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gsm的可燃气体监测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708526阅读:34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基于gsm的可燃气体监测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燃气使用监控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GSM的可燃气体监测系统。
背景技术
近年来,管道煤气、液化气及其他燃气已普遍代替煤炉进入了千家万户,但由于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使得燃气泄漏而引发火灾或其他事故已屡见不鲜,为此市场上推出了各种类型的燃气报警器,这些燃气报警器在使用过程中虽能起到对燃气泄漏的监测与保护,但在结构上和功能上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当使用者家中无人时,如果发生燃气泄漏等事故,则用户无法对其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因此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与完善。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基于GSM的可燃气体监测系统,集燃气报警模块、阀门控制模块和排气模块于一体,能够对用户家中的燃气使用情况实时监控
和管理。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基于GSM的可燃气体监测系统, 包括燃气报警模块、阀门控制模块和排气模块,其中,所述燃气报警模块包括燃气探测器、 控制器、报警单元和GSM单元,所述控制器分别与燃气探测器、报警单元和GSM单元相连接; 所述报警模块通过控制器与排气模块和阀门控制模块相连接。采用上述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基于GSM的可燃气体监测系统集燃气报警模块、阀门控制模块和排气模块于一体,能够对用户家中的燃气使用情况实时监控和管理,杜绝燃气泄露事故的发生,保障用户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基于GSM的可燃气体监测系统的逻辑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公开了一种基于GSM的可燃气体监测系统,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基于GSM的可燃气体监测系统的逻辑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所述基于GSM的可燃气体监测系统包括燃气报警模块101、阀门控制模块102和排气模块103,其中,所述燃气报警模块101包括燃气探测器110、控制器120、报警单元130和GSM单元140,所述控制器120分别与燃气探测器110、报警单元130和GSM单元140相连接;所述报警模块101通过控制器120与排气模块103和阀门控制模块102相连接。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基于GSM的可燃气体监测系统的工作原理进行详细描述,本实施例中,所述燃气报警模块通常设置在用户端,安装在居民用户家里的用气设备或燃气管道附近,并与用户家中燃气表的管道阀门控制模块(本实施例中,所述管道阀门控制模块可以是电磁阀或者机械手等相同功能的设备)相连接,对用户端的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其中,所述燃气报警模块的燃气探测器对室内的可燃气体浓度进行实时检测,并将检测到的信息传递至控制器中,控制器将收到的信息与参考值(所述参考值为事先存储在控制器中的可燃气体的浓度值,为可调参数)进行比对,当达到设定的参考值或超过参考值时,控制器对报警单元发出报警指令,此时报警单元发出声光告警,警示用户注意空气流通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控制器对阀门控制模块发出指令,将进入室内的燃气管道阀门关闭,切断外部气源进入室内,并启动排气模块,对室内可燃气体进行排放通风;更重要的是,与此同时控制器通过GSM单元将告警信息发送到用户的手机(GSM单元事先存储了用户的相关通信信息,如手机号码等)上,短信告知用户家中燃气泄露的情况。通过该方式使用户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家中燃气的使用情况并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最大程度地杜绝了事故的发生,保障了用户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 一种基于GSM的可燃气体监测系统,包括燃气报警模块、阀门控制模块和排气模块, 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报警模块包括燃气探测器、控制器、报警单元和GSM单元,所述控制器分别与燃气探测器、报警单元和GSM单元相连接;所述报警模块通过控制器与排气模块和阀门控制模块相连接。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基于GSM的可燃气体监测系统,包括燃气报警模块、阀门控制模块和排气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报警模块包括燃气探测器、控制器、报警单元和GSM单元,所述控制器分别与燃气探测器、报警单元和GSM单元相连接;所述报警模块通过控制器与排气模块和阀门控制模块相连接。本实用新型的基于GSM的可燃气体监测系统集燃气报警模块、阀门控制模块和排气模块于一体,能够对用户家中的燃气使用情况实时监控和管理,杜绝燃气泄露事故的发生,保障用户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文档编号G08B21/16GK202257863SQ201120242348
公开日2012年5月30日 申请日期2011年7月11日 优先权日2011年7月11日
发明者刘杰, 吴迪, 张海涛, 袁桂萍 申请人:耕者有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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