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机械光闸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49994阅读:742来源:国知局
一种机械光闸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械光闸,属于机械光闸领域。



背景技术:

机械光闸是激光加工过程中,对谐振腔出射的激光进行快速控制关闭和出光的一 种装置,在激光加工一般情况下,光闸的通断频率要求不是很高,但在某些特殊领域如激光单脉冲加工需降低激光脉冲频率时,现有的机械光闸难以满足该要求, 现有机械光闸工作方式主要有气缸、直线电磁铁、继电器、电磁阀、步进电机等,降低了光闸的反应速度,然而,近年来Q开关的研究和应用可以使其在外光路中作为光闸使用,且其具有较高的响应速度,但Q开关会使激光的模式发生变化,对于大功率的激光可能无法关闭所产生的激光,且Q开关其价格昂贵,尚不能得到较广泛的应用,急需一种简单实用的机械光闸,因此,需要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机械光闸,将卡块与卡块凹槽分离,使激光束穿过,将光闸打开,当需要关闭光闸时,只需将电动把手反向旋转即可,射出光束通过卡块上的反光镜发射到吸光器中吸收,减少了繁琐的部件,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机械光闸,包括框架,所述框架上设有进光口与出光口,所述进光口一侧设有激光发射器,所述激光发射器底部设有安装支架,所述激光发射器一侧设有发射口,且所述发射口与所述进光口、出光口平行设置,所述框架内腔顶部设有挂钩,所述挂钩底部连接滑轮,所述滑轮一侧通过绳索连接卡块,所述滑轮另一侧通过绳索连接转盘,所述转盘上设有绕线凹槽,所述转盘一侧还设有电动把手,所述框架内腔一侧设有延长杆,所述延长杆上设有卡块凹槽,且所述卡块与卡块凹槽对应嵌套连接,所述框架内腔还设有吸光器,所述框架一侧通过镜座连接平行平板镜。

进一步而言,所述框架顶部设有旋转开关,所述旋转开关与电动把手电性连接,所述旋转开关通过无线连接控制遥控器。

进一步而言,所述卡块与卡块凹槽均为为弧形结构,所述卡块上还设有反光镜。

进一步而言,所述镜座与吸光器内腔均设有冷却装置。

进一步而言,所述吸光器内腔还设有反光装置。

本发明有益效果:通过遥控器控制旋转开关,旋转开关使电动把手正向旋转,从而将卡块与卡块凹槽分离,使激光束穿过,将光闸打开,当需要关闭光闸时,只需将电动把手反向旋转即可,射出光束通过卡块上的反光镜反射到吸光器中吸收,减少了繁琐的部件,结构简单,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发明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

图1是本发明一种机械光闸结构图。

图2是本发明发射口结构图。

图中标号:1、框架;2、进光口;3、出光口;4、激光发射器;5、安装支架;6、发射口;7、挂钩;8、滑轮;9、卡块;10、电动把手;11、延长杆;12、吸光器;13、镜座;14、平行平板镜;15、旋转开关;16、转盘;17、反光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如图1-图2所示,一种机械光闸,包括框架1,所述框架1上设有进光口2与出光口3,所述进光口2一侧设有激光发射器4,所述激光发射器4底部设有安装支架5,所述激光发射器4一侧设有发射口6,且所述发射口6与所述进光口2、出光口3平行设置,所述框架1内腔顶部设有挂钩7,所述挂钩7底部连接滑轮8,所述滑轮8一侧通过绳索连接卡块9,所述滑轮8另一侧通过绳索连接转盘16,所述转盘16上设有绕线凹槽,所述转盘16一侧还设有电动把手10,所述框架1内腔一侧设有延长杆11,所述延长杆11上设有卡块凹槽,且所述卡块9与卡块凹槽对应嵌套连接,所述框架1内腔还设有吸光器12,所述框架1一侧通过镜座13连接平行平板镜14。

更具体而言,所述框架1顶部设有旋转开关15,所述旋转开关15与电动把手10电性连接,所述旋转开关15通过无线连接控制遥控器,通过旋转开关15可使卡块上下移动。

更具体而言,所述卡块9与卡块凹槽均为为弧形结构,所述卡块9上还设有反光镜,弧形结构方便激光反射。

更具体而言,所述镜座13与吸光器12内腔均设有冷却装置,防止温度过高造成机器的损坏。

更具体而言,所述吸光器12内腔还设有反光装置17,可有效的吸收激光光束。

本发明工作原理:通过遥控器控制旋转开关15,旋转开关15使电动把手10正向旋转,从而将卡块9与卡块凹槽分离,使激光束穿过,将光闸打开,当需要关闭光闸时,只需将电动把手10反向旋转即可,射出光束通过卡块9上的反光镜反射到吸光器12中吸收,减少了繁琐的部件,结构简单,实用性强。

以上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方式,本发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还能够对上述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和修改,因此,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凡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基础上所作的任何显而易见的改进、替换或变型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