡处理业务,本发明的实施例能一次完成身份验证、SIM卡选择、处理业务的动作,使电子设备的操作步骤得以简化,提升了用户体验。
【专利说明】
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业务处理方法及电子设备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电子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业务处理方法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社会的快节奏发展,高强度下高速运作的人们,越来越希望将工作和生活分开,双卡双待电子设备已经逐渐成为标配。双卡双待电子设备可以使用户在一部电子设备中使用两张电话S頂卡。此外,随着指纹识别技术的飞速发展,有部分厂商在移动终端的屏幕上整合生物图像识别传感器,使得整个屏幕都支持指纹识别。
[0003]由于双卡双待电子设备的引入,在使用时需要用户选择S頂卡I或S頂卡2拨打。目前使用双卡处理业务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在使用时提示选择需要使用的S頂卡;方式二、在显示屏上设置两个按钮,分别是S頂卡I和S頂卡2的按钮。
[0004]但这两方式都存在以下缺点:
[0005]第一、需要用户牢记S頂卡I和S頂卡2对应的电话号码,使用起来步骤繁琐容易混乱;
[0006]第二、没有通过身份验证就能使用S頂卡I或S頂卡2处理业务(例如拨打电话等),这种方式在某些场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例如小孩使用电子设备时误拨通电话,电子设备遗失、被盗窃之后,被不法分子非法使用等。

【发明内容】

[0007]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业务处理方法及电子设备,旨在解决在使用具备多个S頂卡的电子设备处理业务时,操作繁琐且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0008]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业务处理方法,应用于具备多个S頂卡的电子设备,该业务处理方法包括:
[0009]获取用户在电子设备的当前操作界面上触发业务时的第一指纹数据;
[0010]判断电子设备中是否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
[0011 ]当电子设备中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时,使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处理业务。
[0012]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
[0013]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在电子设备的当前操作界面上触发业务时的第一指纹数据;
[0014]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判断电子设备中是否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并当电子设备中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时,触发处理模块;
[0015]处理模块,用于根据第一判断模块的触发,使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处理业务。
[0016]本发明的上述方案至少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0017]在本发明的实施例中,通过获取用户在电子设备的当前操作界面上触发业务时的第一指纹数据,并判断电子设备中是否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IM卡,且当判断出电子设备中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时,使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处理业务,解决了在使用具备多个S頂卡的电子设备处理业务时,操作繁琐且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达到了一次完成身份验证、S頂卡选择、处理业务的动作,在解决安全隐患的同时使电子设备的操作步骤得以简化,提升用户体验的效果。
【附图说明】
[0018]图1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中基于指纹识别的业务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0019]图2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中在通话记录界面显示用于提示用户无权处理业务的提示框的示意图;
[0020]图3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中图1步骤S12的流程图;
[0021]图4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中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2]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公开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例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公开,并且能够将本公开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
[0023]第一实施例
[0024]如图1所示,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业务处理方法,应用于具备多个S頂卡的电子设备(例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其中该业务处理方法包括:
[0025]步骤S11,获取用户在电子设备的当前操作界面上触发业务时的第一指纹数据;
[0026]步骤S12,判断电子设备中是否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
[0027]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上述电子设备的屏幕具备指纹识别的功能,就目前而言,可以通过在屏幕玻璃的下方加设一层指纹传感器来使屏幕具备指纹识别的功能,当然这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属于公知常识,因此在此不再赘述。
[0028]步骤S13,当电子设备中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时,使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处理业务。
[0029]其中,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当步骤S12判断出电子设备中不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时,在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上显示用于提示用户无权处理业务的提示信息。例如,当用户需要使用SIM卡给通话记录中的联系人拨打电话时,如果电子设备中不存在与此时获取到的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IM卡,就会在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上显示如图2所示的包括“您无权拨打电话! ”的提示框,以便提示用户更换其他手指来触发拨打电话。
[0030]其中,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当步骤S12判断出电子设备中不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需要进一步判断用户通过第一指纹数据在预定时间(例如5秒)内进行触控业务操作的次数是否达到预设值(例如10次),当第一指纹数据在预定时间内进行触控业务操作的次数达到预设值时(例如5秒内超过10次),向预先设定的联系人发送用于提示联系人电子设备正在被非法操作的报警信息(例如有人正在非法操作您朋友的电子设备)。从而有效地避免不法分子非法使用该电子设备,解除安全隐串
■/Ql、O
[0031]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电子设备会获取用户在触发业务(例如上网、发送短信、拨打电话等)时的第一指纹数据,并判断电子设备中是否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IM卡,当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的SIM卡时,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处理业务(例如上网、发送短信、拨打电话等)。从而一次完成用户身份验证、S頂卡选择、处理业务的动作,使电子设备的操作步骤得以简化,提升了用户体验。
[0032]其中,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对于屏幕具备指纹识别功能的电子设备而言,上述步骤Sll包括:监测用户通过具有指纹识别功能的显示屏在电子设备的当前操作界面上的触发操作,并根据触发操作,获取与触发操作对应的业务操作指令(此处的业务操作指令的种类至少包括:发送短信的指令、拨打电话的指令和上网的指令),同时获取第一指纹数据。而对于屏幕不具备指纹识别功能,但其他部分具备指纹识别功能的电子设备而言,上述步骤Sll包括:监测用户在电子设备的当前操作界面上的触发操作;根据触发操作,获取与触发操作对应的业务操作指令(此处的业务操作指令的种类至少包括:发送短信的指令、拨打电话的指令和上网的指令),并提示用户通过电子设备上的指纹传感器进行指纹采集;通过指纹传感器获取第一指纹数据。在步骤Sll的两种实现方式中,其中根据触发操作,获取与触发操作对应的业务操作指令的步骤主要是为了根据触发操作,确定出业务操作指令的种类,以便执行相应的操作。
[0033]其中,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上述根据触发操作,确定出业务操作指令的种类的步骤包括:根据触发操作在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上所点触的对象,确定业务操作指令的种类。其中,上述对象可以是拨号按钮、发送短信的发送按钮、流量开关按钮等。当对象是拨号按钮时,业务操作指令为拨打电话的指令,类似地,当对象是发送短信的发送按钮时,业务操作指令为发送短信的指令,当对象是流量开关按钮时,业务操作指令为上网的指令。
[0034]需要说明的是,当电子设备的显示屏当前显示的是便签、短信、待办事项、邮件等文本内容时,电子设备会抽取文本内容中符合电话号码特征(例如大于等于三位数的数字)的数字串,并在该数字串下方加下划线提示用户该数字串为可拨打的电话号码。当用户对该数字串进行触发操作(例如长按该数字串、双击该数字串、手势滑动选中该数字串等)时,由于此时触发操作所点触的对象为可拨打的电话号码,电子设备会认为此时的业务操作指令为拨打电话的指令。当然在确定出业务操作指令的同时也会获取用户在进行触发操作时的第一指纹数据,以便继续执行步骤S12和步骤S13。类似地,当电子设备从文本内容中抽取出符合网址特征的字符串时,也会在该字符串下方加下划线提示用户该字符串为可访问的网址。当用户对该字符串进行触发操作(例如长按该字符串、双击该字符串、手势滑动选中该字符串等)时,由于此时触发操作所点触的对象为可访问的网址,电子设备会认为此时的业务操作指令为上网的指令。当然在确定出业务操作指令的同时也会获取用户在进行触发操作时的第一指纹数据,以便继续执行步骤S12和步骤S13。
[0035]其中,如图3所示,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上述步骤S12具体包括:
[0036]步骤S31,将第一指纹数据与预先存储的多个第二指纹数据进行逐一匹配,其中不同的第二指纹数据对应不同的SIM卡;
[0037]步骤S32,当多个第二指纹数据中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匹配的第二指纹数据时,确定电子设备中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IM卡。
[0038]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电子设备中会预先存储第二指纹数据与S頂卡之间的对应关系,当电子设备获取到用户在触发业务时的第一指纹数据时,会将第一指纹数据与预先存储的多个第二指纹数据进行逐一匹配,若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匹配的第二指纹数据,就认为电子设备中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若不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匹配的第二指纹数据,就认为电子设备中不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IM卡。
[0039]第二实施例
[0040]如图4所示,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
[0041]获取模块41,用于获取用户在电子设备的当前操作界面上触发业务时的第一指纹数据;
[0042]第一判断模块42,用于判断电子设备中是否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IM卡,并当电子设备中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IM卡时,触发处理模块43 ;
[0043]处理模块43,用于根据第一判断模块42的触发,使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处理业务。
[0044]在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中,上述电子设备可以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
[0045]其中,电子设备还包括:
[0046]提示模块,用于当电子设备中不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对应的SIM卡时,在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上显示用于提示用户无权处理业务的提示信息。
[0047]其中,电子设备还包括:
[0048]第二判断模块,用于当电子设备中不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时,进一步判断用户通过第一指纹数据在预定时间内进行触控业务操作的次数是否达到预设值,并当第一指纹数据在预定时间内进行触控业务操作的次数达到预设值时,触发发送模块;
[0049]发送模块,用于根据第二判断模块的触发,向预先设定的联系人发送用于提示联系人电子设备正在被非法操作的报警信息。
[0050]其中,获取模块41包括:
[0051]第一监测单元,用于监测用户通过具有指纹识别功能的显示屏在电子设备的当前操作界面上的触发操作;
[0052]第一获取单元,用于根据触发操作,获取与触发操作对应的业务操作指令,同时获取第一指纹数据。
[0053]其中,获取模块41包括:
[0054]第二监测单元,用于监测用户在电子设备的当前操作界面上的触发操作;
[0055]第二获取单元,用于根据触发操作,获取与触发操作对应的业务操作指令,并提示用户通过电子设备上的指纹传感器进行指纹采集;
[0056]第三获取单元,用于通过指纹传感器获取第一指纹数据。
[0057]其中,电子设备还包括:
[0058]响应模块,用于根据触发操作在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上所点触的对象,确定业务操作指令的种类,业务操作指令的种类包括:发送短信的指令、拨打电话的指令和上网的指令。
[0059]其中,第一判断模块42包括:
[0060]匹配单元,用于将第一指纹数据与预先存储的多个第二指纹数据进行逐一匹配,其中不同的第二指纹数据对应不同的SIM卡;
[0061]确定单元,用于当多个第二指纹数据中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匹配的第二指纹数据时,确定电子设备中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IM卡。
[0062]在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中,电子设备会获取用户在触发业务(例如上网、发送短信、拨打电话等)时的第一指纹数据,并判断电子设备中是否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IM卡,当存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的SIM卡时,用与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处理业务(例如上网、发送短信、拨打电话等)。从而一次完成用户身份验证、S頂卡选择、处理业务的动作,使电子设备的操作步骤得以简化,提升了用户体验。
[0063]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是应用上述业务处理方法的电子设备,即上述业务处理方法的所有实施例均适用于该电子设备,且均能达到相同或相似的有益效果。
[0064]进一步需要说明的是,此说明书中所描述的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且所描述的许多功能部件都被称为模块,以便更加特别地强调其实现方式的独立性。
[0065]此说明书中所描述的许多功能部件都被称为模块,以便更加特别地强调其实现方式的独立性。
[0066]本发明实施例中,模块可以用软件实现,以便由各种类型的处理器执行。举例来说,一个标识的可执行代码模块可以包括计算机指令的一个或多个物理或者逻辑块,举例来说,其可以被构建为对象、过程或函数。尽管如此,所标识模块的可执行代码无需物理地位于一起,而是可以包括存储在不同位置上的不同的指令,当这些指令逻辑上结合在一起时,其构成模块并且实现该模块的规定目的。
[0067]实际上,可执行代码模块可以是单条指令或者是许多条指令,并且甚至可以分布在多个不同的代码段上,分布在不同程序当中,以及跨越多个存储器设备分布。同样地,操作数据可以在模块内被识别,并且可以依照任何适当的形式实现并且被组织在任何适当类型的数据结构内。所述操作数据可以作为单个数据集被收集,或者可以分布在不同位置上(包括在不同存储设备上),并且至少部分地可以仅作为电子信号存在于系统或网络上。
[0068]在模块可以利用软件实现时,考虑到现有硬件工艺的水平,所以可以以软件实现的模块,在不考虑成本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都可以搭建对应的硬件电路来实现对应的功能,所述硬件电路包括常规的超大规模集成(VLSI)电路或者门阵列以及诸如逻辑芯片、晶体管之类的现有半导体或者是其它分立的元件。模块还可以用可编程硬件设备,诸如现场可编程门阵列、可编程阵列逻辑、可编程逻辑设备等实现。
[0069]以上所述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所述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业务处理方法,应用于具备多个S頂卡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业务处理方法包括: 获取用户在所述电子设备的当前操作界面上触发业务时的第一指纹数据; 判断所述电子设备中是否存在与所述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 当所述电子设备中存在与所述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时,使用与所述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处理所述业务。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业务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用户在所述电子设备的当前操作界面上触发业务时的第一指纹数据,包括: 监测用户通过具有指纹识别功能的显示屏在所述电子设备的当前操作界面上的触发操作; 根据所述触发操作,获取与所述触发操作对应的业务操作指令,同时获取所述第一指纹数据。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业务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用户在所述电子设备的当前操作界面上触发业务时的第一指纹数据,包括: 监测用户在所述电子设备的当前操作界面上的触发操作; 根据所述触发操作,获取与所述触发操作对应的业务操作指令,并提示用户通过电子设备上的指纹传感器进行指纹采集; 通过所述指纹传感器获取所述第一指纹数据。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业务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触发操作,获取与所述触发操作对应的业务操作指令,包括: 根据所述触发操作在所述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上所点触的对象,确定所述业务操作指令的种类,所述业务操作指令的种类包括:发送短信的指令、拨打电话的指令和上网的指令。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业务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电子设备中是否存在与所述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IM卡,具体包括: 将所述第一指纹数据与预先存储的多个第二指纹数据进行逐一匹配,其中不同的第二指纹数据对应不同的SIM卡; 当所述多个第二指纹数据中存在与所述第一指纹数据匹配的第二指纹数据时,确定所述电子设备中存在与所述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业务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业务处理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电子设备中不存在与所述第一指纹数据对应的SIM卡时,在所述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上显示用于提示所述用户无权处理所述业务的提示信息。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业务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业务处理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电子设备中不存在与所述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时,进一步判断用户通过所述第一指纹数据在预定时间内进行触控业务操作的次数是否达到预设值; 当所述第一指纹数据在预定时间内进行触控业务操作的次数达到预设值时,向预先设定的联系人发送用于提示所述联系人所述电子设备正在被非法操作的报警信息。8.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在所述电子设备的当前操作界面上触发业务时的第一指纹数据;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电子设备中是否存在与所述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并当所述电子设备中存在与所述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时,触发处理模块; 处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判断模块的触发,使用与所述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处理所述业务。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模块包括: 第一监测单元,用于监测用户通过具有指纹识别功能的显示屏在所述电子设备的当前操作界面上的触发操作;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触发操作,获取与所述触发操作对应的业务操作指令,同时获取所述第一指纹数据。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模块包括: 第二监测单元,用于监测用户在所述电子设备的当前操作界面上的触发操作;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触发操作,获取与所述触发操作对应的业务操作指令,并提示用户通过电子设备上的指纹传感器进行指纹采集; 第三获取单元,用于通过所述指纹传感器获取所述第一指纹数据。11.如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 响应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触发操作在所述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上所点触的对象,确定所述业务操作指令的种类,所述业务操作指令的种类包括:发送短信的指令、拨打电话的指令和上网的指令。12.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判断模块包括: 匹配单元,用于将所述第一指纹数据与预先存储的多个第二指纹数据进行逐一匹配,其中不同的第二指纹数据对应不同的SIM卡; 确定单元,用于当所述多个第二指纹数据中存在与所述第一指纹数据匹配的第二指纹数据时,确定所述电子设备中存在与所述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頂卡。13.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 提示模块,用于当所述电子设备中不存在与所述第一指纹数据对应的S頂卡时,在所述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上显示用于提示所述用户无权处理所述业务的提示信息。14.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 第二判断模块,用于当所述电子设备中不存在与所述第一指纹数据预先建立对应关系的SIM卡时,进一步判断用户通过所述第一指纹数据在预定时间内进行触控业务操作的次数是否达到预设值,并当所述第一指纹数据在预定时间内进行触控业务操作的次数达到预设值时,触发发送模块; 发送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二判断模块的触发,向预先设定的联系人发送用于提示所述联系人所述电子设备正在被非法操作的报警信息。
【文档编号】G06F21/62GK105825104SQ201510581320
【公开日】2016年8月3日
【申请日】2015年9月14日
【发明人】张艳妮
【申请人】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