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智能识别和网络支付的无人超市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002706发布日期:2019-06-25 23:01阅读:311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智能识别和网络支付的无人超市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无人售货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基于智能识别和网络支付的无人超市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去超市购物的次数也日益增多,特别在周末、节假日或者大型促销日,超市的人流量特别大。而目前的超市大多采用人工导购和人工收银的方式,在付款结账时需要排很长时间的队,极其不便。这种方式已无法满足现代生活节奏以及服务快捷化的要求,同时也会造成人力、物力成本的浪费。因此,提供一种可24小时开放的超市智能自助购物系统,解决人力资源受限,降低运营成本是非常必要的。

现在市场上无人售货区域主要是通过自动售货机完成,但是自动售货机都是单机销售,没有形成网络,不方便监控管理,降低了人们对自动售货系统的使用体验,且不方便对自动售货机内的货品进行管理。为此,需要设计一种新的技术方案给予解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智能识别和网络支付的无人超市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基于智能识别和网络支付的无人超市系统,所述无人超市系统包括处理器、储存模块、控制面板、标签识别模块、红外线感应器、数据计算模块、支付模块、显示模块、禁默模块和通道开关,所述处理器为系统核心,所述控制面板外接触摸式显示屏,所述控制面板的信号输出端连接标签识别模块,所述签识别模块的信号输出端分别连接有红外线感应器和处理器,所述储存模块的信息输出端与处理器相连接,所述处理器的信号输出端连接数据计算模块,所述数据计算模块的信号输出端连接支付模块,所述支付模块的信号输出端再与处理器的信号输入端相连接,所述处理器的信号输出端连接有禁默模块和通道开关。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无人超市系统还包括有摄像模块、人脸识别模块、影音转换模块,所述摄像模块外接摄像头,所述摄像模块的信号输出端连接人脸识别模块,所述人脸识别模块的信号输出端连接影音转换模块,所述影音转换模块的信号输出端分别连接储存模块和处理器。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储存模块包括有影音储存区和商品信息储存区,所述影音转换模块的信号输出端连接影音储存区,所述影音储存区和商品信息储存区的信号输出端均连接处理器。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处理器的信号输出端连接有显示模块,所述控制面板与显示模块的指令显示端均为触摸式显示屏。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无人超市内商品均贴附有rfid标签,rfid标签包含内置芯片和天线,所述天线为防屏蔽天线。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无人超市的结算处设置有结算通道,所述红外线感应器设置在结算通道的两侧,所述结算通道内设置有屏蔽膜。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通道开关通过继电器控制结算处的通道出口。

本发明所述无人超市系统的支付步骤如下:

步骤一:客户点击触摸式显示屏,通过控制面板继而启动支付程序;

步骤二:红外线感应器对客户以及客户携带物品进行扫描,从而识别本店商品贴附的rfid标签;

步骤三:处理器从系统内置的储存模块内调取商品的数据信息,并且根据步骤二扫描出的标签信息,计算商品价格;

步骤四:根据步骤三计算出的商品价格列出商品清单,并且将商品清单数据于显示屏中显示,生成支付订单;

步骤五:支付模块判断客户是否支付完成并且反馈处理器,如超时未支付,则订单取消,提示客户商品退回;

步骤六:如支付完成,处理器启动禁默模块,对完成支付的商品rfid标签作禁默处理;

步骤七,处理器输出信号于通道开关,通过继电器打开结算处的通道出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一.本申请通过以rfid标签作为支付认证工具,通过红外线感应扫描识别,再通过处理器计算商品价格,生成支付清单。实现超市无人售货,可实现24小时开放,方便人们随时购物和支付,提高服务效率,同时减低运营成本。

二.本申请设置有标准的运行流程,对于客户来说购买支付方便简单,不会对客户造成困扰,也是设置有准确的识别措施,防止客户偷拿商品的情况发生。

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能限制本申请。

附图说明

此处的附图被并入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以示出符合本申请的实施例,并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申请的原理。同时,这些附图和文字描述并不是为了通过任何方式限制本申请构思的范围,而是通过参考特定实施例为本领域技术人员说明本申请的概念。

图1为本发明的电信号连接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作业流程图。

图中:1-摄像模块、2-人脸识别模块、3-处理器、4-影音转换模块、5-储存模块、6-影音储存区、7-商品信息储存区、8-控制面板、9-标签识别模块、10-红外线感应器、11-数据计算模块、12-支付模块、13-显示模块、14-禁默模块、15-通道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同种要素。

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请参阅图1,一种基于智能识别和网络支付的无人超市系统,所述无人超市内商品均贴附有rfid标签,rfid标签包含内置芯片和天线,所述天线为防屏蔽天线,rfid标签用于对本店内的商品进行标识;所述商品上架时贴上新的rfid标签,在服务器数据中添加并启用新的rfid标签,添加rfid标签对应的商品信息,每个rfid标签是唯一的,既不会与外界rfid标签混淆,又能保证本店的所有商品均被系统所识别。

所述无人超市的结算处设置有结算通道,所述结算通道的两侧设置有红外线感应器10,所述结算通道内设置有屏蔽膜,用于对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测。

所述无人超市系统包括摄像模块1、人脸识别模块2、处理器3、影音转换模块4、储存模块5、控制面板8、标签识别模块9、红外线感应器10、数据计算模块11、支付模块12、显示模块13、禁默模块14和通道开关15,所述处理器3为系统核心,所述摄像模块1外接摄像头,所述摄像模块1的信号输出端连接人脸识别模块2,所述人脸识别模块2的信号输出端连接影音转换模块4,所述影音转换模块4的信号输出端分别连接储存模块5和处理器3。

所述储存模块5包括有影音储存区6和商品信息储存区7,所述影音转换模块4的信号输出端连接影音储存区6,所述影音储存区6和商品信息储存区7的信号输出端均连接处理器3。

在付款时,摄像头对人员的进行录像并且将影像数据传输于人脸识别模块2,人脸识别模块2外接互联网数据,从而用于识别用户身份,并且将影像信息通过影音转换模块转化为储存数据,暂存于影音储存区6,从而可以方便管理者调取监控信息,查询相关情况。

所述控制面板8外接触摸式显示屏作为指令输入装置,所述控制面板8的信号输出端连接标签识别模块9,所述签识别模块9的信号输出端分别连接有红外线感应器10和处理器3,所述处理器3的信号输出端连接数据计算模块11,所述数据计算模块11的信号输出端连接支付模块12,所述支付模块12的信号输出端再与处理器3的信号输入端相连接,所述处理器3的信号输出端连接有禁默模块14和通道开关15,所述处理器3的信号输出端连接有显示模块13,所述显示模块13的指令显示终端同步为触摸式显示屏。

付款时,通过控制面板8启动付款程序,标签识别模块9控制红外线感应器10对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扫描,通过本店的rfid标签识别出本店商品,并且将商品信息传递于处理器3,处理器3同步从商品信息储存区7调取商品的价格状况,通过数据计算模块11对价格进行计算从而生成商品清单,并且将数据信息发送于支付模块12,所述支付模块12用于客户通过网络付款,支付完成后,支付模块12再将订单已完成的信息反馈于处理器3,处理器3先开启禁默模块14,禁默模块14对已完成支付的商品上的rfid标签的内置芯片进行禁默处理,再开启通道开关15,所述通道开关15通过继电器控制结算处的通道出口。

本申请通过以rfid标签作为支付认证工具,通过红外线感应扫描识别,再通过处理器计算商品价格,生成支付清单。实现超市无人售货,可实现24小时开放,方便人们随时购物和支付,提高服务效率,同时减低运营成本。

实施例二:

请参阅图2,本实施例作为实施例一进一步的说明,在其基础上,本申请无人超市系统的支付步骤阐述如下:

步骤一:客户点击触摸式显示屏,通过控制面板8继而启动支付程序;

步骤二:红外线感应器10对客户以及客户携带物品进行扫描,从而识别本店商品贴附的rfid标签;

步骤三:处理器3从系统内置的储存模块5内调取商品的数据信息,并且根据步骤二扫描出的标签信息,计算商品价格;

步骤四:根据步骤三计算出的商品价格列出商品清单,并且将商品清单数据于显示屏中显示,生成支付订单;

步骤五:支付模块13判断客户是否支付完成并且反馈处理器3,如超时未支付,则订单取消,提示客户商品退回;

步骤六:如支付完成,处理器3启动禁默模块14,对完成支付的商品rfid标签作禁默处理;

步骤七,处理器3输出信号于通道开关15,通过继电器打开结算处的通道出口。

本申请设置有标准的运行流程,对于客户来说购买支付方便简单,不会对客户造成困扰,也是设置有准确的识别措施,防止客户偷拿商品的情况发生。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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