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及方法

文档序号:6713092阅读:317来源:国知局
一种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及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及方法,包括设置在驾驶室内的视频采集单元、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人脸图像识别单元、数据处理单元、显示报警单元、第一数据传输单元和设置在管理中心的非现场执法数据库、中心处理单元及第二数据传输单元,该方案中将当前驾驶证号码和行驶证的车辆号码进行提取,在非现场执法数据库中查询该车辆违法未处理的记录信息,并与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中的数据比较,获得该违法记录对应的驾驶证号码,与当前的驾驶证号码比较,确认当前驾驶证是否具备驾驶资质。有效防止没有驾驶重点运输车辆资质的驾驶员继续驾驶,提高长途客运、大型货运及危险品运输等重点运输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专利说明】一种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及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管理系统,具体地说是一种能自动确认驾驶重点运输车辆的驾驶员,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需求日益增长,机动车所导致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力口,尤其是长途客运、大型货运、以及危险品运输等重点运输车辆所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道路畅通,同时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管理部门在经常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设置了非现场执法设备,我们通常说“电子警察”,当驾驶车辆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定时,该设备就会进行拍照,这时驾驶员有时不会知道自己的违法行为已经被记录,也就不能主动接受处罚,驾驶员的这种行为就不能得到及时纠正,为了预防和减少重大交通事故,国家对重点运输车辆的驾驶员的教育非常重视,对当年有违法记录的次数都有明确规定,如何监管这些规定的落实,已成为管理部门的难题。违法驾驶重点运输车辆的现象的存在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严重隐患,也使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更加复杂和艰巨。
[0003]为了对重点运输车辆的驾驶员驾驶资质进行有效管理,中国专利文献CN1889144A中公开了一种对机动车及驾驶员进行管理的电子检测装置,包括移动存储器、固定存储器、信号收发器、人体感应器、酒精识别器、速度测量仪、油路控制器、外视信号灯、语音提示器、信息处理器、指纹扫描仪、信息显示器,上述部件之间有线连接,通过信号收发器与电子眼信号收发器建立无线连接关系,共同构成该检测装置的总系统,移动存储器是由驾驶员随身携带的可移动部件,启动车辆前必须先将移动存储器插入该检测装置的专用插口。该方案中,虽然可以实现对驾驶员的认证,但是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电子警察对违规车辆进行拍照,但是无法得知该车辆的驾驶人员信息,因此出现违规的驾驶员无法得到即使处理。

【发明内容】

[0004]为此,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现有技术中的驾驶员管理时无法判断违规车辆的驾驶员信息,无法对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理的问题,从而提出一种对驾驶员进行违法监管的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和方法。
[000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提供一种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包括设置在驾驶室内的视频采集单元、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人脸图像识别单元、数据处理单元、显示报警单元、第一数据传输单元和设置在管理中心的非现场执法数据库、中心处理单元及第二数据传输单元,具体如下:
所述视频采集单元,采集驾驶证图像、行驶证图像和驾驶员的人脸图像;
所述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接收所述视频采集单元采集的所述驾驶证图像和行驶证的图像信息,并分别识别和提取该驾驶证的驾驶证号码和行驶证的车辆号码;
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与所述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连接,通过驾驶证号码记录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驾驶员信息以及出车时间;
所述人脸图像识别单元,将所述视频采集单元采集的所述驾驶员的人脸图像和驾驶证图像上的照片图像进行比对,判断是否为同一人;
所述第一数据传输单元和第二数据传输单元负责所述驾驶室和管理中心之间的数据传输;
所述非现场执法数据库中存储有车辆被电子警察拍照且没有接受处理的车牌号及违法行为种类记录;
中心处理单元,将所述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识别出的车辆号码与非现场执法数据库中没有接受处理的车牌号进行比对,确认该车是否有违法记录没有接受处理;当该车辆有违法记录没有接受处理时,根据违法记录的发生时间,中心处理单元查询所述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中的出车时间确认产生该违法记录的驾驶证号码,并与所述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识别出的驾驶证号码进行比较,确认该驾驶员是否驾驶该车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行为,确认当前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资质,并返回给所述数据处理单元;
所述数据处理单元根据所述人脸图像识别单元的识别结果和所述中心处理单元的驾驶资质确认结果,确认是否给予当前驾驶员驾驶权限。
[0006]优选地,所述管理中心还设置有驾驶人数据库,其中存储有驾驶员的驾驶证号码信息以及该驾驶证的状态信息;
所述中心处理单元还将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识别出的驾驶证号码与驾驶人数据库中的驾驶证号码进行比对,确认该驾驶证的状态信息,且综合该驾驶员是否驾驶该车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行为,确认当前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资质,并返回所述数据处理单元。
[0007]优选地,所述数据处理单元还连接有显示报警单元,根据数据处理单元的处理结果提示用户是否具有开车权限,未授予开车权限时报警提示。
[0008]优选地,所述视频采集单元也与所述显示报警单元连接,当采集驾驶证图像、行驶证图像和驾驶员的人脸图像时,分别显示所述视频采集单元采集到的驾驶证图像、行驶证图像或驾驶员人脸图像。
[0009]优选地,当所述视频采集单元采集的图像不完整或不清晰时,在所述显示报警单元提示用户重新采集图像。
[0010]优选地,采用OCR识别方法从驾驶证图像和行驶证图像中分别识别出驾驶证号码和行驶证的车辆号码。
[0011]优选地,所述驾驶证的状态信息包括:驾驶证是否年审、驾驶证是否有效、违法记分是否超出规定。
[0012]一种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视频采集单元采集驾驶证图像、行驶证图像和驾驶员的人脸图像;
根据所述视频采集单元采集的所述驾驶证图像和行驶证的图像信息,分别识别和提取该驾驶证的驾驶证号码和行驶证的车辆号码;
通过驾驶证号码记录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驾驶员信息以及出车时间,并存储在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中;
将所述视频采集单元采集的所述驾驶员的人脸图像和驾驶证图像上的照片图像进行人脸识别,判断是否为同一人; 所述非现场执法数据库中存储有车辆被电子警察拍照且没有接受处理的车牌号及违法行为种类记录;
中心处理单元将所述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识别出的车辆号码与非现场执法数据库中没有接受处理的车牌号进行比对,确认该车是否有违法记录没有接受处理;当该车辆有违法记录没有接受处理时,根据违法记录的发生时间,中心处理单元查询所述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中的出车时间确认产生该违法记录的驾驶证号码,并与所述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识别出的驾驶证号码进行比较,确认该驾驶员是否驾驶该车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行为,确认当前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资质,并返回给所述数据处理单元;
所述数据处理单元根据所述人脸图像识别单元的识别结果和所述中心处理单元的驾驶资质确认结果,确认是否给予当前驾驶员驾驶权限。
[0013]优选地,所述中心处理单元还将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识别出的驾驶证号码与驾驶人数据库中的驾驶证号码进行比对,确认该驾驶证的状态信息,且综合该驾驶员是否驾驶该车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行为,确认当前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资质,并返回所述数据处理单元。
[0014]本发明的上述技术方案相比现有技术具有以下优点,
(I)本发明提供一种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包括设置在驾驶室内的视频采集单元、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人脸图像识别单元、数据处理单元、显示报警单元、第一数据传输单元和设置在管理中心的非现场执法数据库、中心处理单元及第二数据传输单元,该方案中通过将驾驶证上的照片与驾驶员的人脸进行比较,确认是否是同一个人,将当前驾驶证号码和行驶证的车辆号码进行提取,在非现场执法数据库中查询该车辆违法未处理的记录信息,并与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中的数据比较,获得该违法记录对应的驾驶证号码,与当前的驾驶证号码比较,确认当前驾驶证是否具备驾驶资质,当驾驶证通过验证且驾驶员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后,才给予驾驶权限。该方案无需驾驶员额外携带任何设备,对于存在违法未消除记录的驾驶员不给予驾驶权限,有效防止驾驶证不具备资质或冒用他人驾驶证的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避免了现有技术中无法判断违规车辆的驾驶员信息,无法对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理的情况,提高了驾驶资格认证的精度和速度,有效防止没有驾驶重点运输车辆资质的驾驶员继续驾驶,提高长途客运、大型货运及危险品运输等重点运输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0015](2)本发明所述的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还包括显示报警单元,对该驾驶员确认过程中的信息进行显示,当采集驾驶证图像和驾驶员的人脸图像时,显示所述视频采集单元采集到的驾驶证图像和驾驶员人脸图像;当所述视频采集单元采集的图像不完整或不清晰时,在所述显示报警单元提示用户重新采集图像;并根据数据处理单元的处理结果提示用户是否具有开车权限,未授予开车权限时报警提示。通过该显示报警单元,使得用户使用时显得更加友好,一目了然,清楚方便。
[0016](3)本发明所述的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所述管理中心还设置有驾驶人数据库,其中存储有驾驶员的驾驶证号码信息以及该驾驶证的状态信息,所述中心处理单元还将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识别出的驾驶证号码与驾驶人数据库中的驾驶证号码进行比对,确认该驾驶证的状态信息,所述驾驶证的状态信息包括违法记分是否超过规定范围、驾驶证是否年审、驾驶证是否有效、驾驶证对应车型等等,通过这些信息来确认该驾驶证的持证人是否具备驾驶资质,这样避免了不满足驾驶重点车辆的驾驶员员来驾驶车辆,使得驾驶员员更加有保证,提高重点车辆的交通运输安全性能。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7]为了使本发明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是本发明所述的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的一个实施例的结构图;
图2是本发明所述的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的另一个实施例的结构图;
图3是本发明所述的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方法的一个实施例的流程图。
[0018]其中,附图标记为:
10-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11-视频采集单元,12-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13-人脸识别单元,14-数据处理单元,15-显示报警单元,16-第一数据传输单元,20-非现场执法数据库,21-驾驶人数据库,22-中心处理单元,23-第二数据传输单元,31-驾驶员,32-驾驶证,33-行驶证。
【具体实施方式】
[0019]实施例1:
本实施例中提供一种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结构框图如图1所示,包括设置在驾驶室内的视频采集单元11、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10、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12、人脸图像识别单元13、数据处理单元14、第一数据传输单元16和设置在管理中心的非现场执法数据库20、中心处理单元22及第二数据传输单元23。具体如下:
在驾驶室内,驾驶员31进入驾驶位后,将驾驶证32和行驶证33放置在合理位置。所述视频采集单元11采集驾驶证32和行驶证33的图像以及驾驶员31的人脸图像。所述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12接收所述视频采集单元11采集的所述驾驶证32和行驶证33的图像信息,并对该驾驶证32的驾驶证号码、行驶证33的车辆号码进行识别。此处可以采用OCR文字识别或者其他文字识别的方式来进行文字提取,进而通过文字分析方法获得该驾驶证32的驾驶证号码和行驶证33的车辆号码。
[0020]人脸图像识别单元13将所述视频采集单元11采集的所述驾驶员31的人脸图像和驾驶证图像上的持证人照片图像进行比对,判断是否为同一人。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的人脸识别方法,如基于人脸特征点的识别算法(Feature-based recognition algorithms)、基于整幅人脸图像的识别算法(Appearance-based recognition algorithms)等。通过此处的人脸图像识别的方法,就可以获得当前的驾驶员31是否是该驾驶证32的持证人,有效避免了冒用他人证件的违法行为。
[0021]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10与所述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连接,通过驾驶证号码记录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驾驶员信息以及出车时间。该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10在车辆运行的过程中,实时的保存当前的驾驶证号码以及驾驶时间等信息。
[0022]上述人脸识别单元13的识别结果和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13的识别结果,都发送给数据处理单元14,数据处理单元14根据人脸识别单元13的识别结果,如果不是同一人,则直接不给予驾驶员的驾驶权限,如果是同一人,则进行驾驶资质验证。通过第一数据传输单元16将数据处理单元14中得到的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12中识别出的驾驶证号码和车辆号码传输给管理中心的第二数据传输单元23,第二数据传输单元23接收到该信息后,发送给中心处理单元22。
[0023]所述非现场执法数据库20中存储有车辆被电子警察拍照且没有接受处理的车牌号及违法行为种类记录。中心处理单元22将所述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13识别出的车辆号码与非现场执法数据库20中没有接受处理的车牌号进行比对,确认该车是否有违法记录没有接受处理;当该车辆有违法记录没有接受处理时,根据违法记录的发生时间,中心处理单元22查询所述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10中的出车时间确认产生该违法记录的驾驶证号码,并与所述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识别出的驾驶证号码进行比较,确认该驾驶员是否驾驶该车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进而确认当前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资质,对于不存在违法未消除记录的驾驶员给予驾驶资质,否则不给于驾驶资质,并返回给所述数据处理单元14。
[0024]在数据处理单元14中,根据人脸识别单元13的识别结果以及中心处理单元22对驾驶证32的驾驶资质的验证结果确认是否给予当前的驾驶员31开车权限。
[0025]本实施例所述的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该方案中通过将驾驶证上的照片与驾驶员的人脸进行比较,确认是否是同一个人,将当前驾驶证号码和行驶证的车辆号码进行提取,在非现场执法数据库中查询该车辆违法未处理的记录信息,并与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中的数据比较,获得该违法记录对应的驾驶证号码,与当前的驾驶证号码比较,确认当前驾驶证是否具备驾驶资质,当驾驶证通过验证且驾驶员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后,才给予驾驶权限。该方案无需驾驶员额外携带任何设备,对于存在违法未消除记录的驾驶员不给予驾驶权限,有效防止驾驶证不具备资质或冒用他人驾驶证的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避免了现有技术中无法判断违规车辆的驾驶员信息,无法对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理的情况,提高了驾驶资格认证的精度和速度,有效防止没有驾驶重点运输车辆资质的驾驶员继续驾驶,提高长途客运、大型货运及危险品运输等重点运输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0026]实施例2:
本实施例中提供一种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包括设置在驾驶室内的视频采集单元11、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10、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12、人脸图像识别单元13、数据处理单元14、第一数据传输单元16和设置在管理中心的非现场执法数据库20、中心处理单元22及第二数据传输单元23。这些单元的设置情况与实施例1相同,所述管理中心还设置有驾驶人数据库21,其中存储有驾驶员的驾驶证号码信息以及该驾驶证的状态信息,驾驶证的状态信息包括:驾驶证是否年审、驾驶证是否有效、违法记分是否超出规定等。所述中心处理单元还将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识别出的驾驶证号码与驾驶人数据库中的驾驶证号码进行比对,确认该驾驶证的状态信息,且综合该驾驶员是否驾驶该车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行为,确认当前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资质,并返回所述数据处理单元。
[0027]在此基础上,本实施例中还设置有显示报警单元15,如图2所示.该显示报警单元15与视频采集单元11和数据处理单元14连接。当视频采集单元11采集驾驶证32的图像和驾驶员31的人脸图像时,在该显示报警单元15中显示所述视频采集单元11采集到的驾驶证图像和驾驶员人脸图像,当所述视频采集单元11采集的图像不完整或不清晰时,在所述显示报警单元15中提示用户重新采集图像。此外,显示报警单元15还可以根据数据处理单元14的处理结果提示用户是否具有开车权限,未授予开车权限时进行报警提示。
[0028]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该显示报警单元15,使得用户使用时显得更加友好,一目了然,清楚方便.实施例3 =
本实施例中提供一种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方法,流程图如图3所示,包括如下步
骤:
(I)视频采集单元采集驾驶证图像、行驶证图像和驾驶员的人脸图像。
[0029](2)根据所述视频采集单元采集的所述驾驶证图像和行驶证的图像信息,分别识别和提取该驾驶证的驾驶证号码和行驶证的车辆号码。
[0030](3)通过驾驶证号码记录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驾驶员信息以及出车时间,并存储在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中。
[0031](4)将所述视频采集单元采集的所述驾驶员的人脸图像和驾驶证图像上的照片图像进行人脸识别,判断是否为同一人。
[0032](5)所述非现场执法数据库中存储有车辆被电子警察拍照且没有接受处理的车牌号及违法行为种类记录。中心处理单元将所述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识别出的车辆号码与非现场执法数据库中没有接受处理的车牌号进行比对,确认该车是否有违法记录没有接受处理;当该车辆有违法记录没有接受处理时,根据违法记录的发生时间,中心处理单元查询所述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中的出车时间确认产生该违法记录的驾驶证号码,并与所述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识别出的驾驶证号码进行比较,确认该驾驶员是否驾驶该车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行为,确认当前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资质,并返回给所述数据处理单元。
[0033](6)所述数据处理单元根据所述人脸图像识别单元的识别结果和所述中心处理单元的驾驶资质确认结果,确认是否给予当前驾驶员驾驶权限。
[0034]作为进一步的实施方式,所述管理中心还设置有驾驶人数据库21,其中存储有驾驶员的驾驶证号码信息以及该驾驶证的状态信息,驾驶证的状态信息包括:驾驶证是否年审、驾驶证是否有效、违法记分是否超出规定等。所述中心处理单元还将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识别出的驾驶证号码与驾驶人数据库中的驾驶证号码进行比对,确认该驾驶证的状态信息,且综合该驾驶员是否驾驶该车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行为,确认当前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资质,并返回所述数据处理单元。
[0035]本实施例中提供的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方法,通过图像采集的方式提取驾驶员的人脸图像和驾驶证图像、行驶证图像,并通过文字识别的方式获得驾驶证号码和行驶证图像,通过查询非现场执法数据库和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确认是否具备驾驶资质,同时通过人脸识别确认驾驶证上的相片与驾驶员是否为同一人,对通过验证的驾驶员给予驾驶权限。该方案中仅借助驾驶证这一驾驶时必须携带的证件,即可完成对驾驶员身份的有效认证,对存在违法未消除记录的驾驶员进行监管,准确度高、使用简单方便,有效防止没有驾驶重点运输车辆资质的驾驶员继续驾驶,提高了交通运输过程中重点车辆的安全性倉泛。
[0036]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权利要求】
1.一种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在驾驶室内的视频采集单元、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人脸图像识别单元、数据处理单元、显示报警单元、第一数据传输单元和设置在管理中心的非现场执法数据库、中心处理单元及第二数据传输单元,具体如下: 所述视频采集单元,采集驾驶证图像、行驶证图像和驾驶员的人脸图像; 所述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接收所述视频采集单元采集的所述驾驶证图像和行驶证的图像信息,并分别识别和提取该驾驶证的驾驶证号码和行驶证的车辆号码; 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与所述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连接,通过驾驶证号码记录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驾驶员信息以及出车时间; 所述人脸图像识别单元,将所述视频采集单元采集的所述驾驶员的人脸图像和驾驶证图像上的照片图像进行比对,判断是否为同一人; 所述第一数据传输单 元和第二数据传输单元负责所述驾驶室和管理中心之间的数据传输; 所述非现场执法数据库中存储有车辆被电子警察拍照且没有接受处理的车牌号及违法行为种类记录; 中心处理单元,将所述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识别出的车辆号码与非现场执法数据库中没有接受处理的车牌号进行比对,确认该车是否有违法记录没有接受处理;当该车辆有违法记录没有接受处理时,根据违法记录的发生时间,中心处理单元查询所述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中的出车时间确认产生该违法记录的驾驶证号码,并与所述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识别出的驾驶证号码进行比较,确认该驾驶员是否驾驶该车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行为,确认当前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资质,并返回给所述数据处理单元; 所述数据处理单元根据所述人脸图像识别单元的识别结果和所述中心处理单元的驾驶资质确认结果,确认是否给予当前驾驶员驾驶权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理中心还设置有驾驶人数据库,其中存储有驾驶员的驾驶证号码信息以及该驾驶证的状态信息; 所述中心处理单元还将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识别出的驾驶证号码与驾驶人数据库中的驾驶证号码进行比对,确认该驾驶证的状态信息,且综合该驾驶员是否驾驶该车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行为,确认当前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资质,并返回所述数据处理单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处理单元还连接有显示报警单元,根据数据处理单元的处理结果提示用户是否具有开车权限,未授予开车权限时报警提示。
4.根据权利要求所述的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采集单元也与所述显示报警单元连接,当采集驾驶证图像、行驶证图像和驾驶员的人脸图像时,分别显示所述视频采集单元采集到的驾驶证图像、行驶证图像或驾驶员人脸图像。
5.根据权利要求所述的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视频采集单元采集的图像不完整或不清晰时,在所述显示报警单元提示用户重新采集图像。
6.根据权利要求所述的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其特征在于:采用OCR识别方法从驾驶证图像和行驶证图像中分别识别出驾驶证号码和行驶证的车辆号码。
7.根据权利要求所述的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驾驶证的状态信息包括:驾驶证是否年审、驾驶证是否有效、违法记分是否超出规定。
8.—种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视频采集单元采集驾驶证图像、行驶证图像和驾驶员的人脸图像; 根据所述视频采集单元采集的所述驾驶证图像和行驶证的图像信息,分别识别和提取该驾驶证的驾驶证号码和行驶证的车辆号码; 通过驾驶证号码记录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驾驶员信息以及出车时间,并存储在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中; 将所述视频采集单元采集的所述驾驶员的人脸图像和驾驶证图像上的照片图像进行人脸识别,判断是否为同一人; 所述非现场执法数据库中存储有车辆被电子警察拍照且没有接受处理的车牌号及违法行为种类记录; 中心处理单元将所述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识别出的车辆号码与非现场执法数据库中没有接受处理的车牌号进行比对,确认该车是否有违法记录没有接受处理;当该车辆有违法记录没有接受处理时,根据违法记录的发生时间,中心处理单元查询所述驾驶员出车记录数据库中的出车时间确认产生该违法记录的驾驶证号码,并与所述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识别出的驾驶证号码进行比较,确认该驾驶员是否驾驶该车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行为,确认当前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资质,并返回给所述数据处理单元; 所述数据处理单元根据所述人脸图像识别单元的识别结果和所述中心处理单元的驾驶资质确认结果,确认是否给予当前驾驶员驾驶权限。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监管重点运输车辆违法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处理单元还将驾驶证行驶证识别单元识别出的驾驶证号码与驾驶人数据库中的驾驶证号码进行比对,确认该驾驶证的状态信息,且综合该驾驶员是否驾驶该车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行为,确认当前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资质,并返回所述数据处理单元。
【文档编号】G08G1/017GK103927879SQ201410154259
【公开日】2014年7月16日 申请日期:2014年4月17日 优先权日:2014年4月17日
【发明者】王长君, 孙正良, 吴晓东, 江海龙, 徐晓东, 邵志骅 申请人:国通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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