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安防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91391发布日期:2019-07-27 11:23阅读:163来源:国知局
一种安防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安防领域,更具体地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安防系统,特别用于对非法入室进行即时报警。



背景技术:

安全防范系统(security&protection system,SPS)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它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其中入侵报警系统(intruder alarm system,IAS)是指利用传感器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探测并指示非法进入或试图非法进入设防区域的行为、处理报警信息、发出报警信息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入侵报警系统的构成一般由周界防护、建筑物内(外)区域/空间防护和实物目标防护等部分单独或组合构成。系统的前端设备为各种类型的入侵探测器(传感器),传输方式可以采用有线传输或无线传输,有线传输又可采用专线传输、电话线传输等方式;系统的终端显示、控制、设备通讯可采用报警控制器,也可设置报警中心控制台。系统设计时,入侵探测器的配置应使其探测范围有足够的覆盖面,应考虑使用各种不同探测原理的探测器。

近些年,由于安全意识的增加,多数建筑都安装了安防系统,用以满足日常的需要。但是基于市场开发成本的考虑,对于发生频率较低的问题的解决方案一直比较稀缺,例如一般仓库的暴力入室问题。这些一般仓库往往没有足够预算购置高级的防暴力入室系统,而普通的安防系统又往往反应滞后,只能用于在事后提供案发时的资料。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人开发出一种简单有效的暴力入室报警系统,其可以利用现有安防系统的设备,也可以自成体系,极大地降低了成本,同时巧妙地解决了防暴力入室反应滞后的问题。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安防系统,其包括:

门禁装置,用于检测进入者是否获得授权;

安装在门内侧的红外检测装置,用于检验门的开闭状态;

安装在门内侧的摄像头,用于从门内拍摄门口的影像;和

报警系统,用于根据门禁装置和红外检测装置的信号,发出警报。

优选的,所述系统还包括:安装在门内侧的照明装置,其响应红外检测装置的信号而打开。这种设计可以在门打开的时候特别地照亮门口,方便摄像头拍摄到清晰的影像。同时,由于摄像头和照明装置均安装在门内侧,从外部暴力入室的人无法在入室之前破坏这些装置,且一般无法预计到有这样的设计,突然的亮光对入室者也有一定的震慑作用。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门禁装置安装在门外侧。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门禁装置安装在门内侧。门禁装置可以根据需要安装在门外侧或者门内侧。相比之下,安装在门内侧比较不容易被破坏,比如断电等。而且,安装在门内侧的门禁装置可以作为巡查人员的打卡装置,对于必须入室巡查的情况尤其适用。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门禁装置包括打卡装置和电控锁。

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门禁装置为打卡装置,但不包括电控锁。在此情况下,所述门禁装置主要用于与红外检测装置配合。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打卡装置包括但不限于:指纹打卡装置、密码打卡装置、非接触卡打卡装置、或生物识别打卡装置等。

所述生物识别打卡装置包括但不限于:人脸识别打卡装置、虹膜识别打卡装置、指纹打卡装置等。

优选的,所述系统还包括移动端,用于接收报警系统的警报。

优选的,所述移动端包括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二方面,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判断非法入室的报警方法,其包括:

接收安装在门内侧的红外检测装置的信号;

当红外信号判断门打开时,若未接收到规定时间内的门禁装置的授权信号,则通过报警系统发出警报。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中,门禁装置安装在门外侧,则所述规定时间为接收到红外信号之前的时间。

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些实施方式中,门禁装置安装在门内侧,则所述规定时间为接收到红外信号之后的时间。

优选的,当红外信号判断门打开时,打开照明装置。

优选的,所述报警系统通过云平台向移动端发送警报。

优选的,当报警系统发出警报时,将安装在门内侧的摄像头拍摄的影像传输到云平台。

优选的,所述云平台将门内侧的摄像头拍摄的影像传输到移动端。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云平台为中控服务器。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具体说明了本实用新型的安防系统的安装和使用方法。本实用新型的安防系统特别用于对非法闯入的即时发现、即时报警,整套系统非常简单,而且可以整合到原有的安防系统中。全套系统高度自动化,也不需要高大上的技术支持,所用装置皮实耐用,价格合理、维护方便。

附图说明

下面将通过参照附图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使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更清楚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及其它特征和优点,附图中:

图1示出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安全防范系统的结构图;

图2示出基于本实用新型一些具体实施方式的安装防范系统的示意图;

图3示出基于本实用新型另一些具体实施方式的安装防范系统的示意图;

图4示出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判断非法入室的报警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下文的描述中,给出了大量具体的细节以便提供对本实用新型更为彻底的理解。然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显而易见的是,本实用新型可以无需一个或多个这些细节而得以实施。在其他的例子中,为了避免与本实用新型发生混淆,对于本领域公知的一些技术特征未进行描述。

在本实用新型中,术语“门禁装置”又称出入管理控制系统(ACCESS CONTROL SYSTEM),是一种管理人员进出的智能化管理系统。概括就是:管理什么人什么时间可以进出哪些门,并提供事后的查询报表等等,常见的门禁系统有:密码门禁系统,非接触卡门禁系统,指纹虹膜掌型生物识别门禁系统及人脸识别门禁考勤系统等。一般的门禁系统包括:门禁控制器、打卡装置、电控锁等组件。本文中的门禁装置是指门禁系统中安装在外部的组件。在本实用新型中,在某些情景下不需要安装电控锁,门禁装置主要用于身份识别,与红外检测装置配合,对非法闯入者进行报警。

在本实用新型中,术语“打卡装置”是指门禁系统中用于身份识别的装置,可以是密码打卡、非接触卡打卡、指纹打卡、人脸识别打卡、虹膜打卡等。

现有技术当中,针对暴力闯入的即时报警的解决方案非常少。在仅有的一些解决方案中,又过于依赖装置的电子化及精密度,因此这些解决方案不是成本过高,就是过于脆弱易于破坏,再者就是过于敏感误报太多。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安防系统将绝大多数装置安置在门内侧,可以有效的避免闯入者从外部破坏。即便在门外侧安装的装置被破坏,由于设计巧妙的报警机理,并不会影响整个系统的即时报警。

图1示出了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安全防范系统的结构图,其中红外检测装置110、照明装置140、门禁系统(包括门禁控制器132和打卡装置131)、以及监控装置(例如摄像头120)被安装在现场,通过网络与中控服务器通讯连接。所述红外检测装置用于检测门是否打开,照明装置响应红外检测装置的信号而开启。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中,红外检测装置和照明装置可以合为一体,例如利用红外感应灯同时实现两种功能。考虑到尽可能减少用电装置的数量,在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集成其他的装置,例如摄像头。

是否报警,以开门的行为是否获得授权为判断。打卡装置为判断授权提供依据。当开门行为被判断为未获得授权时,报警系统发出警报。

报警系统设置于中控服务器,在报警时可以本地报警,也可以通过网络向移动端报警。所述移动端包括手机、平板、笔记本等移动电子设备,优选是手机。报警系统可以将摄像头拍摄到的现场影像即时发送到移动端。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中,如果现场条件允许,报警系统也可以安装在现场,用于吓退闯入者。

本实用新型所用的装置都是市售可得的,与现有技术的区别之一是安装的位置非常有讲究,根据安装位置的不同,所用装置的配合方式有些许变化。

具体而言,图2示出了打卡装置安装在门外侧的实施方式的示意图。打卡装置安装在门外侧时,既可以用于验证授权,也可以用于解除电控锁。因而,即便是在不使用电控锁的情况下,也可以将打卡装置设在门外侧。

摄像头120、红外检测装置110、照明装置140均安装在门内侧。由于一般房内都有照明装置,因此响应红外检测装置的信号而打开的照明装置140并不是必需的。然而考虑到非法闯入多发生在夜间无人看守的房屋,设置一个能够自动开启的照明装置能够对闯入者有一定的惊吓作用,也便于摄像头拍摄清晰影像。同时,可以方便正常的巡查人员工作,一举多得。

图3示出了打卡装置安装在门内侧的实施方式的示意图。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些实施方式中,例如大门由机械锁控制时,门禁系统中可以不设置电控锁,打卡装置431安装在门内侧,用于验证授权,同时可以作为巡检人员的打卡记录。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判断非法入室的报警方法。如图4所示,在门内外设置好相应的装置之后,使之有效配合也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个重点。

S110接收安装在门内侧的红外检测装置的信号

在本实用新型中,以门“开”为判断有人进入房间的时间点。在门内侧安装红外检测装置用于获取门“开”的信息。虽然门的状态在门外侧也可以检测到,但优选安装在内侧,因为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干扰。

S120判断门是否打开

根据红外信号判断是否有物体移动是非常常见的技术,因而判断门是否打开的具体方法在此不再赘述。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判断既可以在本地进行,也可以通过网络在中控服务器上进行。考虑到网络条件对判断速度的影响,优选在本地进行。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如果根据红外信号判断门已经打开,则自动打开照明装置。

这样设计的初始意图在本文其他地方已有提及,在此不再赘述。考虑到现实情况,正常巡检人员在进入房间后也会对红外信号有干扰。例如巡检人员进入房间巡检10分钟,出来时必然会再次引起红外信号的变动。因此,照明装置也可以作为红外信号变动的指向标,提醒巡检人员及时打卡,以避免误报。

S130判断是否接收到规定时间内的授权信号

在本实用新型中,以门“开”为判断有人进入房间的时间点,即红外信号变动的时刻。当门禁装置安装在门外侧时,打卡时间早于门开的时间,因此所述规定时间为接收到红外信号之前的时间。

反之,当门禁装置安装在门内侧时,打卡时间晚于门开的时间,因此所述规定时间为接收到红外信号之后的时间。打卡时间存储于门禁控制器中,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的时间间隔,用于判断门的开启是否是合法授权的。

例如,当门被电控锁控制时,打卡之后门就会开启,可以设定较短的规定时间。如果打卡装置设置在门内侧,则应该考虑打卡装置和门的距离,设定规定时间。

S140通过报警系统发出警报

当判断门开却没有获得授权时,通过报警系统发出警报。报警系统可以设在本地,也可设在中控服务器上,更可以连接到云平台。根据需要,可以发出多种警报,例如响警笛、打开通道照明等。安装在门内侧的摄像头用于从门内拍摄门口的影像,此时可以将及时影像传输到云平台,进而通过云平台传输到移动端,通知相关人员。

实施例1

使用现有的门禁系统进行改造。一般的门禁系统包括门禁控制器、打卡装置和电控锁。其中,门禁控制器相当于计算机的CPU,它负责整个系统输入、输出信息的处理和储存,控制等等;门禁系统的打卡装置安装在门外侧。

在门内侧加装用于检测门的开闭状态的红外检测装置和用于从门内拍摄门口的影像的摄像头。

门禁控制器、摄像头和红外检测装置的信号均与中控系统通信连接。中控系统中的警报系统与移动端保持通信连接。

当门开启时,红外检测装置检测到门的状态发生变化,查询预订时间之内是否接收到打卡信息。所述预订时间为门状态变化之前的预订时间。

若查询到预订时间内没有接收到打卡信息,警报系统发出警报。所述警报可以发送到中控室,也可以通过通信连接发送到移动端,用于通知相关人员。

安装在门内侧的摄像头可以一直为开启状态,也可响应红外检测装置的信号开启。当发送警报时,可以同时传送摄像头的影像。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中,在门内侧安装照明装置,其响应红外检测装置的信号而打开。通常情况下,非法闯入多发生在夜间。在门内侧突然亮灯的话,对入室者有一定的惊吓作用,也便于摄像头拍摄清晰的影像。而对于工作人员而言,由于早就知道在门内会有响应的照明装置,反而在深夜巡查时候有安心的感觉。发明人认为这是本实用新型中一举两得的贴心设计。

实施例2

全新安装本实用新型的安全防范系统,打卡装置安装在门外侧的情形与实施例1类似,在此不再赘述。本实施例重点描述打卡装置安装在门内侧的情形。

打卡装置安装在门内侧时,所述门禁装置无需有控制门开闭的功能,可以不安装电控锁。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当门开启时,红外检测装置检测到门的状态发生变化,查询预订时间之内是否接收到打卡信息。所述预订时间为门状态变化之后的预订时间。

若查询到预订时间内没有接收到打卡信息,警报系统发出警报。

在门内侧安置打卡装置也可以用于工作人员的巡视记录。在需要确定工作人员确实按照规定进行了巡检时,在门内侧打卡是必须的。

实施例3

全新安装本实用新型的安全防范系统,与实施例2类似,区别在于打卡装置安装在门外侧,且所述预订时间为门状态变化之前的预订时间。在本实施例中,门禁装置无需有控制门开闭的功能,可以不安装电控锁。

本实施例对应的情景是不安装电控锁的情况。有些非法闯入人员在闯入之前会破坏外部电源。而为满足消防要求,一般电控锁在断电时为开启状态,即门锁形同虚设。因此,可以考虑装机械锁等其他方式锁门。

红外检测装置设在门内侧不会被外部破坏,因此即便门外的门禁设备被断电,门内的红外检测装置和摄像头依旧服务。当门开启时,红外检测装置检测到门的状态发生变化,查询预订时间之内是否接收到打卡信息。所述预订时间为门状态变化之前的预订时间。

若查询到预订时间内没有接收到打卡信息,警报系统发出警报。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安防系统和判断非法入室的报警方法简单而有效,非常适用于普通商户或者有此类需求的家庭。整套方案的设计充分考虑到与现有设备的兼容性,既可以全新安装,也非常便于加装在已有的系统上。同时尽可能地让各个装置兼具多种使命,提高装置的利用效率,在不提高成本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用户更多的需求。

应当认识到的是,具体实施方式部分而不是实用新型内容和摘要部分旨在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实用新型内容和摘要部分可以阐述由(一个或多个)发明人所构想的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或多个但不是全部的示例性实施例,并且因此不旨在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实用新型或所附权利要求。

虽然本文已经参考用于示例性领域和应用的示例性实施例描述了本实用新型,但是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此。其它实施例和对其的修改是可能的,并且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和精神内。例如,并且在不限制本段落的一般性的情况下,实施例不限于图中所示和/或本文所述的软件、硬件、固件和/或实体。此外,实施例(无论是否本文明确描述的)对本文所述示例之外的其它领域和应用具有显著的效用。

本文已经借助于示出具体功能及其关系的实现的功能构建块描述了实施例。为了方便描述,这些功能构建块的边界在本文已被任意定义。只要适当地执行具体功能和关系(或其等同物),就可以定义替代边界。此外,替代实施例可以利用与本文所描述的不同的顺序来执行功能块、步骤、操作、方法等。

本文中对“一种实施例”、“实施例”、“示例实施例”或类似短语的引用指示所描述的实施例可以包括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但是每个实施例可以不一定包括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另外,这些短语不一定指代相同的实施例。此外,无论本文是否明确提及或描述,当结合实施例描述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时,将这些特征、结构或特性结合到其它实施例中将在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的知识范围之内。

本实用新型的广度和范围不应当受到任何上述示例性实施例的限制,而是应当仅根据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来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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