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全屏指纹密码电子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60737发布日期:2018-12-05 19:25阅读:586来源:国知局
一种全屏指纹密码电子锁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指纹密码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全屏指纹密码电子锁。



背景技术:

指纹锁是一种以人体手指部位的指纹为识别载体和手段的智能锁具,它是计算机信息技术、电子技术、机械技术和现代五金工艺的完美结晶,指纹锁一般由电子识别与控制、机械联动系统两部分组成,活体指纹的唯一性和不可复制性决定了指纹锁是目前所有锁具中最为安全的锁种,指纹锁除指纹识别外,根据国家公安部规定,应当加配应急机械钥匙。

然而,现有的全屏指纹密码电子锁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方面,由于传统指纹锁的指纹扫描屏往往是固定在某一指定位置高度,不适用于儿童开锁,实用性不强,另一方面,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指纹扫描屏上会附着大量的污渍,这些污渍不及时进行清洁,将会影响指纹扫描屏的辨识度,给开锁工作带来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全屏指纹密码电子锁。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全屏指纹密码电子锁,包括电子锁本体和指纹扫描屏,所述电子锁本体的前表壁上开设有滑槽,所述滑槽上滑动连接有指纹扫描屏,所述指纹扫描屏的背部两侧对称设置有接触滑片,且两个所述接触滑片分别与竖直设置在滑槽两侧的金属滑轨滑动连接,所述电子锁本体的内顶部设置有双向电机,且双向电机的底部通过输出轴与竖直设置的丝杆传动连接,所述丝杆与固定在指纹扫描屏背部中心的螺旋套套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电子锁本体顶部内表壁上固定连接有指纹识别模块。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指纹扫描屏的输出端与接触滑片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电子锁本体的前表壁中间位置处可拆卸连接有载板,且载板上靠近滑槽的一侧粘结固定有清洁棉芯。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金属滑轨的输出端与指纹识别模块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中,首先,在原有的基础上设置有丝杆,通过双向电机驱动丝杆转动,通过丝杆转动,带动螺旋套在竖直方向上移动,从而达到控制指纹扫描屏在滑槽内沿竖直方向上往返升降的目的,通过这种结构,可以满足儿童或不同身高人群进行指纹开锁,实用而方便,其次,在指纹扫描屏滑动的过程中,其外表壁能够与清洁棉芯发生滑动摩擦,通过清洁棉芯的摩擦作用,可将附着在指纹扫描屏上的污渍去除,从而便于清晰的识别指纹样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全屏指纹密码电子锁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全屏指纹密码电子锁指纹扫描屏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全屏指纹密码电子锁清洁棉芯的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电子锁本体、2-指纹扫描屏、3-指纹识别模块、4-双向电机、5-载板、51-清洁棉芯、6-丝杆、7-滑槽、8-金属滑轨、9-接触滑片、10-螺旋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全屏指纹密码电子锁,包括电子锁本体1和指纹扫描屏2,电子锁本体1的前表壁上开设有滑槽7,滑槽7上滑动连接有指纹扫描屏2,指纹扫描屏2的背部两侧对称设置有接触滑片9,且两个接触滑片9分别与竖直设置在滑槽7两侧的金属滑轨8滑动连接,电子锁本体1的内顶部设置有双向电机4,且双向电机4的底部通过输出轴与竖直设置的丝杆6传动连接,丝杆6与固定在指纹扫描屏2背部中心的螺旋套10套接。

电子锁本体1顶部内表壁上固定连接有指纹识别模块3,指纹扫描屏2的输出端与接触滑片9的输入端电性连接,电子锁本体1的前表壁中间位置处可拆卸连接有载板5,且载板5上靠近滑槽7的一侧粘结固定有清洁棉芯51,金属滑轨8的输出端与指纹识别模块3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指纹扫描屏2用于对指纹进行扫描捕捉,指纹识别模块3用于对指纹信息进行识别,在指纹扫描屏2滑动过程中,接触滑片9始终与金属滑轨8接触良好,从而保证了指纹扫描屏2与指纹识别模块3之间的电连接良好,清洁棉芯51用于清除指纹扫描屏2上附着的污渍,从而别于清楚地识别指纹样式。

工作原理:使用时,通过双向电机4驱动丝杆6转动,通过丝杆6转动,带动螺旋套10在竖直方向上移动,从而达到控制指纹扫描屏2在滑槽7内沿竖直方向上往返升降的目的,通过这种结构,可以满足儿童或不同身高人群进行指纹开锁,实用而方便,同时,在指纹扫描屏2滑动的过程中,其外表壁能够与清洁棉芯51发生滑动摩擦,通过清洁棉芯51的摩擦作用,可将附着在指纹扫描屏2上的污渍去除,从而便于清晰的识别指纹样式。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