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投票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41524发布日期:2018-09-14 22:51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电子投票机,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连接板,以及与所述主体可拆卸连接的箱体;其中,

所述连接板具有上表面与下表面;

所述主体安装于所述连接板的上表面侧,且所述连接板的周缘延伸于所述主体外;

所述箱体一端开口,所述箱体的开口端设有与所述连接板的周缘相适配的连接结构;所述箱体通过所述连接结构与所述连接板的周缘可拆卸连接;

所述箱体可位于所述连接板的下表面侧,以收纳所述主体打印的选票;或位于所述连接板的上表面侧,以收容所述主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投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包括打印装置;所述打印装置包括打印仓与落票仓;所述打印仓用于容置打印机,其靠近所述落票仓的一侧设有出票口;所述落票仓内设有导向块;所述落票仓的顶端设有透明盖板;由所述出票口传送出的选票,经由所述导向块与所述透明盖板之间的间隙后,落入所述落票仓。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投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落票仓的底端设有活动设置的挡板;所述挡板用于打开或遮挡所述落票仓与所述箱体的连通通道。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投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还包括用于显示和输入的操作装置;所述操作装置包括显示装置与输入装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投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装置为触摸显示装置。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投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还包括用于识别用户身份的身份识别装置;所述身份识别装置包括射频识别装置、指纹识别装置与密码识别装置中至少一种。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投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还包括用于提醒用户操作和/或进行语音告警的语音装置。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投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还包括用于传输数据的数据传输装置;所述数据传输装置包括无线连接装置与有线连接装置。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投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至少一侧壁设有透视窗。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投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的一侧壁设有提手;所述提手与该侧壁转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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