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挂式书写姿势纠正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51873阅读:404来源:国知局
耳挂式书写姿势纠正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办公用品,特别是一种结构简单、外形美观且价格便宜、使用方便的耳挂式书写姿势纠正器。



背景技术:

小孩在读书、写字的时候,常常不能以正确的坐姿进行。若长期以不正确的坐姿读书、写字,则很可能造成近视眼、肢体发育变形等情况,因此家长们一般都会使用一些纠正坐姿的工具来纠正孩子的坐姿。

目前市面上主要的防书写姿势纠正器大致可以分为装置类和佩戴类。装置类多固定在桌面上,以挡板的形式存在,确保使用者和书写或阅读材料保持一定距离。装置类大多笨重不易携带,普遍价格偏高,且依靠阻止使用者的前倾姿势来达到目的,对使用者的使用规范要求较高,同时仅仅对于距离做出了限制而忽视了头部的姿势。佩戴类主要依靠人体姿势的改变造成的重心的偏移而使纠正器改变,如笔帽落下阻止书写。佩带类多在外形上不美观,同时纯粹依靠重心偏移的工作原理导致一些微小动作也会意外触发装置,使用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外形美观且价格便宜、使用方便的耳挂式书写姿势纠正器。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技术方案是:耳挂式书写姿势纠正器,包括壳体,该壳体的一端设置有耳挂部,另一端设置有红外线测距传感器;在所述的壳体上还设置有蜂鸣器和电源开关;在所述的壳体内部设置有MCU和为该MCU供电的蓄电池,该蓄电池与所述的电源开关配合;在所述的壳体内还设置倾角传感器,所述的倾角传感器、红外线测距传感器以及蜂鸣器均与所述的 MCU连接。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的壳体还设置有振动器,该振动器与所述的MCU连接。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的振动器包括与MCU连接的微型电机,在该微型电机的转轴上设置有偏心振动块。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的蓄电池为锂离子聚合物电池。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在所述的壳体上设置有与蓄电池连接的充电接口。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的充电接口为Micro USB接口。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的壳体采用塑料制作而成。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的塑料为聚氯乙烯材料。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的耳挂部与所述的壳体一体化成型。

进一步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的耳挂部和壳体的边棱处均圆滑设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耳挂式书写姿势纠正器,通过壳体、耳挂部、蜂鸣器、红外线测距传感器、MCU以及倾角传感器等的配合,当使用者佩戴该装置的时候,倾角传感器检测头部的倾斜角度,红外线测距传感器检测头部与书写位置的距离,若两者中有一项超出MCU中的预设的范围,则 MCU会控制蜂鸣器发出蜂鸣提醒使用者纠正坐姿,具有结构简单、外形美观且价格便宜、使用方便的特点。由于所述的壳体还设置有振动器,该振动器与所述的MCU连接,倾角传感器检测头部的倾斜角度,红外线测距传感器检测头部与书写位置的距离,若两者中有一项超出MCU中的预设的范围,则MCU会控制振动器发出振动提醒使用者纠正坐姿,与蜂鸣器配合,两重提醒方式同时进行,具有较好的纠正效果,特别对于一些听力障碍的使用者,振动器的使用弥补了蜂鸣器的不足。由于所述的振动器包括与MCU连接的微型电机,在该微型电机的转轴上设置有偏心振动块,这样设计以后,当微型电机收到MCU的转动控制指令的时候,转轴转动,带动偏心振动块转动,起到振动的作用,结构简单、方便实现。由于所述的蓄电池为锂离子聚合物电池,具有轻质、蓄电能力强、充电迅速、环保等优点。由于在所述的壳体上设置有与蓄电池连接的充电接口,这样设计以后,可以方便直接充电,不用更换蓄电池,使用相当方便。由于所述的充电接口为Micro USB接口,使用较为普遍,具有通用性强的特点。由于所述的耳挂部与所述的壳体一体化成型,节约了工序,方便了制作,节约了成本。由于所述的耳挂部和壳体的边棱处均圆滑设计,这样设计以后,可以减少边棱对使用者皮肤的压强,提高佩戴的舒适度。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耳挂式书写姿势纠正器的一种结构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耳挂式书写姿势纠正器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中,1—壳体;2—耳挂部;3—电源开关;4—充电接口;5—蜂鸣器;6 —红外线测距传感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面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耳挂式书写姿势纠正器,包括壳体1,该壳体1 的一端设置有耳挂部2,另一端设置有红外线测距传感器6;在所述的壳体1 上还设置有蜂鸣器5和电源开关3;在所述的壳体1内部设置有MCU和为该MCU 供电的蓄电池,该蓄电池与所述的电源开关3配合;在所述的壳体1内还设置倾角传感器,所述的倾角传感器、红外线测距传感器6以及蜂鸣器5均与所述的MCU连接。本实用新型的耳挂式书写姿势纠正器,通过壳体1、耳挂部2、蜂鸣器5、红外线测距传感器6、MCU以及倾角传感器等的配合,当使用者佩戴该装置的时候,耳挂部2与耳朵配合,按下电源开关3,倾角传感器检测头部的倾斜角度,红外线测距传感器6检测头部与书写位置的距离,若两者中有一项超出MCU中的预设的范围,则MCU会控制蜂鸣器5发出蜂鸣提醒使用者纠正坐姿,具有结构简单、外形美观且价格便宜、使用方便的特点。

值得注意的是,所述的头部的倾斜角度的范围和头部与书写位置的距离范围均是预先设置在MCU当中的,倾斜角度的范围一般为0°—30°,头部与书写位置的距离一般为20cm—50cm。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涉及到一些程序,但本实用新型主要是以倾角传感器、红外线测距传感器6以及蜂鸣器5配合MCU的方式来实现纠正提醒使用者坐姿的目的,不涉及程序本身的改进。

实施例2:

作为优选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的壳体1还设置有振动器,该振动器与所述的MCU连接。由于所述的壳体还设置有振动器,该振动器与所述的MCU连接,倾角传感器检测头部的倾斜角度,红外线测距传感器6检测头部与书写位置的距离,若两者中有一项超出MCU中的预设的范围,则MCU会控制振动器发出振动提醒使用者纠正坐姿,与蜂鸣器5配合,两重提醒方式同时进行,具有较好的纠正效果,特别对于一些听力障碍的使用者,振动器的使用弥补了蜂鸣器5 的不足。

实施例3:

作为优选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的振动器包括与MCU连接的微型电机,在该微型电机的转轴上设置有偏心振动块。由于所述的振动器包括与MCU连接的微型电机,在该微型电机的转轴上设置有偏心振动块,这样设计以后,当微型电机收到MCU的转动控制指令的时候,转轴转动,带动偏心振动块转动,起到振动的作用,结构简单、方便实现。

实施例4:

作为优选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的蓄电池为锂离子聚合物电池。由于所述的蓄电池为锂离子聚合物电池,具有轻质、蓄电能力强、充电迅速、环保等优点。

实施例5:

作为优选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在所述的壳体1上设置有与蓄电池连接的充电接口4。由于在所述的壳体1上设置有与蓄电池连接的充电接口4,这样设计以后,可以方便直接充电,不用更换蓄电池,使用相当方便。

实施例6:

作为优选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的充电接口4为Micro USB接口。由于所述的充电接口4为Micro USB接口,使用较为普遍,具有通用性强的特点。

实施例7:

作为优选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的壳体1采用塑料制作而成。

实施例8:

作为优选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的塑料为聚氯乙烯材料。

实施例9:

作为优选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的耳挂部2与所述的壳体1一体化成型。由于所述的耳挂部2与所述的壳体1一体化成型,节约了工序,方便了制作,节约了成本。

实施例10:

作为优选的,为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特别采用下述设置结构:所述的耳挂部2和壳体1的边棱处均圆滑设计。由于所述的耳挂部2和壳体1的边棱处均圆滑设计,这样设计以后,可以减少边棱对使用者皮肤的压强,提高佩戴的舒适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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