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充电桩的共享方法、服务端、用户端及充电桩与流程

文档序号:14610389发布日期:2018-06-05 20:43阅读:268来源:国知局
一种充电桩的共享方法、服务端、用户端及充电桩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充电桩的共享领域,特别是指一种充电桩的共享方法、服务端、用户端及充电桩。



背景技术: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迅猛,根据规划,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年产量将达到200万辆,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占汽车销量的20%以上,而普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是始终绕不开的话题。

2016年全国公共充电桩从不到5万个增长到15万个,私人充电桩安装比例超过80%;国家能源局在《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通知》中明确,2017年内计划建成充电桩90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0万个,私人充电桩80万个。这一数量较2016年年底充电桩保有量有超过300%的增长。

从数据看,充电桩的发展是喜人的,但是实际效果却不理想。公共充电桩方面,虽然运营商已有了极大的丰富,兼容性也有改善,布局也更趋于合理,但停车费用高(北京5-6元/小时)、故障率高(有高达30%的)、频频被汽油车占用等问题依然较普遍存在,使得花巨资建设供公共充电桩依然无法满足广大电动车主的充电需求。

目前私人充电桩的数量也十分庞大,若能实现私人充电桩的共享,可以有效解决充电难的问题,也能提高闲置资源的利用率。

但是私人充电桩一般都设置在小区院墙内,物业管理为共享的实现天然制造了障碍,而且也涉及安全、维护等问题。如能妥善处理好这些问题,私人充电桩共享市场将潜力无限,也会为电动汽车的普及起到积极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充电桩的共享方法、服务端、用户端及充电桩,可实现私人充电桩的充电共享。

为实现上述目的是,一方面,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一种充电桩的共享方法,应用于服务端,包括:

接收第一用户端发起的充电需求,所述第一用户端应用于需要对车辆进行充电的用户;

确定执行所述充电需求的目标充电桩;

向第二用户端发送允许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进入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资质信息,所述第二用户端应用于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管理方;

向第三用户端发送为所述第一用户端提供所述目标充电桩的使用秘钥的指示信息,所述第三用户端应用于所述目标充电桩的物主。

其中,所述的共享方法还包括:

接收对所述目标充电桩结束使用的结束事件;

根据所述结束事件向所述第一用户端发起结算流程;

若所述第一用户端完成所述结算流程,则向所述第二用户端发送允许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离开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资质信息;

其中,所述结束事件包括:第一用户端发起的结束所述充电需求的事件和/或所述第三用户端发起的终止共享所述目标充电桩的事件。

其中,所述共享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目标充电桩发送的所述第一用户端的用户对所述目标充电桩的使用情况;

若所述使用情况指示所述目标充电桩出现异常,则向所述第二用户端发送指示所述目标充电桩出现异常的通知信息。

其中,所述共享方法还包括:

接收第三用户端发送的所述目标充电桩的共享信息,所述共享信息包括以下至少一种:电桩型号、共享时段、充电桩位置以及收费标准;

向所述第一用户端和/或第二用户端发送所述目标充电桩的共享信息。

其中,确定执行所述充电需求的目标充电桩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充电需求和所述共享信息,确定执行所述充电需求的候选充电桩;

向所述候选充电桩发送的验证请求信息;

接收所述候选充电桩为反馈所述验证请求信息所发送的验证响应信息;

根据所述验证响应信息判断所述候选充电桩是否满足所述充电需求;

将满足所述充电需求的候选充电桩确定为目标充电桩;

其中,所述验证响应信息包括:所述候选充电桩的运转状态和/或所述候选充电桩的车位状态。

其中,所述共享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第二用户端发送的请求确认所述充电需求是否有效的请求信息;

确定充电需求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向所述第二用户端发送所述充电需求有效的指示信息,以指示所述第二用户端允许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进入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如果无效,向所述第二用户端发送所述充电需求无效的指示信息,以指示所述第二用户端拒绝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进入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

其中,所述共享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目标充电桩发送的监测状态信息;

接收所述第二用户端发送的请求确认所述目标充电桩是否正常的请求信息;

根据所述监测状态信息判断所述目标充电桩是否正常,如果正常向所述第二用户端发送正常的指示信息,以指示所述第二用户端允许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离开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如果不正常向所述第二用户端发送不正常的指示信息,以指示所述第二用户端拒绝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离开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

此外,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充电桩的共享方法,应用于第一用户端,所述第一用户端应用于需要对车辆进行充电的用户,包括:

向服务端发起充电需求,使得所述服务端根据所述充电需求确定目标充电桩;

接收第三用户端发送的所述目标充电桩的使用秘钥;

向所述目标充电桩提供所述使用秘钥,以便所述目标充电桩在验证使用秘钥成功后开启充电服务。

此外,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充电桩的共享方法,应用于第二用户端,所述第二用户端应用于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管理方,所述目标充电桩为服务端根据第一用户端发起的充电需求所确定得到的,包括:

接收所述服务端发送的允许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进入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资质信息,并允许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进入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

其中,所述共享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服务端发送的允许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离开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资质信息,并允许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离开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

和/或,

接收所述服务端发送的指示所述目标充电桩出现异常的通知信息,并拒绝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离开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

和/或,

接收所述服务端发送的所述目标充电桩的共享信息,所述共享信息包括以下至少一种:电桩型号、共享时段、充电桩位置以及收费标准。

其中,所述共享方法还包括:

向所述服务端发送请求确认所述第一用户端针对所述充电需求是否有效的请求信息;

接收所述服务端发送的所述充电需求是否有效的指示信息。

其中,所述共享方法还包括:

向所述服务端发送请求确认所述目标充电桩是否正常的请求信息;

接收所述服务端发送的确认所述目标充电桩是否正常的指示信息。

此外,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充电桩的共享方法,应用于第三用户端,第三用户端应用于目标充电桩的物主,所述目标充电桩为服务端根据第一用户端发起的充电需求所确定得到的,还包括:

接收服务端发送的为所述第一用户端提供所述目标充电桩的使用秘钥的指示信息;

向所述第一用户端发送所述目标充电桩的使用秘钥的指示信息。

其中,所述共享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第一用户端发起的充电需求前,向服务端发送目标充电桩的共享信息,所述共享信息包括以下至少一种:电桩型号、共享时段、充电桩位置以及收费标准。

此外,本发明的实施例还体用一种充电桩的共享方法,应用于充电桩,包括:

接收第一用户端提供的使用秘钥;

对所述使用秘钥进行验证;

若所述使用秘钥验证成功,则开启充电服务。

其中,所述共享方法还包括:

在开启充电服务的过程中,对充电桩进行监测,获得所述充电桩的监测状态信息;

向服务端发送所述监测状态信息。

其中,所述共享方法还包括:

接收服务端发送的验证请求信息;

监测充电桩的运转状态和/或充电桩的车位状态;

根据所述验证请求信息,向所服务端发送验证响应信息,所述验证响应信息携带有所述运转状态和/或所述车位状态。

此外,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用于共享充电桩的服务端,包括: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用户端发起的充电需求,所述第一用户端应用于需要对车辆进行充电的用户;

第一处理模块,用于确定执行所述充电需求的目标充电桩;

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向第二用户端发送允许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进入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资质信息,所述第二用户端应用于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管理方;

第二发送模块,用于向第三用户端发送为所述第一用户端提供所述目标充电桩的使用秘钥的指示信息,所述第三用户端应用于所述目标充电桩的物主。

此外,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共享充电桩的用户端,所述用户端为第一用户端,应用于需要对车辆进行充电的用户,包括:

第三发送模块,用于向服务端发起充电需求,使得所述服务端根据所述充电需求确定目标充电桩;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三用户端发送的所述目标充电桩的使用秘钥;

应用模块,用于向所述目标充电桩提供所述使用秘钥,所述目标充电桩在验证使用秘钥成功后开启充电服务。

此外,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共享充电桩的用户端,所述用户端为第二用户端,应用于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管理方,所述目标充电桩为服务端根据第一用户端发起的充电需求所确定得到的,包括:

第三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服务端发送的允许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进入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资质信息。

此外,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共享充电桩的用户端,所述用户端为第三用户端,应用于目标充电桩的物主,所述目标充电桩为服务端根据第一用户端发起的充电需求所确定得到的,还包括:

第四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服务端发送的为所述第一用户端提供所述目标充电桩的使用秘钥的指示信息;

第四发送模块,用于向所述第一用户端发送所述目标充电桩的使用秘钥的指示信息。

此外,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充电桩,还包括:

第五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用户端提供的使用秘钥;

验证模块,用于对所述使用秘钥进行验证;

执行模块,用于若所述使用秘钥验证成功,则开启充电服务。

此外,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共享方法。

此外,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共享方法中的步骤。

本发明的上述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的方案将充电桩所在区域的管理方也纳入共享平台,从而让管理方对用户电动车辆放行,使私人充电桩的共享成为了可能,从而解决电动车充电难的问题,对于电动车的推广起到了积极的意义,因此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充电桩的共享方法在服务端执行的步骤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充电桩的共享方法在第一用户端执行的步骤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充电桩的共享方法在第二用户端执行的步骤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充电桩的共享方法在第三用户端执行的步骤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充电桩的共享方法在充电桩执行的步骤示意图;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充电桩的共享方法在实现方式一中的流程示意图;

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充电桩的共享方法在实现方式一中,物业放行车主车辆进入小区的步骤示意图;

图8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充电桩的共享方法在实现方式一中,物业放行车主车辆离开小区的步骤示意图;

图9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充电桩的共享方法在实现方式二中的流程示意图;

图10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充电桩的共享方法在实现方式三中的流程示意图;

图1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服务端的逻辑结构示意图;

图1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第一用户端的逻辑结构示意图;

图1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第二用户端的逻辑结构示意图;

图1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第三用户端的逻辑结构示意图;

图15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充电桩的逻辑结构示意图;

图16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计算机设备的实际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在下面的描述中,提供诸如具体的配置和组件的特定细节仅仅是为了帮助全面理解本发明的实施例。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清楚,可以对这里描述的实施例进行各种改变和修改而不脱离本发明的范围和精神。另外,为了清楚和简洁,省略了对已知功能和构造的描述。

应理解,说明书通篇中提到的“一个实施例”或“一实施例”意味着与实施例有关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包括在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因此,在整个说明书各处出现的“在一个实施例中”或“在一实施例中”未必一定指相同的实施例。此外,这些特定的特征、结构或特性可以任意适合的方式结合在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

在本发明的各种实施例中,应理解,下述各过程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发明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针对私人充电桩设置在小区院墙内而不易实现共享的问题,提供一种解决方案。

一方面,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一种充电桩的共享方法,应用于服务端,包括:

步骤101,接收第一用户端发起的充电需求,该第一用户端应用于需要对车辆进行充电的用户;

在本步骤中,充电需求可以明确有充电时段。

步骤102,确定执行充电需求的目标充电桩;

这里需要给予说明的是,本实施例并不限制步骤102的具体实现方式。作为示例性介绍,服务端可以向第一用户端发送满足充电时段的各个充电桩的共享信息,让第一用户端的用户选择其中一个充电桩作为目标充电桩;或者目标充电桩也有可以由服务端直接确定。

步骤103,向第二用户端发送允许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进入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资质信息,该第二用户端应用于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管理方;

作为示例性介绍,本实施例的目标充电桩为私人充电桩,该私人充电桩的拥有者可以是个人单位,也可以是类似公司、商场等非个人单位。一般情况下,归属于个人单位的私人充电桩会设置在物业小区内,则对应的上述管理方可以是指物业方(例如物业的门卫系统),物业方只对具有资质信息的第一用户端的用户放行,让其进入小区找到目标充电桩进行充电;同理,归属于公司、商场等非个人单位的私人充电桩一般会设置在非个人单位的停车场内,则对应的上述管理方可以是指停车场的管理者(例如停车场的门卫系统),停车场的管理者只对具有资质信息的第一用户端的用户放行,让其进入充电桩场找到目标充电桩进行充电。

步骤104,向第三用户端发送为第一用户端提供目标充电桩的使用秘钥的指示信息,该第三用户端应用于目标充电桩的物主。

其中,目标充电桩的物主需要向第一用户端的用户提供使用秘钥(可以是二维码、数字串码等),第一用户端的用户必须通过使用秘钥才能开启目标充电桩进行充电。进一步地,使用秘钥可以具有时效性,例如一次充电需求对应唯一使用秘钥,当充电需求完成后,使用秘钥时效,第一用户端的用户无法再继续使用目标充电桩。

本实施例实现了私人充电桩的共享,将私人充电桩所在区域的管理方也纳入共享平台,从而让管理方对用户电动车辆放行,使起能够使用私人充电桩进行充电。显然,本实施例的方法使私人充电桩也能开放充电服务,从而解决电动车充电难的问题,对于电动车的推广起到了积极的意义,因此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进一步地,电动车的用户需要完成正常的充电流程后,管理方才能对电动车放行,让电动车的用户驶离。即,本实施例的共享方法还包括:

步骤105,接收对目标充电桩结束使用的结束事件;

步骤106,根据结束事件向第一用户端发起结算流程;

步骤107,若第一用户端完成结算流程,则向第二用户端发送允许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离开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资质信息。

其中,上述结束事件包括:第一用户端发起的结束充电需求的事件和/或第三用户端发起的终止共享目标充电桩的事件。

以第一用户端发起的结束充电需求的事件为例,第一用户端的用户在充电完成后,可以主动向服务端发送接结束充电需求的通知信息,服务端在接收到通知信息,发起相应的结算流程,例如根据本次充电的时间进行收费,在第一用户端的用户成功缴费后,向第二用户端发送离开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资质信息,第二用户端的管理方只对具有该资质信息的第一用户端的用户进行放行。由此可见,上述方法可以保证第一用户端的用户进行缴费,从而维护目标充电桩的物主的利益。

以第三用户端发起的终止共享所述目标充电桩的事件为例,目标充电桩应优先满足物主的充电需求。因此当第一用户端的用户在使用目标充电桩进行充电时,若物主也想充电,则可以向服务端发起终止共享目标充电桩的通知信息,服务端在接收到通知信息后,强制结束第一用户端的用户所发起充电需求,并发起相应的结算流程,在第一用户端的用户成功缴费后(该情况缴费可以适当减免),向第二用户端发送第一用户端的用户离开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资质信息,第二用户端的管理方凭借该资质信息对第一用户端的用户进行放行。

此外,为了保证目标充电桩的安全,本实施例的共享方法还包括:

步骤108,接收目标充电桩发送的第一用户端的用户对目标充电桩的使用情况;

步骤109,若使用情况指示目标充电桩出现异常,则向第二用户端发送指示目标充电桩出现异常的通知信息。

在实际应用中,服务端可以与目标充电桩建立数据交互(例如可以基于交互互联网数据),实施确定目标充电桩的使用情况。若目标充电桩出现异常,服务端及时通知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管理方,让管理方指派管理人员前往实地确认目标充电桩所发生的问题。显然上述步骤可以制约第一用户端的用户对于目标充电桩的使用行为,防止第一用户端的用户肆无忌惮地对目标充电桩造成破坏。

此外,在本实施例中,充电桩的物主可以主动向共享平台共享自己的充电桩,以供其他电动车用户使用。以目标充电桩的物主共享目标充电桩为例,本实施例的共享方法还包括:

步骤110,接收第三用户端发送的目标充电桩的共享信息;

其中,共享信息包括以下至少一种:电桩型号、共享时段、充电桩位置以及收费标准;

步骤111,向第一用户端和/或第二用户端发送目标充电桩的共享信息。

在实际应用中,服务端在收到物主的上传的目标充电桩的共享信息,进行记录,并向所有用户公开共享信息的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从而让第一用户端选择合适的充电桩完成充电需求。对于管理方,则可以通过共享信息,来确定其管辖区域内哪些充电桩对外共享,从而后续进行相应的维护管理工作。

此外,作为较佳的实现方式,第一用户端与服务端双向认可的充电桩可以作为目标充电桩。对于服务端,只需要向第一用户端提供可以执行充电需求的各个目标充电桩的共享信息,之后由第一用户端的用户进行筛选,确定一个目标充电桩执行充电服务。

作为示例性介绍,在上述步骤102中,服务端确定执行充电需求的目标充电桩的步骤,包括:

步骤1021,根据充电需求和共享信息,确定执行充电需求的候选充电桩;

具体地,本步骤中,充电需求可以包括第一用户端的用户所提出的充电时段,服务端本地记录的充电桩的共享信息可以包括充电桩物主所提出的共享时段;服务端在从充电需求中获取充电时段后,可以将共享时段能够满足该充电时段的充电桩作为候选充电桩;

步骤1022,向候选充电桩发送的验证请求信息;

步骤1023,接收候选充电桩为反馈验证请求信息所发送的验证响应信息;

在实际应用中,验证响应信息包括:候选充电桩的运转状态和/或候选充电桩的车位状态;其中,候选充电桩可以通过传感器进行自检,来确认其自身的运行状态以及对应车位是否被占用。

以确定车位是否被占用为例,候选充电桩可以配置有摄像装置,对车位进行拍照,后续基于图像处理算法,确认拍照的车位是否被车辆占用。

步骤1024,根据验证响应信息判断候选充电桩是否满足充电需求;

例如当候选充电桩的运转状态为空闲,且车位未被占用时,则确认为满足充电需求。

步骤1025,将满足充电需求的候选充电桩确定为目标充电桩;

基于上述步骤,在实际应用中,服务端可以向第一用户端的用户提供空闲状态且具有车位的目标充电桩,从而保证第一用户端的用户能够顺利进行充电。

此外,在上述基础之上,为了进一步提高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安全管理,第二用户端所获取到的允许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进行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资质信息应具有时效性,在第一用户端所发起充电需求有效时,资质信息才会有效,在第一用户端所发起充电需求失效时,资质信息也随之失效。从而避免第一用户端凭借资质信息,无限制的进出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为此,本实施例的共享方法还包括:

步骤112,接收第二用户端发送的请求确认充电需求是否有效的请求信息;

步骤113,确定充电需求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向第二用户端发送充电需求有效的指示信息,以指示第二用户端允许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进入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如果无效,向第二用户端发送充电需求无效的指示信息,以指示第二用户端拒绝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进入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

作为示例性介绍,在实际应用中,目标充电桩的物主在主动终止共享目标充电桩时、第一用户端发起充电需求完成时、目标充电桩的运行状态被确定为出现异常时以及目标充电桩的车位被确定非法占用时,都可以使充电需求无效。

此外,在本实施例的共享方法中,服务端可以实时获取目标充电桩发送的状态信息,一旦确认目标充电桩在被第一用户端的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则可以及时通知目标充电桩所在小区的管理方,以让管理方拒绝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驶离。

即本实施例的共享方法还包括:

步骤114,接收目标充电桩发送的监测状态信息;

步骤115,接收第二用户端发送的请求确认目标充电桩是否正常的请求信息;

步骤116,根据监测状态信息判断目标充电桩是否正常,如果正常向第二用户端发送正常的指示信息,以指示第二用户端允许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离开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如果不正常向第二用户端发送不正常的指示信息,以指示第二用户端拒绝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离开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

显然,基于上述方法,可以保证第一用户端的用户给对目标充电桩的使用进行负责,在保证目标充电桩不在使用过程中损坏下,才能离开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

对应地,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应用于上述第一用户端的充电桩的共享方法,如图2所示,包括:

步骤201,向服务端发起充电需求,使得服务端根据该充电需求确定目标充电桩;

步骤202,接收第三用户端发送的目标充电桩的使用秘钥;

显然,本实施例的第一用户端的用户可以通过服务端请求使用私人的目标充电桩进行充电,并能够在经过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管理方许可下,进入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从而通过使用密钥开启目标充电桩以对车辆进行充电。

对应地,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应用于上述第二用户端的充电桩的共享方法,如图3所示,包括:

步骤301,接收服务端发送的允许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进入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资质信息,并允许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进入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

本实施例的共享方法能够通知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管理方对第一用户端的车辆放行,从而让第一用户端的用户能够顺利地使用目标充电桩对车辆进行充电。

进一步地,本实施例的共享方法还包括:

步骤302,接收服务端发送的允许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离开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资质信息,并允许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离开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

在实际应用中,当第一用户端的用户按照正常流程完成充电后,服务端向第二用户端对应的管理方发送离开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资质信息,管理方只对具有资质信息的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放行。

进一步地,本实施例的共享方法还包括:

步骤303,接收服务端发送的指示目标充电桩出现异常的通知信息,并拒绝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离开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

在实际应用中,第二用户端对应的管理方在收到目标充电桩出现异常的通知信息后,可以派发人员前方实地处理异常情况,若出现第一用户端的用户违规使用目标充电,则可以向第一用户端的用户问责,在问题处理后,放行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从而保证目标充电桩的物主的利益,使私人充电桩的共享能够健康发展。

进一步地,本实施例的共享方法还包括:

步骤304,接收服务端发送的目标充电桩的共享信息,该共享信息包括以下至少一种:电桩型号、共享时段、充电桩位置以及收费标准。

第二用户端的管理方基于共享信息,可以确定出目标充电桩的物主将目标充电桩共享,从而便于对目标充电桩进行维护管理。

进一步地,本实施例的共享方法还包括:

步骤305,向服务端发送请求确认第一用户端针对充电需求是否有效的请求信息;

步骤306,接收服务端发送的充电需求是否有效的指示信息。

在实际应用中,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来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入口时,第二用户端的管理方可以再进一步向服务端请求确认第一用户端对应的用户使用目标充电桩进行充电的时效性,从而决定是否对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进行放行。

例如,本实施例的第二用户端的管理方可以是自动化的门卫系统,若服务端发送的指示信息指示充电需求无效,则可直接拒绝对第一用户端的车辆放行,防止第一用户端的用户以其他目的进入小区。

对应地,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应用于上述的第三用户端的共享方法,如图4所示,包括:

步骤401,接收服务端发送的为第一用户端提供目标充电桩的使用秘钥的指示信息;

步骤402,向第一用户端发送目标充电桩的使用秘钥的指示信息。

在本实施例中,当确认第一用户端的用户使用目标充电桩进行充电后,目标充电桩的物主可收到服务端的提示,从而为第一用户端发送目标充电桩的使用秘钥,以协助第一用户端使用目标充电桩进行充电。

进一步地,在上述步骤401前,目标充电桩的业主可以将自己的目标充电桩的共享信息发送至服务端,从而实现目标充电桩对其他用户的共享。

即本本实施例的共享方法还包括:

步骤400,在第一用户端发起的充电需求前,向服务端发送目标充电桩的共享信息;

其中,共享信息包括以下至少一种:电桩型号、共享时段、充电桩位置以及收费标准。

此外,目标充电桩的业主若不想再共享目标充电桩,也可以向服务端发送终止共享目标充电桩的通知信息,从而使得服务端停止目标充电桩相关业务。

此外,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应用于充电桩(该充电桩可以是上述目标充电桩)的共享方法如图5所示,包括:

步骤501,接收第一用户端提供的使用秘钥;

步骤502,对使用秘钥进行验证;

步骤503,若使用秘钥验证成功,则开启充电服务。

本实施例的目标充电桩需要验证使用秘钥才能开启充电服务,从而保证让经服务端确认的第一用户的用户以及目标充电桩的业主使用。

此外,在上述基础之上,本实施例的充电桩也可以实时地将第一用户端的用户使用充电桩的情况发送至服务端,从而让服务端及时获知充电桩状态。即,本实施例的共享方法还包括:

步骤504,在开启充电服务的过程中,对充电桩进行监测,获得充电桩的监测状态信息;

在实际应用中,本实施例的充电桩可以配置传感器,以对自身监测。监测状态信息可以是充电桩的当前电量、电池状态、电池温度等参数。

步骤504,向服务端发送监测状态信息。服务端根据监测状态信息来确认充电桩是否出现异常。

此外,在上述基础之上,本实施例的充电桩可以将其运转状态和/或车位状态发送至服务端,让服务端确认其是否具有向第一用户端的用户提供充电服务的能力。即,本实施例的共享方法还包括:

步骤505,接收服务端发送的验证请求信息;

步骤506,监测充电桩的运转状态和/或充电桩的车位状态;

步骤507,根据验证请求信息,向服务端发送验证响应信息,该验证响应信息携带有上述运转状态和/或上述车位状态。

一般情况下,服务端只会将运转状态为空闲、且车位状态为尚未占用的充电桩提供给第一用户端的用户使用。

下面结合服务端(以共享平台为例)、用户端(包括对应第一用户端的车主、对应第二用户端的物业以及对应第三用户端的物主),以不同的实现方式对本发明的共享方法进行详细介绍。

实现方式一

如图6所示,本实现方式一的共享方法主要包括:

1)私人电桩主通过共享平台(可以是专门平台,也可以借助社交软件、地图等现有平台)发布共享信息(含电桩型号、共享时段、电桩位置、收费标准等);

2)共享平台将共享信息(共享时段、桩主信息等)通知对应小区的物业;

3)车主通过共享平台搜索共享信息;

4)车主在选定共享电桩后共享平台发送充电需求(含车主信息、车辆牌照、充电时长等信息);

5)共享平台审核充电请求并向电桩确认未被占用,确认后再向车主发送确认,同时将充电需求发送给私人电桩主和物业;

6)私人电桩主向车主发送开启充电桩车及电桩密匙(即使用密钥,可以是特定的二维码,也可以是特定的字符串,或者特定图标等),物业将车主车辆信息自动录入门卫设别系统,为车主放行;

7)车主凭借密匙进行充电;

8)私人电桩主向共享平台发送提前结束共享请求;

9)共享平台向电桩发送确认是否被占用请求;

10.1)电桩自动监测被占用情况,如未占用,则通知共享平台,共享平台结束共享并通知私人电桩主,此后私人电桩主进行充电。

10.2)电桩自动监测被占用情况,如被占用,则通知共享平台,共享平台向车主(正在充电的)发送提前结束充电情况(含补偿信息);

11)车主同意提前结束充电;

12)共享平台收到充电提前结束信息,并向车主兑现补偿;

13)共享平台结束共享并通知私人电桩主,此后私人电桩主进行充电。

其中,如图7所示,物业放行车主车辆进入小区的步骤包括:

1)在共享平台与车主确定充电需求后,共享平台将充电需求(含车辆信息、充电时段等)发送给物业;

2)车主驾车达到小区入口,并向物业请求进入小区;

3)物业向共享平台确认充电需求是否继续有效;

4)共享平台确定充电需求状态,包括是否已被车主取消,或者电桩主要求结束、中止共享的情况;

5)如果充电需求状态为有效,则物业放行车主,车主进入小区充电。

6)如果充电需求状态为失效,即已被被车主取消,或者电桩主要求结束、中止共享等,则物业拒绝放行。

其中,如图8所示,物业放行车主车辆离开小区的步骤包括:

1)车主结束充电;

2)电桩监测其状态,包括自身是否良好运转,电桩车位是否被超时占用等;

3)电桩发送状态监测信息给共享平台;

4)车主驾车达到小区出口,并向物业请求放行;

5)物业向共享平台发送请求确定电桩状态是否正常,包括电桩是否出现故障,电桩车位是否被超时占用等;

6)共享平台确认电桩状态,如正常则通知物业放行;如出现异常,则通知物业暂时拒绝放行;

7)共享平台进行异常处理,如系电桩故障,则按照共享平台规约,扣除一定保障金后通知物业放行;如系超时占用电桩车位,则按照共享平台规约,则扣除超时费用后通知物业放行。

其中,电桩状态监测(含车位监测)具体如下:

1)电桩状态监测可以是全天候实时的,其功能主要为:a.电桩主根据电桩状态监测信息(是否正常运转),决定是否共享电桩;b.在车主完成充电后,共享平台根据电桩状态监测信息(是否保持正常运转),决定是否启动异常处理。

2)车位监测,可以通过设置于电桩或车位上的传感装置、摄像装置等完成,其功能主要为:a.电桩主根据车位被占用情况,决定是否共享电桩,并对未授权占用车位车辆发出警报(记录车牌信息,推送给物业,请求物业处理);共享平台根据车主充电完成后是否超时占用情况,决定是否按规约进行处罚收费;电桩主在共享时间段内如有临时充电需求,根据车位被占用情况,决定是否向正在充电的车主发起提前结束充电共享请求。

实现方式二

如图9所示,本实现方式二的共享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私人电桩主通过共享平台(可以是专门平台,也可以借助社交软件、地图等现有平台)发布共享信息(含电桩型号、共享时段、电桩位置、收费标准等);

2)共享平台将共享信息(共享时段、桩主信息等)通知对应小区的物业;

3)车主通过共享平台搜索共享信息;

4)车主在选定共享电桩后共享平台发送充电需求(含车主信息、车辆牌照、充电时长等信息);

5)共享平台审核充电请求向车主发送确认,同时将充电需求发送给私人电桩主和物业;

6)私人电桩主向车主发送开启充电桩车及电桩密匙(可以是特定的二维码,也可以是特定的字符串,或者特定图标等),物业将车主车辆信息自动录入门卫设别系统,为车主放行;

7)车主凭借密匙进行充电,充电结束完成费用支付(微信、支付宝等均可,也在共享平台绑定银行可);

8)支付完成,车主驶离,物业放行;

9)后续共享平台与私人电桩完成费用结算。

实现方式三

如图10所示,本实现方式三的共享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私人电桩主通过共享平台(可以是专门平台,也可以借助社交软件、地图等现有平台)发布共享信息(含电桩型号、共享时段、电桩位置、收费标准等);

2)共享平台将共享信息(共享时段、桩主信息等)通知对应小区的物业;

3)车主通过共享平台搜索共享信息;

4)车主在选定共享电桩后共享平台发送充电需求(含车主信息、车辆牌照、充电时长等信息);

5)共享平台审核充电请求向车主发送确认,同时将充电需求发送给私人电桩主和物业;

6)私人电桩主向车主发送开启充电桩车位及电桩密匙(可以是特定的二维码,也可以是特定的字符串,或者特定图标等),物业将车主车辆信息自动录入门卫设别系统,为车主放行;

7)车主凭借密匙进行充电,充电结束完成费用支付(微信、支付宝等均可,也在共享平台绑定银行可);

8)充电桩自动监测其运转情况,以及充电车位是否被超时占用,如正常且无超时,则通知物业为车主放行;如出现异常或超时情况,则通知物业处理异常,再行为车主放行;

9)后续共享平台与私人电桩完成费用结算。

基于上述实现方式可以知道,本实施例的共享方法可以实现:

1)非小区车辆在预约的充电时间段内获准进出小区,通过将小区车辆管理平台接入充电桩共享平台,并允许其获取共享请求状态、共享时间段及共享车辆信息等,在共享请求有效和预约的共享时间段内,对共享车辆进出小区进行授权,以保证共享充电;

2)通过车位监测和共享时间管理,监测车位的占用情况,对于非授权占用和超出时间占用的进行报警处理,提醒其通过平台预约或者延长预约;私人充电桩主临时有充电需求时,首选通过平台获取充电车位被占用情况,如被占用,可平台向正在充电的车主发出提前结束共享请求,提醒充电车主提前结束共享充电,从而保证其正常、优先的充电需求。

此外,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共享充电桩的服务端,如图11所示,包括: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用户端发起的充电需求,所述第一用户端应用于需要对车辆进行充电的用户;

第一处理模块,用于确定执行所述充电需求的目标充电桩;

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向第二用户端发送允许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进入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资质信息,所述第二用户端应用于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管理方;

第二发送模块,用于向第三用户端发送为所述第一用户端提供所述目标充电桩的使用秘钥的指示信息,所述第三用户端应用于所述目标充电桩的物主。

本实施例的服务端与本发明之前实施例所提供的应用于服务端的共享方法相对应,该共享方法所能实现的技术效果。本发明同样也能够实现。

可选地,本实施例的第一接收模块还用于:接收对所述目标充电桩结束使用的结束事件;

第一发送模块还用于:根据结束事件向所述第一用户端发起结算流程;若所述第一用户端完成所述结算流程,则向所述第二用户端发送允许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离开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资质信息;

其中,所述结束事件包括:第一用户端发起的结束所述充电需求的事件和/或所述第三用户端发起的终止共享所述目标充电桩的事件。

可选地,本实施例的第一接收模块还用于:接收所述目标充电桩发送的所述第一用户端的用户对所述目标充电桩的使用情况;第一发送模块还用于:若所述使用情况指示所述目标充电桩出现异常,则向所述第二用户端发送指示所述目标充电桩出现异常的通知信息。

可选地,本实施例的第一接收模块还用于:接收第三用户端发送的所述目标充电桩的共享信息,所述共享信息包括以下至少一种:电桩型号、共享时段、充电桩位置以及收费标准;第一发送模块还用于:向所述第一用户端和/或第二用户端发送所述目标充电桩的共享信息。

可选地,本实施例的第一处理模块具体用于:

根据所述充电需求和所述共享信息,确定执行所述充电需求的候选充电桩;

向所述候选充电桩发送的验证请求信息;

接收所述候选充电桩为反馈所述验证请求信息所发送的验证响应信息;

根据所述验证响应信息判断所述候选充电桩是否满足所述充电需求;

将满足所述充电需求的候选充电桩确定为目标充电桩;

其中,所述验证响应信息包括:所述候选充电桩的运转状态和/或所述候选充电桩的车位状态。

可选地,本实施例的第一接收模块还用于:接收所述第二用户端发送的请求确认所述充电需求是否有效的请求信息;第一发送模块还用于:确定充电需求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向所述第二用户端发送所述充电需求有效的指示信息,以指示所述第二用户端允许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进入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如果无效,向所述第二用户端发送所述充电需求无效的指示信息,以指示所述第二用户端拒绝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进入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

可选地,本实施例的第一接收模块还用于:接收所述目标充电桩发送的监测状态信息,以及,接收所述第二用户端发送的请求确认所述目标充电桩是否正常的请求信息;第一发送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监测状态信息判断所述目标充电桩是否正常,如果正常向所述第二用户端发送正常的指示信息,以指示所述第二用户端允许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离开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如果不正常向所述第二用户端发送不正常的指示信息,以指示所述第二用户端拒绝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离开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

此外,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共享充电桩的用户端,该用户端为第一用户端,如图12所示,包括:

第三发送模块,用于向服务端发起充电需求,使得所述服务端根据所述充电需求确定目标充电桩;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三用户端发送的所述目标充电桩的使用秘钥;

应用模块,用于向所述目标充电桩提供所述使用秘钥,所述目标充电桩在验证使用秘钥成功后开启充电服务。

显然,本实施例的用户端与本发明之前实施例所提供的应用于第一用户端的共享方法相对应,因此该共享方法所能实现的技术效果,本实施例的用户端同样也能够实现。

此外,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共享充电桩的用户端,该用户端为第二用户端,如图13所示,包括:

第三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服务端发送的允许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进入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资质信息。

显然,本实施例的用户端与本发明之前实施例所提供的应用于第二用户端的共享方法相对应,因此该共享方法所能实现的技术效果,本实施例的用户端同样也能够实现。

可选地,本实施例的第三接收模块还用于:

接收所述服务端发送的允许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离开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的资质信息,并允许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离开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

和/或,

接收所述服务端发送的指示所述目标充电桩出现异常的通知信息,并拒绝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的车辆离开所述目标充电桩所在区域;

和/或,

接收所述服务端发送的所述目标充电桩的共享信息,所述共享信息包括以下至少一种:电桩型号、共享时段、充电桩位置以及收费标准。

此外,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共享充电桩的用户端,该用户端为第三用户端,如图14所示,包括:

第四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服务端发送的为所述第一用户端提供所述目标充电桩的使用秘钥的指示信息;

第四发送模块,用于向所述第一用户端发送所述目标充电桩的使用秘钥的指示信息。

显然,本实施例的用户端与本发明之前实施例所提供的应用于第三用户端的共享方法相对应,因此该共享方法所能实现的技术效果,本实施例的用户端同样也能够实现。

可选地,本实施例的第四发送模块还用于:

在所述第一用户端发起的充电需求前,向服务端发送目标充电桩的共享信息,所述共享信息包括以下至少一种:电桩型号、共享时段、充电桩位置以及收费标准。

此外,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充电桩,如图15所示,包括:

第五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用户端提供的使用秘钥;

验证模块,用于对所述使用秘钥进行验证;

执行模块,用于若所述使用秘钥验证成功,则开启充电服务。

显然,本实施例的充电桩与本发明之前实施例所提供的应用于目标充电桩的共享方法相对应,因此该共享方法所能实现的技术效果,本实施例的充电桩同样也能够实现。

可选地,本实施例的充电桩还包括:

检测模块,用于在开启充电服务的过程中,对充电桩进行监测,获得所述充电桩的监测状态信息;

第五发送模块,用于向服务端发送所述监测状态信息。

接收服务端发送的验证请求信息;

可选地,本实施例的充电桩还包括:

监测模块,用于监测充电桩的运转状态和/或充电桩的车位状态;

第六发送模块,用于根据所述验证请求信息,向所服务端发送验证响应信息,所述验证响应信息携带有所述运转状态和/或所述车位状态。

此外,如图16所示,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设备1500,包括处理器1601、存储器1602、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1602上并可在处理器1601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1603。

具体地,本实施例的处理器1601与存储器1602之间通过总线接口连接。总线接口的总线架构可以包括任意数量的互联的总线和桥,具体由处理器1601代表的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和存储器1602代表的存储器的各种电路链接在一起。总线架构还可以将诸如外围设备、稳压器和功率管理电路等之类的各种其他电路链接在一起,这些都是本领域所公知的,因此,本文不再对其进行进一步描述。总线接口提供接口。

处理器1601负责管理总线架构和通常的处理,存储器1602可以存储处理器在执行操作时所使用的数据。

具体地,处理器1601执行计算机程序1603时实现本发明提供的充电桩的共享方法中的所有步骤(包括服务端侧、用户端侧以及目标充电桩侧的所有步骤)。

此外,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本发明上述提供的共享方法中的所有步骤(包括服务端侧、用户端侧以及目标充电桩侧的所有步骤)。

以上所述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所述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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