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物柜的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85598阅读:507来源:国知局
储物柜的控制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智能控制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储物柜的控制系统。



背景技术:

智能储物柜具有电子锁,电子锁能控制储物柜箱门的打开。

传统技术中,储物柜的上位机接收储物柜的开启指令,根据开启指令通知储物柜中箱格的控制板,控制板根据接收到的通知信息控制箱格的电子锁执行动作,将箱格的箱门打开。

但是,目前开启指令的接收需要直接在上位机上进行,当储物柜的使用者离开上位机时,上位机就很难根据使用者的要求接收开启指令,也就无法顺利开启储物柜的箱门,导致储物柜的使用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传统的储物柜开箱需要在上位机上直接操作导致储物柜的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提供一种储物柜的控制系统。

一种储物柜的控制系统,包括电子锁、控制板、上位机、移动智能终端和服务器设备;

电子锁、控制板和上位机依次连接,电子锁位于储物柜的各个箱格的箱门上,控制板和上位机设于储物柜上;

移动智能终端以非接触方式读取上位机的标签,并通过网络与服务器设备进行通信;

上位机通过网络与服务器设备进行通信;

移动智能终端发送控制请求至服务器设备,服务器设备发送通知指令至上位机,上位机发送控制指令至控制板,控制板发送执行指令至电子锁。

根据上述储物柜的控制系统,其是通过移动智能终端、服务器、上位机、控制板和电子锁来控制储物柜。移动智能终端以非接触方式从上位机读取标签,从标签中提取相关控制数据,接收对该相关控制数据的处理操作,将由此产生的控制请求通过网络发送至服务器设备,服务器设备根据接收的控制请求,将通知指令通过网络发送至上位机,上位机根据接收的通知指令,将控制指令发送至控制板,控制板根据控制指令,将执行指令发送至电子锁,电子锁执行开启动作,以使用相应的箱格进行储物。在本方案中,只要移动智能终端从上位机读取标签,即使储物柜的使用者离开上位机,也可以通过移动智能终端来对储物柜进行控制,大大提高了储物柜的使用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其中一个实施例的储物柜的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其中一个实施例的储物柜的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其中一个实施例的储物柜的控制系统的实物结构示意图;

图4为其中一个实施例的储物柜的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参见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储物柜的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该实施例中的储物柜的控制系统,包括电子锁100、控制板200、上位机300、移动智能终端400和服务器设备500;

电子锁100、控制板200和上位机300依次连接,电子锁100位于储物柜的各个箱格的箱门上,控制板200和上位机300设于储物柜上;

移动智能终端400以非接触方式读取上位机300上的标签,并通过网络与服务器设备500进行通信;

上位机300通过网络与服务器设备500进行通信;

移动智能终端400发送控制请求至服务器设备500,服务器设备500发送通知指令至上位机300,上位机300发送控制指令至控制板200,控制板200发送执行指令至电子锁100。

在本实施例中,储物柜的控制系统通过移动智能终端、服务器、上位机、控制板和电子锁来控制储物柜。移动智能终端以非接触方式从上位机读取标签,从标签中提取相关控制数据,接收对该相关控制数据的处理操作,将由此产生的控制请求通过网络发送至服务器设备,服务器设备根据接收的控制请求,将通知指令通过网络发送至上位机,上位机根据接收的通知指令,将控制指令发送至控制板,控制板根据控制指令,将执行指令发送至电子锁,电子锁执行开启动作,以使用相应的箱格进行储物。在本方案中,只要移动智能终端从上位机读取标签,即使储物柜的使用者离开上位机,也可以通过移动智能终端来对储物柜进行控制,大大提高了储物柜的使用效率。

可选的,标签可以印制在上位机的固定位置,直接显示,便于移动智能终端获取该标签。

可选的,标签中包括上位机所属的储物柜的编号和对储物柜的控制命令数据,移动智能终端从标签中提取上位机所属的储物柜的编号和对储物柜的控制命令数据,根据上位机所属的储物柜的编号和控制板对储物柜箱格的控制命令数据可以发出对相应的储物柜的控制请求。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移动智能终端400以非接触方式接收上位机300的显示界面上的标签。

在本实施例中,上位机可以通过其显示界面来显示标签,根据储物柜中各个箱格的使用状况,标签对应的控制使用范围会随之变化,因此,可以由上位机来实时生成控制数据标签,并显示在显示界面上,供移动智能终端读取,可以提高标签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标签为二维码。

在本实施例中,标签采用二维码的形式。一般的数据标签采用一维条形码,但这种一维条形码能包含的数据信息较少,通常只能用于验证信息,不适用于本方案中的标签,二维码中包含的信息远大于一维条形码,而且其安全性比一维条形码高,适用于安全性要求高的储物柜。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储物柜的控制系统还包括与控制板200连接的传感器600,传感器600设于储物柜的各个箱格内部,用于检测箱格中是否放置物品。

在本实施例中,储物柜的控制系统还包括位于储物柜的各个箱格内部的传感器,该传感器可以检测箱格中是否放置物品,将检测信息传输至与传感器相连的控制板中,控制板可以将该检测信息反馈至上位机,便于上位机统计储物柜中箱格的使用状况,并提供准确的空余箱格的信息。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传感器600为重量传感器,重量传感器设于储物柜的各个箱格内部的底端。

在本实施例中,在储物柜的各个箱格内部的底端设置重量传感器,当重量传感器感应到重量时,表明箱格内部放置有物品,当重量传感器未感应到重量时,表明箱格内部未放置有物品,利用重量传感器可以有效识别储物柜箱格中是否放置有物品。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传感器600为红外传感器,红外传感器设于储物柜的各个箱格内部的任意一侧。

在本实施例中,在储物柜的各个箱格内部的任意一侧设置红外传感器,箱格中放置有物品和未放置物品,红外传感器感应到的信号是不同的,以此可以判断储物柜的箱格中是否放置有物品。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上位机300与多个控制板200连接,每个控制板200与多个箱格的电子锁100连接。

在本实施例中,每个控制板连接多个箱格的电子锁,连接的个数可以根据控制板的性能进行配置,而无需为每个箱格的电子锁单独配置一个控制板,节省了控制板资源,上位机与各个控制板连接,便于统一调节控制储物柜中所有的箱格,本方案的这种一对多的控制方式,既可以节省资源,又能达到统一控制的作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储物柜的控制系统还包括与控制板200连接的指示灯700,指示灯700设于储物柜的各个箱格的箱门上。

在本实施例中,在储物柜的各个箱格的箱门上可以设置指示灯,当储物柜的控制系统的执行过程结束后,电子锁为开启状态,对应的箱格的箱门处于未锁状态,但不一定是打开状态,控制板发送执行指令至电子锁,电子锁转为开启状态后,控制板可以控制电子锁所在的箱格的指示灯闪亮,便于确认可使用的箱格的位置。

在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储物柜的上位机显示界面上可以显示二维码,该二维码中包含该储物柜的唯一编号以及对储物柜的控制命令数据;

移动智能终端开启扫描工具,对上位机显示的二维码进行扫描,进入储物柜的控制操作界面,接收储物柜使用者的操作行为数据,根据操作行为数据发起对储物柜的控制请求,将控制请求发送至服务器设备,控制请求中包括储物柜的唯一编号和对;

服务器设备对控制请求进行解析,并对发起控制请求的移动智能终端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以后,服务器设备根据储物柜唯一编码查找记录的对应储物柜上位机的状态,若储物柜上位机处于联网状态,则通过网络发送通知指令至相应的储物柜上位机,并将储物柜上位机是否响应控制请求的信息反馈至移动智能终端;

服务器设备中设有中间件程序,该中间件程序可以调用API(应用程序接口),API中封装了上位机和控制板通信的协议(该协议可以为modbus等通用的控制协议),服务器设备通过中间件程序可以对移动智能终端发送的控制请求进行处理,得到相应的上位机的通知指令;

上位机接收到通知指令以后,对通知指令进行解析,得到相应的控制板的控制指令,将其发送至控制板,控制板根据控制指令,将执行指令发送至电子锁,电子锁执行开启动作;

当电子锁转为开启状态时,控制板可以将电子锁完成开启操作的信息反馈至上位机,上位机将该信息通过服务器设备反馈至移动智能终端,以提示储物柜的使用者当前储物柜的箱格的电子锁的状态。

传统智能储物柜是通过柜机自带上位机实现控制,无法满足远程控制和手机等移动设备的控制需求。

本方案利用电子锁、控制板、上位机、移动智能终端和服务器设备及其连接关系,可以在移动智能终端这一端远程发起请求,实现了跨平台和跨设备通信控制。

远程计算机或者手机等移动智能设备通过扫码二维码等方式和服务器设备进行通信,服务器设备负责和储物柜的上位机通信,从而实现和控制板通信,控制储物柜箱格的箱门开启,以及箱格的状态监测。

在上述的具体实施例中,只是举例说明了储物柜的控制过程,但本实用新型并不依赖于上述移动智能终端、服务器设备、上位机、控制板中的软件处理过程,使用其他类型的处理过程也可以实现对储物柜的控制,利用电子锁、控制板、上位机、移动智能终端和服务器设备及其连接关系,就可以实现本实用新型的功能。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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