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饮料售卖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15971发布日期:2018-11-13 22:06阅读:16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自动饮料售卖机,属于自动售卖机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公知的饮料自动售货机是可以出售瓶装和灌装的饮料的。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追求饮料的新鲜性,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现调饮料自动售卖机出现在大众的视线,普通的自动售卖机在碳酸饮料的制作上经常出现气体不足或饮料制冷效果不好的情况,现急需解决这一系列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自动饮料售卖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自动饮料售卖机,包括机台,其特征是:所述机台上设置有显示屏,所述显示屏的下方设置有容腔一、容腔二、容腔三,所述容腔一位于容腔二的右侧,所述容腔三位于容腔一的右侧,所述容腔二的内侧设置有脱杯器,所述容腔三的内侧设置有脱盖器,所述容腔一的上端设置有出口嘴,所述容腔一的下端设置有废水槽,所述机台的内侧设置有气瓶,所述气瓶的左侧设置有糖浆盒,所述糖浆盒包括果汁糖浆盒、可乐糖浆盒和雪碧糖浆盒,所述果汁糖浆盒、可乐糖浆盒和雪碧糖浆盒从左往右依次分布,所述气瓶的上方设置有制冷系统,所述制冷系统的下端设置有出水口,所述出水口的内侧设置有自动开关装置,所述制冷系统的上方设置有碳化缸,所述碳化缸的上方设置有储水槽,所述糖浆盒、气瓶、储水槽、制冷系统均与碳化缸之间设置有连接管,所述糖浆盒的上方和碳化缸的右侧均设置有水泵。

作为优选:所述出水口和出口嘴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机台的下方设置有万向自锁轮。

作为优选:所述显示屏的下方设置有若干个控制按钮。

作为优选:所述废水槽的上端设置有定位环。

作为优选:所述机台的右端设置有吸管分配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通过水泵将糖浆和水一同输送进碳化缸,此时气瓶内的二氧化碳进入碳化缸,三种东西混合成碳酸饮料,混合成的碳酸饮料进入制冷系统制冷,随从自动开关装置打开,碳酸饮料从出水口流入杯子,实现饮料的自动售卖,通过设置有定位环,防止杯子在盛装饮料时出现滑动,导致饮料倒空的现象,通过设置有废水槽,用来盛装洒出和因过满而溢出的饮料,通过设置有多种糖浆盒,使得该自动售卖机可售卖不同的饮料。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饮料售卖机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饮料售卖机的结构示意图二。

附图标记:1、机台;2、容腔二;3、脱杯器;4、控制按钮;5、显示屏;6、出口嘴;7、脱盖器;8、吸管分配器;9、容腔三;10、容腔一;11、定位环;12、废水槽;13、万向自锁轮;14、雪碧糖浆盒;15、可乐糖浆盒;16、果汁糖浆盒;17、连接管;18、储水槽;19、碳化缸;20、水泵;21、制冷系统;22、自动开关装置;23、出水口;24、气瓶;25、电磁阀。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和图2对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饮料售卖机做进一步说明。

一种自动饮料售卖机,包括机台1,其特征是:所述机台1上设置有显示屏5,所述显示屏5的下方设置有容腔一10、容腔二2、容腔三9,所述容腔一10位于容腔二2的右侧,所述容腔三9位于容腔一10的右侧,所述容腔二2的内侧设置有脱杯器3,所述容腔三9的内侧设置有脱盖器7,所述容腔一10的上端设置有出口嘴6,所述容腔一10的下端设置有废水槽12,所述机台1的内侧设置有气瓶24,所述气瓶24的左侧设置有糖浆盒,所述糖浆盒包括果汁糖浆盒16、可乐糖浆盒15和雪碧糖浆盒14,所述果汁糖浆盒16、可乐糖浆盒15和雪碧糖浆盒14从左往右依次分布,所述气瓶24的上方设置有制冷系统21,所述制冷系统21的下端设置有出水口23,所述出水口23的内侧设置有自动开关装置22,所述制冷系统21的上方设置有碳化缸19,所述碳化缸19的上方设置有储水槽18,所述糖浆盒、气瓶24、储水槽18、制冷系统21均与碳化缸19之间设置有连接管17,所述糖浆盒的上方和碳化缸19的右侧均设置有水泵20,所述出水口23和出口嘴6连接,所述机台1的下方设置有万向自锁轮13,所述显示屏5的下方设置有若干个控制按钮4,所述废水槽12的上端设置有定位环11,所述机台1的右端设置有吸管分配器8,所述气瓶24的上方设置有电磁阀25。

通过水泵20将糖浆和水一同输送进碳化缸19,此时气瓶24内的二氧化碳进入碳化缸19,三种东西混合成碳酸饮料,混合成的碳酸饮料进入制冷系统21制冷,随从自动开关装置22打开,碳酸饮料从出水口23流入杯子,实现饮料的自动售卖,通过设置有定位环11,防止杯子在盛装饮料时出现滑动,导致饮料倒空的现象,通过设置有废水槽12,用来盛装洒出和因过满而溢出的饮料,通过设置有多种糖浆盒,使得该自动售卖机可售卖不同的饮料。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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