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丢失电子感应器的控制电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37009阅读:396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丢失电子感应器的控制电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控制电路,具体涉及一种防丢失电子感应器的控制电路。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这也导致了一些人经常丢三落四,常常记不清自己的东西放在哪里,如:手机、钥匙、汽车等等,更要命的是带孩子上街玩,一转眼孩子跑丢了,这些事情每天都在发生。于是防丢失电子产品应运而生,但是现有技术中防丢失电子感应器的控制电路信号差,故障率高,实用性差,同时它的成本还高,难于推广。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全面解决上述问题,尤其是针对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防丢失电子感应器的控制电路能够全面解决上述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手段:

一种防丢失电子感应器的控制电路,包括:发射装置和接收装置,所述发射装置与接收装置通过无线信号连接,所述发射装置包括:电源GB1、电容C1、电容C2、电容C3、电容C4、电容C5、电容C6、电容C7、电容C8、电容C9、电阻R1、电阻R2、可变电阻R3、电阻R4、电阻R5、电阻R6、三极管VT1、三极管VT2、线圈L1、无线发射器ANT1,集成电路IC1,所述电源GB1的负极分别与电容C1的一端、集成电路IC1的1管脚、电容C2的一端、电容C4的一端、电阻R4的一端、三极管VT1的发射极、电阻R6的一端、电容C9的一端连接,所述电源GB1的正极分别与电阻R1的一端、集成电路IC1的4管脚、集成电路IC1的8管脚、可变电阻R3的一端、电阻R5的一端、电容C5的一端、电容C6的一端,线圈L1的一端、电容C8的一端连接,所述电容C1的另一端分别与集成电路IC1的2管脚、集成电路IC1的6管脚、电阻R2的一端连接,所述电容C2的另一端与集成电路IC1的5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3的一端与集成电路IC1的3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3的另一端分别与电容C4的另一端、可变电阻R3的另一端、电阻R4的另一端、三极管VT1的基极连接,所述电容C5的另一端分别与三极管VT2的集电极、电容C6的另一端、电容C7的一端、线圈L1的另一端连接,所述电容C7的另一端与无线发射器ANT1连接,所述电容C8的另一端与电容C9的另一端连接,所述电阻R1的另一端分别与电阻R2的另一端、集成电路IC1的7管脚连接,所述电阻R5的另一端分别与三极管VT1的集电极、三极管VT2的基极连接,所述电阻R6的另一端分别与三极管VT2的发射极、电容C8的另一端、电容C9的另一端连接;

所述接收装置包括:电源GB2、电容C10、电容C11、可变电容C12、电容C13、电容C14、电容C15、电容C16、电容C17、电容C18、电容C19、电阻R7、电阻R8、电阻R9、三极管VT3、线圈L2、无线接受器ANT2、集成电路IC2、震动电机M,所述电源GB2的正极分别与可变电容C12的一端、电容C13的一端、电容C14的一端、电容C15的一端、电容C16的一端、电容C17的一端、电容C18的一端、电容C19的一端、电阻R7的一端、电阻R9的一端、线圈L2的一端、集成电路IC2的1管脚、集成电路IC2的5管脚连接,所述电源GB2的负极分别与电容C11的一端、电阻R8的一端、三极管VT3的发射极、集成电路IC2的14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10的一端与集成电路IC2的13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10的另一端与无线接受器ANT2连接,所述电容C11的另一端与集成电路IC2的16管脚连接,所述可变电容C12的另一端分别与线圈L2的另一端、集成电路IC2的6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13的另一端与集成电路IC2的8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14的另一端与集成电路IC2的11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15的另一端与集成电路IC2的12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16的另一端与集成电路IC2的15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17的另一端与集成电路IC2的17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18的另一端与集成电路IC2的18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19的另一端与集成电路IC2的4管脚连接,所述电阻R7的另一端分别与电阻R8的另一端、三极管VT3的基极、集成电路IC2的2管脚连接,所述电阻R9的另一端与震动电机M的一端连接,所述震动电机M的另一端与三极管VT3的集电极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电源GB1和电源GB2为5V电源。

进一步的,所述集成电路IC1的型号为IC1NE555。

进一步的,所述集成电路IC2的型号为IC1TDA7000。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是:防丢失电子感应器控制电路的信号稳定,故障率低,实用性强,同时它的结构简单,成本低,维修方便,易于推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发射装置电路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接收装置电路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如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发射装置和接收装置,所述发射装置与接收装置通过无线信号连接,所述发射装置包括:电源GB1、电容C1、电容C2、电容C3、电容C4、电容C5、电容C6、电容C7、电容C8、电容C9、电阻R1、电阻R2、可变电阻R3、电阻R4、电阻R5、电阻R6、三极管VT1、三极管VT2、线圈L1、无线发射器ANT1,集成电路IC1,所述电源GB1的负极分别与电容C1的一端、集成电路IC1的1管脚、电容C2的一端、电容C4的一端、电阻R4的一端、三极管VT1的发射极、电阻R6的一端、电容C9的一端连接,所述电源GB1的正极分别与电阻R1的一端、集成电路IC1的4管脚、集成电路IC1的8管脚、可变电阻R3的一端、电阻R5的一端、电容C5的一端、电容C6的一端,线圈L1的一端、电容C8的一端连接,所述电容C1的另一端分别与集成电路IC1的2管脚、集成电路IC1的6管脚、电阻R2的一端连接,所述电容C2的另一端与集成电路IC1的5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3的一端与集成电路IC1的3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3的另一端分别与电容C4的另一端、可变电阻R3的另一端、电阻R4的另一端、三极管VT1的基极连接,所述电容C5的另一端分别与三极管VT2的集电极、电容C6的另一端、电容C7的一端、线圈L1的另一端连接,所述电容C7的另一端与无线发射器ANT1连接,所述电容C8的另一端与电容C9的另一端连接,所述电阻R1的另一端分别与电阻R2的另一端、集成电路IC1的7管脚连接,所述电阻R5的另一端分别与三极管VT1的集电极、三极管VT2的基极连接,所述电阻R6的另一端分别与三极管VT2的发射极、电容C8的另一端、电容C9的另一端连接;

所述接收装置包括:电源GB2、电容C10、电容C11、可变电容C12、电容C13、电容C14、电容C15、电容C16、电容C17、电容C18、电容C19、电阻R7、电阻R8、电阻R9、三极管VT3、线圈L2、无线接受器ANT2、集成电路IC2、震动电机M,所述电源GB2的正极分别与可变电容C12的一端、电容C13的一端、电容C14的一端、电容C15的一端、电容C16的一端、电容C17的一端、电容C18的一端、电容C19的一端、电阻R7的一端、电阻R9的一端、线圈L2的一端、集成电路IC2的1管脚、集成电路IC2的5管脚连接,所述电源GB2的负极分别与电容C11的一端、电阻R8的一端、三极管VT3的发射极、集成电路IC2的14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10的一端与集成电路IC2的13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10的另一端与无线接受器ANT2连接,所述电容C11的另一端与集成电路IC2的16管脚连接,所述可变电容C12的另一端分别与线圈L2的另一端、集成电路IC2的6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13的另一端与集成电路IC2的8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14的另一端与集成电路IC2的11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15的另一端与集成电路IC2的12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16的另一端与集成电路IC2的15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17的另一端与集成电路IC2的17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18的另一端与集成电路IC2的18管脚连接,所述电容C19的另一端与集成电路IC2的4管脚连接,所述电阻R7的另一端分别与电阻R8的另一端、三极管VT3的基极、集成电路IC2的2管脚连接,所述电阻R9的另一端与震动电机M的一端连接,所述震动电机M的另一端与三极管VT3的集电极连接。

所述电源GB1和电源GB2为5V电源,5V电源市场上普遍存在,并且成本低。

所述集成电路IC1的型号为IC1NE555,该电路只需简单的电阻器、电容器,即可完成特定的振荡延时作用,其延时范围极广,可由几微妙至几小时之久;它的操作电源范围极大,可与TTL,CMOS等逻辑电路配合,也就是它的输出电平及输入触发电平,均能与这些系列逻辑电路的高、低电平匹配;其输出端的供给电流大,可直接推动多种自动控制的负载;它的计时精确度高、温度稳定度佳,且价格便宜。

所述集成电路IC2的型号为IC1TDA7000,该电路因集成度高,使用电压低,不需双连可变电容和外接中频变压器而得到广泛应用,且成本较低。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发射装置在IC1NE555的控制下,它的低频振荡器去调制由三极管及外围元件组成的高频振荡器,被调制高频信号至机内无线发射器ANT1向空间发射信号;当接受装置收到发来的信号时,集成电路IC1TDA7000的输出端为低电平,接收装置无高电平,触发信号不工作,当发射装置离开距离超过事先设定的距离时,接受装置接受不到发射装置发射的信号,集成电路IC1TDA7000的输出端为高电平,震动电机M发出震动报警,提醒物品或者人超出设计安全距离。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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