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一种人证查验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供电模块、主控板、底座以及固定设置在所述底座上的显示器;
所述显示器上位于显示屏的上方设置有摄像头和补光灯区域,所述补光灯区域中设置有补光模块;所述补光模块和所述摄像头分别与所述主控板电连接;所述底座上设置有刷卡区域,对应所述刷卡区域设置有身份证阅读器,所述身份证阅读器与所述主控板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证查验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灯区域呈长条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人证查验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长条状的补光灯区域为两条,两条成条状的补光灯区域设置在所述摄像头的两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证查验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供电模块和主控板设置在所述底座内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证查验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采用广角摄像头,所述广角摄像头角度能够调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证查验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器上设置有第一拨杆,所述第一拨杆的一端固定在摄像头上,所述第一拨杆的另一端从显示器的上端延伸出,拨动所述第一拨杆上下移动从而带动所述摄像头的拍摄角度上下移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证查验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器上设置有第二拨杆,所述第二拨杆的一端固定在摄像头上,所述第二拨杆的另一端从显示器的上端延伸出,拨动所述第二拨杆转动从而带动所述摄像头的拍摄角度转动。
8.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一种人证查验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器上设置有补光开关,所述补光开关用于开启或者关闭所述补光模块。
9.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一种人证查验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识别装置还包括指纹模组,所述指纹模组设置在底座上,所述指纹模组与所示主控板电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一种人证查验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器采用21.5寸LED显示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