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募捐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654122发布日期:2020-07-29 03:08阅读:1029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募捐箱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募捐箱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新型募捐箱。



背景技术:

慈善捐赠是出于人道主义动机,捐赠或资助慈善事业的社会活动。现有的慈善募捐包括捐款、捐物或捐赠食物,在进行捐款过程中,通常为捐赠方直接将钱捐赠给受助方或慈善机构,在这个过程中,捐赠方式简单,捐赠方无法获得较强的满足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新型募捐箱。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新型募捐箱,包括硬币兑换机和捐赠模块,所述捐赠模块包括投币箱体和旋转投币斗,所述旋转投币斗安装在所述投币箱体顶部,所述投币箱体内部设置有盛币腔,所述旋转投币斗底部设置有落币管,所述旋转投币斗通过所述落币管与所述盛币腔相连通,所述投币箱体底部安装有用于对装置进行固定的固定环,所述投币箱体表面贯穿设置有用于取币的取币口,所述取币口外侧通过合页安装有箱门,所述箱门上安装有用于对所述箱门和所述投币箱体进行锁紧固定的防盗锁件,所述投币箱体或所述旋转投币斗顶部安装有投币架,所述投币架内部设置有用于投币的投币槽,所述硬币兑换机上安装有监控器。

进一步的,所述取币口表面设置有第一锁紧槽和第二锁紧槽,所述防盗锁件包括固定箱体,所述固定箱体内安装有第一锁紧件和第二锁紧件,所述固定箱体内安装有用于插入钥匙并对所述第一锁紧件和所述第二锁紧件进行驱动的弹性伸缩旋转杆,所述第一锁紧件与所述第一锁紧槽相配合,所述第二锁紧件与所述第二锁紧槽相配合。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锁紧件包括滑动架和限位齿条,所述限位齿条滑动安装在所述限位齿条内部,所述弹性伸缩旋转杆伸缩端外侧安装有用于与所述限位齿条配合啮合的旋转齿轮。

进一步的,所述限位齿条表面设置有滑动槽,所述滑动架呈“n”字形截面,且所述滑动架底部内侧均安装有配合所述滑动槽的限位导向滑动块。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锁紧件包括导向杆和滑动管,所述导向杆远离所述第二锁紧槽的一端与所述固定箱体内壁固定连接,所述导向杆外侧套装有滑动管,所述滑动管远离所述第二锁紧槽的一端外侧安装有推板,所述滑动管外侧套装有拉力弹簧,所述拉力弹簧固定安装在所述推板与所述固定箱体内壁之间,所述弹性伸缩旋转杆外侧安装有用于拨动所述推板移动的拨动板。

进一步的,所述旋转投币斗顶部位置对应所述投币槽底部位置设置有导向滑轨。

进一步的,所述箱门外侧安装有拉环。

进一步的,所述盛币腔内底面安装有用于对硬币进行分隔及导向的分隔块。

进一步的,所述硬币兑换机外侧安装有标示栏。

进一步的,所述硬币兑换机外侧安装有红外传感器。

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该一种新型募捐箱能够兑换硬币,并通过在投币时,硬币在旋转投币斗中旋转下落的方式增加趣味性,进而实现通过娱乐的方式提高捐款的乐趣,提高捐款感观,从而获得较强的满足感。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的右视剖视图;

图2是本发明的主视图;

图3是本发明的防盗锁件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的防盗锁件俯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1、分隔块;2、箱门;201、拉环;3、投币箱体;301、盛币腔;302、第一锁紧槽;303、第二锁紧槽;4、监控器;5、硬币兑换机;501、标示栏;6、投币架;601、投币槽;7、旋转投币斗;8、防盗锁件;801、滑动管;8011、导向杆;802、拉力弹簧;803、推板;804、旋转齿轮;805、弹性伸缩旋转杆;806、拨动板;807、固定箱体;808、滑动架;809、限位齿条;8091、滑动槽;9、固定环;10、落币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如图1-4所示,一种新型募捐箱,包括硬币兑换机5和呈鼓状结构的捐赠模块,所述硬币兑换机5可实现微信、支付宝扫码兑换硬币,纸币兑换硬币,所述捐赠模块包括投币箱体3和旋转投币斗7,所述旋转投币斗7安装在所述投币箱体3顶部,所述投币箱体3内部设置有盛币腔301,所述旋转投币斗7底部设置有落币管10,所述旋转投币斗7通过所述落币管10与所述盛币腔301相连通,所述投币箱体3底部安装有用于对装置进行固定的固定环9,所述投币箱体3表面贯穿设置有用于取币的取币口,所述取币口外侧通过合页安装有箱门2,所述箱门2上安装有用于对所述箱门2和所述投币箱体3进行锁紧固定的防盗锁件8,所述投币箱体3或所述旋转投币斗7顶部安装有投币架6,所述投币架6内部设置有用于投币的投币槽601,所述硬币兑换机5上安装有监控器4。

本实施例中,所述取币口表面设置有第一锁紧槽302和第二锁紧槽303,所述防盗锁件8包括固定箱体807,所述固定箱体807内安装有第一锁紧件和第二锁紧件,所述固定箱体807内安装有用于插入钥匙并对所述第一锁紧件和所述第二锁紧件进行驱动的弹性伸缩旋转杆805,所述第一锁紧件与所述第一锁紧槽302相配合,所述第二锁紧件与所述第二锁紧槽303相配合。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锁紧件包括滑动架808和限位齿条809,所述限位齿条809滑动安装在所述限位齿条809内部,所述弹性伸缩旋转杆805伸缩端外侧安装有用于与所述限位齿条809配合啮合的旋转齿轮804。

本实施例中,所述限位齿条809表面设置有滑动槽8091,所述滑动架808呈“n”字形截面,且所述滑动架808底部内侧均安装有配合所述滑动槽8091的限位导向滑动块,这样设置能够通过限位导向滑动块与所述滑动槽8091相配合,提高所述限位齿条809的滑动稳定性。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锁紧件包括导向杆8011和滑动管801,所述导向杆8011远离所述第二锁紧槽303的一端与所述固定箱体807内壁固定连接,所述导向杆8011外侧套装有滑动管801,所述滑动管801远离所述第二锁紧槽303的一端外侧安装有推板803,所述滑动管801外侧套装有拉力弹簧802,所述拉力弹簧802固定安装在所述推板803与所述固定箱体807内壁之间,所述弹性伸缩旋转杆805外侧安装有用于拨动所述推板803移动的拨动板806。

本实施例中,所述旋转投币斗7顶部位置对应所述投币槽601底部位置设置有导向滑轨,这样设置能够对掉落下的硬币进行导向,使其能够在所述旋转投币斗7顶部位置即可在所述旋转投币斗7内进行旋转,增加趣味性。

本实施例中,所述箱门2外侧安装有拉环201,这样设置能够便于通过所述拉环201拉动所述箱门2,进而便于开启取币口。

本实施例中,所述盛币腔301内底面安装有用于对硬币进行分隔及导向的分隔块1,这样设置能够通过所述分隔块1对掉入所述盛币腔301的硬币进行分隔,使硬币向靠近所述取币口的方向堆积。

本实施例中,所述硬币兑换机5外侧安装有标示栏501,这样设置能够通过所述标示栏501对装置的功能及玩法进行介绍。

本实施例中,所述硬币兑换机5外侧安装有红外传感器,这样设置能够通过红外传感器对靠近装置的人群进行监测,进而控制所述监控器4的开关。

使用时,将装置安装在人群密集处,并在所述标示栏501处张贴捐款信息、玩法介绍等信息,并通过所述固定环9将装置固定在地面上,此时所述箱门2与所述投币箱体3为锁紧闭合状态,捐赠者通过所述硬币兑换机5兑换硬币,并将硬币从所述投币槽601顶部扔入,硬币即可在重力的作用下掉入所述旋转投币斗7内,通过所述旋转投币斗7顶部的导向滑轨使硬币在下落的过程中在所述旋转投币斗7内快速绕圈,直至通过所述落币管10落入所述盛币腔301内;当募捐结束后,工作人员手持钥匙插入所述弹性伸缩旋转杆805内的钥匙孔中,克服所述弹性伸缩旋转杆805自身的弹力,使所述弹性伸缩旋转杆805的伸缩端带动所述旋转齿轮804移动,直至所述旋转齿轮804与所述限位齿条809相啮合,旋转所述弹性伸缩旋转杆805的伸缩端,所述旋转齿轮804即可随之带动所述限位齿条809在所述滑动架808的导向作用下移动,直至所述限位齿条809完全脱离所述第一锁紧槽302,此时松开所述弹性伸缩旋转杆805,所述弹性伸缩旋转杆805即可在自身的弹力作用下弹回原位,所述旋转齿轮804与所述限位齿条809分离,反向旋转所述弹性伸缩旋转杆805的伸缩端,所述拨动板806即可随着所述弹性伸缩旋转杆805的伸缩端旋转,直至旋转至所述弹性伸缩旋转杆805下方且端部位于所述拨动板806安装所述拉力弹簧802的一侧,继续旋转所述弹性伸缩旋转杆805,即可克服所述拉力弹簧802的弹力,拨动所述推板803向远离所述第二锁紧槽303的方向移动,此时所述滑动管801在所述导向杆8011外侧滑动,直至所述滑动管801完全脱离所述第二锁紧槽303,即可完成解锁操作,将所述箱门2打开后,可将所述盛币腔301内的硬币取出;在此过程中,所述红外传感器对靠近装置的人群进行监测,当距离小于预设距离时,所述监控器4开启,对周围人群进行监控,避免出现盗窃的情况。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相比,区别仅在与:所述落币管10底端通过透明固定管与所述投币箱体3相连接,所述落币管10位于所述投币箱体外侧,且通过支架安装在地面上,所述旋转投币斗7固定安装在所述落币管10顶端。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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