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公共交通系统的收款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设有投币口,所述投币口用于与储币箱的内腔连通;
扫码器件,所述扫码器件设置于所述壳体内,所述扫码器件用于扫描扫码区的付款码;及
刷卡器件,所述刷卡器件设置于所述壳体内,且所述刷卡器件用于感应刷卡区的付款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公共交通系统的收款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包括底板、及罩设于所述底板上的外壳,所述外壳开设有所述投币口,所述底板开设有与所述投币口连通的出币口。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公共交通系统的收款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紧固件,所述外壳的内壁设有连接凸起,所述底板设有通孔,所述连接凸起穿设于所述通孔,所述第一紧固件用于连接所述连接凸起与所述底板。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用于公共交通系统的收款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壳体内的导向体,所述导向体设有收银通道,所述收银通道的一端与所述投币口连通,另一端与所述出币口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公共交通系统的收款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币口的面积大于所述投币口的面积,且所述收银通道的横截面积沿靠近所述投币口的一端至靠近所述出币口的一端呈递增趋势。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公共交通系统的收款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紧固件,所述导向体包括安装部,所述安装部上设有第一安装孔,所述底板上设有与所述第一安装孔对应的第二安装孔,所述第二紧固件穿设于所述第一安装孔及所述第二安装孔。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公共交通系统的收款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壳体内的控制元件、及设置于所述壳体上的显示器件,所述显示器件、所述刷卡器件及所述扫码器件均与所述控制元件电性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公共交通系统的收款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控制元件电性连接的操作面板,所述操作面板设置于所述壳体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公共交通系统的收款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设有安装槽,所述操作面板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安装槽内。
10.一种公交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上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用于公共交通系统的收款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