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货斗,其特征在于,包括:
货斗本体,所述货斗本体具备用于容纳商品的容纳空间;以及
设置在所述货斗本体上的第一光检测机构和第二光检测机构;
其中,所述第一光检测机构和所述第二光检测机构相对设置,用于形成穿过所述容纳空间的检测光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货斗,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光检测机构包括光发射器,所述第二光检测机构包括光接收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货斗,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光检测机构包括光发射器和光接收器;所述第二光检测机构包括光反射器;
所述光发射器用于向所述光反射器发出光线,所述光反射器用于将来自所述光发射器的光线反射至所述光接收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货斗,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反射器包括入射端和出射端;
所述入射端与所述光发射器相对,用于接收来自所述光发射器的光线;所述出射端与所述光接收器相对,用于将来自所述入射端的光线发射至所述光接收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货斗,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反射器还包括位于所述入射端和所述出射端之间的光通道;来自所述入射端的光线穿过所述光通道后到达所述出射端。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货斗,其特征在于:
所述货斗本体包括相对设置的顶板和底板;
所述第一光检测机构设置在所述顶板上,所述第二光检测机构设置在所述底板上;或者,所述第一光检测机构设置在所述底板上,所述第二光检测机构设置在所述顶板上。
7.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货斗,其特征在于:
所述货斗包括多个所述第一光检测机构和多个所述第二光检测机构;
所述第一光检测机构和所述第二光检测机构位置一一对应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货斗,其特征在于:
多个所述第一光检测机构沿所述容纳空间的宽度方向间隔布置;
多个所述第二光检测机构沿所述容纳空间的宽度方向间隔布置。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货斗,其特征在于:
多个所述第一光检测机构沿所述容纳空间的高度方向间隔布置;
多个所述第二光检测机构沿所述容纳空间的高度方向间隔布置。
10.一种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
包括机柜和设置在机柜内部的多个货道以及如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货斗;
其中,所述机柜表面设有取货口,所述货道用于放置商品,所述货斗用于在所述货道与所述取货口之间递送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