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物联网的蔬菜售卖机传动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43047阅读:165来源:国知局
基于物联网的蔬菜售卖机传动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物联网的蔬菜售卖机传动结构。



背景技术:

随之物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让消费者在自动售卖机上自助购买商品,甚至通过手机视频通信在自动售卖机上远程选购商品,已经成为零售业的重要发展趋势。自动售卖机的核心功能在于,保证消费者选定的商品能够完整无损地从自动售卖机内部输出到其外部。新鲜蔬菜在碰撞或者摔落后,其受力部位会很快发生变质甚至腐烂,严重影响消费者购买后的储存时间和食用安全。

现有的自动售卖机传动机构,大多用于瓶装饮料等耐摔商品,因此消费者选定的商品从自动售卖机内部输出到其外部,大多采用掉落方式,难以适用于新鲜蔬菜。中国专利CN201010208815.0公开了一种自动售卖机,在支架上转动连接有用于承接液体薄膜袋的承接筒,承接筒上部开有液体薄膜袋落入承接筒的进口,商品滑落入承接筒然后输出到售卖机外部;中国专利CN201610119088.8公开了一种自动售卖机,商品经溜槽落入接料斗,上述专利均采用商品掉落方式。中国专利CN201210568000.2公开了一种自助销售装置,每一个货道的底部均有一个料碗,料碗内的直流电机带动所述料碗旋转,将所述货道中的最底部的一个物品导出,每一个货到需要配套一个传动电机装置,成本高。中国专利CN201610659320.7采用皮带带动垂直上下移动的取货台,从货物储存柜中拿取货物,其缺点在于,取货台只能垂直移动,每一列储存柜都安装一整套的由皮带传动装置和相应的取货台组成的系统,整个售卖机需要安装多套该系统,成本高;而且每个取货台会有很多不产生实际动作的复位移动,电能消耗大。中国专利CN201310370576.2公开了一种自动售卖机出货机构,货道底座上设有驱动推板、挡板及伸缩板移动的动力机构总成,所述动力机构总成包括驱动推板移动的推板动力机构、驱动挡板移动的挡板动力机构、及驱动伸缩板移动的伸缩板动力机构,所述动力机构总成包括设置于货道底座上的驱动单元及与驱动单元连接的传动机构总成,所述传动机构总成包括推板传动机构、与推板传动机构连接的第一连动机构和第二连动机构,现有的自动售货机,每一个货道都设置有该专利公开的动力机构总成,导致售货机总体成本高;另外,对于多层多货道的自动售货机,每一个货道的传动机构总成在未动作时均存在待机功耗,导致售货机总体耗电量大。因此,新鲜蔬菜售卖机,必须提供一种能够避免损伤蔬菜的传动结构且省电节能的自动售卖机传动结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基于物联网的蔬菜售卖机传动结构,具体包括:

一种基于物联网的蔬菜售卖机传动结构,包含升降导轨机构、横向导轨机构、存货装置和一个取货装置,所述横向导轨机构可沿升降导轨机构上下运动,所述取货装置设置于横向导轨机构上,所述取货装置可沿横向导轨机构左右运动,所述横向导轨机构采用同步带传动,所述存货装置包含支架、第二驱动轴、第二被动轴、存货履带、限位挡板、设置于第二驱动轴上的第一驱动齿轮和第二驱动齿轮,所述第二驱动轴和第二被动轴安装在支架上并能分别绕自身的对称轴转动,存货履带由第二驱动轴和第二被动轴拉紧,所述存货履带的上表面放置待售商品,所述第一驱动齿轮和第二驱动齿轮带动所述第二驱动轴转动,所述第二驱动轴转动带动存货履带做传输运动,所述取货装置包含壳体架、驱动模块、红外感应模块、RFID无线模块、第一驱动轴、第一被动轴、出货履带、设置于第一被动轴上的第三驱动齿轮和第四驱动齿轮,所述第一驱动轴和第一被动轴安装在壳体架上并能分别绕自身的对称轴转动,出货履带由第一驱动轴和第一被动轴拉紧,第三驱动齿轮与第一驱动齿轮、第四驱动齿轮与第二驱动齿轮可同时分别啮合,所述驱动模块带动第一驱动轴转动,通过出货履带、第一被动轴、驱动齿轮、第二驱动轴传动使存货履带做传输运动,将存货履带上的待售商品向前运输传递至出货履带上。

升降导轨机构设置于一个前后进动机构上,该前后进动机构可以带动升降导轨机构以及其上的横向导轨机构、存货装置和一个取货装置整体做前后进动。

具体传动过程为:所述驱动模块带动第一驱动轴转动,所述第一驱动轴带动出货履带运动,所述出货履带带动第一被动轴转动,第一被动轴带动第三驱动齿轮和第四驱动齿轮转动,进而与其啮合的第一驱动齿轮和第二驱动齿轮实现转动,所述第一驱动齿轮和第二驱动齿轮带动所述第二驱动轴转动,从而实现存货履带做传输运动,将存货履带上的待售商品向前运输传递至出货履带上。

所述取货装置的壳体架,包含轴支架、左挡壁、右挡壁、出货口和前横梁,所述第一驱动轴和第一被动轴安装在轴支架上,所述前横梁设置于出货口的上方,所述红外感应模块设置于右挡壁内壁上,所述RFID无线模块设置于前横梁的外壁上,所述驱动模块设置于左挡壁的外表面,所述驱动模块经连接轴与第一驱动轴连接。

所述取货装置出货口的宽度大于出货履带的宽度。

所述限位挡板设置于存货履带的上表面,所述限位挡板垂直于存货履带的表面。

所述存货装置可以有多层且每层有多个。

第一驱动齿轮、第二驱动齿轮、第三驱动齿轮和第四驱动齿轮的直径相等。

第二驱动轴、第二被动轴、第一驱动轴、第一被动轴的直径相等。

所述存货履带的宽度小于第一驱动齿轮和第二驱动齿轮之间的间距,所述出货履带的宽度小于第三驱动齿轮和第四驱动齿轮之间的间距。

采用本技术方案获得的有益效果为:

商品从存货履带平稳地传送到出货履带,保证了商品不会碰撞或者摔落,确保新鲜蔬菜不受损伤,不会变质;一个取货装置对应多个存货装置,节省硬件成本,设备成本低;消耗电能的驱动模块仅设置于该取货装置上,所有存货装置均不耗电,整机用电量低。

附图说明

图1 基于物联网的蔬菜售卖机传动结构示意图。

图2 基于物联网的蔬菜售卖机传动结构存货装置示意图。

图3 基于物联网的蔬菜售卖机传动结构取货装置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和达到的技术效果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一种基于物联网的蔬菜售卖机传动结构,请参考图1至图3,包含升降导轨机构、横向导轨机构3、存货装置1和一个取货装置2,所述横向导轨机构3可沿升降导轨机构上下运动,所述取货装置2设置于横向导轨机构3上,所述取货装置2可沿横向导轨机构3左右运动,所述横向导轨机构3采用同步带传动,所述存货装置1包含支架16、第二驱动轴15、第二被动轴12、存货履带11、限位挡板111、设置于第二驱动轴15上的第一驱动齿轮141和第二驱动齿轮142,所述第二驱动轴15和第二被动轴12安装在支架16上并能分别绕自身的对称轴转动,存货履带11由第二驱动轴15和第二被动轴12拉紧,所述存货履带11的上表面放置待售商品,所述第一驱动齿轮141和第二驱动齿轮142带动所述第二驱动轴15转动,所述第二驱动轴15转动带动存货履带11做传输运动,所述取货装置2包含壳体架25、驱动模块29、红外感应模块26、RFID无线模块5、第一驱动轴232、第一被动轴231、出货履带21、设置于第一被动轴231上的第三驱动齿轮221和第四驱动齿轮222,所述第一驱动轴232和第一被动轴231安装在壳体架25上并能分别绕自身的对称轴转动,出货履带由第一驱动轴232和第一被动轴231拉紧,第三驱动齿轮221与第一驱动齿轮141、第四驱动齿轮222与第二驱动齿轮142可同时分别啮合,所述驱动模块带动第一驱动轴232转动,通过出货履带21、第一被动轴231、驱动齿轮、第二驱动轴15传动使存货履带11做传输运动,将存货履带11上的待售商品向前运输传递至出货履带21上。

升降导轨机构设置于一个前后进动机构上,该前后进动机构可以带动升降导轨机构以及其上的横向导轨机构3、存货装置1和取货装置2整体做前后进动。

具体传动过程为:所述驱动模块带动第一驱动轴232转动,所述第一驱动轴232带动出货履带21运动,所述出货履带21带动第一被动轴231转动,第一被动轴231带动第三驱动齿轮221和第四驱动齿轮222转动,进而与其啮合的第一驱动齿轮141和第二驱动齿轮142实现转动,所述第一驱动齿轮141和第二驱动齿轮142带动所述第二驱动轴15转动,从而实现存货履带11做传输运动,将存货履带11上的待售商品向前运输传递至出货履带21上。

所述取货装置2的壳体架25,包含轴支架27、左挡壁252、右挡壁253、出货口254和前横梁251,所述第一驱动轴232和第一被动轴231安装在轴支架27上,所述前横梁27设置于出货口254的上方,所述红外感应模块26设置于右挡壁253内壁上,所述RFID无线模块5设置于前横梁251的外壁上,所述驱动模块29设置于左挡壁252的外表面,所述驱动模块29经连接轴291与第一驱动轴232连接。

所述取货装置2出货口254的宽度大于出货履带21的宽度。

所述限位挡板111设置于存货履带11的上表面,所述限位挡板111垂直于存货履带11的表面。

所述存货装置1可以有多层且每层有多个。

第一驱动齿轮141、第二驱动齿轮142、第三驱动齿轮221和第四驱动齿轮222的直径相等。第二驱动轴15、第二被动轴12、第一驱动轴232、第一被动轴231的直径相等。

所述存货履带11的宽度小于第一驱动齿轮141和第二驱动齿轮142之间的间距,所述出货履带21的宽度小于第三驱动齿轮221和第四驱动齿轮222之间的间距。

注意,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本实用新型不限于这里所述的特定实施例,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能够进行各种明显的变化、重新调整和替代而不会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虽然通过以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不仅仅限于以上实施例,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情况下,还可以包括更多其他等效实施例,而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范围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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