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及其租借控制方法、电子设备、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18002620发布日期:2019-06-25 23:01阅读:391来源:国知局
充电宝及其租借控制方法、电子设备、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智能家用电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充电宝及其租借控制方法、电子设备、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随着手机类型的演进,目前市面上普遍使用的手机均为触摸式大屏幕手机,并且与这种类型的手机相匹配的app软件也逐步增多,方便了人们日常生活的使用,但手机耗电量也随之加剧;目前手机的电池容量受到手机内部空间的限制,基于此手机的充电宝应运而生。在互联网、手机支付发展迅猛的今天,为方便使用者对手机进行充电,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共享充电宝;

共享充电宝一般会装配在共享租赁设备中,应用场景一般包括大型餐饮店、商场、火车站、汽车站、景点等人流量大的场所。这种人流量大的场所常常会出现私人物品被盗的情形,充电宝租借之后一旦被盗用户将无法完成归还操作,导致影响用户租借信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充电宝及其租借控制方法、电子设备、存储介质,以减少充电宝租借之后被盗而无法完成被盗充电宝归还操作的现象,提高用户租借体验效果。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充电宝处于租借状态时包括:

实时监测是否接收到充电指令,在监测接收到充电指令后,获取所述充电指令携带的身份标识;

判断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是否匹配;

当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匹配,则放开充电宝的充电权限,并在充电结束后关闭充电宝的充电权限。

优选地,所述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所述判断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是否匹配之后还包括:

当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不匹配,则开启计时器计时功能;

判断所述计时器计时时间值达到预设时间值之前是否监测接收到携带所述第一身份标识的充电指令;

当所述计时器计时时间值达到预设时间值之前接收到携带所述第一身份标识的充电指令,则执行放开充电宝的充电权限,并在充电结束后关闭充电宝的充电权限的操作。

优选地,所述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中,所述判断所述计时器计时时间值达到预设时间值之前是否监测接收到携带所述第一身份标识的充电指令之后还包括:

当所述计时器计时时间值达到预设时间值之前未接收到携带所述第一身份标识的充电指令,则控制充电宝充电权限处于关闭状态;

将所述身份标识上报租借服务器,以使所述租借服务器关闭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的租借权限。

优选地,所述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中,所述控制充电宝充电权限处于关闭状态之后还包括:

生成并播放充电宝无权使用、及时归还提示信息。

优选地,所述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中,所述生成并播放充电宝无权使用、及时归还提示信息之后还包括:

实时监听是否完成充电器归还操作;

当监听到充电器归还操作,则向所述租借服务器上传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的租借权限开放请求,以使所述租借服务器开放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的租借权限。

此外,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充电宝,所述充电宝包括:

指令监测模块,用于在充电宝处于租借状态时,实时监测是否接收到充电指令,在监测接收到充电指令后,获取所述充电指令携带的身份标识;

身份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是否匹配;

权限控制模块,用于当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匹配,则放开充电宝的充电权限,并在充电结束后关闭充电宝的充电权限。

优选地,所述充电宝还包括:

计时控制模块,用于当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不匹配,则开启计时器计时功能;

所述身份判断模块,还用于判断所述计时器计时时间值达到预设时间值之前是否监测接收到携带所述第一身份标识的充电指令;

所述权限控制模块,还用于当所述计时器计时时间值达到预设时间值之前接收到携带所述第一身份标识的充电指令,则执行放开充电宝的充电权限,并在充电结束后关闭充电宝的充电权限的操作。

优选地,所述充电宝还包括:信息上报模块;

所述权限控制模块,还用于当所述计时器计时时间值达到预设时间值之前未接收到携带所述第一身份标识的充电指令,则控制充电宝充电权限处于关闭状态;

信息上报模块,用于将所述身份标识上报租借服务器,以使所述租借服务器关闭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的租借权限。

优选地,所述充电宝还包括:

信息提示模块,用于在所述权限控制模块控制充电宝充电权限处于关闭状态之后,生成并播放充电宝无权使用、及时归还提示信息。

优选地,所述充电宝还包括:

归还监听模块,用于在信息提示模块生成并播放充电宝无权使用、及时归还提示信息之后,实时监听是否完成充电器归还操作;

所述信息上报模块,还用于当监听到充电器归还操作,则向所述租借服务器上传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的租借权限开放请求,以使所述租借服务器开放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的租借权限。

此外,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所述的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的步骤。

此外,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一种一种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如上所述的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所提供的充电宝及其租借控制方法,在充电宝处于租借状态时,通过实时监测是否接收到充电指令,在监测接收到充电指令后,获取所述充电指令携带的身份标识;判断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是否匹配;当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匹配,则放开充电宝的充电权限,并在充电结束后关闭充电宝的充电权限的方式,由于只有当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匹配才放开充电宝的充电权限,在充电结束后关闭充电宝的充电权限,因此非租借人无法通过他人租借的充电宝对电子设备进行充电,进而能够减少非法盗取他人租借的充电宝的现象,减少充电宝租借之后被盗而使得租借用户后续无法完成归还操作的现象,提高了用户租借充电宝体验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第一实施例的一流程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第二实施例的一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第三实施例的一流程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的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第四实施例的一流程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的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第五实施例的一流程示意图;

图6为本发明的充电宝第一实施例的一程序模块示意图;

图7为本发明的充电宝第二实施例的一程序模块示意图;

图8为本发明的充电宝第三实施例的一程序模块示意图;

图9为本发明的充电宝第四实施例的一程序模块示意图;

图10为本发明的充电宝第五实施例的一程序模块示意图;

图11为本发明的一种电子设备一实施例的硬件实体示意图。

本发明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并且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本发明提供一种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第一实施例。参照图1,图1为本发明的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第一实施例的一流程示意图。在第一实施例中,所述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充电宝处于租借状态时包括:

步骤s10:实时监测是否接收到充电指令,在监测接收到充电指令后,获取所述充电指令携带的身份标识。

本实施例中所述充电指令携带有用户的身份标识,用于确定充电用户是否为充电宝的租借用户。所述身份标识包括以下信息中的至少一种:手指纹、脸部图像、身份号码。其中,所述身份号码可以是身份证号码,也可以是手机号码、座机号码、qq号、微信号等即时通讯账号。另外,所述身份标识还可以是用户的姓名、昵称等标识信息。较佳地所述身份标识为手指纹。本实施例中用户可以通过向设置在充电宝上的指纹识别器输入相应手指纹的方式实现向所述充电宝输入携带用户的身份标识的充电指令。

步骤s20:判断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是否匹配。

本实施例中租借人通过充电宝租借系统租借充电宝时需要提供身份标识,充电宝租借系统需将相应的待租借的充电宝与所述身份标识建立映射关系,同时将所述身份标识发送给待租借的充电宝中,本实施例中将发送给充电宝的身份标识定义为充电宝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

步骤s30:当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匹配,则放开充电宝的充电权限,并在充电结束后关闭充电宝的充电权限。

本实施例中当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匹配,则表明当前待充电的用户为充电宝当前租借人。

本实施例在充电结束后关闭充电宝的充电权限,能够防止他人在当前租借人充电完成后非法使用充电宝。

本第一实施例所提供的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由于只有当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匹配才放开充电宝的充电权限,在充电结束后关闭充电宝的充电权限,因此非租借人无法通过他人租借的充电宝对电子设备进行充电,进而能够减少为非法盗取他人租借的充电宝的现象,减少充电宝租借之后被盗而使得租借用户后续无法完成归还操作的现象,提高了用户租借充电宝体验效果。

本发明提出所述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第二实施例。参照图2,图2为本发明的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第二实施例的一流程示意图。本第二实施例在第一实施例的基础进行了改进,改进之处在于,所述步骤s20判断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是否匹配之后还包括:

步骤s40:当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不匹配,开启计时器计时功能。

步骤s50:判断所述计时器计时时间值达到预设时间值之前是否监测接收到携带所述第一身份标识的充电指令。

步骤s60:当所述计时器计时时间值达到预设时间值之前接收到携带所述第一身份标识的充电指令,则执行放开充电宝的充电权限,并在充电结束后关闭充电宝的充电权限的操作。

本实施例中所述预设时间值的取值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如可将所述预设时间值的取值范围设置为:6小时至12小时,如设置为6小时、7小时、8小时、9小时、10小时、11小时、12小时,优选设置为9小时。

本发明提出所述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第三实施例。参照图3,图3为本发明的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第三实施例的一流程示意图。本第三实施例在第二实施例的基础进行了改进,改进之处在于,所述步骤s50判断所述计时器计时时间值达到预设时间值之前是否监测接收到携带所述第一身份标识的充电指令之后还包括:

步骤s70:当所述计时器计时时间值达到预设时间值之前未接收到携带所述第一身份标识的充电指令,则控制充电宝充电权限处于关闭状态。

步骤s80:将所述身份标识上报租借服务器,以使所述租借服务器关闭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的租借权限。

本实施例中当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不匹配,若在后续的预设时间内监测接收到携带所述第一身份标识的充电指令,则定义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为当前租借人熟识的人,即亲朋好友。若在后续的预设时间内未能监测接收到携带所述第一身份标识的充电指令,则定义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为当前租借人陌生的人。此时控制充电宝充电权限处于关闭状态,将所述身份标识上报租借服务器,以使所述租借服务器关闭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的租借权限。从而使得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则没有权限租借充电器,能够有效地杜绝他人非法使用租借人租借的充电宝,进而有效减少充电宝租借后被他人盗取的现象发生,用户租借体验效果好。

本发明提出所述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第四实施例。参照图4,图4为本发明的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第四实施例的一流程示意图。本第四实施例在第三实施例的基础进行了改进,改进之处在于,所述步骤s70控制充电宝充电权限处于关闭状态之后还包括:

步骤s90:生成并播放充电宝无权使用、及时归还提示信息。

本实施例通过播放充电宝无权使用、及时归还提示信息,能够达到告诫非租借人及时归还非法盗取的他人租借的充电宝,确保租借出去的充电宝能够顺利归还;进而能够有效减少充电宝租借之后被他人非法盗取而使得租借用户后续无法完成归还操作的现象,进一步提高了用户租借充电宝体验效果。

本发明提出所述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第五实施例。参照图5,图5为本发明的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第五实施例的一流程示意图。本第五实施例在第四实施例的基础进行了改进,改进之处在于,所述步骤s90生成并播放充电宝无权使用、及时归还提示信息之后还包括:

步骤s100:实时监听是否完成充电器归还操作。

步骤s110:当监听到充电器归还操作,则向所述租借服务器上传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的租借权限开放请求,以使所述租借服务器开放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的租借权限。

本实施例中开放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的租借权限后,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可以租借充电宝,给于非法盗取他人租借的充电宝的人员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进一步地,本发明提出一种充电宝第一实施例。参见图6,图6为本发明的充电宝第一实施例的一程序模块示意图。本实施例中所述充电宝100包括:指令监测模块110、身份判断模块120、权限控制模块130。其中,所述指令监测模块110,用于在充电宝处于租借状态时,实时监测是否接收到充电指令,在监测接收到充电指令后,获取所述充电指令携带的身份标识。所述身份判断模块120,用于判断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是否匹配。所述权限控制模块130,用于当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匹配,则放开充电宝的充电权限,并在充电结束后关闭充电宝的充电权限。

本实施例中所述充电指令携带有用户的身份标识,用于确定充电用户是否为充电宝的租借用户。所述身份标识包括以下信息中的至少一种:手指纹、脸部图像、身份号码。其中,所述身份号码可以是身份证号码,也可以是手机号码、座机号码、qq号、微信号等即时通讯账号。另外,所述身份标识还可以是用户的姓名、昵称等标识信息。较佳地所述身份标识为手指纹。本实施例中用户可以通过向设置在充电宝100上的指纹识别器输入相应手指纹的方式实现向所述充电宝100输入携带用户的身份标识的充电指令。

本实施例中租借人通过充电宝租借系统租借充电宝100时需要提供身份标识,充电宝租借系统需将相应的待租借的充电宝100与所述身份标识建立映射关系,同时将所述身份标识发送给待租借的充电宝100中,本实施例中将发送给充电宝100的身份标识定义为充电宝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

本实施例中当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匹配,则表明当前待充电的用户为充电宝100当前租借人。

本实施例在充电结束后关闭充电宝100的充电权限,能够防止他人在当前租借人充电完成后非法使用充电宝100。

本第一实施例所提供的充电宝100,由于只有当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匹配才放开充电宝100的充电权限,在充电结束后关闭充电宝100的充电权限,因此非租借人无法通过他人租借的充电宝100对电子设备进行充电,进而能够减少非法盗取他人租借的充电宝100的现象,减少充电宝100租借之后被盗而使得租借用户后续无法完成归还操作的现象,提高了用户租借充电宝100体验效果。

进一步地,本发明提出一种充电宝第二实施例。参见图7,图7为本发明的充电宝第二实施例的一程序模块示意图。本第二实施例在第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改进之处在于,所述充电宝100还包括:计时控制模块140。其中,所述计时控制模块140,用于当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不匹配,则开启计时器计时功能。所述身份判断模块120,还用于判断所述计时器计时时间值达到预设时间值之前是否监测接收到携带所述第一身份标识的充电指令。所述权限控制模块130,还用于当所述计时器计时时间值达到预设时间值之前接收到携带所述第一身份标识的充电指令,则执行放开充电宝的充电权限,并在充电结束后关闭充电宝的充电权限的操作。

本实施例中所述预设时间值的取值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如可将所述预设时间值的取值范围设置为:6小时至12小时,如设置为6小时、7小时、8小时、9小时、10小时、11小时、12小时,优选设置为9小时。

进一步地,本发明提出一种充电宝第三实施例。参见图8,图8为本发明的充电宝第三实施例的一程序模块示意图。本第三实施例在第二实施例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改进之处在于,所述充电宝100还包括:信息上报模块150。其中,所述权限控制模块130,还用于当所述计时器计时时间值达到预设时间值之前未接收到携带所述第一身份标识的充电指令,则控制充电宝100充电权限处于关闭状态。所述信息上报模块150,用于将所述身份标识上报租借服务器,以使所述租借服务器关闭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的租借权限。

本实施例中当所述身份标识与当前租借人的第一身份标识不匹配,若在后续的预设时间内监测接收到携带所述第一身份标识的充电指令,充电宝100则定义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为当前租借人熟识的人,即亲朋好友。若在后续的预设时间内未能监测接收到携带所述第一身份标识的充电指令,充电宝100则定义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为当前租借人陌生的人。此时控制充电宝100充电权限处于关闭状态,将所述身份标识上报租借服务器,以使所述租借服务器关闭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的租借权限。从而使得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则没有权限租借充电器100,能够有效地杜绝他人非法使用租借人租借的充电宝,进而有效减少充电宝租借后被他人盗取的现象发生,用户租借体验效果好。

进一步地,本发明提出一种充电宝第四实施例。参见图9,图9为本发明的充电宝第四实施例的一程序模块示意图。本第四实施例在第三实施例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改进之处在于,所述充电宝100还包括:信息提示模块160。其中,所述信息提示模块160,用于在所述权限控制模块控制充电宝充电权限处于关闭状态之后,生成并播放充电宝无权使用、及时归还提示信息。

本实施例通过播放充电宝无权使用、及时归还提示信息,能够达到告诫非租借人及时归还非法盗取的他人租借的充电宝,确保租借出去的充电宝100能够顺利归还;进而能够有效减少充电宝100租借之后被他人非法盗取而使得租借用户后续无法完成归还操作的现象,进一步提高了用户租借充电宝100体验效果。

进一步地,本发明提出一种充电宝第五实施例。参见图10,图10为本发明的充电宝第五实施例的一程序模块示意图。本第五实施例在第四实施例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改进之处在于,所述充电宝100还包括:归还监听模块170。其中,所述归还监听模块170,用于在信息提示模块生成并播放充电宝无权使用、及时归还提示信息之后,实时监听是否完成充电器归还操作。所述信息上报模块150,还用于当监听到充电器归还操作,则向所述租借服务器上传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的租借权限开放请求,以使所述租借服务器开放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的租借权限。

本实施例中开放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的租借权限后,所述身份标识对应用户可以租借充电宝100,给于非法盗取他人租借的充电宝的人员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本发明还提出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所述的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还提出一种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所述的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的步骤。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所述存储介质和所述电子设备的实施例的描述,与上述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实施例的描述是类似的,具有同所述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实施例相似的有益效果。对于本发明的所述存储介质和所述电子设备实施例中未披露的技术细节,请参照本发明上述充电宝的租借控制方法实施例的描述而理解。

需要说明的是,参见图11,图11为本发明的一种电子设备一实施例的硬件实体示意图。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电子设备1100的硬件实体包括:处理器1101、通信接口1102和存储器1103。其中,处理器1101通常控制电子设备1100的总体操作。所述通信接口1102可以使电子设备1100通过网络与其他终端或服务器通信。所述存储器1103配置为存储由处理器1101可执行的指令和应用,还可以缓存待处理器1101以及电子设备1100中各模块待处理或已经处理的数据,可以通过闪存(flash)或随机访问存储器(randomaccessmemory,ram)实现。

以上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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