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停车用的电子票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63403阅读:49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收费停车用的电子票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可供计费停车用的电子票据。
本发明在计费停车管理的领域特别有用,更具体地说,本发明在车辆内装式个别停车计费表,简称“ICPM”(“In-Car Parking-Meters”即“车内停车计费表”)系统的领域中特别有用。
目前市售的多种ICPM式个别停车计费表系统,都是由两个元件构成,亦即,一个按停车计费单位预收费的电子智能卡,以及一个可容纳该电子智能卡(或称计费停车卡)的机盒,该机盒有一与其它部件分开的微处理器,用以在一既定使用期间内渐次耗用该电子智能卡中所记录的预收费停车记点单位。此外,该机盒内装有一显示装置,用以显示停车的日期以及该电子智能卡中所记录许可停车期间的终止时间。
这种个别停车计费系统按下述程序操作车辆驾驶人将其向停车场经营人或任一经销商购得的一张电子智能卡插入上述机盒内。停车计点系统经启动后,该机盒内的微处理器立即根据该计费停车卡内剩余未用的计费单位数目以及现行收费率等信息,计算停车日期和许可停车期间的终止时间。然后,驾驶人即将已装入计费卡的该机盒放置在挡风玻璃后面。停车场经营人可随时比较当日的时间和该机盒上显示器装置所显示的停车日期和许可停车期间终了时间,从而检查该车是否为合法停车。
但是,上述各种个别停车计费系统均有缺点。因为上述录有已收费停车记点单位的电子智能卡长期插在机盒内,故在其停车期间内即可从车外看到该卡片,因而会造成一些人的诈骗行为,因为通过将当前日期与时间同显示的许可停车日期与时间比较就会很简单地知道卡内的信息。
因此,本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比目前已知的ICPM系统更安全的电子收费停车票据。
根据本发明,提出的所述电子票据的技术方案是一独立操作的可携带式机盒,包括第一存储器,用以存储费率信息,第二存储器,用以存储停车计费单位,用以选择上述第一存储器中所储存的收费费率信息的装置,用以显示当前的日期与时间的时钟,用以根据所选定的停车收费费率、上述第二存储器内所储存的停车计费单位以及当前的日期和时间等信息,计算许可停车终止的日期和时间的装置,显示单元,用以至少显示选定的停车收费费率以及许可停车期间的终止日期和时间,用以在一段期间内逐渐耗用上述第二存储器储存的停车计费单位的装置,用以有意地停止前述逐渐耗用停车计费单位的装置的操作的装置。
这样,本发明的收费停车电子票据可独立地工作,可消费的停车计费单位储存在所述机盒的第二存储器中,而不是储存在外部卡上,并且与机盒永久性地相连。从而将被诈骗风险限制在只有第二存储器所记录的计费单位信息本身。
为了能显示收费费率的修订信息,根据本发明设计的电子计费点卷可接收由一个费率更新装置所提供的更新信息。根据本发明一种实施例的设计,该项费率更新装置是称为结构卡(Configuration Card)的电子智能卡,可配合上述机盒内装设的电子智能卡读卡器使用。此种结构卡最初由停车管理员配发,该卡除记录实际收费率的现况(每小时停车费率及最长停车时间等信息)外,并能使卡片使用人查询对其有利的停车计费费率相关信息,例如免费时间,住户停车费率等信息。如欲将该结构卡内记录的停车费率转送至第一存储器,使用人仅需将结构卡插入上述的读卡器内即可。
本发明的另一优点是,该电子停车票据可按停车计费单位收费,亦可在第二存储器内存储的计费单位总数用完后重新存录停车计费单位。为达此目的,本发明揭示的电子票据可接收一停车计费单位传送装置送来的停车计费单位。概言之,该项停车计费单位传送装置是一种可与前述机盒内所装设读卡器兼容的电子智能卡。
根据本发明所设计的一种最佳配置,前述机盒应装设一种装置,用以将预先选定数目的停车计费单位由前述停车计费单位传送装置传送至第二存储存储器。如此,使用人就可以依其本人意愿,选定其想要传送的计费单位数目。为了更加安全起见,建议仅传送那些与所提供的停车期间相应的计费单位,至于其余未用的计费单位,则可保留在卡片使用人所持有且未插入前述机盒及车辆内的信息传送卡内。
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设计,前述的结构卡亦可执行上述停车计费单位传送装置的功能。如采取此项设计构想,该结构卡乃系唯一能够更新前述机盒内第一存储存储器所存录信息,并能传送前述机盒内第二存储存储器所存录所停车计费单位的电子智能卡。该结构卡内存录的收费费率可随时更新及/或重新按停车计费单位收费。为达此目的,本发明披露的前述结构卡能够接收由一独立操作终端机(例如一时间记录器),或一非独立操作终端机(例如一销售点终端机)传来的费率更新及停车计费单位数目等信息。
根据另一种不同设计,该结构卡仅用以执行收费率更新功能,而前述的停车计费单位传送装置是一种可与前述机盒内电子记忆卡读卡器配合运用的可抛弃式电子卡片。这种用完可弃式电子卡片可从停车场经营人员许可的一个销售点配售。
根据第二种不同设计,是一种所述收费费率更新装置与前述停车计费单位传送装置合并构成一张可独立操作的用毕放弃式电子智能卡,与前述机盒内电子记忆卡读卡器配合运用。此种独立操作卡由停车场经营人通过其各销售点配售。
以下说明内容是参照附图以及一个无限制性范例对本发明原理以及其实施方法的详细介绍。


图1显示了由一可携带式个别机盒构成的停车票据10,包括一个用以储存停车收费费率的存储器,简称为第一存储器。该存储器储存的信息为任一已知市镇所属不同地区(例如市镇中心区及市郊地区)采用的停车收费费率。该机盒10另外包括一个第二存储器,用以储存代表收费单位的停车计费单位数目的信息。前述第一和第二存储器可以分为两个分离的存储器,或利用同一存储器内两个分离的信息储存区的方式构成。
停车收费费率的选择是利用两个滚屏按钮11及12执行的,该两个按钮能够在上下任意方向以滚屏方式控制费率表表列信息的显示。
此外,机盒10内装有一微处理器,可利用第一和第二储存存储器内的信息内容,根据预先选定的停车收费费率,第二存储器内储存的停车计费单位总数,以及机盒10的时钟所提供的当前停车的日期与时间等各种信息,即可计算出许可停车期间的终止日期及时间。
预先选定的停车收费费率和许可停车期间的终止日期与时间系显示在机盒10的显示区13上,以使停车场经营人在电子停车票据放在车辆的挡风玻璃后面时,可检查该辆车的停车是否合法。当然,显示器13也可显示其他各种信息,诸如已付停车费金额,自停车开始时间起已累积的停车时数,以及停车场经营人的身份证明信息等。
停车期间内,上述微处理器继续耗用第二存储器内所储存的停车计费单位,直至该等计费单位用罄为止,除非使用人在许可停车期间终止之前返回停车地点、按下一个控制键,例如图中的14,停止该电子停车票据10的操作。剩余未用的计费单位应在以后再度停车时继续使用。
由于停车收费费率可能过一段时期就会修订收费率,因此,必须提供一种装置,用以更新该电子票据10第一存储器中所存录的费率表。
如图1所示,上述的收费费率更新装置可以是一种被称之为结构卡的电子智能卡片1,停车场经营人可利用一个电脑20发行出售该结构卡,如采用此种设计,上述机盒10内应装设一个智能卡读卡器,以便传送该机盒10中第一储存存储器内结构卡1上所存录的停车收费费率(元/小时)。
图1中还显示出,该结构卡1也可当做一个停车计费单位传送装置($)使用。以此种操作模式使用时,电子停车票使用人从停车场经营人处购得一张结构卡1,并将其插入其电子停车票10的读卡器内。此时,该结构卡内存录的收费费率($/h)(元/小时)就被传送至上述第二存储器内。然后,使用人即可将停车计费单位($)信息自结构卡1传送至上述第二存储器内。传送至机盒10的停车记点单位数目是利用选择性传送装置,例如按键11,12,根据所提供的停车期间,预先选定之。但是,使用人亦可依其本人意愿将结构卡1内存录的所有停车计费单位全部传送至机盒10内。
根据图1所示的具体实例,该结构卡1内的收费费率信息亦可更新,也可由一独立操作终端机例如一时间记录器30,对其补充停车计费单位。该时间计录器30装有一存录现行收费费率的存储器,而该存储器可由操作人员20利用一费率转送卡4更新原存录的收费费率信息。因此,如欲更新结构卡1的收费率信息或补充其计费单位,使用人将该卡插入该时间记录器30内的一个读卡器中。该时间记录器30的存储器内所储存的新费信息($/h,元/小时)即可输入至结构卡1上。如欲对结构卡1补充停车计费单位,使用人可将硬币、纸币或银行提款卡、智能卡、或该时间记录器可接受的任何其他付款工具插入该时间记录器内。之后,结构卡1即可在电子停车票据中使用。
当然,此项结构卡信息更新及/或补充的工作,也可利用一非独立操作终端机,诸如一销售点终端机,或业务人员使用的计数器,例如借助于装有一读卡器的电脑等方式进行。
除图1所示的结构卡1外,使用人亦可使用一种可与机盒10内读卡器相容的用完可弃式电子智能卡2,专门用以将停车计费单位($)传送至电子停车票据10内。采用这种方式时,该结构卡1就可专门用以传送停车收费费率(元/小时)。
最后,根据另一具体实施例,用以更新停车收费费率以及传送停车计费单位的工具是一片可与机盒10相容的用完可弃式电子智能卡3。此种电子智能卡也可由停车场经营者220以及其经销商发售。
权利要求
1.收费停车用的电子票据,其特征在于该电子票据为由一独立操作的可携带式机盒(10)构成,包括第一存储器,用以存储费率信息,第二存储器,用以存储停车计费单位,装置(11,12),用以选择上述第一存储器中所储存的收费费率信息,时钟,提供当前的日期与时间,用以根据所选定的停车收费费率、上述第二存储器内所储存的停车计费单位以及当前的日期和时间等信息,计算许可停车终止的日期和时间的装置,显示单元(13),用以至少显示选定的停车收费费率以及许可停车期间的终止日期和时间,用以在一段期间内逐渐耗用上述第二存储器储存的停车计费单位的装置,装置(14),用以有意识地停止前述逐渐耗用停车计费单位的装置的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票据,其特征在于,上述显示器(13)还能显示下列类型的信息已缴费金额,自开始停车起的已停车时间,以及停车场经营人身份等。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子票据,其特征在于,该电子票据亦可接收由收费费率更新装置(1,3)输出的停车收费费率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所述的电子票据,其特征在于,该电子票据能接收由停车计费单位传送装置(1,2,3)输出的停车计费单位。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票据,其特征在于,上述收费费率更新装置是一种称为结构卡的电子智能卡(1),其能与上述机盒(10)内所装设的电子智能卡读卡器配合操作。
6.根据权利要求4及5所述的电子票据,其特征在于,该结构卡(1)亦可构成上述停车计费单位传送装置。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电子票据,其特征在于,该结构卡(1)能够接收来自一独立终端机(30)的停车费率更新信息及停车计费单位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票据,其特征在于,上述独立终端机是一时间记录器。
9.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电子票据,其特征在于,该结构卡(1)可接收来自一非独立终端机停车计费单位的费率更新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4及5所述的电子票据,其特征在于,该停车计费单位传送装置是用完可弃式电子智能卡(2),能与上述机盒(10)内所装设的电子智能卡读卡器配合操作。
11.根据权利要求5至10任一项所述的电子票据,其特征在于,上述的停车费率更新装置及上述的停车计费单位传送装置是一种用完可弃式电子智能卡(3),能独立操作,并能与前述机盒(10)内所装设的电子智能卡读卡器配合操作。
12.根据权利要求5至11任一项所述的电子票据,其特征在于,上述的机盒(10)与装置(11,12)安装在一起,以有选择地将停车计费单位传送装置(1,2,3)输出的特定数目的停车计费单位传送至前述的第二储存存储器。
全文摘要
根据本发明,该电子票据由机盒(10)构成,包括:第一存储器,用以存储费率信息;第二存储器,用以存储停车计费单位;用以选定收费率的装置(11,12);用以提供当日时间的时钟;根据选定的收费率。存入上述第二存储器内的停车计费单位以及当前的日期和时间等因素计算日期及准许停车时段的结束时间的装置;信息读取装置(13),至少可显示选定的费率、日期以及准许停车时限等信息;使用第二存储器内所储存所停车计费单位的装置;可终止上述累积停车计费单位的耗用的装置(14)。上述电子票据可适用于计费式停车的管理。
文档编号G07B15/02GK1280694SQ98811708
公开日2001年1月17日 申请日期1998年12月4日 优先权日1997年12月10日
发明者戴维·佩罗德 申请人:史伦伯格系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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