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6147864发布日期:2018-12-05 16:50阅读:12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公安交通管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在高速公路上超低速行驶不仅影响了高速公路整体的行车效率,还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因为后方车辆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突遇前方超低速行驶的车辆,很容易导致后车驾驶员来不及或者操作不当引发追尾等交通事故。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速度时速20%以上的,罚款200元,记3分。最低车速的规定是为了保证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尽可能使前后车辆以同样的车速行驶,减少超车和换车道的次数,以达到减少事故发生的目的。如果低于最低时速行驶,增加了追尾事故发生的几率。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了保障高速交通安全,促进有序通行在高速上设置了最低时速的标识,希望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不要低于最低时速行驶,以避免追尾等事故的发生。为了防止机动车低于最低时速行驶,交通管理部门研发了各种机动车车速记录检测系统。

目前已公开的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系统最大的特点是只有机动车必须在特定位置,才能记录有效违法行为的照片,并且这种记录方法需要人工进行视频分析,查找违法行为,无法实现实时检测。使得某些机动车行驶在安装拍照设备的附近时遵章守法,远离时就无视最低限速,随意行驶,从而造成了机动车驾驶人因打手机等分心驾驶行为导致交通拥堵问题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机动车低于该路段最低限速时,只有在特定位置时才能被记录的问题。

根据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包括:判断机动车是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当所述机动车进入所述机动车识别区时,拍摄带有车牌号码的所述机动车的第一图像,对所述机动车进行编号,并将所述编号标注到所述机动车上并同步跟随所述机动车的行驶轨迹,同时启动所述编号对应的视频图像录制设备录制所述机动车行驶轨迹的视频图像;判断所述机动车的行驶速度是否小于预设的最低限速;当所述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小于预设的最低限速时,判断所述机动车与前车的第一车距是否大于预设第一距离阈值;当所述第一车距大于所述预设第一距离阈值时,从所述视频图像中截取标注所述编号的机动车低于最低限速行驶的第二图像;将所述第一图像、所述第二图像及所述视频图像发送至违法数据库。

根据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一实施方式中,所述判断机动车是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包括:监测所述机动车的图像是否进入所述机动车识别区的图像范围内;当所述机动车的图像进入所述机动车识别区的图像范围内时,判定所述机动车进入所述机动车识别区。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第二实施方式中,所述判断机动车是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包括:雷达检测所述机动车的位置;当所述机动车到达雷达检测器预设机动车识别区位置时,判定所述机动车进入所述机动车识别区。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第三实施方式中,所述将所述第一图像、所述第二图像、所述第三图像及所述视频图像发送至违法数据库,还包括:根据所述第一图像进行号牌识别;将识别出的号牌信息发送至所述违法数据库。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第四实施方式中,所述的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还包括:当所述第一车距大于所述预设第一距离阈值时,判断所述机动车与后车的第二车距是否小于预设第二距离阈值;当所述机动车与后车的第二车距小于预设第二距离阈值,从所述视频图像中获取包含所述机动车和所述后车的第三图像;将所述第三图像发送至违法数据库。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第五实施方式中,所述的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还包括:当所述机动车进入所述机动车识别区时,实时监测所述机动车的速度、所述第一车距、所述第二车距,并将所述速度、所述第一车距、所述第二车距实时标注到所述机动车的视频图像上。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第六实施方式中,所述的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还包括:判断所述机动车是否驶出监控范围;当所述机动车驶出所述监控范围后,判断是否存在所述第二图像;当存在所述第二图像时,则对所述视频图像和所述第一图像进行存储;当不存在所述第二图像时,则对所述视频图像和所述第一图像进行删除。

根据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装置,包括:机动车识别区检测单元,用于判断机动车是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视频图像录制单元,当所述机动车进入所述机动车识别区时,所述视频图像录制单元用于拍摄带有车牌号码的所述机动车的第一图像,对所述机动车进行编号,并将所述编号标注到所述机动车上并同步跟随所述机动车的行驶轨迹,同时启动所述编号对应的视频图像录制设备录制所述机动车行驶轨迹的视频图像;低速行驶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机动车的行驶速度是否小于预设的最低限速;第一车距判断单元,当所述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小于预设的最低限速时,所述第一车距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机动车与前车的第一车距是否大于预设第一距离阈值;低速行驶违法行为截取单元,当所述第一车距大于所述预设第一距离阈值时,所述低速行驶违法行为截取单元用于从所述视频图像中截取标注所述编号的机动车低于最低限速行驶的第二图像;违法数据发送单元,用于将所述第一图像、所述第二图像及所述视频图像发送至违法数据库。

根据第三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交通控制终端,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处理器之间互相通信连接,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计算机指令,所述处理器通过执行所述计算机指令,从而执行第一方面或者第一方面的任意一种可选方式中的所述的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

根据第四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计算机指令,所述计算机指令用于使所述计算机执行第一方面或者第一方面的任意一种可选方式中的所述的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

本发明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在机动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后拍摄带有车牌信息的第一图像,并对该机动车进行编号并启动录制该机动车行驶轨迹的视频图像,然后判断该机动车的行驶速度是否小于预设的最低限速,在机动车低于最低限速行驶时,判断其与前车的距离是否大于预设第一距离阈值,如果是则从视频图像中截取标注编号的机动车低于最低限速行驶的第二图像,并将第一图像、第二图像及视频图像发送至违法数据库。从而解决了监测范围内实时记录任意位置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难题,并且无需人工操作就可以形成低速违法行驶的全部证据链,节约了人力资源,进而提高了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处理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中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的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中为机动车进行编号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中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的执行系统的结构框图;

图4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中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的另一流程图;

图5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中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的另一流程图;

图6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中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的另一流程图;

图7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中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8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中交通控制终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发明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实施例1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用于高速公路交通控制终端中,该控制终端与高速路上的视频图像录制设备连接,控制视频图像录制设备对机动车进行跟踪和拍摄照片或录制图像。在高速公路上,为了保障车辆的安全通行,避免追尾等事故的发生,对在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有最低时速的限制,所有在高速上行驶的机动车除遇到自然灾害或交通异常等情况时,行驶时速均应大于等于最低限速的要求。在高速路段上设置有应最低限速标识,禁止机动车低于最低时速行驶,然而仅靠标识作用,无法有效禁止机动车低于最低限速行驶的行为,同时加大了对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执法难度。本发明实施例中的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用于对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通过对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有力监管,来警示机动车驾驶人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

如图1所示,该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包括:

步骤s1:判断机动车是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

在高速公路上,在路面设置机动车识别区,在机动车识别区识别出车辆之后,对车辆的低速行驶违法行为进行准确抓拍。通过调整设置在路口的视频图像录制设备的高度和角度,使得视频图像录制设备可以准确的拍摄到进入机动车识别区的机动车的图像。当机动车行驶到机动车识别区,交通控制终端判断机动车是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是则执行步骤s2,如果机动车未进入机动车识别区,则继续对机动车识别区进行监控,直至有车辆进入机动车识别区。

判断机动车是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的过程中,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首先,监控机动车的图像是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的图像的范围内,当机动车的图像进入机动车识别区的图像范围内,判定机动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若机动车识别区内没有机动车的图像,则说明没有机动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

作为另一个可以替换的实施方案,判断机动车是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的过程,还可以是如下方式:首先,雷达检测机动车的位置,在路口安装雷达扫描仪,通过雷达测距获得机动车与路口的距离;当机动车到达雷达检测器预设机动车识别区位置时,判定机动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通过雷达测距可以知道机动车距离路口的准确距离,将该距离与最低限速路段的距离对应起来,在机动车行驶到最低限速路段之前的区域设置为机动车识别区,当机动车到达这一预设的位置后,判定机动车进入了机动车识别区。

步骤s2:当机动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时,拍摄带有车牌号码的机动车的第一图像,对机动车进行编号,并将编号标注到机动车上并同步跟随机动车的行驶轨迹,如图2所示,同时启动编号对应的视频图像录制设备录制机动车行驶轨迹的视频图像。

当交通控制终端通过视频图像录制设备拍摄的图片或者激光雷达测距,发现有机动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后,对该机动车进行拍照,拍摄带有清晰车牌号码的机动车的图像作为第一图像。雷达测距的准确性较高,如图3所示,通过雷达在机动车识别区识别出图像后,触发视频图像录制设备来拍摄图像。由于路口的视频图像录制设备根据机动车识别区的位置调整了角度和高度,因此在机动车识别区内,机动车的图像可以被清晰的拍摄到,尤其是机动车的号牌,也可以清楚的显示在机动车的图像中。然后针对该机动车进行编号,然后启动一个高速公路上的视频图像录制设备来录制该机动车行驶轨迹的视频图像,该机动车与该视频图像录制设备通过编号对应起来。此外,还将该编号标注到该机动车的图像上,该编号同步跟随机动车的行驶轨迹,这样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其对应的编号都会显示在视频画面中,根据编号可以清楚的知道是哪辆机动车,由于编号是根据机动车来的顺序进行编号,因此不需要复杂的数据处理过程,通过将编号标注在机动车上进行同步跟随,不需要在车辆识别时花费较多的时间识别车牌号码,就实现了针对每辆车形成一个可见的唯一标识,减少了数据处理量。该对应的视频图像录制设备实时跟踪该机动车的行驶轨迹,直至该机动车驶出监控范围,监控范围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这样每一个视频图像录制设备跟踪一辆机动车,可以根据车道和监控范围,来设置合适的视频图像录制设备的数量,提高跟踪的准确性。

步骤s3:判断机动车的行驶速度是否小于预设的最低限速。

判断机动车的行驶速度是否小于该路段要求的最低限速,可以根据录制的视频图像中机动车在某一时间段内的行驶的距离来确定,当该机动车在某一时间段内的行驶距离小于该时间段内以最低限速行驶的距离时,则说明该机动车目前的行驶时速低于最低限速,则执行步骤s4,否则继续监控该机动车的行驶情况。

步骤s4:当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小于预设的最低限速时,判断机动车与前车的第一车距是否大于预设第一距离阈值。

当机动车以小于预设的最低限速值行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情况包括:在某些雨雪大雾等极端天气情况下,机动车为了行驶安全,需要以低于最低限速行驶;由于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交通拥堵,机动车无法按照正常时速要求行驶;在正常情况下,机动车低于最低限速违法行驶。此时就需要判断该机动车与前车的第一车距是否大于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的预设第一距离阈值,当其与前车的第一车距小于预设的第一距离阈值时,则说明该机动车是受前车或高速交通路况等的影响而低于最低限速行驶,此时不属于低速行驶的违法行为,如果该机动车无外界因素影响,在正常情况下与前车的第一车距大于预设的第一距离阈值,这判断该车属于低速行驶违法行为,并执行步骤s5。

步骤s5:当第一车距大于预设第一距离阈值时,从视频图像中截取标注编号的机动车低于最低限速行驶的第二图像。

当第一车距大于预设第一距离阈值时,判定机动车属于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由于机动车违法低速行驶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为了保证证据链的完整性,因此需要从视频图像中截取标注编号的机动车低于最低限速行驶的第二图像,同时标注上该时刻对应的时间,由于预先将对应机动车的编号标注到了该机动车上并跟随机动车行驶,因此在截取机动车违法低速行驶时的图像时,截取带有该编号的图像作为第二图像。这样通过第二图像就可以明确记载该机动车低速行驶的违法行为,并通过编号和该机动车对应起来,便于在视频图像中识别该机动车。

步骤s6:将第一图像、第二图像及视频图像发送至违法数据库。

上述第一图像是在机动车识别区拍摄的,该区域内机动车的号牌可以清楚的显示,因此第一图像可以全面的显示车辆的图像信息,第二图像反应的是机动车违法低速行驶的记录,这样通过第一图像、第二图像就可以清楚的反应出该机动车的违法信息,同时为了证据链的完整性,将监控区域内的该机动车的行驶轨迹的录像也一并发送,从而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解决了监测范围内实时记录任意位置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难题,并且无需人工操作就可以形成低速违法行驶的全部证据链,节约了人力资源,进而提高了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处理效率。

作为其他进一步的实施方式,如图4所示,该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还包括:

步骤s7:当第一车距大于预设第一距离阈值时,判断机动车与后车的第二车距是否小于预设第二距离阈值。

当机动车与前车的第一车距大于第一距离阈值时,即该机动车处于违法低速行驶时,此时,该机动车处于低速行驶状态,很容易影响后车的正常行驶,容易造成压车,当该机动车的后车以较高时速行驶时,还容易发生追尾等交通事故,为了判断机动车的违法低速行驶是否给后车造成影响,需要判断该机动车与后车的第二车距是否小于预设的第二距离阈值,当机动车与后车的第二车距大于预设第二距离阈值时,说明该机动车未对后车的行驶造成影响,否则执行步骤s8。

步骤s8:当机动车与后车的第二车距小于预设第二距离阈值,从视频图像中获取包含机动车和后车的第三图像。

当机动车与后车的车距小于预设第二距离阈值时,说明该机动车对后方行驶的机动车造成了压车,影响后车的正常行驶,造成了更大的交通影响,需要从记录该机动车行驶轨迹的视频图像中获取出包含机动车和后车的第三图像,便于后续违法证据的采集,并且可以方便高速交通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的实时监控,获取包含机动车和后车的第三图像后,执行步骤s9。

步骤s9:将第三图像发送至违法数据库。

将包含机动车和后车的第三图像发送至违法数据库,可以便于后续违法证据的采集,并且可以方便高速交通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的实时监控。

作为其他进一步的实施方式,如图5所示,该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还包括:

步骤s10:当机动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时,实时监测机动车的速度、第一车距、第二车距,并将速度、第一车距、第二车距实时标注到机动车的视频图像上。

当机动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后,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与前车的车距及与后车的车距都是判断机动车是否违法低速行驶的依据,因此需要对机动车的车速及与前车和后车的车距进行实时的监测,将上述信息实时标注到视频图像上,通过视频图像可以准确的显示出该机动车的违法低速行驶行为,方便后续对违法行为证据的查阅。

作为其他进一步的实施方式,如图6所示,该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还包括:

步骤s11:判断机动车是否驶出监测范围。监测范围可以是从机动车识别区到最低限速的结束位置,从而可以准确的识别机动车违法低速行驶的行为。当机动车驶出监测范围,执行步骤s9,否则继续监控机动车的行驶轨迹。

步骤s12:当机动车驶出监测范围后,判断是否存在第二图像。

如果该机动车发生了违法低速行驶的行为,则会在违法低速行驶时生成第二图像,因此如果生成了第二图像,则说明存在违法低速行驶的行为,如果没有第二图像,则说明不存在违法低速行驶的行为。若存在第二图像,则执行步骤s13,否则执行步骤s14。

步骤s13:当存在第二图像时,则对视频图像和第一图像进行存储。

如果机动车存在违法低速行驶的行为,则需要将视频图像录制设备拍摄的该机动车的视频图像存储,便于后续查询。

步骤s14:当不存在第二图像时,则对视频图像和第一图像进行删除。

如果不存在第二图像,则说明机动车没有违法低速行驶,固在该监控区域内不存在违法低速行驶的行为。该监控区域内的图像不用保留,因此可以删除该视频图像,从而节约存储空间,提高存储设备的利用效率。高速公路上车辆的通行量是非常大的,如果对所有车辆的数据都保留,需要占用非常大的存储空间,而且交警人工从这些视频图像中去寻找违法信息,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本方案中在机动车进入监测范围内进行监控,驶出监测范围后,通过对违法信息的判断,得到该机动车是否存在违法信息,如果不存在的话,就删除这些视频,如果存在的话,将这些视频上传到监控中心进行存储,该过程的示意图如图3所示,在监控中心的服务器中,可以通过上位机预览存储的图像数据,也可以在数据中心或接收平台对数据进一步进行处理,提供更多的交通数据信息。因此路口的监控终端中不需要存储太多的无用信息,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也节约了交警的人工识别视频图像的时间,实现了自动发现违法车辆,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交通管理提供更多的信息。

作为另一可选的实施方式,在步骤s2中,为了进一步提高识别的精度,还可以包括:在机动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后,对机动车进行号牌识别;由于机动车识别区内机动车的图像可以被清楚的拍摄到,号牌可以被清楚的看到,因此在该区域内识别车牌更加准确,减少机动车号牌由于被遮挡而导致的无法识别的问题。然后,将识别出的号牌标注到机动车的图像上,号牌同步跟随机动车的行驶轨迹。这样,无论该机动车行驶到任何位置,也可以及时明确其号牌信息,便于实时监控。

作为其他可选的实施方式,在步骤s6中,也可以在步骤s2中不识别机动车的号牌,而是在步骤s6中,将第一图像、第二图像和该编号对应的视频图像录制设备录制的视频图像发送至违法数据库的过程中,可以根据第一图像进行号牌识别;然后将识别出的号牌信息同时发送违法数据库。该实施方式中,还可以在之前的步骤中不进行号牌识别,而是在当机动车发生违法低速行驶行为后,再通过拍摄到的第一图像来识别机动车的号牌,然后将识别出的号牌一起发送到违法数据库。该方案中,可以避免在机动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后就识别号牌,需要处理的数据量较大,冗余数据较多的问题,只需要识别出存在违法行为的车辆的号牌,降低了数据处理量,提高了数据的利用率。作为其他的实现方案,还可以根据第二图像或录制的视频图像中的机动车图像中的一种或几种图像的组合来识别号牌,或者是对识别出的号牌进行校验。例如通过第一图像来识别号牌,通过第二图像来进行校验,如果一致,则认为识别出来的号牌正确,如果不一致则再次从录制的视频图像中获取具有清晰号牌的图像进行重新识别,从而提高车牌识别的准确性。

实施例2

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一种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装置,如图7所示,该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装置包括:机动车识别区检测单元1,用于判断机动车是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详细内容参考实施例1中的步骤s1。

视频图像录制单元2,当机动车进入机动车识别区时,视频图像录制单元2用于拍摄带有车牌号码的机动车的第一图像,对机动车进行编号,并将编号标注到机动车上并同步跟随机动车的行驶轨迹,同时启动编号对应的视频图像录制设备录制机动车行驶轨迹的视频图像。详细内容参考实施例1中的步骤s2。

低速行驶判断单元3,用于判断机动车的行驶速度是否小于预设的最低限速。详细内容参考实施例1中的步骤s3。

第一车距判断单元4,当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小于预设的最低限速时,第一车距判断单元4用于判断机动车与前车的第一车距是否大于预设第一距离阈值。详细内容参考实施例1中的步骤s4。

低速行驶违法行为截取单元5,当第一车距大于预设第一距离阈值时,低速行驶违法行为截取单元5用于从视频图像中截取标注编号的机动车低于最低限速行驶的第二图像。详细内容参考实施例1中的步骤s5。

违法数据发送单元6,用于将第一图像、第二图像及视频图像发送至违法数据库。详细内容参考实施例1中的步骤s6。

实施例3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交通控制终端,如图8所示,该交通控制终端可以包括处理器31和存储器32,其中处理器31和存储器32可以通过总线或者其他方式连接,图8中以通过总线连接为例。

处理器31可以为中央处理器(centralprocessingunit,cpu)。处理器31还可以为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signal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asic)、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芯片,或者上述各类芯片的组合。

存储器32作为一种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用于存储非暂态软件程序、非暂态计算机可执行程序以及模块,如本发明实施例中的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对应的程序指令/模块,处理器31通过运行存储在存储器32中的非暂态软件程序、指令以及模块,从而执行处理器的各种功能应用以及数据处理,即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的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

存储器32可以包括存储程序区和存储数据区,其中,存储程序区可存储操作系统、至少一个功能所需要的应用程序;存储数据区可存储处理器31所创建的数据等。此外,存储器32可以包括高速随机存取存储器,还可以包括非暂态存储器,例如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件、闪存器件、或其他非暂态固态存储器件。在一些实施例中,存储器32可选包括相对于处理器31远程设置的存储器,这些远程存储器可以通过网络连接至处理器31。上述网络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局域网、移动通信网及其组合。

一个或者多个模块存储在存储器32中,当被处理器31执行时,执行如图1所示实施例中的记录机动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方法。

上述交通控制终端具体细节可以对应参阅图1所示的实施例中对应的相关描述和效果进行理解,此处不再赘述。

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是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的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该程序在执行时,可包括如上述各方法的实施例的流程。其中,存储介质可为磁碟、光盘、只读存储记忆体(read-onlymemory,rom)、随机存储记忆体(randomaccessmemory,ram)、快闪存储器(flashmemory)、硬盘(harddiskdrive,缩写:hdd)或固态硬盘(solid-statedrive,ssd)等;存储介质还可以包括上述种类的存储器的组合。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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