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综合监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55133发布日期:2018-10-12 23:45阅读:19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房屋建筑工程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综合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近几年来,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无线组网变得容易实现,且价格不贵,在施工现场一开始就建立无线监控系统完全可能,且可随着工程的深入,把新的节点加到系统中来。利用先进的物联网与云计算技术,在项目建设一开始在工地建立无线综合监控系统,将工地视频监控和危险源监控等功能集成到一起;能有效地充当现场项目经理及管理团队的科技助手,保证项目的安全实施,但是现有的视频监控和危险源监控等均是分开安装一些摄像头和警报装置,一片区域需要安装多个监控装置,安装繁琐,安装成本增加。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综合监控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现有的视频监控和危险源监控等均是分开安装一些摄像头和警报装置,一片区域需要安装多个控制装置,安装繁琐,安装成本增加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综合监控系统,包括信号处理箱,所述信号处理箱的顶部连接有太阳能光伏支架,所述太阳能光伏支架的顶部安装有太阳能光伏组件,所述信号处理箱的底部连接有四路摄像机,所述信号处理箱的底部连接有烟雾报警器,所述烟雾报警器在四路摄像机的右侧,所述信号处理箱的左侧安装有报警信号灯和蜂鸣警报器,所述报警信号灯在蜂鸣警报器的底部,所述信号处理箱的右侧连接有安装座,所述信号处理箱的内腔底部左侧安装有胶体电池,所述胶体电池通过导线与太阳能光伏组件连接,所述信号处理箱的内腔左侧顶部安装有无线信号发射装置,所述信号处理箱的内腔右侧壁安装有控制开关,所述四路摄像机、烟雾报警器和控制开关通过导线与胶体电池连接,所述四路摄像机、烟雾报警器、报警信号灯、蜂鸣警报器和无线信号发射装置均与控制开关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报警信号灯和蜂鸣警报器通过导线串联。

优选的,所述信号处理箱的外壁涂覆有防晒隔热漆层。

优选的,所述四路摄像机为红外线四路摄像机。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采用综合式装置,将视频监控装置和危险源监控装置综合在一起,方便安装,节约了安装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信号处理箱、2太阳能光伏支架、3太阳能光伏组件、4四路摄像机、5烟雾报警器、6报警信号灯、7蜂鸣警报器、8安装座、9胶体电池、10 无线信号发射装置、11控制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综合监控系统,包括信号处理箱1,信号处理箱1的顶部连接有太阳能光伏支架2,太阳能光伏支架2的顶部安装有太阳能光伏组件3,信号处理箱1的底部连接有四路摄像机4,信号处理箱1的底部连接有烟雾报警器5,烟雾报警器5在四路摄像机4的右侧,信号处理箱1的左侧安装有报警信号灯6和蜂鸣警报器7,报警信号灯6在蜂鸣警报器7的底部,信号处理箱1的右侧连接有安装座8,信号处理箱1的内腔底部左侧安装有胶体电池9,胶体电池9通过导线与太阳能光伏组件3连接,信号处理箱1的内腔左侧顶部安装有无线信号发射装置10,信号处理箱1的内腔右侧壁安装有控制开关11,四路摄像机4、烟雾报警器5和控制开关11通过导线与胶体电池9连接,四路摄像机4、烟雾报警器5、报警信号灯6、蜂鸣警报器7和无线信号发射装置10均与控制开关11电性连接。

其中,报警信号灯6和蜂鸣警报器7通过导线串联,信号处理箱1的外壁涂覆有防晒隔热漆层,可以保证不会因为过热而导致信号处理箱1内的器件失效,四路摄像机4为红外线四路摄像机,可以同时监控四个方向,保证监控到位。

工作原理:将安装座8安装在适合的位置,太阳能光伏组件3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通过导线储存在胶体电池9内,胶体电池9为四路摄像机4、烟雾报警器5和控制开关11提供电源,四路摄像机4将监控到的视频经过无线信号发射装置10传输到后台监控设备上,用大数据分析的方法可对不速之客、偷盗行为及违章作业进行告警,当发生火灾时,烟雾报警器5感应到火灾后,烟雾报警器5将信号传递给控制开关11,控制开关11控制报警信号灯6和蜂鸣警报器7 发出警报,并通过无线信号发射装置10将火灾信号传递到后台监控设备和监管者的手机上,能够让监管者及时的报警,以免造成重大损失。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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