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振动检测与图像比对的室内监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236067阅读:168来源:国知局
基于振动检测与图像比对的室内监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安全防盗系统,尤其涉及室内防盗系统。
【背景技术】
[0002]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家庭防盗意识也越来越高。目前,一般家庭通过加强门窗结构实现防盗,但随着盗贼的技术水平的提高,门窗的加强结构还是不能完全阻止盗贼的进入,并且当盗窃发生后较难破案。因此,现有门窗防盗结构还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其安全防护性低,并且门窗结构较为复杂,还影响门窗外观。

【发明内容】

[0003]本申请人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缺点,提供一种基于振动检测与图像比对的室内监控系统,其具有结构简单、防盗效果好的特点。
[0004]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0005]一种基于振动检测与图像比对的室内监控系统,包括装置于门窗上的振动传感器及装置于天花板上的相机,振动传感器及相机分别与主控制器连接,主控制器的输出端还连接手机,所述主控制器包括信号处理模块及图像对比模块,所述振动传感器检测的振动信号通过信号处理模块控制相机拍照,图像对比模块将相机前后所拍照片进行对比,所述主控制器根据对比信息将信号发送至手机。
[0006]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在于:
[0007]所述相机位于所述天花板的纵向中部位置。
[0008]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0009]本发明通过振动传感检测与图像对比处理来检测并确认门窗的异常状况,其结构简单、检测灵敏,有效地提高了室内的安全防护,并避免了原有门窗加强结构对外观的影响。
【附图说明】
[0010]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0011]图2为本发明的工作原理框图。
[0012]图中:1、天花板;2、门窗;3、振动传感器;4、相机;5、主控制器;6、手机;51、信号处理模块;52、图像对比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下面结合附图,说明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
[0014]见图1及图2,本发明包括装置于门窗2上的振动传感器3及装置于天花板I上的相机4,振动传感器3及相机4分别与主控制器5连接,主控制器5的输出端还连接手机6,所述主控制器5包括信号处理模块51及图像对比模块52,所述振动传感器3检测的振动信号通过信号处理模块51控制相机4拍照,图像对比模块52将相机4前后所拍照片进行对比,所述主控制器5根据对比信息将信号发送至手机6 ;为提高相机4的拍照范围,相机4装置于天花板1的纵向中部位置即位于门窗2的中部。
[0015]本发明使用过程如下:
[0016]当振动传感器3检测到门窗2的振动信号,将信号通过信号处理模块51处理并控制相机4启动,相机4连续进行两次拍照,主控制器5将相机4两次所拍照片通过图像对比模块52对比处理:当图像对比模块52的对比处理结果为前后两张照片存在较大差异时,则表明门窗2出现异常情况,主控制器5将信号及照片传递给户主的手机6 ;当图像对比模块52的对比处理结果为前后照片不存在差异时,则主控制器5不向手机6发送信号。
[0017]本发明通过振动传感检测与图像对比处理来检测并确认门窗的异常状况,其结构简单、检测灵敏,有效地提高了室内的安全防护,并避免了原有门窗加强结构对外观的影响。
[0018]以上描述是对本发明的解释,不是对发明的限定,本发明所限定的范围参见权利要求,在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的情况下,本发明可以作任何形式的修改。
【主权项】
1.一种基于振动检测与图像比对的室内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装置于门窗(2)上的振动传感器(3)及装置于天花板(I)上的相机(4),振动传感器(3)及相机(4)分别与主控制器(5)连接,主控制器(5)的输出端还连接手机(6),所述主控制器(5)包括信号处理模块(51)及图像对比模块(52 ),所述振动传感器(3 )检测的振动信号通过信号处理模块(51)控制相机(4)拍照,图像对比模块(52)将相机(4)前后所拍照片进行对比,所述主控制器(5)根据对比信息将信号发送至手机(6)。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振动检测与图像比对的室内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相机(4)位于所述天花板(I)的纵向中部位置。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振动检测与图像比对的室内监控系统,包括装置于门窗上的振动传感器及装置于天花板上的相机,振动传感器及相机分别与主控制器连接,主控制器的输出端还连接手机,所述主控制器包括信号处理模块及图像对比模块,所述振动传感器检测的振动信号通过信号处理模块控制相机拍照,图像对比模块将相机前后所拍照片进行对比,所述主控制器根据对比信息将信号发送至手机。本发明通过振动传感检测与图像对比处理来检测并确认门窗的异常状况,其结构简单、检测灵敏,有效地提高了室内的安全防护,并避免了原有门窗加强结构对外观的影响。
【IPC分类】G08B13/02, G08B13/196
【公开号】CN104952172
【申请号】CN201510359007
【发明人】不公告发明人
【申请人】苏州昊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30日
【申请日】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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