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随身物品提醒方法、系统及移动终端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8528851阅读:来源:国知局
述计步器数据变化值、加速度传感器数据变化值以及陀螺仪数据变化值。将所述计步器数据变化值、加速度传感器数据变化值以及陀螺仪数据变化值与计步器阈值(计步器数据门限值)、减速度传感器阈值(加速度传感器数据门限值)及陀螺仪阈值(陀螺仪数据门限值)进行比较,当检测到大于设置的统计阈值时,播放警示语音(即警示信号)以提醒可能存在随身物品遗失。所述警示语音可以预设。所述警示语音可以使能或关闭。所述统计阈值(即门限值,包括计步器阈值、减速度传感器阈值及陀螺仪阈值)可以通过某种阈值算法来进行修改。
[0035]本发明提供一种随身物品提醒系统,应用于移动终端中,所述移动终端包括检测装置。所述检测装置包括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及计步器等。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所述随身物品提醒系统I包括移动状态检测模块11、移动状态变化计算模块12以及移动状态变化处理模块13。其中:
[0036]移动状态检测模块11用于通过移动终端的至少一种检测装置对人体移动状态进行检测,获得与检测装置相应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装置包括: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及计步器中的任一种或组合。所述检测可以是定时检测,即设定检测周期,定期进行检测。计步器用于检测用户在行走时的相对速度等计步器数据。加速度传感器用于检测行走时身体的姿态晃动的变化等加速度传感器数据。陀螺仪模块用于检测行走的方向功能、设置人体重心偏移等陀螺仪数据。
[0037]移动状态变化计算模块12与移动状态检测模块11相连,用于计算两次检测获得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间的变化值。具体地,所述人体移动状态信息来自于移动状态检测模块11中获得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人体移动状态信息与所述检测装置向对应,当所述检测装置包括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及计步器时,所述人体移动状态信息包括加速度传感器数据信息、陀螺仪数据信息及计步器数据信息。计算连续进行的两次检测获得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间的变化值,包括计算加速度传感器数据变化值、陀螺仪数据变化值及计步器数据变化值。
[0038]移动状态变化处理模块13与移动状态变化计算模块12相连,用于当所述变化值超过设定的门限值时,发出随身物品遗失警示信号。所述门限值与所使用的检测装置一一对应设定。
[0039]如所述检测装置包括加速度传感器,则所述门限值包括与加速度传感器检测数据对应的加速度传感器数据门限值;如所述检测装置包括陀螺仪,则所述门限值包括与陀螺仪检测数据对应的陀螺仪数据门限值。如所述检测装置同时包括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及计步器,则所述门限值包括与加速度传感器检测数据对应的加速度传感器数据门限值、与陀螺仪检测数据对应的陀螺仪数据门限值以及与计步器检测数据对应的计步器数据门限值。所述变化值超过设定的门限值包括:任一种检测装置检测到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变化值超过该种检测装置的设定的门限值,或任意两种以上检测装置检测到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变化值都超过相应检测装置的设定的门限值。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装置同时包括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及计步器,则所述变化值超过设定的门限值可以包括:与加速度传感器检测到的数据变化值超过加速度传感器数据门限值、与陀螺仪检测到的数据变化值超过陀螺仪数据门限值以及与计步器检测到的数据变化值超过计步器数据门限值中的任一种。所述变化值超过设定的门限值也可以包括:与加速度传感器检测到的数据变化值超过加速度传感器数据门限值、与陀螺仪检测到的数据变化值超过陀螺仪数据门限值以及与计步器检测到的数据变化值超过计步器数据门限值中的任两种。所述变化值超过设定的门限值也可以包括:与加速度传感器检测到的数据变化值超过加速度传感器数据门限值、与陀螺仪检测到的数据变化值超过陀螺仪数据门限值以及与计步器检测到的数据变化值超过计步器数据门限值这三种变化值超过设定的门限值同时成立。当所述变化值超过设定的门限值时,则说明人体所携带的物品重量可能发生变化,随身物品可能发生遗失,移动状态变化处理模块13将发出警示信号。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警示信号包括:音频警示信号或者震动警示信号。即移动状态变化处理模块13可以通过音频设备发出随身物品遗失音频警示信号,也可以通过震动设备发出随身物品遗失震动警示信号。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警示信号是通过警示播放模块来播放用户设定的警示内容。
[0040]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随身物品提醒系统还包括门限值修改模块,门限值修改模块与所述移动状态变化处理模块13相连,用于修改所述门限值。所述检测装置同时包括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及计步器,则所述门限值包括与加速度传感器检测数据对应的加速度传感器数据门限值、与陀螺仪检测数据对应的陀螺仪数据门限值以及与计步器检测数据对应的计步器数据门限值。修改所述门限值可以包括修改其中任意一种门限值。所述修改门限值可以通过某种阈值算法来进行修改,包括通过统计阈值算法模块来设置统计阈值(即门限值)。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随身物品提醒系统还包括警示提醒开启关闭模块:所述警示提醒开启关闭模块与移动状态变化处理模块13,用于使能或关闭随身物品提醒警示信号。当关闭随身物品提醒警示信号,移动状态变化处理模块13将不发出警示信号。
[0041]本发明还包括一种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包括如上所述的随身物品提醒系统I。所述移动终端包括检测装置。所述检测装置包括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及计步器等。所述移动终端包括手机。
[0042]综上所述,本发明的一种随身物品提醒方法、系统及移动终端本发明通过移动终端上集成的计步器、加速度传感器和陀螺仪,并设计实现配套的软件,根据用户的设定,在检测到用户物品遗失时,代替主动的提醒者发出设定的警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它随用户携带,可以深入的应用到难以达到的场所,随时随地保护用户的财产安全,并把“物品遗失”的信息,及时的传递给用户。本发明能够通过实时监测移动时的人体状态数据变化,在检测到行走时状态的变化超过设定值,向用户发出设定的警示信息,从而避免物品遗失带来的损失。所以,本发明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0043]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发明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发明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主权项】
1.一种随身物品提醒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中,其特征在于,所述随身物品提醒方法包括: 通过移动终端的至少一种检测装置对人体移动状态进行检测,获得与检测装置相应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 计算两次检测获得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间的变化值; 当所述变化值超过设定的门限值时,发出随身物品遗失警示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身物品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装置包括: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及计步器中的任一种或组合,所述门限值与所使用的检测装置相对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身物品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变化值超过设定的门限值包括:任一种检测装置检测到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变化值超过该种检测装置的设定的门限值,或任意两种以上检测装置检测到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变化值都超过相应检测装置的设定的门限值。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身物品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随身物品提醒方法还包括:修改所述门限值。
5.—种随身物品提醒系统,应用于移动终端中,其特征在于:所述随身物品提醒系统包括: 移动状态检测模块,用于通过移动终端的至少一种检测装置对人体移动状态进行检测,获得与检测装置相应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 移动状态变化计算模块,与移动状态检测模块相连,用于计算两次检测获得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间的变化值; 移动状态变化处理模块,与移动状态变化计算模块相连,用于当所述变化值超过设定的门限值时,发出随身物品遗失警示信号。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随身物品提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装置包括: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及计步器中的任一种或组合,所述门限值与所使用的检测装置一一对应设定。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随身物品提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变化值超过设定的门限值包括:任一种检测装置检测到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变化值超过该种检测装置的设定的门限值,或任意两种以上检测装置检测到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变化值都超过相应检测装置的设定的门限值。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随身物品提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信号包括:音频警示信号或者震动警示信号。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随身物品提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随身物品提醒系统还包括门限值修改模块,门限值修改模块与所述移动状态变化处理模块相连,用于修改所述门限值。
10.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包括如权利要求5至9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随身物品提醒系统。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随身物品提醒方法、系统及移动终端。所述随身物品提醒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中,包括:通过移动终端的至少一种检测装置对人体移动状态进行检测,获得与检测装置相应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计算两次检测获得的人体移动状态信息间的变化值;当所述变化值超过设定的门限值时,发出随身物品遗失警示信号。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能够通过实时监测移动时的人体状态数据变化,在检测到行走时状态的变化超过设定值,向用户发出设定的警示信息,从而避免物品遗失带来的损失。
【IPC分类】G08B21-24
【公开号】CN104851252
【申请号】CN201510279703
【发明人】朱练练
【申请人】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8月19日
【申请日】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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