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的监管方法及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218002阅读:720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的监管方法及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车辆驾驶监管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的监管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0002]经济的发展与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带动了道路客运的快速发展,客运车辆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主要交通工具。但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客运车辆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客车安全事故具有一次伤亡人数较多,财产损失较大,社会影响度广的特征,所以如何避免交通事故是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客运交通管理企业,客车生产企业多方都想方设法进行解决的重要问题。
[0003]分析客车事故发生原因,有客观上的原因,包括客车机械故障,比如刹车失灵,主被动安全器件性能故障;道路因素,道路等级低,道路依山傍水,道路崎岖,视距不良,雨天雪天道路湿滑等,然而最主要的事故原因是跟驾驶员有关的,驾驶员避险处理不当,驾驶员违规违法操作,包括长时间疲劳驾驶,夜间非法时间段疲劳行车,超速超载等主观因素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超速,疲劳驾驶,在深夜容易犯疲劳的时间段运营尤其是造成中长途客运车辆事故的罪魁祸首,且目前对疲劳驾驶以及在深夜容易犯疲劳的时间段运营的现象仍没有有效的监管方法,这也增加了事故的发生频率。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之一,在于提供一种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的监管方法,通过该方法实现对疲劳驾驶和在规定的危险时间段内运营的车辆进行有效管控,以及时阻止危险驾驶,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0005]本发明是这样实现技术问题之一的:一种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的监管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1、在监控管理服务器提供的操作界面中设置配置参数,并将配置参数存储到数据库中,待监控管理服务器与卫星定位监控终端建立连接后,监控管理服务器就将配置参数下发给卫星定位监控终端;
步骤2、卫星定位监控终端读取车辆的运行参数,并将运行参数与配置参数进行对比,判断车辆是否满足疲劳驾驶条件或者是否在规定的危险时间段内运营;
步骤3、如果车辆满足疲劳驾驶条件或者在规定的危险时间段内运营,则执行步骤4 ;如果车辆不满足疲劳驾驶条件且不在规定的危险时间段内运营,则返回执行步骤2,直到车辆停止运行后停止;
步骤4、卫星定位监控终端进行预警语音提醒,以提示驾驶员执行相关操作,或者自动对车辆进行限速控制,以迫使驾驶员停止危险驾驶。
[0006]进一步地,所述配置参数包括疲劳驾驶时间、疲劳驾驶速度限制值、需进行限速的危险时段、危险时段的速度限制值、起始运行速度、预警语音提醒的内容以及语音提醒频率。
[0007]进一步地,所述运行参数包括车辆的运行速度、当前的时间以及该次运行的总时长。
[0008]进一步地,所述步骤2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21、车辆启动后,卫星定位监控终端加载配置参数,并读取车辆的运行速度,且若车辆的运行速度大于设置的起始运行速度,则说明车辆处于运行状态,此时开始计算车辆运行时长;若否,则说明车辆未开始运行,此时不计算车辆运行时长;
步骤22、卫星定位监控终端读取当前的时间,并判断当前的时间是否处在设置的需进行限速的危险时段内,若是,则说明该车辆在规定的危险时间段内运营;若否,则说明该车辆不在规定的危险时间段内运营;然后执行步骤3 ;
步骤23、卫星定位监控终端读取车辆的该次运行的总时长,若该次运行的总时长大于设置的疲劳驾驶时间,则说明该车辆满足疲劳驾驶条件;若否,则说明该车辆不满足疲劳驾驶条件;然后执行步骤3 ;
其中,步骤22与步骤23不分先后顺序。
[0009]进一步地,所述步骤4具体为:卫星定位监控终端根据设置的预警语音提醒的内容进行预警语音提醒,以提示驾驶员停车休息或者更换驾驶员;如果驾驶员在听到预警语音提醒后有停车休息或者更换驾驶员,卫星定位监控终端就将该次运行的总时长清零;如果驾驶员在多次听到预警语音提醒后仍未停车休息或者更换驾驶员,卫星定位监控终端就通过CAN总线并根据设置的疲劳驾驶速度限制值或者危险时段的速度限制值对车辆进行限速,以迫使驾驶员停止危险驾驶。
[0010]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之二,在于提供一种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的监管系统,通过该系统实现对疲劳驾驶和在规定的危险时间段内运营的车辆进行有效管控,以及时阻止危险驾驶,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0011]本发明是这样实现技术问题之二的:一种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的监管系统,所述系统包括参数配置模块、判断模块、跳转模块以及控制模块;
所述参数配置模块,用于在监控管理服务器提供的操作界面中设置配置参数,并将配置参数存储到数据库中,待监控管理服务器与卫星定位监控终端建立连接后,监控管理服务器就将配置参数下发给卫星定位监控终端;
所述判断模块,用于卫星定位监控终端读取车辆的运行参数,并将运行参数与配置参数进行对比,判断车辆是否满足疲劳驾驶条件或者是否在规定的危险时间段内运营;
所述跳转模块,用于如果车辆满足疲劳驾驶条件或者在规定的危险时间段内运营,则执行控制模块;如果车辆不满足疲劳驾驶条件且不在规定的危险时间段内运营,则返回执行判断模块,直到车辆停止运行后停止;
所述控制模块,用于卫星定位监控终端进行预警语音提醒,以提示驾驶员执行相关操作,或者自动对车辆进行限速控制,以迫使驾驶员停止危险驾驶。
[0012]进一步地,所述配置参数包括疲劳驾驶时间、疲劳驾驶速度限制值、需进行限速的危险时段、危险时段的速度限制值、起始运行速度、预警语音提醒的内容以及语音提醒频率。
[0013]进一步地,所述运行参数包括车辆的运行速度、当前的时间以及该次运行的总时长。
[0014]进一步地,所述判断模块具体包括如下单元:
车辆启动单元,用于车辆启动后,卫星定位监控终端加载配置参数,并读取车辆的运行速度,且若车辆的运行速度大于设置的起始运行速度,则说明车辆处于运行状态,此时开始计算车辆运行时长;若否,则说明车辆未开始运行,此时不计算车辆运行时长;
危险时段判断单元,用于卫星定位监控终端读取当前的时间,并判断当前的时间是否处在设置的需进行限速的危险时段内,若是,则说明该车辆在规定的危险时间段内运营;若否,则说明该车辆不在规定的危险时间段内运营;然后执行跳转模块;
疲劳驾驶判断单元,用于卫星定位监控终端读取车辆的该次运行的总时长,若该次运行的总时长大于设置的疲劳驾驶时间,则说明该车辆满足疲劳驾驶条件;若否,则说明该车辆不满足疲劳驾驶条件;然后执行跳转模块;
其中,危险时段判断单元与疲劳驾驶判断单元不分先后顺序。
[0015]进一步地,所述控制模块具体为:卫星定位监控终端根据设置的预警语音提醒的内容进行预警语音提醒,以提示驾驶员停车休息或者更换驾驶员;如果驾驶员在听到预警语音提醒后有停车休息或者更换驾驶员,卫星定位监控终端就将该次运行的总时长清零;如果驾驶员在多次听到预警语音提醒后仍未停车休息或者更换驾驶员,卫星定位监控终端就通过CAN总线并根据设置的疲劳驾驶速度限制值或者危险时段的速度限制值对车辆进行限速,以迫使驾驶员停止危险驾驶。
[0016]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可以对疲劳驾驶和在规定的危险时间段内运营的车辆进行预警语音提醒或对行驶的车辆进行限速控制,以及时阻止驾驶员的危险驾驶行为,这有助于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对长途客运等涉及人员较多、影响度较广的客运车辆具有重要的意义。
【附图说明】
[0017]下面参照附图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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