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蛛网式交通违法预警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6327021发布日期:2018-12-19 05:58阅读:734来源:国知局
一种蛛网式交通违法预警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交通管理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蛛网式交通违法预警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违法机动车预警查处是有效打击悬挂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和套牌、报废、被盗抢等涉嫌违法机动车行为。

按照交通法规的要求、规定和道路交通的实际状况,运用教育、技术等手段合理地限制和科学地组织、指挥交通。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中人、车、道之间的关系,能够使交通尽可能安全、通畅、公害小和能耗少。

然而现有的交通管理面临以下问题:

目前很多交通违章都是通过电子系统处罚,相比较下,传统的现场处罚违章记录数据条数偏小。而且电子系统处罚与现场处罚是割裂的,即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处罚时所处理的违章数据均是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获的,现场工作人员无法实时处理由电子系统查获的交通违章,而通过电子系统查处的交通违章,无法确定违章当事人,也就无法对违章当事人进行现场教育。如果通过传统方式实现对违章当事人的现场教育则需要增加大量的路面检查点,这样建设成本和人力成本会非常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蛛网式交通违法预警系统及方法,有机结合电子系统违章处理方式与传统交通违章查处方式,从而在不增加建设成本及人力成本的前提下,实现对违章当事人的实时确定以及现场教育。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蛛网式交通违法预警系统,包括现场监控终端、后台处理终端以及手持移动终端,所述现场监控终端通过网络线缆与所述后台处理终端建立数据连接,所述手持移动终端通过专用apn网络接入公安网后与所述后台处理终端建立数据连接;

所述现场监控终端,用于监控指定路口的交通车辆信息,通过视频专网或公安网上传至所述后台处理终端;

所述后台处理终端,用于根据所述现场监控终端进行数据处理,并结合交管信息,判定交通违章车辆,并将所述交通违章车辆信息发送至所述手持移动终端;

所述手持移动终端,用于接收所述后台处理终端发送的所述交通违章车辆信息,并通过专用apn网络接入公安网上传现场处罚结果。

进一步,所述后台处理终端还用于根据所述手持移动终端上传的现场处罚结果修改交管系统记录的相应车辆的违章记录信息。

进一步,所述现场监控终端,包括分布式设置在各个交管路口的摄像头,所述摄像头用于拍摄通过路口的过往车辆信息以及车辆通过路口时的交通管制信息,通过网络线缆直接接入视频专网或公安网,将拍摄的视频信息上传至后台处理终端。

进一步,所述后台处理终端,包括车辆信息获取模块、违章判断模块、违章信息调取模块、管制信息发送模块以及位置信息获取模块;

所述车辆信息获取模块,用于对所述现场监控终端拍摄的过往车辆信息进行车牌识别获取过往车辆信息;

所述违章判断模块,利用交通管制信息判断过往车辆是否违章;

所述违章信息调取模块,调取交管系统中记录的所述车辆信息获取模块获取的过往车辆信息对应的违章信息;

所述管制信息发送模块,将所述违章判断模块判断得到的违章车辆信息以及所述违章信息调取模块调取的违章信息发送至相应的所述手持移动终端。

进一步,所述手持移动终端,包括路口选择模块、数据接收模块、违章信息处理模块;

所述路口选择模块,用于进行监控路口的选择;

所述数据通信模块,通过专用apn网络接入公安网,与所述后台处理终端连接,用于接收所述后台处理终端发送的途径所述路口选择模块选择的路口的车辆的违章信息、发送所述违章信息处理模块作出的现场处罚结果。

另一方面,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蛛网式交通违法预警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获取指定路口的现场监控终端拍摄的过往车辆信息以及车辆通过路口时的交通管制信息;

步骤2,根据所述所述交通管制信息判断过往车辆的当前违章信息,并从交管系统中调取过往车辆的历史未处理违章信息;

步骤3,将所述当前违章信息以及历史未处理违章信息一并发送至所述手持移动终端;

步骤4,现场工作人员根据所述当前违章信息以及历史未处理违章信息拦截对应车辆,对违章车辆以及违章驾驶人进行处罚教育并上传现场处罚结果。

进一步,所述指定路口包括,现场工作人员利用手持移动终端的路口选择模块手动选择的预监控的路口或者后台处理终端利用手持移动终端的定位模块获取定位信息自动选定的路口。

进一步,所述历史未处理违章信息为预设时间段内过往车辆未处理的违章信息。

进一步,该方法还包括:步骤6,根据所述现场处罚结果,对交管系统中记录的违章信息进行状态修改。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通过后台系统根据指定路口的过车数据,判断车辆在指定时间段内是否有电子监控违法行为,如果有则将该车辆信息及相对违法信息推送到手持移动终端,在路口前方进行拦截的民警就会根据推送的信息实施拦截,将电子监控违法有效转化为现场处罚,提高管视率的同时达到对违法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的目的。

1)交警通过系统比对信息后通知交警人员拦截处罚,提高了现场处罚量。

2)能够及时对驾驶人员进行交管处罚及教育,增加驾驶人员对交通违法的认识,提高交通预警防范意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系统结构图;

图2为本发明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发明,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范围。

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蛛网式交通违法预警系统,如图1所示,包括现场监控终端、后台处理终端以及手持移动终端,所述现场监控终端通过网络线缆与所述后台处理终端建立数据连接,所述手持移动终端通过专用apn网络接入公安网后与所述后台处理终端建立数据连接;

所述现场监控终端,用于监控指定路口的交通车辆信息,通过视频专网或公安网上传至所述后台处理终端;

所述后台处理终端,用于根据所述现场监控终端进行数据处理,并结合交管信息,判定交通违章车辆,并将所述交通违章车辆信息发送至所述手持移动终端;

所述手持移动终端,用于接收所述后台处理终端发送的所述交通违章车辆信息,并通过专用apn网络接入公安网上传现场处罚结果。

进一步,所述后台处理终端还用于根据所述手持移动终端上传的现场处罚结果修改交管系统记录的相应车辆的违章记录信息。

进一步,所述现场监控终端,包括分布式设置在各个交管路口的摄像头,所述摄像头用于拍摄通过路口的过往车辆信息以及车辆通过路口时的交通管制信息,通过网络线缆直接接入视频专网或公安网,将拍摄的视频信息上传至后台处理终端。

进一步,所述后台处理终端,包括车辆信息获取模块、违章判断模块、违章信息调取模块、管制信息发送模块以及位置信息获取模块;

所述车辆信息获取模块,用于对所述现场监控终端拍摄的过往车辆信息进行车牌识别获取过往车辆信息;

所述违章判断模块,利用交通管制信息判断过往车辆是否违章;

所述违章信息调取模块,调取交管系统中记录的所述车辆信息获取模块获取的过往车辆信息对应的违章信息;

所述管制信息发送模块,将所述违章判断模块判断得到的违章车辆信息以及所述违章信息调取模块调取的违章信息发送至相应的所述手持移动终端。

进一步,所述手持移动终端,包括路口选择模块、数据接收模块、违章信息处理模块;

所述路口选择模块,用于进行监控路口的选择;

所述数据通信模块,通过专用apn网络接入公安网,与所述后台处理终端连接,用于接收所述后台处理终端发送的途径所述路口选择模块选择的路口的车辆的违章信息、发送所述违章信息处理模块作出的现场处罚结果。

另一方面,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蛛网式交通违法预警方法,如图2所示,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获取指定路口的现场监控终端拍摄的过往车辆信息以及车辆通过路口时的交通管制信息;

步骤2,根据所述所述交通管制信息判断过往车辆的当前违章信息,并从交管系统中调取过往车辆的历史未处理违章信息;

步骤3,将所述当前违章信息以及历史未处理违章信息一并发送至所述手持移动终端;

步骤4,现场工作人员根据所述当前违章信息以及历史未处理违章信息拦截对应车辆,对违章车辆以及违章驾驶人进行处罚教育并上传现场处罚结果。

进一步,所述指定路口包括,现场工作人员利用手持移动终端的路口选择模块手动选择的预监控的路口或者后台处理终端利用手持移动终端的定位模块获取定位信息自动选定的路口。

进一步,所述历史未处理违章信息为预设时间段内过往车辆未处理的违章信息。

进一步,该方法还包括:步骤6,根据所述现场处罚结果,对交管系统中记录的违章信息进行状态修改。

现场工作人员在进行现场交通管制时,打开手持移动终端,手动选择预监控的路口,或者手持移动终端的定位模块自动获取当前位置信息,后台处理终端根据手动选择的预监控的路口信息或根据当前位置信息,获取途径该位置的必经路口的现场监控终端拍摄的过往车辆信息,并进行车辆识别、违章行为判断同时调取系统中记录的最近12小时、24小时或指定时间段内的通过所述必经路口的车辆的违章信息,然后后台处理终端将所述当前的违章信息以及历史违章信息及其对应的车辆信息一并发送给手持移动终端,现场工作人员根据手持移动终端接收的信息对相应车辆进行拦截,并进行违章处理同时对驾驶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然后现场工作人员将现场处罚结果通过手持移动终端上传至后台处理终端,后台处理终端根据处理结果对交管系统相应数据进行修改。

本发明通过后台系统根据指定路口的过车数据,判断车辆在指定时间段内是否有电子监控违法行为,如果有则将该车辆信息及相对违法信息推送到手持移动终端,在路口前方进行拦截的民警就会根据推送的信息实施拦截,将电子监控违法有效转化为现场处罚,提高管视率的同时达到对违法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的目的。

交警通过比对信息后通知交警人员拦截处罚,提高了现场处罚量,对电子系统以及传统交通违章查处方式进行有机结合,从而在不增加建设成本及人力成本的前提下,实现对违章当事人的实时确定以及现场教育。同时及时地对驾驶人员进行交管处罚及教育,增加驾驶人员对交通违法的认识,提高交通预警防范意识。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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