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利用电子出版物传播广告的方法

文档序号:6773540阅读:46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利用电子出版物传播广告的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广告传播方式的新应用。
目前传播广告的大众媒体主要有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类新的媒体。其特征是以数字代码方式将图文声像等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以磁、光、电为介质的载体上,然后将这类载体进行发行。消费者得到这类载体后必须通过计算机或者具有类似功能的转换器才能读取和使用载体上的信息。这类载体包括光盘、磁盘、IC卡。当前随着计算机以及各类光盘终端机的普及,这类新媒体也在不断发展。但目前这类媒体所刊载的电子出版物,由于版权的费用,使其售价居高不下,脱离了大众所能承受的消费能力,不能为市场所接受,得不到普及。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大众媒体。由于其普及程度和传播范围的有限,使之不能成为传播广告的有效载体,不为广告主所认同。
以往也有些广告同有版权内容的信息一起存储,如不少VCD电影一开头是电影公司本身的商标广告,有些计算机应用软件也有宣传其本公司产品的广告。但这些广告的广告主也是其内容的版权所有者,所以其广告的刊登不可能降低版权的费用,其电子出版物还是比较贵的。无法普及,成为大众媒体。
CN1210325A中利用光盘作为广告宣传的载体是一种纯广告的光盘,也就是光盘的内容只有广告。相当于用光盘作载体的直邮广告。
本发明的目的是要降低电子出版物成本,使之成为一种能有效传播广告为广告主认同的大众媒体。
根据本发明的方法应将有版权内容的信息和有收费广告内容的信息以数字代码方式共同存储在如光盘、磁盘、IC卡一类的载体上,作为电子出版物出版。这些有版权的内容包括电影、电视剧、歌、曲、各种MTV、卡拉OK、各类计算机应用软件、系统软件、各类旅游、教育、科普、游戏、文化、计算机教育、计算机杀毒、经济、辞书等电子出版物的内容。
本发明实施的关键是利用广告的收费降低,甚至抵消版权的费用,从根本上降低电子出版物的成本,出版发行出廉价的正版的电子出版物,从而提高发行量,吸引更广大的消费者。扩大广告的传播和覆盖范围,使这一新的传播方式能得到广告主的认同,成为真正的大众媒体。由于需要利用广告收费来降低版权费,因此在电子出版物上刊载广告的广告主与此电子出版物内容的版权所有者必须不是同一个公司、企事业、集团等经济体。
本发明在实施过程中若一则广告收费不够,可以同时刊载数则广告,最大限度地降低版权的费用;若广告的收费与版权费还有较大的差额,也应通过电子出版物低价多销的方式,从争取更多的消费者,争取更大的发行量上进一步争取广告主的再投入,来弥补差额。
应强调的是本发明所涉及的以光、磁、电为介质的载体应包括光盘、磁盘、IC卡。其中光盘包括各类12厘米的光盘,其格式包括视频光盘(VCD)、只读光盘(CD-ROM)、音乐光盘(Audio-CD)、超级视频光盘(SVCD),交互式光盘(CD-I)、照片光盘(Photo-CD)、数字通用视频光盘(DVD-Video)、数字通用只读光盘(DVD-ROM),数字通用音乐光盘(DVD-Audio)以及任何一种以数字代码方式将信息存储在光盘上的格式;其中磁盘包括各种3.5英吋软磁盘、Zip磁盘;其中IC卡是指用固态集成电路存储器制作的,随着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的发展,这类IC卡的存储量将由目前的几兆、几十兆发展到几百兆、几G、几十G成为方便的固态移动存储载体。
本发明在实施过程中,另一个关键问题是广告内容要同具有版权的内容相适应,即广告的对象要同电子出版物的对象相一致。例如具有动画电影内容的VCD、DVD要选择受众为青少年的广告;有计算机杀毒软件内容的CD-ROM,应选择受众为计算机操作人员或爱好者的。
另外,广告的安排上也要与同载的有版权的内容相呼应,如在游戏软件中,广告可安排在开头或过关后的间隔中,打完一关出现广告,然后再进入下一关;教育软件的广告可出现在课间休息或做完一套题目之后。在广告的形式上可采用超文本的方式,若阅读者感兴趣,可点击广告图案,跳出更详细的广告内容说明,联系方法或产品介绍等;在播放的VCD、DVD光盘上,可将广告插播在片头和中间换盘(如VCD)时,片尾可刊载更详细的广告说明、介绍等,以便有兴趣者仔细阅读。
总之,广告的形式、内容与同载的版权的内容相适应是本发明实施成功的关键之一。
与传统媒体相比,在光盘、磁盘、IC卡上的各种多媒体广告即具有广播、电视广告的生动、感染力强,又具有报纸、杂志广告的有效期长,便于存查等特点。因此将会为越来越多的广告主所接受。
实施本发明将能进一步促进电子出版物这一新媒体的普及,使之为市场所接受,成为真正的大众媒体,故实施本发明即有利于普通消费者,又有利于广告主和版权所有者,从根本上说将有利于软件业、影视业、以及电子出版业的发展。
此外,本发明最主要的社会效率是能有效地克服消费者电子出版物市场上的盗版现象。
权利要求
1.一种广告传播方式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将有版权内容的信息和有收费广告内容的信息以数字代码方式共同储存在以磁、光、电为介质的载体上,作为电子出版物出版。
2.按权利要求1所述,其特征在于利用广告的收费降低版权的费用,从而出版发行出价廉的正版电子出版物。以提高电子出版物的发行量来扩大广告的传播范围。
3.按权利要求2所述,其特征在于电子出版物上刊载广告的广告主与此电子出版物版权所有者必须不是同一个公司、企事业、集团等经济体。由此才能利用广告的收费降低版权费用。
4.按权利要求1所述,其特征在于作为这两种信息共同存储的载体包括各类12厘米光盘、3.5英吋软磁盘、Zip磁盘和IC卡中的任何一种。
5.按权利要求4所述,其特征在于各类12厘米光盘的存储格式包括视频光盘(VCD)、只读光盘(CD-ROM)、音乐光盘(Audio-CD),超级视频光盘(SVCD)、交互式光盘(CD-I)、照片光盘(Photo-CD)、数字通用视频光盘(DVD-Video)、数字通用只读光盘(DVD-ROM)、数字通用音乐光盘(DVD-Audio)以及任何一种以数字代码方式将信息存储在光盘上的格式。
6.按权利要求1所述,其特征在于有版权的内容包括电影、电视剧、歌、曲、各种MTV、卡拉OK、各类计算机应用软件、系统软件以及各类旅游、教育、科普、游戏、文化、计算机教育、计算机杀毒、经济、辞书等电子出版物的内容。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广告传播方式的新应用,是一种利用电子出版物传播广告的方法,其特征是将有版权内容的信息和有收费广告内容的信息以数字代码方式共同存储在如光盘、磁盘、IC卡一类的载体上,利用广告的收费来降低版权的费用,从而出版出廉价的正版电子出版物,以提高电子出版物的发行量来扩大广告的传播范围,并且克服盗版现象,以利于普通消费者,广告主和版权所有者。
文档编号G11B23/38GK1337704SQ0111915
公开日2002年2月27日 申请日期2001年5月14日 优先权日2000年5月15日
发明者林炜 申请人:林炜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